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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而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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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些枯叶飞舞落霞漫天的日子,那些在洁白的雪地上一路狂歌的日子,那些站在大桥上的风里俯身观望河水的日子,那些在广场上看流星即使等上通夜也毫无怨言的日子……他总是奔跑在最前面,一边向后招手,一边吹出响亮的口哨。那个挺小挺小的女孩子则在老远处一边奋力追赶一边扯着嗓子朝前喊:别跑这样快,等等我啊!毫不煽情的说,那是我们生命里最纯粹的年月,稚嫩的面孔,不加修饰的容颜,适用于自身的粗俗不堪的言语以及热情奔放急剧渴望自由的个性。那些记忆如此深刻,于是铭记于心,而每每想起时似乎触手可及。然而哪一天从哪一个角落里突然吹来一阵季风,它们便如海市蜃楼了,遥不可及。它们对我喊,对我笑,我只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喧嚣。长久以来,书页间都夹着那些我们合影的相片,保存完好所以并无在时间与空气的腐蚀下泛黄。照片上我们三个人并肩站在一起,女孩子娇小的个子在两个相比之下略显高大的男孩子中间看似柔弱而倍需保护。她的眼睛悄悄的望向天空,脸上是一副典型的乖乖女的表情,双手握在胸前,似乎在许着什么愿。乍一看去,这纪念式的相片应该给人欣慰的记忆,然而每每看到它,却令我我难以自制的揪心。

  月旁边的男子——对他而言,“男孩子”这一称谓并不相称。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男人!印象中他通常是面无表情的,脸上出现的只有冷漠与麻木抑或二者其一。大概只有这小小的方形纸片才能留住并保存他某一时刻难得一见的笑容。在我看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蔓延在他的生命里。据我所知,这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情绪,歌舞升平,醉生梦死不仅丝毫不可能药到病除,反而使之日益严重。起初我无法意识到他具备这样一种性情,直到在茫茫人流中他回头时我看到他那双灰色的茫然四顾的眼睛。

第七节
正如一切未知的事物对人们好奇心的诱引,女生宿舍在印象中是一个略带神秘的地方。当我从思绪里跳出来时,便看到了眼前的女生宿舍大楼。月说这就是我们宿舍楼了,上去看看吧!我当然乐意。高中时代便一直有意存有进去一睹风采这样的企图,然而一块“男生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三年来终究没有缺席一天。三年来,风雨无阻,始终如一。曾多少次无视这警示语想混迹进去,却没能逃过那位眼目犀利的大婶,差点以“目无校规,擅闯禁地”的罪名被全校通报。幸好月几声沾蜜的阿姨把四十好几的大婶给叫乐了,仿佛自己年轻了十岁,严肃警告后放我一马,之后再不敢有此企图。如今年代不同,当年的“男生禁止入内”改为了“男士止步”。字面上看,人性化了许多,“士”字提高男生的地位。“止步”则更加委婉,不似“禁止入内”那般冰冷生硬,毫无戏剧化的发展余地。同仁说,大学女生宿舍虽然不能随便进,但还是可以进的。把这句话作为信心的源泉,亦不愿放过一探究竟的机会,我决心一试。跟在月身后,踏上这片记忆中的禁地。

  刚进宿舍楼,心理原因,就像没有上过舞台的演员,老感觉进进出出的女子似乎都一致朝我望来。一个轻微的举手捋发便被怀疑是在对自己指手画脚。她们眼神里说不清是嘲讽还是鄙视抑或自我保护,总之似乎并不欢迎异性的进入。我小心翼翼如第一次行窃的盗贼,拿眼角余光四处瞟望,极力保持平静。每个人应该都有这样的经历,睡觉时两条腿若缠在一起,做梦便不是眼看着遭车撞就是被恶人追赶,拿着刀或枪。致人惊醒的并不是对刀枪的恐惧,而是那种眼看危险来临而双脚却挪而不动势必任人宰割的绝望。即使在梦醒也同样令人胆颤心惊。跟在月身后挪步时,严重一点说我便隐隐觉察了这种恐惧。

  突听得这样一个声音:喂!你!过来!

