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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GL-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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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不是很满意我的翻译,普通话他听着费劲,我写的简体中文他老人家看着费劲。他特别喜欢莉萨姐的翻译,不过,我看着莉萨姐那一笔东倒西歪的繁体字,我感觉上也很费劲。但是,我是沈芳介绍的,苏也认识我,所以,他只好忍了。不过,彼得叔叔人长得虽然有点龌龊,但是对我还算好。总是把我当个读书人看,特别是当知道我本来是念博士的,就总是夸我有学问什么的。我当时心想,不知道大叔年青时是不是没有好好念书啊?


相对于彼得大叔,沈芳的工作可谓是辛苦很多。公司在英国的工作,分散给好几个所谓的supervisor和manager 处理,最后上报给她和彼得。来往文书不管是内部的还是从上海或香港来的,几乎都是英文, 她要看,要想,还要跟彼得大叔沟通,还要回复。我曾问过沈芳,“supervisor和经理,哪个大?” 她一脸的莫名其妙,“这怎么回答?”


沈芳不愧是工作了很多年,公司里还是挺像回事儿的。她待员工面子上很客气; “请”字,不离口,脾气也算好,生气的时候多是闷声不说话,不像彼得叔,直接拍桌子骂人。再加上姑娘年纪轻轻人又长得讨人喜欢,总是笑呵呵的,公司员工似乎更倾向于她。再说,彼得叔叔看不明白听不懂英文,让公司很多的BBC比较不屑,他们更愿意有了问题去找同是接受西方教育长大的沈芳,总比找去了彼得,最后又被彼得推倒沈芳那里省些气力。


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公司对沈芳表现的很是恭敬。我自作聪明的称呼她为“madam”,那是我从香港连续剧里拷贝过来的。


沈芳倒是不太情愿我叫她madam,她说我可以和别的同事一样叫她的英文名字,但是,我想了想,虽然我和沈芳有私交,不过,我不愿意让别人,特别是公司的同事觉得我是沾者这个便宜来的。尽管,我的确就是沾者这个便宜。所以,在我屡教不改数次后,她也妥协了。


我还很故意的和她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先这样做了,还是因为我们最近确实联系的不像几个月前那样密切了,后来,她也比较刻意如此。


有时,我拿文件给她或是让她签个字什么的,也就是办完事我就出来。倒是别的人,每次找完她,还都在办公室聊几句闲话什么的。有时在楼道或是洗手间碰到,也就是我这边点头问好,她回问一下就擦身而过了。不过,我觉得每次,她都很刻意避免和我对视,眼神交汇后迅速就弹开。或许,我也如此。不过,我倒是很享受这种捉迷藏的感觉。挺好玩的。


到了晚上,有的时候,其实是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加一会儿班,一是因为莉萨姐的效率总是会留给我比较多的工作,二是,我发现沈芳也下班比较晚。我比较奇怪,本来还以为她挺闲的,当初,每次5点多就去学校找我了,现在,每天都是差不多等到人都走了,她才开始整理东西。不过,我的确很喜欢等到下班后,人走的差不多了,我坐在大厅门口的那张小桌子前,透过敞开的办公室门或是没有合上百叶窗的玻璃,偷偷看她在那里工作。


她似乎比较无视于我的存在。我有时故意站起来拿着杯子,穿过大厅到她办公室门外的饮水机上取水,还故意制造出比较大的动静。她也就是瞟我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看文件,看电脑。下班走的时候,她拎着几乎每天一换的名牌包包从我眼皮地下晃过去,也都不正眼看我。倒是我,会故意地站起来,大喊一声,“CU,madam。”然后,她迅速地回给我一个微笑,“CU”。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我们就这样天天玩藏猫猫。那段时间,电话也不打了。她不给我打,我也不给她打。我有点郁闷,但是又想,算了,反正每天都能见着,打不打电话,也无所谓了。


有一天晚上,我早早就做完事了。已经下班了,公司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两个。我本来要走的,后来,见沈芳从办公室里出来取了杯水又回去了。就也跟着耗下来。她的公司每天晚上8点半保安来锁门上防盗零。我看时间还早,就装着好像还有事似的,手放在键盘上,其实也没写什么,眼睛是不是扫她那边一眼。


