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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把手从她的睡衣里伸进去。慢慢,她好像被我也弄醒了,就转过身来,帖住我的脸。她的睫毛碰在我脸上,让我浑身上下都痒痒的。我脑海里马上又有了比较下流的念头,但是,我下意识控制自己。我觉得绝对不可以再这样了。终于,我干脆起身,拿起毛巾直接去了卫生间。
我洗完出来。回到屋里看到沈芳还在睡着。我走过去,跪在床前,趴在那里看她。这姐姐睡起觉来还真有趣,一个手放在脸前,手指还时不时会动一下。我觉得很好玩,伸手去按住她的手指,不动了。我放开,过一会儿,自己又动一下。她的眼睛也会时不时跳动一下,我拿手去轻轻捏住她的睫毛,她的眼皮下意识动一下,我捏住不放,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猛地一动,竟被我拔下两根来。而她自己还呼呼睡得跟小猪一样。我差点没笑死在床边,我想,睡成这个样子,把你睫毛拔光了你都不知道。我玩了一会儿她的手指,又玩了一会儿她的睫毛,渐渐觉得无趣起来。我想起昨晚的事,心里又一哆嗦。不过,害怕的感觉在光天化日之下似乎减轻了些。我甚至又有点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居然钓上个这般的美人儿。但是,又觉得沈芳很可怜,因为,我觉得自己对她没那种感情。
我故作深沉的叹了口气。下楼做了些早饭,两个煎蛋,4片烤吐斯,外加一大杯牛奶。还有剩下的一根香蕉,我切成几段,也放在盘子里。我把饭端回房间。看到沈芳好像是醒了的样子,就走过去,说,“懒虫,你再不起来我先走了啊。”
她马上睁开眼睛,紧张的问,“几点了。”
我装作看看表说,“我半小时后就走,要不你接着睡,我把钥匙留给你。”
她一骨碌爬起来,好像是真没睡醒,迷迷糊糊边往外走边说,“我妈上好,你等我一下。”
我笑起来,一把拉住她,说,“你真脑子睡锈了?来,过来我看看,有猪鼻子长出来吗?”
她才明白过来,气着打了我一下,“你怎么总是捉弄我。”说完,自己就站在屋子里,把眼一闭,一动不动。我看她竟然就这样要睡过去了,惊奇的不得了,我说,“你难道是马吗?居然站着也会睡。你怎么不去报个名参加吉尼斯啊,操,古今奇闻啊。”她还是闭着眼不动。我无奈了,只好拉拉她,我说,“要是没睡够回去睡吧,还早呢。”她就闭着眼摸回床边,坐下去,又伸出一只手拉住我的体恤衫的一角。我说,“行了,别登鼻子上脸了,大早上玩什么特技啊,站着睡完,坐着睡,你还准备接着怎么玩?拿大顶睡吗?”她跟没听见似的,就着样闭着眼,似乎还有点气呼呼的。我实在有点折服,只好哄着她好好睡回去。我看她一直拉着我衣服不放,只好也回去陪她躺下,她趁机又凑过来,钻到我怀里。
我有点好笑,心想,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都这么大姑娘家了。我听到她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我鼻子里满是她的味道,也不由得眼皮沉重起来。我想,可能是昨晚没睡好。趁着清醒,我把手机定好闹钟,放下手机,我就再也坚持不住,一下也跟着睡过去。
我们这一觉,一直睡到11点才被手机闹起来。我看着她匆忙的跑去洗澡,看着桌上的早饭直接放成了午饭。有点无奈的摇摇头。
她洗完澡出来。我从柜子里找出一套自己不带走的体恤和仔裤给她换上,我觉得她昨天穿回来的那套衣服也太不适合白天穿了。她走回洗手间换上。进到屋里,这姐姐似乎才清醒了一下,笑着跟我问了个早安。我说,“不早了,改午安好了。”她冲我笑笑,又看看我桌子上的“午饭”,似乎很开心,明知故问地说,“你做的啊?”
我叹口气,“你以为我跟你一样资本家大小姐啊,还有专职使唤的?”
