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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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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去。
  他对此很是诧异,然而我想他更诧异的,是我那两管顺势而出的鼻血。
  “看什么看!没见过白血病患者啊!”我羞窘地捂着鼻子,很没出息地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要知道他的西装革履对此刻的我而言,简直形同虚设!我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笙的目光在我身上四下灼着,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是见过得白血病的,可没见过得了白血病还能晒得这样黑的!”
  我嘴角一抽,内心无比怨恨自己懒得擦防晒霜的坚强惰性:“我特立独行,我珍贵稀有!”
  易笙倒是爽快,立刻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得自己的手机欢畅地喊着:“哎呦我的妈,债主又上门啊那个债主又上门!”
  靠!他什么意思,当我接听不免费还是怎么的?
  我怒瞪着他,火大地接起电话:“你神经病啊,有钱没地方去不会存我卡里啊!”
  易笙却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这家伙居然先我一步买了车!我一阵愤愤,嫉妒得咬牙切齿。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补上一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
  我很现实地立马投降!回头,却看到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仿若白莲初绽,温润如美玉。
  我顿时安静下来,在反应过来前,已听到嘴里吐出了一句:“好。”
  2.
  宝马730Li,看到易笙的爱车时我微微惊讶,复而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若非开着这种车,顶级美女又怎会在半夜三点还跟着他来这边小坐。
  我很感兴趣地东摸摸,西碰碰,对这款五年内绝无希望购买的车子很是喜欢。
  这些年,我赚得不少,我娘是个牛人,我那点儿小小的收入在她的运作下,总能变成让人错愕不已的庞大数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什么积蓄,旅游是一种至奢华的享受,如同名车。
  我既然选择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后者面前默默败退。
  易笙倒也不阻拦我,只是俯身为我绑好安全带。这在国内显得有些多余的行为,他却做得非常熟练,且在动作之余,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十足的绅士。
  英俊、多金、体贴,上进,软硬件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愿为他前赴后继的MM数之不尽。
  我想他应该也常常这样的“为美眉服务”,于是原本那一点受宠若惊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谢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挂着浅浅的笑,笑得我全身发毛,几欲跳车:“三年不见,你倒是礼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懒得搭话。他倒也没再糗我,安安分分地开他车。
  车内,是那百年不曾换过的老歌《爱我,你怕了么》,姜育恒和李翊君正声嘶力竭地反复唱着悲情伤爱。
  我看着窗外风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动的屏幕。
  易笙偶尔会说些什么,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话,也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
  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那条从初中时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终于消停了。
  我听了很是唏嘘,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咙里却不知怎么的,有些酸意:原来,这个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变了那么多。
  没有什么停留在原地。
  这个道理其实我早已知道,只是那么多年来,始终都不想承认罢了。
  我真是个傻瓜。
  我看着后视镜中的自己,嘲讽地笑。
  还好,超市不远,我很感激。
  易笙在我推开车门时,倏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他力气很大,捏得我有些疼。
  我挣脱不开,满心气恼,回头狠狠瞪他:“干嘛?”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突然一个使力,将我拽了过去。我一时没有准备,整个人撞进了他的怀里。
  Oh,my gosh!我的鼻子啊,它今天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我痛得差点飙泪。
  可为了面子,我楞是扭过了脸去,谁想却正好被他抱了个满怀。
  他的胸贴着我的背,一片冰凉,如同被他紧紧握着的手。
  那一刻,我有一种心都可以结冰的错觉,可我的身体却还微微的颤着,软弱而无能。
  我甚至不知道,这样颤抖着的究竟是他,还是我。
  我只能感受着他埋进我肩后的脑袋,轻轻扑出几乎可以灼伤我皮肤的热气,那样伤感又仿若激动地反复喃喃:“郝郝,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
  我咬着唇,闭起眼睑关住了正不断上涌的泪水。
  我不明白,事到如今,他又为何要对我这样亲昵。
  是啊,我回来了。在我回来之前,我在世界各地,在天涯海角,足足等了他999天之久。从最初的满怀期望,等到了满心不安,然后忐忑难眠。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深爱的他会捧着我最爱的向日葵,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带着温柔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
  可最后的最后,我却只等到威灵顿山的一场大雨。
  那个时候,在我的身边只有Wang和三年前也曾遇见过的那对小情侣。
  当时那么羡慕我们的女孩,现在已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Tiffany的白金戒指,不顶值钱,可她幸福的笑容却胜过了卡地亚里最炫目的钻。
  而我呢?
