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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的女性就不用说了,在一般日本人中也散发了许多,医生里也有支持他的人。不过,这一活动很快在娼馆主及其打手的暴力下烟消云散了。
此后的第二次活动可以说是大正二年四月藤井领事通过新加坡政府采取的放逐嫔夫的活动。日本的所谓人贩子在汉语里叫嫔夫,在作为英国殖民地的新加坡的法律上,公娼虽说是允许的,但其营业中不允许有男性参加。本来就对日本人的卖春业没有好感的藤井领事,为了使那有名无实的法律有点实效,通过政府部门对寄生在〃南洋姐〃们身上的七十二名日本人嫔夫给予了驱逐处分。
然而,藤井领事果断采取的驱逐嫔夫的措施作为废娼政策而言并非真正有效。因为人贩子这种勾当原本就是些无视法律的家伙们干的,遭到驱逐后他们只是不再出现在新加坡社会的表面而已,暗中依然具有相当的势力。
要想真正在现实中取消〃南洋姐〃的存在,方法只能是要么在法律上禁止卖春,要么开展有组织的废娼救娼运动。然而新加坡的法律却允许卖春,这也许由于它是大英帝国重要的殖民地港口城市,有为过往商船和军舰乘员提供安慰的必要,其法律的变更由不得非主权国民日本人的意志。所以,要想取消〃南洋姐〃的存在,日本人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展开由娼馆主或〃南洋姐〃自己主动停止卖春活动的废娼救娼运动,大正初期以后这一运动勃然兴起。最初发起废娼救娼运动的是新教派的基督徒们,而真正在现实中挺身而出的不是别人,正是梅森豪勇牧师——我的好友梅森几美女士的丈夫。
据几美讲,平田雪女的事引起了梅森牧师对〃南洋姐〃们的关注,不久后他就开始去花街传教——换句话说也就是开始从事废娼救娼运动。梅森牧师青年时代曾当过救世军的士官,和山室军平、伊藤富士雄等一起在东京的吉原搞过度娼运动,他打算把那时的经验运用到新加坡来。
由于教会规模很小没有其他人帮助,所以梅森牧师每周只能带上几美一人在某个傍晚到马来街、哈依拉姆街去一次。那一带白天非常安静,太阳落山后,娼馆门前点起灯火,来往的人便多了起来,于是显得有些嘈杂。梅森夫妇往往就在这时站在路边,拍着手鼓,大声地唱起赞美歌来。然后,当嫖客和聚集在娼馆门前拉客的〃南洋姐〃们好奇地围拢过来时,梅森牧师便一手拿着圣书,一边循循善诱地宣传起无论卖春还是买春都是人所不应为的道理来。
起初,娼馆主及其手下的人们只是以为〃耶稣的说教,没意思——〃而不加理睬,但一听到讲废娼符合神意时便立即改变了态度。他们成群地冲过来,赶走围观的人们,然后把牧师夫妇围在中间,目光凶狠地威胁说:〃你们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快点走!再敢到这儿来,决轻饶不了你们——〃非暴力主义者的基督徒梅森夫妇在这种时候什么也不说地走了,可是,一周后他们又跟没事儿似地出现在花街的一角,拍着手鼓,宣传废娼是神的旨意。
于是,娼馆主的打手们便想通过他们最拿手的手段——暴力来让梅森夫妇沉默。当夫妻俩拿着圣书向人们说教时,一些形迹可疑的男人便在他们面前拿出刀子和手枪恫吓说:〃不许你们再来说教了,胆敢再来,就用这个打碎你们的头。别以为这只是吓唬吓唬你们——〃尽管如此,梅森夫妇仍旧不停地去花街传教,歹徒们后来竟用棍棒打梅森牧师,还借夜幕向教堂里放枪。
如果梅森夫妇当时在这些流氓无赖面前屈服了的话,那么新加坡的废娼运动绝不会取得任何一点成果。但是,梅森夫妇却没有被这些歹徒吓倒、也许因为受到了梅森夫妇为了正义而置生死于不顾的大无畏气概的感染,听众中开始有人一个又一个地站到了梅森夫妇这边来了。
这些人中最富有戏剧性变化的可以说是一位名叫长森三郎的青年。长森是位金银细工的手艺人,不知是由于孤身流浪到新加坡的寂寞还是单身生活的空虚,几乎终日泡在花街,是花柳界有名的花花公子。就是这个长森,一天突然来到教堂说:〃看到你们真诚的样子,我终于醒悟过来了。请你们救救我吧——〃此后,他就开始帮助梅森夫妇在花街传教。_