她伸手用叉子切下一片煎蛋,尝了一口,美滋滋地正要发表意见,我打断说,“我最厌恶别人吃完我做的饭之后给否定意见,我只听好话。你要是觉得不好,趁早别说话。”
她笑呵呵地说了声,“哦”就接着吃起来。
我满心期待着表扬,眼看着整个蛋都吃完了,吐斯也啃了一片了,却一点动静都没,有点忍不住了,上去也吃了起来,边吃边说,“我怎么觉得还行啊?”看看她,跟没听到似的,又不好意思地说,“你要是觉得不好吃就别吃了吧,喝点牛奶。”她狡猾地看看我,终于说,“我也觉得还行啊。”见我傻在那里,又一副不屑的样子说,“我不是说了一个‘哦’吗。”
我差点把嘴里的蛋喷出来,心想,老大,你这‘哦’一声也算句话啊?
我三两口吃完鸡蛋,又喝了几口牛奶,剩下半杯给她。
我看她光着脚坐在那里,我的牛仔裤似乎长了些,几乎把她的脚面全盖住了,就跪下去把裤子帮她翻出一个边儿来。我正翻着,觉得她的手好像在摸我的头发,痒痒的。我没抬头,说,“好好吃你的饭,别玩儿。”她似乎没有理我,那手越来越轻柔,我抬头看她,她脸上再也没有那种淘气的笑了,甚至是有点忧郁地看着我,渐渐,手又滑道了我的脸上,我看到她的唇开了,慢慢吐出一句,“景明,你别对我太好了……”
我望着她,也学着神情严肃地说,“生在福中不知福,那我接着虐待你好不好?”
她没有说话,安安静静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里满是心事。只是,我的喉咙也像是什么堵住了。过了一会儿我说,“等我回来欺负死你。”
她的眼睛一下又变为一汪湖水,只是,她努力地忍住,用力地点了点头。我看着她,心又酸起来。
吃完饭,我在室友的帮助下把东西搬到客厅。大家一边寒暄一边陪我等车。河南小媳妇也有点热泪盈眶地意思,搞得气氛一度比较凄凉。还是,河南那哥们像个爷们儿地说,“哭啥,跟翠花儿回不来似的。”大家这才破涕为笑,然后挨着祝福我,沈芳也借着机会凑热闹,装出很严肃的样子祝我“一切安好。”我看她说话的样子,很是一本正经地似的,于是拼了命的在那儿暗送秋波想把她逗笑,她却倒是沉着的没中我的圈套。
后来,我趁着她陪我在门口等出租的机会,偷偷说,“装什么装,显得跟我多生分似的。”她脸上一红。过了一会儿,小声说,“我也不想你什么飞黄腾达,平平安安回来就行了。”我看着她一脸羞怯,跟个小女孩似的。心里又开始有点心疼。我偷偷拉了一下她的手。她看看我,我也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她把头转过去,眼神有些茫然。我看的心也茫然起来。
车终于来了。我看到沈芳,心里不由得有些抽搐。于是,干脆不看她。在大家的簇拥下,我上了车,兴高采烈地挥手跟大家道别。车开了,我看到离他们越来越远,我看到沈芳站在旁边,一手提着一个塑料袋,那里面是她的衣服和昨天穿过的睡衣(她执意要带回去洗了再还给我)和我送她的那瓶酒。我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忽得一下真正感觉到了离别的滋味,想起这9个月在这家小屋所有的欢乐和泪水,想起我真的就这么离开了,想起自己茫茫前途未卜,甚至想起昨晚和沈芳的种种,眼泪开始唰唰往下倒。我哭了一路。
我一直哭到机场。哭到开始托运行李。因为超重必须扔出些,这才转移了注意力。托完行李,我拉着手提箱,逛了逛机场的免税区,又买了一瓶芝华士,据说当年我家那边的酒吧很流行喝这酒。而且很奇怪说是要加绿茶?(什么滋味?又是一种西为中用)也不贵,带回去估计够我男友炫耀一阵子了。
上了飞机,从上升开始我就恶心,一直半睡半醒。我脑子里又开始回忆昨晚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离开了伦敦,离开了沈芳。我慢慢开始又惶恐起来,然后消沉,继而自责,失落。甚至开始心里抵触。我当时记得一直责怪自己,好好的走就走算了,你去招惹她干吗?!这种自责折磨得我心浮气躁。我恨不得把飞机踹个洞跳下去摔死好了。我觉得自己真是有点没脸见人了,竟然搞了这么一挡子事儿。
