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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们都说我是天才
这阵子不知怎的,老觉着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并且勤奋好学求实创新。只是这也没什么,所有的个人简历都描绘着我的样子,我实在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我因平凡而谦虚,为此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人才,但他们都说我是天才。
天才就天才吧,这令我惶恐。我深知出生时我绝无彩霞满天鲜花铺地这些神人降临所应有的奇异现象,充其量我也不过是个早产了整月的常婴,曾为我剪断汲取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脐带的胖阿姨据说也剪断了千百条抽吸肥滑脂肪暗黑血液的脐带。我真的不是天才,虽则这令我沮丧。
若论及自小的出类拔萃或与众不同,不知我满月时所患的小儿急性肺炎是否可算佐证?
并非所有人都有机会患此病的,我先天习惯了月华霜露的天才小胃适应不了后天的糟米粗糠我才发了此病。可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里;在父亲每天埋首写作研究的境况下;在家里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何方的情形中;我得这病已是暗示了什么——替我诊断的庸医在摸了我火烫的小额后他居然一言不发。
我终归幸存了,这完全要感谢我来自农村平凡得象所有妇女却伟大得如所有母亲的母亲。她并不听许多好心肠人士的话把在烧得有气无力的我埋了,她把我抱回了娘家,开始了我吃外婆去神庙处求得的香灰和母亲去河边网来的小鱼的生活。我便在香灰和鱼浆奶水中活了下来。
七岁前我都在外婆家里度过,那时村中的爹伯婶娘们公认我是个刻苦耐劳的好孩子。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放牛养猪和糊火柴盒。这使外婆每拿我与父亲作比较时都感慨良多,我确比我那孬种的父亲好多了,他是外婆家后棚那只不会挣钱只会吃了睡的肥猪,是榆木疙瘩是神台老鼠,是他害了我们母子俩。母亲虽说每借故将我支走或有意岔断话题,这些话在我心上却烙下了深印。
父亲奋起是我七岁时候的事,平日看似只会不停看书不停写字然后一声不吭的他某一日便在县里当上了个不算小的官,我在别人的点头哈腰和钦佩目光中忽地发现了父亲的存在。我的老师告诉我,我的父亲才是真正的好男儿,他简直是完美的化身。父亲施政行令起来是雷厉风行,论辩是非起来是势如长虹,作诗弄文起来是恣肆万言。七岁刚回城接受启蒙教育的我第一次感撼到了知识和人格的力量。
是他,是他把母亲抢了去,我心中恨恨的想着。我觉得一夜间所有关心赞扬我的人都去关心赞扬父亲了,连最疼爱我的母亲也不例外。我忿然刻苦地读起书来,但直至十六岁我依然觉无能为力。父亲简直是挡在我身前的一座大山,他永远是这般的博大和深不可测。我不知我还该干啥,纵便我每门功课都优良,纵便我感受到了他倾注于我的无私的爱。
父亲既己好得不能再好,我就注定了要坏得不能再坏。
十六岁是个发梦和发情的年纪,十六岁的我拥有了质变的一切条件。家庭经济的丰裕使我衣兜里钱多了起来,父亲忙得没时间管我;母亲说她很了解我,我在放牛的时候不和那些野孩子去掏雀窝所以是个乖孩儿。我轻易就结识了一群父亲同事的儿子。我们称兄道弟打架群殴风光无比不可一世,那时我们最爱干的事就是气势汹汹地质问被吓得涕泪交流的低龄学生是想比家里的钱多或父亲的权大,若单比打架狠其实我们也干。我们的所作所为就和书上所写的恶少差不多,可我们只知我们是英雄,一群很寂寞的英雄。
父亲察觉到了我的转变,在几次与我促膝谈心后他终忍不住大打出手,可连与我脱离父子关系的恫吓和母亲觅死觅活的哭闹都阻挡不了手执铁棒满街追逐的英雄感觉对我的诱惑。我依然故我,我感受到一种自鸣得意的残忍。
便于此时,我爱上了班上一位留飘逸长发的女孩,她温文尔雅超凡脱俗,可她根本不拿正眼看我,在她心目中我只是个会打架的流氓。我咬牙发起了狠劲,她怎能不爱我?她爱的只能是我!但就在我忙于练吉他写爱情诗去得到她芳心时,一个男孩死去了,他是在一场与我们的仇家打斗中被刀直插入肋下而死的,他本是我最要好的兄弟之一,他本是个极英俊聪明的人。事后我见到了满地鲜血和他母亲疯狂奔走的身影。我带着茫然走在街上,寒风杂夹着的撕心裂肺的叫嚷使我陷入了莫名的恐慌。“儿啊……!”接连很长的噩梦中我反复颤栗着惊醒,恍惚中我重新记起了我的一切和母亲,我绝不要我的母亲也这般的疯狂哭嚷,我只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团血肉,我只是她的!
