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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个燃放处,腾起一朵朵灿烂的烟花,绚丽,升腾……我忽然想到了沈芳,我觉得她就像这烟花,美丽的让我永远念念不忘,但是,总会随风消散在空中。
我怀着激动的内心挤过人群,寻到一个公用电话。我数着手里的硬币。
我打通家里的电话,很久没有和家里联系了,母亲听到是我,还没等我新年快乐说完,就大声的问:你跟晓军怎么回事!我下意识哆嗦了一下,我想辩解一下只是我们闹气而已,我会努力让他不生气,可是,没容我话说出口,电话就没钱了。
我想了一下,又拨了男友的手机。我想,我要好好跟他解释一下。电话通了,我说新年好。他说,你别打了。我说,能听我说完吗?他想了一下说,你说吧。等我说完之后,我满心欢喜地等着回复,等了一阵,他说,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你,你,你太可怕……
我没有再用剩下的硬币打给沈芳。我觉得,很多时候,人想的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又或是,我的想法太不靠谱了。
LAST CHRISTMAS
( Chorus )
Last Christmas
I gave you my heart
But the very next day
You gave it away
This year
To save me from tears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
( back to Chorus )
Once bitten and twice shy
I keep my distance
But you still catch my eye
Tell me baby
Do you recognize me?
Well
It's been a year
It doesn't surprise me
(Happy Christmas)
I wrapped it up and sent it
With a note saying 〃I love you〃
I meant it
Now I know what a fool I've been
But if you kissed me now
I know you'd fool me again
( back to Chorus )
A crowded room
Friends with tired eyes
I'm hiding from you
And your soul of ice
My god I thought you were
Someone to rely on me
I guess I was a shoulder to cry on
A face on a lover with a fire in his heart
A man under cover but you tore me apart
Now I've found a real love
You'll never fool me again
(back to Chorus )
A face on a lover with a fire in his heart
A man under cover buy you tore him apart
Maybe next year
I'll give it to someone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
室友今天问我为什么一直放这首歌。
没什么,喜欢而已。
晚上去了Zoe家参加她的家庭聚会,客厅的CD机中时不时也传来这首歌。当中,收到了天天打来的电话,我试图躲开吵杂的喧嚣,不过,他仍是咧着大嗓门儿,“姐们儿不是吧,你们那里也放这曲子?”
稀罕吗?这首歌似乎是英国人才更有理由喜欢吧。
看起来,我会比你有更多的理由喜欢她。我对我的室友说。
真的是喜欢吗?还是因为有记忆在里面。
那一年的12月31日,你们猜我是在哪里过的?
好吧,我自己讲,火车站四面透气的大厅里。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火车站里过夜。一个仍然年轻的女孩子,不是乞丐,也不是没有足够的钱。可是,除了以这种方式来折磨自己,她似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两个电话,让我忽然觉得,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己,原来不过是一个乞丐。一个精神上的乞丐。
似乎我的心有多冷,那夜就有多冷。我坐在椅子上,机械地用脚踏着地面,双腿仍是渐渐没有了知觉。似乎在发抖,连身体里的器官也跟着抖起来。如果来上一杯咖啡,应该会好很多。不过,像我这样被自己最亲的人猜忌、鄙视、抛弃的可怜虫,还有面目喝什么咖啡。我真的很可笑。似乎,我的钱更好的用途应该是捐赠给这社会上有所需要的人们,哪怕是乞丐。不过,一定不应该花在我身上,因为,就像沈芳说的,我不是人。一个没有人爱的家伙,似乎不应该被划分到“人类”的范畴。
我看到手上的戒指。我开始把它摘下,后来又戴了回去。我很冷,至少她能证明我曾被人爱过。我翻动着数码相机,里面的存储卡上依然保留着初秋上海的美好回忆。我看着画面上那三张和睦幸福的面孔,我禁不住问自己,我真的拥有过这些幸福吗?那一晚,那一个辞旧迎新的夜晚,我是数着墙上钟表的指针过完的。2点,3点,4点20、30、50……5点、5点半……6点……为什么这夜晚并不像我想的那般漫长?为什么会天亮?为什么让我要面对这曙光?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从内心不再惧怕死亡。甚至,我幻想起了自己应该如何离开这个世上,如果,这时候发生了大火,如果,这附近有什么突发事件。我应该像个勇士一样冲上去,然后,就像报纸上写的那样,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若干天后,电视上映出自己年轻的笑脸,幸存者悲伤的感恩着我的帮忙,而那些我爱的人们,应该会明白,其实,我仍是一个简单而向往纯洁的孩子,尽管世俗中我被蒙上了颜色,不过,我的内心依然尊崇着高尚。
我看着墙上的钟表,看她一点点移动着。那上面的数字让我想起沈芳送的那块儿我跟本配不上的名表。为什么我把她留在了家中没有带来?如果她在,我会不会更暖和些?