我记得当时我的隔壁坐了一个英国男子。胖胖的。一开始和我搭讪,让我介绍中国好玩的地方给他。我象征性地说了几句,飞机一飞,我就没心情再跟他聊了,裹着毯子睡自己的,除了喝水饭也不吃。这哥们不知是不是太无聊,总是一会儿找我说一下,还让我教他说汉语。我差点没烦死。干脆装睡不理他。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好像有只手隔着毯子在揩我油,要是换平时,我早就一大嘴巴打过去了,可是那天,我却异常平静,我特悲哀地想,“摸吧,你摸我算是白摸了,知不知道老娘我昨天刚从一女人床上滚下来的。”终于,我心情算是降到最低点,我一把掀开毯子,也不看遇上气流亮起的指示灯,蹭地站起来,把隔壁那个做贼心虚的家伙吓个半死。我跑到楼下的厕所区。连着喝了3杯冰水,我很悲哀的想,妈的,这留学留的,留成个双性恋回去了。
我裹在毯子里一路抖到上海,好在上海那时还热,让我还没出关,冻僵的身体就缓过来了。那边的公司来人接我,我跟接我的那个男生一路寒暄着到了公司安排我的住处。是一家3星级的宾馆,在上海市外的一个有名的工业和外贸区,离公司很近。那个男生带我安排好了房间,让我先休息一下,第二天去公司报个到。我送走他,洗完澡睡了一会儿,就开始打电话给我上海的那帮同学。他们早就安排好了,只等着周五晚大家一起狂欢呢。电话打的我有些热情高涨,我似乎忘了自己所卑微的心事。我也跟我妈和男友打了电话,只是,我跟他们说这周末我先不回去了,这边公司走不开。我觉得我好像是在逃避和我男友见面,对于他的热情,我下意识的回避着。我感觉很对不起他,我知道自己这样不对,但是,我跟自己说,让我缓一缓,好吗?
放下电话已经是晚上了。我趁这夜色出去转了转,我想找个网吧给沈芳发封邮件什么的,跟她说我到了。我转了几圈,吃了碗大排面,买了2元钱的生煎馒头。肚子饱了起来,头脑又有机会开始想东想西了。我觉得自己当时的处境很危险。那时,我并不知道周围有谁是和我这样的。我觉得自己就像得了艾滋病一样,有点抬不起头。我甚至很绝望,我很憎恶自己居然对沈芳有那样的念头,并且身体上也有所反应。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很是暗淡,估计以后要带着这个污点过一辈子了。我想,如果我不回去了,那么我就可以和男友好好安定的生活下来,这样,再过几年,这个污点也就慢慢断去了。但是又想,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到英国工作的机会也就算是泡汤了。对于这个当时,甚至是现在,在留学生中仍然是个大馅饼的机会,我还真有些舍弃不下。我左右彷徨着,那边都舍弃不下,放弃沈芳就等于放弃工作机会,放弃留在国内就等于走上了“变态”这条不归路,我开始抱怨,抱怨自己太不坚定,抱怨自己太爱依赖,甚至也抱怨沈芳,放着那么多公子哥不要,偏偏来招惹我干什么。
我买了包香烟,红双喜,非常难抽,但是,我还是一根接一根抽了大半包。直到自己恶心起来,才爬回酒店睡觉。临睡前,我很小聪明地想出来个对策。我决定跟沈芳借着分隔两地的机会,慢慢冷淡下来,我想,她可以那么快就和维尔森搞在一起,我这一走,她无聊了,或许又该和维尔森复合了,又或许,人家本来就没有分手,只是那晚,沈芳冲动了一次罢了。如果这样,倒也好。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难受。于是,我再次鄙视了自己。我觉得自己非常小人,甚至,我怀疑,我不拒绝沈芳只是为了想得到这个难得的工作签证。
第二天,我又被那个男生接去了公司报到。上海人是非常注重外包装的,我记得那间公司虽然是借着伦敦苏家的市场找生意的,但是,却把自己打扮的真的跟国际化大集团似的。去了,连工作套装都有。我本意为这是苏家企业的分支,后来才慢慢知道,这间外贸公司,其实是沈芳家和一个上海老板合伙的。沈芳的哥哥是挂名的董事长,一个很地道北京70年代男生的名字。那个上海人,暂且称呼为A君,是所谓的总经理。平时的大小事务都是他主持,沈芳的哥哥在香港,公司所有的业务都从上海的公司发过来。
或许是因为我是从伦敦的公司过来的人,那天上午,A君开完会后,亲自接待的我,还吃了很丰盛的午饭。他试着想套一些有关沈芳的消息,我故意说的很含糊,尽量听起来像只是一次简单的工作调动。当然,现在再回忆起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