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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国1-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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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的把对方阵营撕开了一个口子。随即,弃枪后的骑士向两翼散开,一边抽出腰刀,第二排骑士举着骑枪扑了上去,扩大着缺口。我们的攻击就像一排排浪涛,不停的冲击对方的阵脚。

第六排,管亥冲上去了,他挥舞着兵器虎牙,把一个个挡路的人直挑上天空,顺手又用虎牙上的獠刺,钩倒了一个站在阵中指挥的人员,好,他与对方骑兵开始短兵相接了。

对方的骑兵显然骑术精湛,身子在马上扭来扭去躲避着攻击,不停地向我方挥出闪电的一刀。经过初始的混乱,我方骑兵显然记起了我的教导,班排长发出呼喝,士兵们以班为单位扑上去,从对方的大阵中撕下一部分人来,一个排士兵迅速的围住这几人,屠杀结束后,士兵又扑向对方大阵,撕下一块肉来,继续这种我称之为“狼群”的战术。管亥则带着一排士兵不停地向对方阵心杀去,沿途不断的击杀对方大将,终结对方最强力的抵抗。

没有悬念,深夜时分我们结束了这场战斗,对方的抵抗很顽强,我们为此付出了200余人的伤亡。但显然,我们的战术是犀利的,这让每个人都很兴奋。

踩着一地的鲜血,绕过横七竖八的尸体,我走进了敌营。火把的光照下,管亥黑亮的脸上闪着得意的目光,拉着一匹黑亮亮的大马向我走来:“主公,如此高大的马你可曾见过。”

抬头看去,吓了我一跳,这马明显比我骑的马高一大截,在它面前,我的马好像是不足年份的儿马。我跳下马来,伸手去够马头,啊,这马头足足有2米4高,马身异常粗壮,粗大的马蹄,粗大的马尾,骨骼都比别的马大一号。赤兔?传言赤兔马就异常高大。我疑惑的伸手抚摸马,马的颜色是黑的,赤兔应该是火红色。历史上怎么没有这堪与赤兔一比的大马。乌骓?

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词:佩尔赛马。这种出生在加拿大北方的赛马,身躯高大,马头伸展的话,马的高度就有两米四以上,体重在一吨左右,每天吃的草料要有9公斤左右。传言这种佩尔赛马,最初栖息地在西伯利亚,后来不知在何时渡过白令海峡到了加拿大北方,而三国时代,白令海峡的水并不深,冬天海峡结冰后就更容易渡过了。

莫非这就是佩尔赛马,莫非赤兔也是一匹佩尔赛马。

“立即搜索马厩,寻找一下,是否还有更多的大马,告诉士兵,别惊吓了大马。”我立即下令:“叫刘浑上来,询问一下俘虏,他们为什么到这?来干什么?这马是怎么回事?”

我抬头看着夜色笼罩下的营帐,心中充满了疑问:“刘荒哪,刚才战斗我只注意观察管亥,我们派出的另一队人马到哪去了,来人,把刘荒叫来。”

审问的结果出来了,原来这是一个莫护鲜卑的部落,他们由于部落中捕获了几匹好马,受到了冒顿单于的威胁,冒顿单于要求他们交出好马,否则灭族。于是他们与公孙世家联系,取得公孙世家同意后进入卢龙塞,在此地牧马。当然,他们向公孙世家隐瞒了拥有好马的信息。由于有卢龙塞士兵的掩护,他们并没有在营寨中戒备,没想到遭受我们的袭击。

部族的幸存长老反复向我强调,他们受到了公孙世家保护,我们攻击他的行为必将受到惩罚。

惩罚,这世界就是强者的世界。如果有惩罚,就让它来吧。我挥剑斩杀了其中一名长老。

冷笑着说:“这是惩罚你们对我的不恭,现在告诉我,这种大马有多少匹。”

无言,这些长老真是硬骨头。等等,莫护鲜卑,不就是后来的慕容鲜卑么?这个部落在三国初期,不知因何原因,由大兴安岭辗转向南迁徙到辽西一带,首领叫莫护跋,曾被魏国聘请当雇佣兵,配合司马懿剿灭辽东公孙渊的叛乱,建立了不大不小的战功,被加封为率义王。这是后来五胡乱华中的一只异族,他建立的后燕国,打败了位于吉林东部到朝鲜东北部的高句丽,建立起北燕国,迫使高句丽迁入朝鲜,并统一全朝鲜半岛。