写到这里,我真的觉得自己走过的这27年人生,其实很多的现实,不过决定于脑海中瞬间迸发的一个念头。我觉得自己看过不少书,受过挺多年教育,接触的人和社会大多都是正面的。不过,很多次,面对着道德和灵魂考验的时候,我往往是被一个火星的意识引到着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选择来得时候总是没给够我时间考虑清楚,让我那么多年的书和教育都没来得及启动就一只脚已经跨了出去。然后,这些书和教育,只得,不得不变做为对自己行为合理化解释的支持工具。书中有那么多样的大千世界,总是可以找出让自己觉得心安理得的看法。
读书读到这个份上,真的是很可怕。也很可悲。
想想当初,如果得知我爸出轨我可以冷静地和他谈而不是上来就嘶嚎着扭打,如果不是因为冲动而带沈芳回家,如果不是在我爸的嘲讽下占有了沈芳,如果不是被沈芳带着见了奸商,如果我没有给奸商写完信而保存了原件,如果我没有把自己地邮箱密码设为男友和自己的生日,如果我能够及时的给男友联系而不是冷落他冷落到他怀疑我有了外遇,而萌生偷看我信函的念头,如果在那个时刻男友原谅了我……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当初如果……现在该怎样……后来看到一篇类似的文章,原来在西方,他们也和我一样承认生活中存在无数个“ifs”的结局。那么,今天我坐在电脑前的这个结局,促使它形成的,到底是我原本懦弱不争又险恶的本性,还是每个人固有的谁都无法选择和逃避的命运?
如果问我对那个成语最有感触,我想,应该是,一念之差。
在这一年的第一天,我的一念之差下,我极度怀念沈芳的温暖。我很感激,也很庆幸,上天总算还给我剩下了她。
走马观花的游览了哈德良长城,因为新年的缘故,博物馆关门。我其实并不很失望于那矮小的城墙遗址,甚至在自己取笑它不过看起来跟谁家后院的围墙差不多时,我竟没有一丝由于自己破费了这么多钱却得到这样一个下场而应该有的失望。我的心思似乎早已回了伦敦。当时,我没有很仔细的想清楚要和沈芳怎样面对和相处。我只是怀着感激和温暖的心情,想像着她的一颦一笑,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对她,如果再没有了她,那活着当真是没有乐趣了。
对于当时自己的念头,我如今觉得实在是幼稚的可笑。我似乎是过于夸大了自己悲伤。再或是,男友当时在我心中其实比我现在所认为的还要重要。我只是凭着母亲的责备,男友的遗弃,就感到自己被整个世界所不容,似乎真的有点过了吧。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又或是,其实对于我而言,对于各类爱情的占有和渴求欲望比其他人,强烈了太多。如果是这样,到也可以理解那时的失落和悲伤。
我回到伦敦。当我走进沈芳家的远门,我的眼睛就一直寻觅着一个身影。在我找到后,我一直固执的盯住那身影。我不知自己是过于幸运还是有什么资本,最终,那个身影在我的注视下融化了自己的冰霜。我走上去,我第一次发自内心地对她说,“我错了”。我眼中的那双美丽的眼睛又一次在我年轻冲动的情绪下温暖了我的灵魂。我似乎觉得嘴上的蜜还没有喷完,我又小声说,“我以后一定对你好。”