夜幕降临后,他拿着手鼓唱着赞美歌走在灯光耀眼的马拉巴街、哈依拉姆街上。到了娼馆门口,他就停下脚步,面对嫖客们充满真情地诉说起来——〃诸位,我就是长森三郎。直到不久前我还是个酒色之徒,这条街上的娼馆没有一家我没进去过。可是,现在我这个大色鬼相信了基督,改邪归正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了。我已不喝酒、不买女人了。——请各位看看获得新生的我,希望你们也来信神,不要再拿钱玩女人了!〃
于是,长森越说越激动,语言时断时续,最终痛哭起来,可他还是一边用自己的拳头擦着眼泪,一边继续向人们诉说着。
主张非暴力主义、从未向娼馆主的打手们屈服过的梅森夫妻的废娼救娼运动,自从使长森三郎这个浪子回头之后,开始真正牵动了〃南洋姐〃们的心。按理说,对梅森夫妻的运动最先做出反应的该是〃南洋姐〃们,但她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眼前展开的废娼运动毫不关心。我想这是由于她们一直受到人的欺骗,对人所搞的废娼救娼运动也自然难以相信,但当她们亲眼见到始终不向暴力屈服并使得浪子口头的梅森夫妇时,她们才开始真的相信了。这些〃南洋姐〃们对夫妻俩的信赖最终以一位艺妓一天终于敲开教堂门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绕了个大弯,现在该说说小川芙美从花街脱身的事了。——一天,梅森夫妇刚从外面回来,教会雇的中国人勤杂工就拿出一张纸条对他们说:〃刚才主人不在时,来过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她说过会儿还来,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们。〃夫妻俩把叠得很小的纸条打开,只见上面用女人的字体匆匆地写着:〃我住在花街,暂时不能说出我的名字。我下决心从花街逃了出来,请你们救救我。〃
夫妻俩静静地等待着,入夜时分留字条的人又一次来到教堂。年龄大约有十七、八岁,带花的浴衣上只系着一条半幅的带子,打扮虽然很简单,但白皙的脸上有一双黑亮的大眼睛,身材苗条,楚楚动人,有着惊人的美丽。
由于怕人看见她进教堂,她显得有些慌张,梅森夫妇也同样觉得不能让人看见她,于是便把她领进了二楼的卧室。当几美静静地沏上红茶,请她用茶后,她才逐渐镇静下来,主动讲起了自己的身世——
现在,根据她当时所说的以及我后来从认识她的原住新加坡的银行职员田中武先生那里听说的情况综合来看,她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这样的——她的本名叫小川芙美,出生在三重县一个海边的村子里。因家庭缘故小时候就以〃养女〃的身份被卖到横滨的艺妓屋里,现在对外说是二十三岁,其实虚岁刚十八,在新加坡花街上一个叫柳好亭的带艺妓的高级饭馆,以阿娇的艺名做艺妓。她是天生的美人,一副令人疼爱的样子,在当地花街举行的日本人选美竞赛中曾名列第一。她名义上是艺妓而非娼妓,所以虽说不必遭受所有来过夜的男性的蹂躏,但二者的区别只不过是向多数人还是向一个人卖身而已,她在半年前已被华南银行分行长的某人所霸占。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一个来玩的客人不知怎的给她留下了一本《圣经》。她基本上识字,读起来后,发现那里面写着许多如〃不许奸淫〃、〃不能用暴力回答暴力〃等虽难以做到却都是真理的话。正当她受到这些话的触动、为自己身不由己的艺妓生活而痛心时,她听到了梅森牧师夫妇主张废娼的说教。_
她所在的柳好亭位于花街的正中央,被歹徒打得鲜血淋漓依然热心地向人们宣传生活的真理、为正义而祈祷的梅森牧师夫妇的身影,她看得再清楚不过了。越是看着夫妻俩受着伤却不肯后退一步的身影。她的心里越是感到痛苦,越是坐立不安。于是,她决心从花街逃跑,正巧这时养母——老板娘为寻找新人去了日本,她便跑出来向梅森夫妇求助道:〃要是被花街的打手们抓到,我不定要遭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请让我藏在这儿吧——〃面对芙美真诚的请求,梅森夫妇说了句〃神会保护我们的〃就把她留下了。从那天晚上起,他们就让她住在自己家里,时刻留意着不让别人看到她。
然而,第二天就有一帮花街的打手来到教堂,很客气地说要见梅森牧师。他们说:〃新加坡花街最叫座的艺妓不见了,花街乱了套。起初,以为出了什么事,派人到处寻找,结果哪儿也没有。说来最近阿娇的样子有点儿不对头,想必一定是逃到耶稣这儿来了——所以到教堂来问问。〃