好,多谢你们强硬,我懒懒的发令:“全部杀光”。

转脸看着刘浑,我心中想,看来我是不是太软弱,五胡乱华期间,哪一个异族不是由于首领受了汉化教育,才来中原抢劫。就如小日本接受了唐朝与鉴真和尚的教育之后,也来中国抢劫一样。为什么中国式教育培育出的异族都是狼,培育出的中国人都不具有狼性呢,我会不会将来也养大一头狼。

刘浑虽小,但显然很聪明,看出了我眼中的杀机,立刻对我说:“还有别的俘虏,我们问一问他们”。转身飞快的跑出我身边。好机灵的小子,我心中暗赞。

答案很快出来了,部族有五匹这样的战马,两公三母,在我们发动攻击时,部族首领为我们攻击的气势吓住了,慌乱中只来得及带走两公两母的大马,和族中50勇士,向卢龙塞方向撤退,约定如果部族战胜,他们就去卢龙塞汇合,否则3日后他们就独自向西迁移。

如此一来,刘荒的去向也得到了解释,看来,逃走的人遇到了刘荒的部队,刘荒可能因为追击他们,所以迟迟未归,640人追击50余人,如果刘荒不犯错误的话,他们跑不了。

果然,天亮后刘荒带着人马回来了。奇迹,两公两母的佩尔赛马都没有损伤,但刘荒的人马受到了拼死的抵抗,追随首领的勇士都是族中最勇猛的战士,刘荒付出了60人的阵亡才解决了这50余人。据说在最后关头,部族首领曾想杀马,但最终选择了投降。

我大喜之下,对刘荒说:“你初次独立领军追击敌人,取得凯旋,让我这个老师甚为安慰,自此之后,你就改名为刘凯,以纪念这次胜利。”

“至于这些俘虏,亡我60勇士,全部杀光以祭奠我军阵亡将士。”

第七节单一神教

我们满载而归,此战没有留一个俘虏。看到那妇孺临死眼睛,我心里实在难受。

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啊!想到五胡乱华时期,汉民族三百年的苦难,我狠心下了这个命令。我想,如果上天有惩罚,为什么不惩罚在南京大屠杀中,把我们的婴儿挑到刺刀上的恶棍。如果这样能免除汉民族今后的威胁,那么,所有的苦难,就由我来承受吧。

回来的路上,士兵们兴奋中带着恐惧。我这个一向和善的城主,竟然下了斩尽杀绝的命令,让他们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以至于我的每项命令,他们都战战兢兢的执行。尤其是刘浑,每当我望向他时,哪怕再闲着没事,他也会立即找出理由离开我的身边,而我心中,确实无日无夜都转着杀他的念头。

回到出云城已经是四月了,我们一路上练习行军用了太多的时间。但收获是显著的。除了5匹绝代的佩尔战马,我们一路上还采集了无数有用的植物,其中就有大量的花生种子。回到城中,我立即召集了所有终身元老商议。

“落花生,这可是好东西”,尹东看了看郑浑和高堂隆,小心的选择字词说:“这东西可以榨出油来,榨出的油用来炒菜格外鲜美,榨油剩下的粕饼,可以用来做士兵的压缩干粮,花生壳可以用来造纸,花生秸秆可以用来喂马,种过花生的土壤格外肥沃。要让农民大规模耕种。”

“缴获的战马要严格配种,我们不能让这好的品种因为杂交而退化,赤兔马之所以消失,大概就是没能保持纯种化”,周毅无遮无掩地说。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赤兔、退化、纯种化这些语言,已远远超过了郑浑和高堂隆的认知。

周毅觉醒到这一切,立刻沉默了。

“那么我们就决定,这种大马命名为出云马。此时正值春天,正是良马配种的好时间,凡与出云马配种的母马,均须报高堂隆处备案。产出的马驹,只准在相互之间配种。出云马与出云马之间相互配种产出的马驹,无功勋者不得饲养,每产下一匹马驹,必须报高堂隆处备案”。我宣布。

这种每天吃9大斤草料的马,一般人饲养供不起。养这样一匹马,相当于养一个排的士兵,如果拥有它是荣誉与地位的象征,自然会有人拼命的饲养,并保持它的纯种。但这种马不适合大规模装备军队,喂养它代价太昂贵,就让将领们以拥有它为荣吧。

在会议结束时,我叫住了高山与郑浑,把玩着手中的水杯,我选择着合适的字眼对高山说:“听说你铸造了大量铁器(蒸汽机部件),四处散落却无人问津,它们都生锈了吧。”