  那声音明是冲我叫出,我却不愿承认,抱着捡了一百块钱被人看到却不愿拿出来的心理继续挪脚。

  那男的,叫你呢!声音再次响起。

  毫无疑问,进出女子的眼睛都已聚到我身上,仿佛真看到了盗贼,正众志成城准备用尖锐刻薄的目光将我击毙。月回过身,脸微微有些红,这红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猜想她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盗贼的同伴。

  管理员是个有些年纪的大妈,目光有神,额头泛光,国字脸上透露的是她那满腔正义之感与刚正不阿。鼻子小而凹,示人一种无辜的神情——这种孩子气的造型使人释然。总的来说,这妇人虽然给人的整体印象并不坏,但是无论怀着怎样的好意来说都不够端庄,在她身上基本找不出作为女人应有的柔美。唯一印象是,我并没有见到恶人的惧怕——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值班室里,首先问及我姓何名谁,接着盘问:职业,籍贯,有无犯罪记录。月一旁笑不露齿。

  遂扫视屋内一切:防盗门紧闭,窗户上冰凉的铁栅栏,几把冷板凳。眼前遂出现如此情景:我双手紧抓冰冷铁窗,一张可怜巴巴的脸置于栅栏之间,渴望自由的眼睛凝视窗外……大妈呀,求您放了我吧,我是无辜的!想及此时,心中不免好笑,为何非把自己想象成盗贼呢?我堂堂正正,前来探望女友,本无可厚非,况且当今时代已不同往日,自由恋爱已是公民权利,不存在所谓乱搞男女关系,我光明磊落,作何心虚!

  莫非这大妈家有待嫁女儿,见我一表人才相中我了?我轻声问月。

  她横眉冷对。若在一旮旯,定会扯下我耳朵,眼前场合,不便发作而已。

第八节
所谓世事变幻无常,可以这样阐释:半秒前还凶神恶煞的大妈此刻已声音哽塞继而老泪纵横,右手指向我身上的短袖衫失声痛哭。我和月哪里见过此等妇人,一时皆不知所措。窗户遂围来观者,目光向我和月探来。凭经验,那些目光里有百分之八十的鄙视成分,大概以为我们两个毛娃子欺负她一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自觉无比尴尬,即使找个地缝钻进去这尴尬也不能减少丝毫,所以索性不必眼观地面,寻觅地缝了,只呆呆看着月,作满脸无辜态。

  大妈,您没事吧?月问。

  大妈没有应话,哭泣继续,以手拭泪并不时朝我短袖衫看来。在她目光的引领下,月也朝我身上看来。那是两个卡通人物,夸张的躯体。如果正式描述,那就是地地道道的两只细脚零丁的圆规,鲁迅先生若是看到了定然脸红,因为他描述的那只圆规的细脚零丁远远不及我身上这两只圆规细脚零丁的深刻。不久,大妈终于止住了哭泣,不过从她眼里的血丝以及脸上的沮丧不难推断,这止住很可能是中途的一次暂停,似乎意犹未尽。值班室挤进四个女子,对着我和月笑。原来是月的室友,从窗外看到了月,以为出事,遂进来呐喊助阵,以长我气势,灭大妈威风。不想还不及长我声势,大妈已自去了威风。大妈见众女欠缺友善的脸,眼睛警觉起来,拿起电话要拨,看架势大概是想求救,以为宿舍暴动。

  月忙解释:大妈您这是干吗?我们没有恶意。她同样认为眼前妇人意欲电话求救,这是月后来告诉我的。这话倒让大妈放下了电话,却不解的看着我们。我在打电话给我女儿,她说。听此一言,我内心再次无比尴尬,这尴尬丝毫不比在美女面前大献殷勤人家不但没有领情还反说我痴心妄想的尴尬差。想必月也是如此。最终,众女更改了脸上的表情,笑脸相对。大妈则细细说起我身上的衣服。老妇人确有一待嫁女儿,只是并不如我所想:大妈相中了我。女儿比我们年龄稍大,虽没能亲见,却被大妈描绘成这样: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幸好她女儿不是医生,否则定被她说成华佗再世。月悄悄在我耳边低语。

  见大妈忘我,众女不便因她如此夸耀女儿而笑出,捂住嘴的也迅速将手放下。女儿如此貌美,理所当然引来无数采蜜蜂蝶——这让我想起某个人年轻的时候,由于帅的掉渣被当作鲜花,招引蜂蝶。通常人们只希望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是中国人的习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西方人也有这习惯);过年团圆饭,故事大团圆;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如此如此。大妈当然也不例外,生活美好,幸福快乐,她一心向往,并指望女儿的貌美如花为自己招来乘龙快婿。其实,国人早就心知肚明,根据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看: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却硬是一个劲儿的将心往团圆与美满境地里挤去,这种心情大妈更是持之为信念。后来亦如某个人像鲜花招来蜂蝶,当然也像屎粪引来了臭虫和蛆——这叫物极必反。大妈女儿招来一男子,昨天巧克力,今天玫瑰,明天百合的送。这蜜蜂本该是来采花采蜜的,如今却送花又送蜜,这一切,大妈都看在眼里,欢喜在心里。只恨自己年老色衰,青春不再,否则递予自己的鲜花巧克力自然也不在话下。