没有拥抱,没有接吻。我们只是石像般看着彼此。第一次,我在沈芳身边觉得自己幸福的很满足。我真的挺感谢上苍,还好,你把她给了我。
柔情蜜意的我自作聪明的做出很多自以为是的浪漫举动。比如说,我坚持要给她做饭。那些荤素搭配的家常菜得到了沈芳礼貌的的赞扬,并且让她似乎一直怀念这那道甜品,其实,只是很简单的醪糟糯米红豆汤圆。唯一略有改动的,就是我在醪糟里加了椰奶和冰块。又比如说,在我们亲近的时候,我特别会留意她的情绪。我不再在她顶点的时刻轻浮的参观着她的反应,我会等她越是失控的时候越去吻住她,我心甘情愿地任她抽搐时下意识地咬住我的嘴唇,我当然会感到疼痛,不过,这疼痛换来的不但有我内心的满足,还有她在快乐的丧失了意识下,忘情的道出了那句我一直窥视已久的,“我爱你。”
我喜欢听她说这句话,最好,再加上我的名字。
第一次在她说完这话后,我激动的在平静下来后抱着她,在她耳边轻轻地问,“你爱我,是真的吗?”那原本聪慧敏感的美丽女子不知是由于疲惫还是害羞,似乎是答非所问,“你不会爱上我的。”
我依旧是不负责任的甜言蜜语,除了告诉她那三个字外,我凭着小聪明煽动着她的情绪,到了最后,我仍是企图诱导她在清醒的时刻告诉我。但是,她仍是那句,“你不会爱上我的。”
似乎那两日中,即使是出门上街购物,我也会执着的对这句话问个不休。我软硬兼施却仍是屡败屡战,不依不饶。我会在喝着可乐被她温柔的眼神包围中,问她;我会在旧地重游的街上,指着当初的“案发现场”问她;在仍是那间服装店中,我买下几乎一样款式外套的同时,似乎是读懂了她的内心,我动情的问她。可我得到的答案仍是一样的。终于,我笑着问,你觉得我不会爱上你,又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很傻啊?她笑了笑,说,是呀,当我很傻好了。
在一家商场的咖啡厅里,我看着她耐心的给我解释着各种咖啡,不厌其烦的纠正我的发音。我忽然对她说,如果我爱上你了呢。她只是像个大姐姐一样,一点都不在意似的扫了我一眼,“赶快喝你的咖啡……你尝尝这个区其……”
等我们走出咖啡厅,站在扶手电梯上,她忽然跟我说,“你听这歌。”
我笑着说,“圣诞都过了怎么还放这曲子,英国人他们怎么那么喜欢这首歌啊?”
沈芳笑着看着远处,“我也很喜欢啊。”她慢慢的把头转向我,眼神一闪一闪的,“每次听这首歌,都能想起你来。”
我直到过了很久很久,才坐下来仔细读着歌词品味沈芳当时的心情。渐渐,我似乎是有点明白,但始终朦胧不清。
不过,从那之后,每年的圣诞,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自然就会想起沈芳,她那时爱我吗?她知道那时我也开始爱上她了吗?
她似乎总是比我还了解我自己。但是,为什么却偏偏说给我相反的答案?
我觉得我对于沈芳的心思,永远没有智商去猜透。
短暂的幸福过后。我不得不又要回头去面对放在我面前的那些问题。
苏格兰老爷子的推荐,让我有了好几个学校的面试机会。我试着和沈芳讨论到底该选择哪几个,我希望得到她的评论,不过,到了最后,我仍是偏执地认为,哪里给我的钱最多,我就去哪里?课题,学校,老板,似乎我并不在意。
而母亲那边,我仍然要去耐心地解释。似乎,男友告诉了母亲我们的分手是由于我和父亲的生意有了瓜葛。我不知道母亲到底知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