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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而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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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事故让我再次了解了死神,那隐藏在天空极限高度的死神控制着我们,随时等待着我们与他相会。我越来越相信他,他就是我的教主,我们生下来就是找死的,他总是等待着我们,他从不着急,在他面前人人平等。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没有任何人给我强加信仰,只有死神。如果让这个只有死神作为惟一神存在的世界中增加一点浪漫色彩的话,我可以把天上的群星当作死去的人,所有死去的人都被死神化作星辰,星辰是数不过来的,从古至今死去的人也是数不过来的。夜晚来临时,我发现我和星星如此之近,这就是高原之美,蓝黑色的夜空中的繁星几乎可以伸手触摸。

  夜晚温度陡降,让我卑贱的躯体感觉到了冷,为了征服身体,我只有把身体遗忘。我认为冷是意识对身体的屈服,如果意识中没有对身体的关注,冷的程度就会大大降低。我坚定信念,让思想停止活动,通过对空无之境的探索来抵抗高原寒夜。

  群山绵绵,似乎永无止境。我凭着对太阳的观察确定西去的方向,只要向西去,我相信能够走到喜马拉雅山脉,找到世界的屋脊。每当饥饿到达极限时,我就啃一点妇女的胳膊肉安慰肚子;每当口渴到达极限时,我就吃山坡上的积雪。荒山野岭之中,碰不到任何人,我的罪也被自然消化了,在这里没有人来张贴通辑令,树就是树,石头就是石头。在这里我可以大声呼喊,让我的声音响彻山谷。

  太阳在空中划过二十多次以后,我到达了一片茂密的森林,森林延伸到高处是明亮的雪山,外围直达山谷,谷中有一条河流,两岸被冰雪覆盖,中间水流湍急。我沿着河流走,边走边观察近在咫尺的林木,近处落满斑驳的阳光,深处则漆黑一片。我已经吃光了妇女的胳膊肉,两手空空。我的脚底生出厚厚的茧,就像贴着一层皮质鞋垫。没有吃的,我不知能够走多远,也许我会死在路上,也许我会吃掉我的胳膊,吃完左胳膊吃右胳膊,直到我的身体到达我的目标。我要在那里将我的生命热情全部挥发出来,用极致的行动来表达对我的丁丁的切肤之爱。

  森林内部时而发出一种怪声,听来让人毛骨悚然,我的办法就是不在意它,让心化解在蓝天白云中,一个人我更关心视觉,小瞧听觉。顺着河流爬坡时,我突然看到坡顶立着一个庞然大物,一团乌黑,身后映衬着一朵白云。等我走近时,它依旧威武地蹲在那里,后爪坚定地扶在地上,似乎在等待送入口中的食物。我站着不动,观测他的动向,如果它暴露出侵犯意向的话,我打算奔向旁边的森林,爬到树上躲避。是狮子、还是狗?我不敢确定,我听说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大约就是它了。它脖颈粗大,鬃毛整齐地披散在背上,眼睛如光照下的冰一样闪亮,探出的舌头则洁白如雪。我试探性地向它靠近,我必须得越过它继续赶路。它慢慢地将前爪放在下来,站立的身体高度大约可到我的腰部,它推动前腿,身体跃在空中,向我扑来。情急之下,我一闪身子,并伸出右手抓住了它的尾巴。

  藏獒落在地上,回转身作出咬的姿态,我则双手紧紧扯住它的尾巴不让它靠近。就这样坚持了很久。它浑身蛮劲十足,即使咬不到我也永无沮丧之感。我觉得我不能总是这样,一用力将它摔出去,撒腿跑掉。我前面跑,它在后面追,我回头看它,它仿佛一团流动的黑色焰火,让人对自然造物产生敬佩之感。我跑过一个又一个缓坡,直到一个断崖,垂直下去即是令人眩晕的河流,我便顺着崖后的陡坡往上爬,坡上是森林的一角,穿过后到达一片干枯的草坪,又饿又累,我实在不愿再跑了,便躺在地上,等待藏獒扑向我,我好后发制人,吃掉它。藏獒很快抵达我躺着的地方,不过它没有捕猎我,而是刹住脚蹲在我身边。我仰望着它,欣赏着它浓密、乌黑的皮毛,我发现它的眼中并无残暴神色。我试着抚摸它的后腿,它伸出白雪般的舌头舔我的手表示友好,我立起身抚摸它的全身,感觉它的身体如钢板一样硬实,毛发的厚度可以埋藏我的手。它似乎愿意与我做伴,听从我的指令。我装作不理它,向西斜的太阳走去,它跟过来,靠在我身边走,让我非常高兴,我把手搭在它的脖子上,一起前行。

