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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翻了几页报纸,见我还傻站在那儿,抬头,微笑着说,“站着干什么啊?不做试验了。”
我张开嘴,刚想说什么。她已经又把头低了下去,把报纸翻了一页。我看着她侧面的轮廓,那张漂亮的脸孔上,刚才因为玩笑造成的红润正在慢慢退去,她的神情那样的平静,嘴角上似乎还挂着微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刚才两个朋友间开玩笑的那种亲昵却烟消云散般,取而代之的是以往那种不露声色地端庄和高雅,却让人难以亲近。
我叹了口气,走回实验室,结果出来了。我整理好数据,保存档案,清理废物。我一边想,我他妈的这张嘴,真是欠抽,说什么不好说这个。一边又想,一会儿吃饭时得费劲了,估计得半天才能逗回来。想到这里,我又有点生气,操,我是你什么人啊,又不是你男友,怎么总得我哄着你啊,又不是我让你来找我的,我还欠人哄呢。
我走回实验室,把实验服挂在衣橱里,取下墙上的外罩,对她说,“走吧。”
她哦了一声,放下报纸,提上包,跟着我出了办公室。
等电梯得时候,我听到她在后面好像,拉开包。我会头看,她正在翻手机,看了我一眼说,“苏给我发信息说他们正在俱乐部呢。”我说,“哦。”
她顿了一下,说,“你去吗?”
我心想,我当然不去。我说,“不去,不喜欢那地方。”
她看看我,把头底下,像是又看手机。于是,我说,“他们既然等着了,你就赶快过去吧。我们那天吃饭都行。”我心里觉得有点失落,但是也有点轻松。又说,“这段吃饭吃的我都动用储备金了,正好省钱。”
她在身后,说,“那也好。”过了一会儿,又说,“对不起。”
我笑笑,装出轻松的样子,“没什么。”
我看着她被丹尼接走。慢慢踱回家。
打开冰箱,看看似乎也没什么吃的。就问楼下那两口子接了把冰冻蔬菜,胡乱炒了个杂菜蛋饭。我端着饭回到屋里,坐在窗口边,慢慢吃着,心中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拿出电话,打给沈芳的手机。
手机通了,但是,没有人接。我没有留言。挂了。
我吃完饭,屋里转转,床上躺躺,心想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去,缓和一下气氛。
电话打去,还是没有人接。
我就这样,发一会儿呆,想想,打个电话,很快到了10点半了。我想,怎么打那么多都不接啊,不是真生气了吧。于是起身,又接着打,我连着打了3个,她才接了。电话里吵的不能行,音乐声,说话声,放荡的笑声,我说,“沈芳,你还好吧?”
她却只在那边回答,“hello?”
我又说“听得见吗?”她还是“hello?”
我大生说,“喂,是我啊!” 回答仍是,“hello?”
然后,听到她用英语说,“是谁?听不到。”
然后,她就把电话挂了,挂电话的瞬间,还挺到她大着舌头来了句英国的国骂。
我倒是从没听她说过脏话,心想,怎么喝成这个样子。舌头都硬了。
放下电话,我给她发了条短信,写着,“早点回家,别喝太多。”
我等了很久,没有回复。于是只好怀着郁闷的心情睡了。我躺在被子里翻来覆去,又安慰自己,这样也好,免得以后误会下去,到最后朋友也做不成。
从那晚开始,她果真减少了和我的联系。我忍耐了差不多一周,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于是,按耐不住给她打了过去。好在,电话里听起来她还和从前一样,我开玩笑,耍贫嘴,她就呵呵的笑。也跟我翻些8卦琐事什么的。我坚持打了两三天,我们才逐渐把通话量稳定到比较正常的一个范围。但是,她却不像前一段那样,总是赖在找我了。我有时候问她,明天来不来吃饭什么的。她总时说,“看看吧,有时间的话。”然后,等到第二天,我若不提,她那边就也不了了之。慢慢,我也习惯了她不再来。我想,或许是她工作也忙。而且,那一段,她总会比较经常的和那帮阔少阔小们去俱乐部。好几次,我给她打电话,都正在那一帮人喝得东倒西歪地,嘴里含糊不清说着英语。我发现,她好像一喝多就开始说英语。和我差不多,原来,我一喝多就开始说很不地道的老家方言。后来,在英国住了几年,圣诞节回家,一喝多就开始想说英语,而且是满口带英国国骂的那种话。特别自我鄙视这个。闹得我同学也特别诧异,不是英国是个绅士国家吗。我说,那是没喝多的时候。一喝酒,没看都成足球流氓了吗?