面对那伙人〃想必阿娇是在这儿,给你们添麻烦了——〃的婉转问话,在神面前不能说谎的梅森牧师的回答只有一句。〃不能回答你们。〃可是,听了这种回避正面回答芙美是否在此的回答后,那伙人更加强了她一定藏在这儿的猜测,从下午起便不断地往教堂跑。
这伙人晚上在花街虽然可以胡作非为,但在大白天的普通市区,尽管是殖民地也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拿着匕首、手枪,大声喊着威吓他人。而且,由于那伙人总往教堂跑,使人们觉察到可能是梅森牧师帮助阿娇逃离了花街,于是教会成员纷纷赶到教堂,为让神保护起可怜的羔羊而热烈地祈祷起来。后来,连新加坡的警察也听说了,那伙人也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到了下一个礼拜天,教堂里人山人海。除了为帮助梅森牧师夫妇而出席礼拜的几乎所有会员外,还有为探听芙美消息而来的花街的打手们,以及出于好奇想要看上芙美一眼的跟着起哄的人们。当然,芙美没有出席礼拜,大概由于花街那伙人和围观者的目的都没能达到,礼拜结束后人们还是迟迟不肯离去。
这样,几天过去了。考虑到不能再让芙美这么不明不白地呆下去,梅森牧师经过调查了解到,新加坡的法律虽然允许卖春,但不允许长期约束人身自由,因此所谓预支金是无效的。而且,不仅如此,还搞清了——新加坡建市时,为对人数很多的中国苦力进行保护和生活指导,成立了一个叫华民保护局的机构,只要需要,无论哪国人都能得到它的保护。
梅森牧师亲自到华民保护局向当时正在那里工作的日本人小出积善讲明了情况,请他们对这位从花街逃跑出来的勇敢的女性给予帮助。从此,这一事件成了政府手里的公案,华民保护局作出决定:〃本局同意将小川芙美收容进附属设施,但考虑到其目前所处环境更具有家庭气氛,故将其重新委托梅森牧师照管。〃
芙美就这样被置于华民保护局的保护之中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它还带来了一个副产品,即救出三位即将卖身的少女。
华民保护局在调查芙美身世的过程中发现,她二十三岁的年龄是伪造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八岁。以此为开端,他们又查出柳好亭里除她以外还有三位未成年女子。因为当地法律严禁未成年者在花街工作,所以华民保护局的臂膀也伸向了三位少女,把她们从柳好亭解放出来,和芙美一样交给梅森牧师照管。
三位少女在柳好亭等于是芙美的妹妹,其中一个是即将成为雏妓的舞女,人称色子宝,本名金子,刚满十五岁,另外两人名叫茂子和早子,都是虚岁十三。三人从柳好亭被移交给教会,正当她们为能跟像姐姐一样的芙美在一起而高兴时,没有几天,华民保护局就把她们送回了父母身边。
她们的事就不多讲了,再说芙美,她跟柳好亭的关系却不像三位少女那么容易摆脱。
老板娘从日本回来后,一听说这件事便立即到华民保护局和梅森牧师这儿来交涉。老板娘以芙美的预支金为借口不肯让步,坚持说:〃让我见见阿娇,一说就明白。〃老板娘的目的是,因为自愿从事艺妓行当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所以她想亲自见到芙美,从感情上说服她改变离开花街的愿望。而梅森牧师和华民保护局的小出积善则是想为几乎光着身子逃到教会来的芙美将其个人财产——几十套和服及用品中的哪怕是几分之一也好,争取过来一些,因此双方的谈判自然没有结果。
那么,当事人本人是怎么想的呢?她对此只是十分平淡地说:〃我只要几件平时替换的内衣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要。所有的东西都给老板娘,请她用卖东西的钱,来抵我的预支金。〃自阶级社会以来,对女性而言,美丽都是最有效的武器,因此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可以说是女性梦寐以求的。而她却完全抛弃了对服装的欲望。我想这也许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