后来那个女孩终于爱上了我,因为我会说笑话会弹吉他会送花,会干一些别的男孩发梦也想不到的浪漫事情。我们象所有早恋的人一样地恋爱:我只为她一人打扫教室和辅导她做作业,她也只陪我一人去看电影和上街吃冰澌淋。那时我们真诚地相信为对方奉献一切。可后来那个女孩终于也离开了我,因为我实在是除了会说笑话会弹吉他会送花,会干一些别的男孩发梦也想不到的浪漫事情外再也不会别的。浪漫需要金钱如同牛奶必须和着面包送,我刻骨铭心地记住了这道理。
我很平静,虽则我们说了千百次天长地久永不分离。我已长大了,这世上能真心实意爱你和对你好的人有谁?生你育你之父母;患难与共一起成长的兄弟;初恋中蒙昧无知的情人,如此而已!我重新捧起了课本,在夜深时我常对着一盏明灯彻想人生至天亮,我从末如此渴望了解这世界这人。
梦醒后很有些无路可走的味道。我诧异地发现世界真的变了。父亲忽然不再神圣;原来我们的社会主义也只处在初级阶段;满口粗言秽语的俗人原来瞬忽间都可变为颐指气使的富翁。我发现当我津津有味的想着庄惠子非鱼又安知鱼的时候,我的同学们早已计划起股市的涨落和电脑的发展,我除了比他们发多些梦外竟是一无所有!清楚了解到这些后已是高三的下半学期,距离高考的日子还有约摸三个来月,而最新的测验表明,我的成绩绝对在班上倒数五名之内。
我和班上成绩最好的一位男生下了三百元赌注,就赌高考分数的高低。那个晚上包括我在内都以为自己有些疯了。但三个月过去,当我扶着墙壁慢慢踱出试室时我却知道我赢了。事后才知我考了个令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的分数。我要了他三毛钱,我知他家况。
放榜第三天我家宾客络绎不绝,我认得的忘了的亲朋好友都到了。父亲兴奋地和每一来宾握手寒喧着说幸亏有你们支持。长辈们纷纷摸着我的头异口同声地赞扬我是陈家的骄傲和祖国未来的栋梁,仿佛他们从未在人后说过我是陈家的败家子和不折扣的小流氓。我和父亲当然有礼貌的笑着连连拱手说不不其实你们的孩子才是真正的聪颖和前途不可限量至筵席散去。不知怎的,酒酣灯阑人散后我看着母亲轻揉动父亲双颊太阳穴时忽然觉得自己活得已有些不耐烦了。这年我十九岁,书上的描述是花般年龄。
从此这种周期性发作的厌世病伴随着我度过了大学第一年。这种病发作起来时几乎是歇斯底里和不可理喻,总要反复的在心中来回询问:我是谁?我活着为的到底是什么?我极厌烦这感觉,而这感觉又几是呼之即来挥之却不去。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和尼采夸父般在逐日过程中绚烂凄美而死时我却忽的顿悟了。原来这一切早已昭然地有了答案,而这答案竟又简单得令我难以置信。
我是谁?我他妈的就是你老爸!
我活着为的是什么?我活着为的无非是不要那么快地死去!
我记着这两个问题的正确答案简单地度过了大二。日子实在舒心起来,学校里许多人都知道了计算机系的陈凡是个天才,他是游手好闲却又才华横溢的典范;他无所不用其极却又心地善良,因此他极可能是中国未来最杰出的领袖;因此谁都该和他多多亲近。我觉得这种生活实在有趣,当一个人什么都不要了又还有什么能要他?我就在向每一弱智青年解释人生的意义在于路漫漫兮你又必须上下而求索中度过了大二。
现在我读大三了,还有两年就将完成我十年寒窗无人问的生活。我觉得这世界迄今为止好像都未曾薄待于我,我同样也在这社会中流尽了我最后一滴少年时的热血。我实在是一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人,我实在是一个很平凡和很谦虚的人。
第二章 牛嚼牡丹
若说初秋的微凉是小情人的打闹,初秋的阳光便该是小情人的娇嗔了,应付这两种令人心碎与心醉的淘气,最好莫过于找个地方躲起来。
我蜷缩在柔软的被窝里胡思乱想着。阳光穿透纱帐,明晃晃乱了我迷朦的双眼。
有些感慨,报上电台上不是有大量外星人及特异功能的报导吗?为何不来个外星美女如雷老虎抢亲般把我抢了去?虽则由于审美观念的相异,那美女极可能歪眼斜鼻言行鄙陋,但由于她能给予我点石成金的法力,我想我会接受的。
就在我觉得茫然无助时,挂在墙壁上的呼叫器响了,那小妞怒冲冲的叫道:“陈凡,电话。”
我一个鲤鱼打挺跃下床来,披件外衣揉着眼睛就往楼下冲,心中忖着:莫非是牛伟强?