高山立即明白了,长鞠一礼对我说:“主公,我想发明一个机器,可举千斤重量,但无法使他们组装起来,故此沉吟至今。”

我飞快的对高山说:“此次出行,看到了部族射箭速度很快,我突然想到了一物,或许对你有用”。

“机关枪?子弹?”高山不理郑浑迷茫的目光,立即回答。

“傻瓜,是铅”,我立即暗示高山。弹头时用铅铸的,这让我立即联想到什么。

“紧固件不需要多么坚硬,将铸铁中加入铅,使它软化,再把它固定在一个螺旋盘上,用刀具在上面刻上螺纹,就成了螺母,用这样一个简单的车床就可解决问题,等你用这种类似铆钉的东西组装起机器后,利用冲压装置,可以生产更坚硬的刀具,再生产更坚硬的螺母,进而生产功率跟大的机器(蒸汽机),这不就进入良性循环了。”

高山大喜过望,立即拉着不知所云的郑浑冲出大厅。

几天后,郑浑兴冲冲的来找我,当时,我正在与高堂隆在大厅接待马韩国王的使者,看到他满脸的笑容,我知道,一项伟大的发明出现了,于是没等他开口,我劈头就说:“你不要告诉我你又想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新机器,真浑机,这名字你不觉得可笑么?”

郑浑满脸尴尬的回答:“主公不要取笑我了,此物是远亭兄独力完成,浑不过是在其中打打下手而已,怎么敢奢望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呢?”

顿了顿,他又悠然向往地说:“远亭(高山的字)兄一向不喜欢名声,不喜欢与人起争执,若是我与远亭兄商量一下,以郑浑机命名这个机器,倒也是种选择。”

这个男人脸皮倒不是一般的厚唉,郑浑,I服了YOU。

我立即无心与马韩使者纠缠下去,“升平(高堂隆的字),你与他谈下去,我要去看看着新机器”。挥挥手,我立即冲出了大厅。

这只是个简单的蒸汽冲压机,主要用于冲压铁器,有了它,我们可以一次性冲压出大量的兵器胚和铠甲、骑兵面甲,大大提高我们的功效。虽然它现在只是一个简单的雏形,但我相信,只要人们知道了蒸汽可以作为动力,那么随后,大量的新机械将出现,我们已推开了一个新时代的大门——蒸汽机时代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在忙碌中度过,高山与郑浑忙着试验新机器,并开始利用它生产功率更大的蒸汽机。我则按照约定,乘船前往马韩,与国王在海上会面。

要想征服一个国家容易,要想征服人心难。幽州四处异族虎视,我们要想在这乱世立足,就必须有一个长久的征服异族的方法,如果只会用铁与血来与对方答话,我们需要付出多少生命为代价,我付得起着代价么。

韩国现在的领土由三家王国分割,其西北方,相当于现在朝鲜的位置,是汉代的乐浪郡。我从不打算把韩国最终纳入中国,但我准备把韩国的人心纳入到中国。人心,我只要掌握了这东西,并把韩国纳入到城邦共和体中,那他就是我战车上的战友。也许百年之后,只要用手指轻轻一推,这个属国会自己要求并入中国。当然,即使它不作出这样的要求我也不怕,在统一的城邦共和体中,它,就是我们的一个邦。

坐在高大的帆船甲板上,我迎来了马韩国王,这是一个清秀的年轻人,目光中闪着睿智的光芒,身边陪伴着四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和一个翻译(商人)、两名文士。我微笑着站起迎接,脑中却拉想了警报:小心,这个年轻人不好对付。

“今年收成如何?”我们坐下后,不咸不淡的拉起了家常,我不急,韩国三面临海,气候温暖湿润,稻谷产量很大,但是矿产贫乏,马匹缺少,而矿产丰富的西北方乐浪郡(朝鲜)又在公孙世家控制之下,如有人愿意用大量铁器换取粮食,他应该求之不得。

果然,几句闲话过后,当我们都无话可说时,马韩国王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我马韩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粮食,你出云城什么都不缺,就是缺粮食。我想,我们两人联合起来,就什么都不缺了。”

“还缺,”我回答,“你我还缺少土地,向你的东方看去,你还有弁韩、辰韩两国,你难道不想让你的军队到辰韩国的海边饮马么?你我联合起来,我提供你兵器,为你训练士卒,为你提供教师教育贵族子弟,你去把弁韩、辰韩征服,如何?”

这位年轻的国王立即说:“你这样帮助我,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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