  我只有一脸的苍白,和一张即将返程的单人机票。
  我其实真的很想开口问他:当我在世界各地思念你的时候,你又在这里拥抱着哪一位绝色丽人?
  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问出口。
  我很懒,不喜欢自己打理头发,所以在本市最昂贵的发廊办了卡,每周去三次,很是规律。
  我每次去都固定地找他们店里的一个男孩洗头按摩,他性格开朗,手法不错,像个可爱的小弟弟。所以,我总是找他。
  他为此亦很骄傲,告诉我大家都很羡慕他,因为我非常好说话,也很擅于聊天。
  我笑笑,尽管知道个中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虚荣心还是稍稍膨胀了些,于是平日也会对爱去同家发廊的朋友推荐他。
  可是后来有一回,我因太过忙碌,有近一周时间没去管理头发,发质油腻,打结得更是厉害。他整整折腾了四十分钟,我心里本很感激,没想到他却突然对边上那个洗头工傲气无比地说:“看这头发脏的,还打成了一团饼子,搞了我快一个小时!啧,我看啊,这头发也就只有我能弄了!”
  他的嗓门还不很小声,边上的客人还有其他的洗头工都偷偷转头看我。
  我当时很是羞窘,只能在心底庆幸自己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因为在场知道我是他老客的不止一两个。
  我虽然恼怒至极,但当会儿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责骂或者怪罪什么。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难堪。可是,他显然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还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头发。但是,却不再找他。
  他好几次发短信给我,我只在偶尔有空时,才意兴阑珊顾左右而言他的回上两句。
  他待我其实挺不错,服务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
  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3.
  三年前,我第一次望见了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却为了一个恶俗至极的理由——相恋三年、论及婚嫁的男友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那个名叫沈葵的家伙宁愿选择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亲对象,也不愿和我试着携手。
  他说:“郝郝,你就只有长相温柔。”
  他说:“你是一个最好的红粉知己,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友,但一定不会是个好老婆。”
  所以,他不是赌气,只是自认为太了解我,并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作为□的可行性。
  我呸!
  看着沈葵寄来的喜帖,印着他和他那位相亲对眼的女孩,头抵着头仿佛恋爱多年,深情不悔的模样。我承认自己很没风度,我气得脑袋冒烟,在心里用满清十大酷刑将他反复蹂躏!
  我不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笨蛋,但在我知道有这个婚礼的时候,我却还顶着他女友的身份,并在前一晚还欢欢喜喜地和他约会看电影。就是这一点,让我气得几乎没了理智!
  我毫不犹豫地电话了连续加班多日的婉婉,不顾她有气无力的应声,很是暴躁地把事情的经过,用几乎咒骂的口气毫无逻辑地说了又说!
  婉婉在电话那端耐心地听着,直至我发泄到一个段落,才用同样愤慨的语气吼道:“沈葵,沈葵,肾亏?我靠,这名字!人如全名果然不可尽信,我看这家伙亏的不只是肾,还亏心亏德!”
  我用力点头,百分百赞同,那家伙何止亏心亏德,他根本就没有人性!
  我正以为自己找到了同仁,打算狠狠地一吐苦水,可婉婉接下来的话让我立刻有了挂机的打算:“MD,猪脑连挑个时间都不会!郝郝,我知道你心痛难以抑制,不过请一定记得——你下周得交稿了!我这里档期都排好了,你可千万别再给我拖了!”
  这盆当头淋下的冷水,让我顿时冷静了许多。
  我无奈地打开电脑,对着满屏震动的QQ,烦得要命。
  我从来不避讳自己和沈葵谈恋爱的事儿,自然和他有了很多共同的朋友,现在他们收到了喜帖,却发现新娘如此陌生,当然都问上了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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