  这只藏獒让我飘浮的心有了着落,当我的手抚着它的脖子时,我就感觉我与野性相通,它身上源源不断的野蛮力量输入到我身上。同样,我的意向也似乎能够传到它的意识中去,当我饥饿难耐时,它总能给我叼来一块兽肉供我茹毛饮血。在这高山环绕之地,我的裸体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我长出了腿毛和胸毛,背部也生出了毛发,乌黑、卷曲的毛发盖住了我的皮肉。我的头发也越来越长,几乎到达我的腿弯,为了更好的行进,我不得不收起来打了一个结,让它不要超过我的腰部。

  也许我在退化,我的思想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懒于思考,我只知道我要向西走,向最高处攀登。所到之处均给我新鲜的感觉,我感叹中国有如此神秘、壮阔的地貌,如果不是被通辑,我也许永远不会有机会用自己的眼睛和脚去体验它。既然命运已经给我指明了路线,我就一定要到达那里。不知过了多少天,我到达一片河谷,河水浑浊,蜿蜒而下,对岸的高山雾气苍茫。我逆流而上,看到了一座大桥,横跨河谷,桥口的路牌总结了我的行程,标明了前方的地界。大桥下的浊流是金沙江,此处是四川巴塘,穿过桥就进入西藏地界。

  我郑重其事地吻了桥头的石栏,我的藏獒伸出舌头舔我吻过的地方。我伸展开胳膊向着西藏飞奔,越过桥后,道路穿山而过,浓密的白云压在山口。背后有几辆涂着绿漆的卡军徐徐开来,车头都坐满了军人,穿着棉大衣,挤得满满当当的,有一个似乎想招我上去,但环顾一下车内的状况后,还是打消了表情和动作。此刻我也并不想搭车。

  西藏像一幅巨画一样向我展开,雪山密集,山峰直插云霄,河流、峡谷穿插其中,山峰稍有间隙,就被蓝幕遮住,随处可见的白云可以侵入我的心肺。我虽然走过一片与它相似的地域,但我还是愿意把它当成一片独特的存在。置身这幅画中,不需要思想,只有把我全裸的身体献给她,才符合这番意境。我的身体自然地回避有民居、兵站和寺庙,我就像一只在发射途中的炮弹,直冲珠穆朗玛峰而去。

  然而我的行程到达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时遇到了阻隔,我在那里碰到了一个苦修的喇嘛,是他告诉了我峡谷的名称,其实在这个名称早已存在于我的地理知识之中。如果不去体验,知识只是一些名词而已,你永远不知道知识背后的体验。 。 想看书来

第二十五章
一辆黑色三菱吉普车停在我和丁丁面前,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到一位穿着亮灰色缎子西装的女士坐在前排,烫着波浪形的卷发,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皮包,她笑着举起手向丁丁打招呼,她看上去那么年轻,真的可以和丁丁做姐妹。后座车窗由于贴了防晒膜,散射着细小的光线,里面黑洞洞的,让我发悚,我想丁丁的爸爸一定坐在里面。前排的女士打开车门,丁丁立即跑过去和她拥抱,然后招我过来。

  “陈正强。”她介绍说。

  “您好,阿姨。”我说。丁丁的妈妈喜滋滋地从上到下打量我一番。

  “爸爸,你快出来,让我抱一抱。”丁丁叫后排的男人。

  后排的男人打开车门,一只样式古板的皮鞋落在地上,接着探出一张严肃的脸,头发整齐地梳向脑后,他穿着黑色西装,衬衣和领带整整齐齐。那张严肃的脸弹跳了一下,展开笑容。“我的乖乖女。”他抱住丁丁,声音浑厚有力。

  然后他拉着女儿坐进后车厢,让我坐在外边。我们两个男人夹着丁丁坐着,丁丁一路上和爸爸说说笑笑,偶而提起我,让我随和几句。前排的司机留着滑稽的平头,坐姿笔直,眼睛直望前方,手持方向盘稳稳当当,让汽车感觉不到一点颠簸。汽车快速地跨过横塘镇,穿过苏福公路拐上人民路,从平将路驶入太监弄,停在得月楼门前。他们早已在那里订了雅间,我们坐进去,很快菜就上来了。蟹黄扒翅、松鼠桂鱼、黄泥煨鸡、碧螺虾仁、蜜汁火方、巴肺汤、姑苏船点,这些苏州名菜让我目瞪口呆,不知如何下手。