  付出总有回报,佛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终于时候到了,男子得到了回报,女儿感动于男子的痴情……看着女儿这花被男子那峰采,大妈开始祈祷,希望女儿幸福一生,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夏天里的两个月一结束,当初青涩的花就结果了——这是蜜蜂传粉的功劳。说及此时,大妈怒目而视,满腔愤恨溢于脸庞。而她瞪的正是我那无辜的短袖上两个无辜的卡通人物。

  故事是这样:这花儿一结果就没蜜可采了,于是蜜蜂便也飞走了,无影无踪。

  大妈又开始抹泪,众女则愤愤不平,眼目圆瞪,似有举拳抗击之意。而我则依然云里雾里:这花儿结果,蜜蜂逃跑和我短袖衫上细脚零丁的卡通人物有何关系。遂问大妈。大妈的话让众人惊讶不已:我女儿和那混蛋天天穿这样一套情侣装。此话一出我便明白,言外之意就是穿她嘴里混蛋衣服的人都是混蛋,我乃其中之一。

  最终大妈满腹委屈说给我们后,平静不少,说人一老便容易寂寞想找人吐露吐露心声。趁大妈和颜悦色时,月把话题引到我身上,求大妈让我进去。余的四个女子也七嘴八舌的求情,说眼前这位男同志绝非混蛋。听的我心里别扭的慌。大妈一番教导:要珍惜眼前所有,千万不能像混蛋那样玩弄情感。末了,非让我脱掉身上的衣服,把面子穿到里头才答应让我进去。见那妇人一脸坚定的神色,我只好脱衣服。众女脸色微红,忙转过身,以手遮眼,仿佛我要脱裤子。

  这以来,我对女生宿舍的那点好奇和新鲜全给搅没了,懒懒的上了楼,进得宿舍,已经没有了兴致。扫了一眼,不过是干净一点而已,被子枕头放在该放的位置,床单平整,空气里喷了清新剂……心想三四年都有意一睹风采的女生宿舍也不过如此!不禁失笑,盒子里明明是一只苹果,可是自己就是不信,想方设法要打开看看,心想说不准是只梨呢,打开一看,失望!就是一只苹果嘛!

  月像推销商品一样把我推到室友面前,诚请各位对我多多指手画脚。幸好四位颇具淑女气质的姑娘并没有像对待商品一样在我身上动手动脚。一个个腼腆可爱,只含笑看我,双手辫到身后,时而捋发,时而低头,时而巧笑。这让我突然想起唐伯虎点秋香的段子,不过倒不是唐伯虎在点秋香,而是众秋香在点唐伯虎。

  客观说,内在性格决定我这个人并无在众人面前——尤其是众女子面前——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本领,此为其一。其二,我也并无哗众取宠的愿望。所以在众女子簇拥中我是呆不了多长时间的。出门时,由于姑娘们热情相送,我不得不一边往外退一边道别,嘴里千恩万谢——尽管也没什么非谢不可的事物,谢谢长挂嘴边给人留下好的印象总是不会吃亏的。身体方探出门,一个急速而来的肉体撞上了我——幸好是肉体,倘若是物体,整条胳膊定然从此残掉。我一个趔趄,右手抠住了墙沿,屁股悬在了空中,上下不得,尴尬不已。被撞的胳膊撑住地面配合屁股悬空的姿势,以防其落地后摔疼或被众女见我狼狈摔倒后笑话。月忙扶我起来,眼神怜爱。然而我刚起身,陡觉一股血腥自嘴角沉至丹田。默默吞了嘴里的唾沫,腥味渐浓,暗自叫惨,十有###受了内伤!遂蹲下,以手捂嘴,作痛苦状。血腥在嘴里扩散,下巴仿佛脱了一般,稍用一些力便可以拿下来。开始估测那肉体撞击时的速度,凭驾车经验以及受伤程度,初略推断速度应该大于或等于十米每秒,和世界上最好的短跑健将百米冲刺差不多!本想用ft=mv…mv'来精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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