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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后,我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有些干涩,有些苦楚:“我一直等你的电话,但始终,都没能等到……”
他自嘲地一笑,“你从一开始就和我说得很清楚,我也很傲然地说过,值不值得我自己会判断,我觉得值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后悔过,变了的是我,是我变得太过贪心了……”
他说:“对不起,郝郝。”
他说:“那些话,我不会再说了,让我回来吧……”
眼泪,不停地涌出眼眶,不管我怎么用力去捂、去擦,都停不下的泪。
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为什么?你根本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秦云轻轻搂着我的肩膀,非常朋友的距离:“我也不知道,我也试着去放手了,可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不管是你还是宝宝,我都割舍不下……”
他近乎哀求地说:“郝郝,让我待在你身边吧,直到你再也不需要我的那一天……”
他说:“我不是为了你才待在你身边的,我是为了我自己,因为离开比被你拒绝更加不快乐,所以我选择留下……”
我知道,秦云真的爱我,非常、非常的爱我。
他当初没有为洛丹做的,不愿为洛丹做的,现在已全都为我做尽。
我仰起头,天顶美丽而精致。这里多么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依海而立。我和易笙曾约定蜜月要在这里,可现在住在这里长达半年的,却是我和秦云。
时间不知道过去几何,是下一刻或是许久之后,我听到自己不很确定的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意,轻轻响起在沉默的空气中:“秦云,你的求婚还有效吗?”
搂着我的手臂倏然一僵。我抬起眼睑,不意外地看到秦云一脸的不可思议表情:不敢置信,惊喜万分,还有一丝难以形容的小小期待。
他期待的神情是那样虔诚,仿佛已将自己的心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我怎么忍心践踏?
如果说易笙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那么我想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一个。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当初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他,会不会一直幸福着?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牵住他的手,走向幸福?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没有放开他的手,是不是我早就幸福得想不起易笙是谁?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易笙,我注定要当一个傻瓜,所以纵然他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我依然狠心将他推离。
我以配不上他为理由,满足着自己的心,为自己的坚贞洋洋得意。
我真可耻。
我伸手抚上那张憔悴疲惫的脸,他紧绷的肌肉让我的心一阵阵地抽疼,“秦云,我不知道还要用多少时间,但如果你愿意再等我一下,再等我一下下的话,我……”
“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秦云覆住我的手,将我的手紧紧贴在他的脸上,眼眶微微发红,“郝郝,只要你愿意尝试着回头看看我,我就会一直站在这里等你。”
“如果你等不下去也没关系,你有选择……”
“不,我一定会等,一定!”秦云毫不犹豫地打断我,虽然并未得到我承诺,依然咧开嘴笑得像个孩子,“郝郝,你知道吗,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那样希望这个世界上真有神存在,我不知道和谁唠叨我的感激……”
看着他兴奋满足的模样,听着他卑微得一点儿也不适合的话语,我只觉胸口一痛,才止住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原来,我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爱哭的郝郝。而秦云也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沉默却体贴的男孩。
在所有人都抨击我不相信我的时候,只有他笨拙地写了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真诚地希望我能“好好的”。
他并不是第一个为我打架的男孩,可他这一生却只为我一个人打过架。
他明明知道我和易笙之间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却还是毫无怨言地走到了我的身边,甚至像疼爱亲生儿子一般疼爱着平安。
他已为我舍弃了所有,易笙都再三犹豫舍不得为我放下的,他连思考都没有统统为我放下。
莫怪宋依初说我很幸运,我很幸福。
我诚然同意:此生遇见秦云,夫复何求?
老天到底还是厚待了我一回。
三年后。
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亚,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小八。
当我牵着已经变成小小绅士的平安步出机场时,不难发现今天的塔斯马尼亚,又是个好天气,朗朗的天空,清浅美丽,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当然,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也是如此!
我抽搐地看着Wang,这家伙好像永远不会老,更是完全不会变。
我突然觉得Vivian当年说得或许没错,这家伙该不会真是从哪个特殊的星球移民过来的吧……
我笑开了,快步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又试图摆酷但依然以失败告终的Wang,然后在他十年如一日的热情问候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是的,我很好,非常好。”
我们又开始重复着同样的路线。
这一次一家四口,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心情畅快地旧地重游着: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指着车窗外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给儿子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谁知道平安鄙夷地看着我,说:“别傻了,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相信这么鬼扯的东西!妈,你真是笨死了!”
我……
我郁闷得想吐血,我可以吐出一升血来!
Wang捶着方向盘,笑得死去活来。
我又到了神奇的亚瑟港。
我在这里撒了一半易笙的骨灰,看着它们飞在风中,然后徐徐飘落在海面上,心也跟着沉淀。
这是易笙生前最想念的地方,他说要带我私奔到这里。
我对着飘散在空中的他的骨灰,微笑:“哥,我现在很幸福,可是给了我幸福的那个人,却不是你。
你后悔吗?后悔没有拼了命地活下来吗?
哥,如果你不甘心的话,那么……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来找我,好不好?”
人究竟有没有下一世,我真的不知道,但我无比虔诚地希望:它能存在。
“这样好吗?”秦云抱着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的女儿,静静走到我身边,站定。
“我想,这会是他想要的。”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平安呢?”