  丁丁的爸爸坐在最尊贵的位置上,妈妈坐在她身边,丁丁坐在我和她妈妈中间,司机坐在我另一边。司机依旧像开车一样坐姿笔直,手放在膝盖上,一语不发,让我不自觉也挺直腰杆。

  “你是一位将军?”我对丁丁的爸爸说,试探着打开话题。

  “呵呵。”他没有作答,笑了两声,让我不知说什么好了。我想从丁丁那里寻求帮助,她正伏在妈妈身上耳语。

  “你学的什么专业?”丁丁的爸爸开始问我,毕竟他坐的位置需要他打破沉默。

  “中文。”我说。

  “你也是两千零二年入学吗?”他继续问。

  “是。”

  “毕业后打算做什么?”

  我稍微想了想说,“我打算自谋出路,经商。”

  “中文系的经商行吗?你想做什么行当呢?”

  “我准备经营图书音像,我对书和电影比较感兴趣。”

  “那得需要不少成本吧?”丁丁的妈妈插入问。

  “我没算过。从小做起吧。”

  “大学生就想做小商小贩吗?”司机突然冒出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

  “不是摆摊经营,”我赶紧解释,“我准备独创一个品牌,做成连锁经营的图书音像企业,从一个店变成上百、上千个店。”

  丁丁的妈妈欣赏地看了我一眼,“好,有志气。”

  所有菜都很合乎我的胃口,可是我不敢大动筷子,只是一点一点地抿着吃。丁丁的妈妈看在眼里,“别老实巴交的,多吃点,在学校里肯定吃不到这些菜吧?”丁丁给爸爸妈妈往嘴里夹菜,最后也夹给我,让我紧张得背上大汗淋漓。

  后半场他们开始拷问我的家庭背景,这正是我的弱项,一开始我就准备如实告知。

  “你爸爸做什么?”丁丁的爸爸问我。

  “我爸爸死了。”我说。

  “你妈妈呢?”丁丁的妈妈问我。

  “我妈妈在城里捡垃圾。”我说。

  场面立即陷入沉默,就像行进的仪仗队抬起一条腿,绷紧脚面,无声地停在这个姿势上。丁丁环顾了一下,出来打圆场。

  “你妈妈供你上学真不容易。现在消费那么高。”她说。

  “是啊,是啊。”丁丁的妈妈随和上。

  下面开始谈苏州的园林,我没进过任何一个园林,我没有发言权。我突然失去了任何胃口,我也不敢看丁丁的爸妈的眼神。只是偶而瞅瞅司机和丁丁,司机的脸上浮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笑意,持筷子的姿势跟拿枪差不多,我觉得他大概是在嘲笑我的理想和出身;丁丁不停和妈妈、爸爸嘻笑打闹,维持到结束。

  他们开车把我和丁丁送回学校,我和丁丁道了别,接着去上课。下午的课没有什么意思,我便拿起笔在本子上为丁丁写诗。丁丁的眼睛、嘴唇、鼻子、脸庞、头发、手臂、身材、穿戴、谈吐、声音,任何一个侧面都可以作为咏颂的主题,让我写出精美的诗句。我一直写了八十首,将我的空虚、思念、理想全部写进诗里。胖子在身边不断掰弄我的胳膊,想看一下我写了什么,我用力挡着不让他看。

  “抓紧还我钱,周末我必须去买电脑。”他生气地说。

  “好,我会很快还你的。”我说。

  “你老说快,快,你到底什么时候还,男子汉说话得算数。”

  “明天还你。”我说。我身上剩下的钱为数不多,我必须得想办法还上胖子的钱,免得他老是向我催债。下午放学后,没找到丁丁,便懊丧地回到宿舍,正好李思齐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李思齐,你手头宽松吗?”我问他。

  “怎么了,被胖子逼急了吧,向我借钱,拆东墙补西墙?”他说。

  “不是,我想给我女朋友买件礼物。”我说。

  “你没钱就谈经济恋爱嘛,何必那么破费。”

  “不行啊,世风日下。” 

  “人心不古,我知道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能糟踏钱。”

  我的丁丁可不是糟踏钱的女孩子。我只是为了跟他找到同感才胡言乱语。

  “你如果能借我五百块就好了。”

  “我身上就这么点钱了,借给你我可没得花了。”

  “四百也行。”

  “你真是狮子大开口,好,我借给你,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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