当时已经算夏天了,英国地方纬度高,没有空调,只有暖气。她只穿了一件7分袖的衬衣,衬衣熨的平平整整的,看起来挺有那种办公女郎的气质。我偷偷看她,有时像在思考,有时喝口水,电脑上写几笔。她的脸庞侧面的轮廓很好看,线条很优美,她的嘴唇有时会微微动几下,像是默念着什么东西,她用手机的时候也很专著的样子,真是个美人儿。我心里赞着。这时,手机口袋里震开了。我拿出来,居然是她,我看下去,那短信写着:


Take back ur eyes,(收回你的眼睛)


See my nameXXX,(看着我名字)


Smile 。。。(笑。。。)


我真的就笑了。正笑着,又收到一条,上面写着,“good girl。(乖孩子)”


我抬头朝她的办公室看去,这姐姐还一本正经装着在写写画画呢。我就这么一直盯着她,目不转睛,想,看你憋到什么时候。果真,过了一会,她偷偷瞄我一眼,一下被我捉住,赶快低下头去,嘴使劲绷着,忍不住要笑出来。


我起身走过去,到办公室门口站住,她还装没看到我。我敲敲门,喊了句,“madam”。她头也不抬,还用英语问,“什么?”


我径直走到她办公桌前,手撑着桌沿,弯下腰看着她,用英语说,“我可以请问上班可以骚扰员工吗?”


她抬头看着我,扬着 眉毛,有点挑衅的微笑着说,“上班可以骚扰长官吗?”


我说,“我有骚扰你吗?”


她得意道,“那你为什么看着我?”


我一本正经的说,“长得漂亮还不让人看,天理何存啊。”


她看着我两秒钟,嘴巴动了几下,像是接不出话了,于是,作出一副不乐意的神情,骂了句,“真烦人。”又开始看电脑。


我干脆赖皮着拉过椅子坐下,趴在桌子上,盯着她看个够。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好闻的味道据说可以舒解人的紧张情绪,我特别支持这一说法。


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挺严肃的说,“看够了没有?别影响我工作。”


我索性厚着脸皮,懒洋洋地说,“没。”


她转过头,气的有点脸红似的,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哆哆嗦嗦像是骂不出来的样子。


我还趴着,下巴支在桌面上,慢悠悠接过去话,“我就是厚脸皮。”


她气的一把关了电脑,准备走人的样子。我没起来,把手伸去抓她的笔,握在手里,她来抢,我就晃着手躲来躲去。躲了几下,被她抓住手,我握紧手指就是不松,她搬我的指头,搬开这个,我又合上,搬开那个,我又握住。我不知道怎么的,开始心里有点恼火,我死死握住,她两只手都没搬开。挣扎了好久,忽然她放弃了争夺。抬起头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慢慢,她也学着我的样子趴在桌子上,两个人就这样看着。我看到她的眼神变得很温柔,睫毛长长的一翘一翘,眼睛一闪一闪地,又听她轻轻问,“景明,你怎么了?”


我不知怎么的有点心酸。想说话不知道说什么。


她又问,“是不是不高兴了?”


我不知道怎么来了句,“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了。”


她笑笑,“为这个生气了?”


我没说话,叹了口气。我不是装得,确实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心里挺憋的。


她见我还直勾勾看着她,调侃的说,“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啊?你看什么呢?”


我随口说,“看你漂亮呗。”


她脸上有点红了。微微笑了一下,柔声问,“是不是我没给你打电话,你有点想我了?”


我接了句,“我想我妈。”


她直起身,重重地学着我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说“你这张嘴,怎么什么话都能说出来?”然后拉开椅子,拿起包,拨了个内线,冲着电话里说,“我下来了。”然后,走出来,丢给我一句,“接着想,走时候锁门。”


我听到她的皮鞋哒哒哒地远去,还就着样趴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点难受。我趴了一会儿,也不见她回来。于是,也无精打采地起身,回到座位上收拾完包。无精打采地回家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平时装得一副善解人意的假相,说翻脸就翻脸,真没劲。


那个晚上,我写论文写到很晚。半夜还自己出去围着房子转了几圈。晚上凉风吹着,挺舒服的。我抬头看看星星,一闪闪的,让我想起沈芳的眼睛。我心里有点恨自己不争气,总是不知道为什么很依赖她。于是,拿出电话,跟男友聊了很久。