那段时间,我的日子又开始比较单调和忙碌。在5月份把论文发出去后,才渐渐轻松下来。我和沈芳,在这些时间里,大多都是电话上联系,她总共来找我也就是两三次。不过,我倒是发现她和苏格兰人倒是真的很熟。按她的话说,是因为她在的那个公司曾经和苏格兰人合作过天然药物的项目。她跟苏格兰人说我们是“表姐妹”。英语里,一个表姐妹可以涵盖祖宗十八代甚至还要更远的血缘,只要沾点亲戚,只要不是一个爹妈生的,都可以用这个词。所以,苏格兰人倒是没什么想法,只是时不时跟我说,“你的表姐妹很关心你的学习。”
不过,她真的总是可以从苏格兰人那里知道我的情况。比如说,她会主动问我,是不是想继续把博士也念完。
那段时间,我的确正在困惑这件事。苏格兰人对我似乎很满意,总是建议我应该不要只读一个Mphil出来,而是一口气拿下PhD。放在别人身上,这应该是个求之不得的机会。我征求我妈的意见,我妈当然希望我到时候顶个Dr回去。我又问我男友,男友先是表示这是我很好的机会,又隐藏不住的悲伤感叹,又要分开更久了。我于是问沈芳什么看发,沈芳和我妈一样,坚决支持我应该读完PhD,到时候,等我拿到博士也只有26岁,前途会很宽。这样就等于是2:1。说来也好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沈芳竟然也被我算成我生命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了。
而我自己,我有点放心不下我妈和男友,并且,我真的是很急着出去找工作来挣钱。特别是,当听到我妈电话里跟我说,我爸那边风调雨顺准备融资上市的时候,我简直妒火中烧,恨不得抢银行了。
我想了好一段时间,后来,我打电话给沈芳,告诉她,我决定还是不读了。她问我为什么。我说,年纪大了,还没开始挣钱养家,良心上过不去。她劝我,挣钱可以往后放放,才23岁。我摇摇头,说,“等不及了。”她说,“什么等不及啊?”我笑了,“我想钱想的等不及了。”沈芳没再坚持她的意见,只是说,“你真的这么看重金钱啊?”
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当时很不屑地想。
当我把我的决定告诉苏格兰人后,他问了和沈芳一样的问题。我编说,我家经济不好,我必须找点找到工作。苏格兰人也就不再劝说了。他告诉我,如果我真的这么急着毕业,我可以现在就转去写论文了。因为,在他指导过的50几个博士硕士中,他凭经验认为我现有的成果,只要阐述清晰,应该是可以达到Mphil的最低线,拿个学位没有问题。当然,如果我希望作一个完美的Mphil,则是没有上限的。
我想了一下,真的将来工作了,从事的课题根本不会是我现在研究的。而对于实验器械和技术而言,我已经掌握了实验室里所有的仪器使用和理论。当然,技术还有待提高,但是,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就算去了工作岗位上,一样可以锻炼。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赶快拿到毕业证。Mphil的论文可不是那么好写的,比授课的硕士含金量高多了,而且,还要参加像博士一样的正式答辩。我真要写起来,再加上最后修改,准备答辩,估计又要半年。
于是,我跟苏格兰人说,那我就开始写吧。苏格兰人没有反对,只是跟我说,希望我将来工作一段时间后能回来吧博士读完,他说,他真的很少见过像我这样的勤奋又聪明的学生。我心想,不管是不是一种客套的恭维。至少,您对我的工作是肯定的。这就够了。
当我办好手续后,我才告诉了沈芳。她听完,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问我,现在准备怎么打算。我说,先找一份兼职的工作,一周打上20小时工,能解决自己温饱,一边,赶快把我的论文写完。
沈芳沉思了一会儿,说,“要不,你来我们公司吧,我们缺一个兼职的秘书。”
我的确是信心不足。当沈芳提出让我去他们公司时,我想想还是拒绝了。