果然是强哥找,当我看见传接电话的那妞就知道了,她象受了侮辱,傻愣愣的瞪着我拿起话筒甜甜叫声:“喂?强哥么?”
“阿凡吧?臭蛋你跑到哪泡妞了?”话筒那端牛伟强怪怪的笑着。
“强哥,知己知彼的还说这话?”我也笑道。“对了,你这有毛病的是不近女色,我都忘了。喂,那妞漂亮不?声音软软的淫着哩,我骨头直发麻。”“你又哪次听到女人声骨头不是酥麻的?”我回敬他一句,斜眼瞥见那妞因眉头皱得更紧而更丑陋了。
“出来吃顿饭怎样?”
“有事你说吧,外头有啥好吃的?好象流行霍乱呢。”我不大想出校。
“去你妈的,快快滚出来,我在金花等你。”牛伟强说完,“啪”地就挂电话。
我苦笑着掏出三毛钱付给那妞,那妞却不接,气愤地质问道:“他是哪里的?”
我将钱放桌面,赔笑道:“他这人这里有毛病的,咱不管他。”我指着脑袋套近乎。
“毛病?他嘴巴是屁股眼不?”小妞终于发作了,见我象要走的样子,又叫道:“给我站住,他再来电话我可不接了。”
我只好停步,心下有点恼怒,但我依然笑容满面的道:“对不起,下次我会提醒他注意点。”
“下次?你还想着下次?他说啥来着?”小妞忍着没说出。我见她脸色铁青,不禁心中暗笑着。那妞一时也想不出更难听的话,哼哼着道:“下次他再敢说这话……。”
我脸色变了,冷冷问她:“你要怎么着?”
“我就上报到教务处去处分你!教务长是我的远房表叔!”
“哎哟,你吓坏我了。”我听到教务长三字就火了,这糟老头!整天是他在吓我。我一下恼羞成恼的道:“你知道打电话来的是谁吗?他叫牛伟强。前几天那桩弓虽。女干碎尸案就是他干的!”我将三毛钱重新装进袋里,骂道:“你也太他妈的,这世界是谁怕谁来着?”
小妞噤若寒蝉,不知所措的盯着我离去,我心中大笑:妈的,谁告诉我那是强哥干的?不教训她一下还省不了三毛钱。
街上车辆川流不息。我挥手截停台的士。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走出车来打躬作揖着说他不知金花酒楼在何处。我立于街中心唯有仰头长叹:不是吧,世界又变了么?金花酒楼是这城市里最有名的地方啊。就因为金花里容纳了一百几十朵喜欢金的花,满城精力比金钱旺盛的男士趋之若鹜挥金给花。我几乎是吼着对那愣头青骂道:“你是怎么出来混的?”那愣头青急忙解释说他刚从外市调入,今天还是第一次开工,我还是他的第一个老板。我一下泄了气,懒洋洋的挥手道:“不知者不怪。收起你的地图吧,可爱的小男孩。”
车子忸怩的动起来,穿过几条横街后来到最繁华的老城区。水泥硬路变得又直又长,商店两侧巨大的音箱里一位有爱心的女播音员嗲声嗲气地劝某位先生娶一个因救他而断了双腿的女孩。当我已左左右右指点得不耐烦时,的士终于在金花门前刹住,我豪气地给多了几块,我提点他道:“记着这地方,往后有你忙的。”
我不再看他感激涕零的模样。金花门前几个淑女模样的姐妹正含羞地向我投来秋波。我吓一跳,忙打量自己,原来是穿了套名牌西服,难怪呢。我抑制住搭讪的欲念正人君子般走进去。
如往昔,牛伟强在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