第二天,睡到11点才慌忙爬起来,饭都没吃就坐着地铁往公司赶了。到了公司,莉萨姐给我交接完文件。我坐下来,偷偷看一眼沈芳的办公室。门是锁的。那天,他们说她去港口了,要几天才回来。我心说,好几天。又不知为什么叹了口气。


  


我以为沈芳会给我打一个电话。这是,等到周五,周五等到周日,她倒是音讯全无。


到了周一,我一走进办公室,就看到她的房门是开着的,她正坐在那里和几个主管说话。我心里一惊,先前的不快烟消云散般逝去,美滋滋地想,她回来了。


莉萨姐正在吃一块蛋塔,看到我来,热情地冲我挥挥手,“翠花,快,吃饭没,那边有蛋塔。”


蛋塔,操,我来英国这么多年还真是都快把这滋味忘了。我敢快放下包,跑过去,拿纸巾拖了慢慢地一捧回来。一口咬下去,皮酥酥的,蛋液滑滑的,真香。莉萨姐看我吃得狼吞虎咽,笑着说,“再去拿些,多拿点,我也吃。”


“嗯,好吃。”我边吃边赞。


莉萨问我,“你们大陆有没这个。”


我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顾不上形象,含含糊糊说,“多了去了。不过,不太一样,我们那里做的比较甜。”


莉萨姐,也吃了一口,有点优越感的说,“甜多不好,会胖人的,你们年轻人吃就没事,我们就不行了。香港的就做的比较健康。”


我也顾不上跟她搅缠,香港人一向自我感觉特好,见多了,也懒得跟他们争。我问,“这蛋塔是从香港过来的啊?”


莉萨姐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哪有,香港坐船过来还不坏掉。”我心说,那也可以做飞机啊。又听她说,“蛋塔是维尔森家里做的,XX(沈芳英文名,以后用这个代替了)带来的。”


我一愣,问,“那个维尔森啊?”


莉萨得意地8下去,(她每次一开始8就特兴奋,眼里闪着金光),“维尔森哪,你不知道吗?大老板的二公子啊?”


我问,“那个大老板啊?


“威廉咯。”


我心里一乐,原来是苏的堂哥。呵呵,这爹还真会取名字,爹叫威廉,儿子叫维尔森(威廉的变体后面再加上英文的son),等我将来有儿子,得叫,翠花森。又想,这可不够阳刚。我男朋友的英文名是我起的,叫汤姆森,已经有个son了,那不成叫汤姆森森?真难听。算了,还是让他爹赶快趁早改名算了。


我正胡思乱想着乐呵。莉萨又说道,“你没见过维尔森吗?”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见。


莉萨撇撇嘴,“他就在城里念医学啊,那个XXX学院,很出名的喽。大医生。”


我心想,XXX倒是医学院里很好的一所。不过还没毕业就大医生,这马屁拍的。


莉萨还在8,“真的没见过啊,总来接XX的啊?”


我一听沈芳,立刻有点精神过来。心中隐隐有点觉得不对。


“他来接XX?”我下意识问,“干什么?”


“拍拖了!”莉萨口器里觉得我怎么这么不开壳啊。


我登时一口蛋塔噎在那里,过了好半天才愣愣地问,“是吗?多久了?”


莉萨像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有段了,大概是may day后,天天来,柴可夫了。”


我到现在也没明白这个香港人说的柴可夫是从那个典故来的。


不过,话我是听懂了。我呆了一会儿,我记起沈芳似乎也就是那一段开始不再来找我的吧。她不来找我。原来是恋爱了。不过,我上班这两周来为什么都没见过那个维尔森呢?想想,是不是因为我每次都没和她一起走过的缘故,只不过,我一直以为她是被丹尼接回去的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下被堵住了。我也没心思听莉萨姐8下去。我起来拿起杯子晃去接水。走到沈芳办公室门外,听到她正跟人说着,她的声音说英语也那么动听。我看看她,她也正巧看到我,用手指指嘴角,笑了笑。我下意识一摸,是一抹蛋塔的碎屑。


整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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