我觉得我的专业和秘书的工作还是相差太远,再说,我不想总接着沈芳对我的关心往上爬。虽然,其实内心很想,不过,面子上下不来。呵呵自我鄙视一下。
我后来很快在伦敦一个比较繁华的商业区找到一份麦当劳的工作。毕竟,我之前在中国干过,出国前,我特意让店里给我出了一份曾经任职的证明,尽管不是一个系统,但是还是帮了很大的忙。
我在麦当劳干了有两个礼拜。做柜台,做汉堡,也做大堂。这种纯体力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是因为不用操心,倒也干起来挺乐的,还有免费的员工餐可以吃个饱,尽管,休息是不付薪水的。唯一的坏处就是,工资还是低了很多,只发最低工资。我记得那时,英国的最低工资每小时大概是4镑5,我打满20小时,也只勉强可以维持温饱。因为,单我每周的房租就要60几镑。
两个礼拜后,我跟沈芳说,我打算换工作,争取找一份给中国人打工的活儿,这样,每小时虽给不到最低工资,但是,第一可以打超时的工,第二,不用上税,直接给现金。
于是,沈芳又提到去她的公司,她说,“你这样总是打这些工似乎价值不大,你现在也快毕业了,一点工作经历都没有,到时候写CV的也只是这些辅助的体力工作。我的公司虽然没有很切合你的工作,但是,毕竟是正式工作经验,而且我们做天然草药的供货,也算是和你的西药沾点边,到时候真去写CV也不至于那么单薄。”
她的话真的让我有点动心。的确,当时别说英国,就连国内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了。对于像我这样从幼儿园一口气读完的学生,虽然拿的是硕士,没有真正的工作经验,也就差不多当个本科起点,培训,试用,稍不当心就硕士白念了。于是,我问沈芳,“你觉得我行吗?都没做过秘书?那是干什么的啊?”
沈芳笑了,“人家拿专科的文凭都做的来的工作,我还怕屈就了你这个高材生呢。”
沈芳所在的公司,其实背后的大老板是苏在香港的老爸和她英国的叔叔(或是伯伯)威廉。公司在英国真正的总部是南面的最大的那个港口城市。而伦敦,只是联络境内外买卖,关系和调节中转的门面。在那里,似乎是沈芳和苏的另一个叔叔(或是伯伯)苏家人口很多,好多安口安替的,一个叫彼得,但是又不懂英文的香港人坐阵。
而我,每周一到五的下午去上班,一周下来正好20小时,每小时工资差不多8镑。上午的工作是一个叫莉萨姐的香港妇女。莉萨姐是一个很8很好的人。她老公是是做中餐的,手下有好多餐馆,而且大部分还都不在伦敦,上到英格兰最北的城市,下到伦敦南部,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家。莉萨姐本来带着孩子在香港,孩子大了过来上学她也就陪过来。在家呆了几年当主妇,觉得每天做家务打麻将8绯闻要闲荒了。于是,就出来找了这么个轻松的差使,而且只上半天。上午送完孩子上学来工作,下午要赶回去接孩子放学做饭。她家两个儿子,大的我记得当时已经上college了,小的还不到11岁,属于不得离开监护的年龄,所以,下午2、3点就必须接回家。
而工作的内容,怎么说,其实是个打杂的活。内容可谓是五花八门。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秘书都是这样。最主要的就是做表格,登记。有时是货单的,有时是工资的,有时还有后勤流水帐的,反正上面给你什么你就做什么。另外,再有的就是,时不时要帮彼得大叔翻译英文信和文件。我很郁闷,一个在英国20好几年的香港人,名字都改成英文的了,居然连信都要翻译。
我经常在工作的时候被彼得大叔招招手叫进去,“翠花啊,你来看看这封信讲乜啊?”然后,我就现场口译给他。有时我不在,大叔就很牛逼的把信打出来,在抬头用英文,看好了,是用英文,写着,“CC翠花for Chinese translation。”他这种中西结合的风俗,一度让我内出血很久。
他其实不是很满意我的翻译,普通话他听着费劲,我写的简体中文他老人家看着费劲。他特别喜欢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