“在那里。”我顺着秦云的视线看去,发现小帅哥正和Wang一阵海聊,他熟悉的皱眉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孩子显然是在进行他的第一万零一次的抱怨——对他可爱的名字。
“看来,他真的很讨厌他的名字。”秦云也立刻猜到了,可见平安平日里的疲劳轰炸做得多么到位!
“这是他的命!”我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笑意十足,“我小时候也没少为我的名字郁闷过,我只是让他体会体会他娘的心情,这对他以后追老婆是很有好处的。”
“是吗?”秦云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显然没办法相信,但他还是非常厚道地强迫自己相信了,“希望他能找一个不输给妈妈的好女孩。”
“我这样的?那他也太不幸了吧!”我拍拍秦云,“我们家不幸的人已经有一个了,不需要更多!”
“我很幸福。”秦云绽开微笑,俊朗如阳。
半晌后,他又突兀地迸出一句:“郝郝,我只要有你的今世,已是满足。”
我微微一怔,随即,是难以抑制的不停上翘的嘴角:“是吗?”
“嗯!”
哥,看,我真的很幸福,对吧?
你真笨,居然笨得去死掉!
所以现在,哥,我们只能说:再见了。
但,下一世,天涯海角,沧海桑田,不管在哪里,我都会等着你!
等你来找我。
风轻轻掠过,夕阳将天空染得橘红一片。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一个小小的男孩,单手插在裤袋里,一脸的不耐烦:“郝郝,你还在看什么呢!回家了!”
“好的,哥!”一个小小的女孩,飞快地扑向那个男孩。
“笨蛋!小心一点!”一脸不驯的男孩搂住女孩的动作,却是那样小心。
他将她小小的手藏在自己的掌心。
夕阳的剪影中,是一高一矮两道背影。
两只小小的手,紧紧相扣。
真美。
我不禁露出满足的微笑,眼角滑落一滴晶莹的水珠。
这样,就好。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直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终于,我还是等到了我的幸福。
我回头,看着沐浴在夕阳中的那个沉默的男人,和围绕在他身边的两个孩子,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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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乖宝宝郝平安的血泪史
妈妈说:做人难,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我倒觉得:做人难,做宝宝更难,做了可爱的好宝宝才是难上加很多、很多的难。
——by宝宝日记
妈妈常说:教育要从小抓起!所以当我挎着小书包进入幼儿园的那一天,我就得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日记本,开始了我辛苦的日记生涯。虽然,都是由妈妈给忙记录。
我叫郝平安,别名叫作小三三。
我很讨厌我的名字,不管是郝平安还是小三三,因为每个人听到我的名字都会笑话我,我很不开心!
他们都是坏蛋!
我很想换一个帅气一点的名字,比如奥特曼,比如喜羊羊,不然灰太狼也好,虽然它好像有点儿倒霉!
可妈妈不同意,她说我的名字非常好听,很有意义——因为我的亲生爸爸姓“一”,而妈妈的名字里有个“二”,一加上二就有了三!作为他们最最最最最亲爱的宝宝,我自然要叫小三三!
妈妈还说,这个名字对我将来娶老婆很有帮助!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奇怪的名字能帮我娶老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娶老婆,但既然它这么方便又有意义,那就用着吧,谁让我是妈妈口中最懂事的宝宝呢!
对了,我妈妈是个写小说的,她叫郝仁,爸爸是……我也不知道爸爸是做什么的,但他整天跑来跑去的,看上去非常忙。他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秦云,我很羡慕爸爸……
不过他不是我的亲生爸爸,因为和一个长得很像我的人一起出去,一定很帅气,我喜欢帅气,人家每次夸我帅气就会给我好吃的!如果我和亲生爸爸一起去,那人家也会给我亲生爸爸好吃的,亲生爸爸应该会和爸爸一样把好吃的让给我吧?
可惜,妈妈说他在我出生之前就跑去陪上帝玩了,不能回家。我想上帝一定是个很寂寞的孩子,才会扯着我的亲生爸爸不让他回来。
我很失望,不过没关系,我还有爸爸妈妈和妹妹!我的妹妹叫秦蔓蔓,小名叫八八。
妈妈说我和八八组成了和谐又有爱的三八家庭!可我一点儿也不想和八八组成家庭,她是个可怕的小花痴,还很有破坏力!
妈妈有张海报,上面有个很帅的哥哥,妈妈叫他“手肿”,还把他贴在了书桌边。我很喜欢他,我觉得我和他一定很谈得来,因为他的名字比我还怪!
妹妹对他也很中意,经常一屁股坐到他面前,整天看着他,咿呀咿呀直叫,还笑得流口水,把妈妈放在边上的书都弄湿了,真是个坏孩子!
最糟糕的是,她还老喜欢用油腻腻的脏手去拍打可怜的“手肿”,呜,那一定好痛!
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想捂住我的腿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八八拍得实在太勤快了,最近可怜的“手肿”腿间都发黄了,那黄黄的一块好像隔壁家小胖尿湿的裤子……
爸爸看到了,一直笑。妈妈则气恼地又蹲到妹妹身边,她每次为妹妹生气都会蹲到她身边碎碎念:“穿越去吧,去穿越吧,去祸害手冢吧……”
呜,居然连妈妈也欺负“手肿”,他真可怜!
不过,虽然妈妈常生妹妹的气,但她总说我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