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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芳好像发现了我的局促,我听到她笑了一下,我看过去,她的眼里带着笑意,有一丝顽皮。她并没有说什么。顿了一下,指了指我,“seat belt(安全带)”
“哦,忘了,谢谢。”我赶快转身去拉。那天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挺冷的,我手有些僵。于是,她俯过身来,帮着我扣好。和她的身体一起飘来的还有一种好闻的味道。那时,我并分不出各种香水。只是觉得很香,反正是那种我很喜欢的清新优雅的香型。
“你香水很好闻。”话一出口,白痴青年又有点懊悔,怎么自己的嘴这么没遮没拦的。这好像不是一个女孩子给另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话,你跟人家又不熟。
“嗯”她又笑一下,似乎被我弄得也有点干。不知是不是开始后悔怎么搭了个这么不靠谱的。
“……”
“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吗?”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温柔,又很安祥,接着又笑了下“瞧小脸儿都白了。”
我很想说,姐姐,我是紧张的好吧。但是,脑细胞似乎恢复些,但又恢复的不够,反正不知道怎么了,我那天真的挺不靠谱的。
我故作轻松的一笑,“没事儿,我就是发育不良。……哦,不是,……那个,我是说,我营养不良。”
白痴青年的滑稽戏让这个看上去很优雅的女子有点绷不住了,我看到她似乎是强忍着要大笑出来,把头转到另一边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摇摇头,笑着说“你,你这小家伙挺逗的,”又微笑着问,“你多大啊,十几了,还营养不良?”
“十几?”我做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要是当年俺还呆在俺村儿没出来,估计现在俺儿子都能上街打醋了。”
“呵呵呵。”她怎么一逗就笑啊?“你多大啊?”她下意识用手掩了掩嘴,装出很认真的样子,眼里却都是调侃的笑意,问,“你准备让你儿子几岁开始学打醋啊?”
我不知道是我那天穿的的确很少气,还是我真的长得面嫩。反正,我挺不服气的,“我啊,和你差不多吧。”
“是吗?”
“我23。”我想起今天是我生日,忽然有些黯淡。我没再说下去。
“还真看不出来,才比我小一点。”
按理说,我应该接着问一下她多大,这样,话题似乎就顺理成章的下去了。但是,我心不知怎么了。“哦,是吗。”我转过头去,雨水在车窗上结了一层水幕,隔段了我的视线,窗外的景物不甚清晰。我开始沉默。
车不知开了多久,我们没说话,看起来我们都在想着什么,我不知道她,而我,其实什么都没想。
车渐渐慢下来,她看看前面,“你搭这条线吗?”
我恍然回过神来,都没看清到了哪里,“哦,是是。谢谢你啊。”
“丹尼,找地方停下,谢谢。”他们两个有时说英语,有时说粤语,后来,有时我在的时候,沈芳直接跟他们讲普通话,他们也听得懂。
车停下。“这里好像不能常停。”她看看外面。
“没事,我很快,”我匆忙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真是谢谢了啊,
哦,对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景明。”说完,我习惯的伸出手来。
真是又开始白痴了,不知道这时应该等对方先伸手才可以握地吗?
算,反正伸出去了。她有点没反应过来。我愣在那儿,血哗啦一下开始倒流,神啊,救救我吧,太干了!
就在我脸开始由白到紫地时候,她哦了一声,伸过手来,用那种英国绅士淑女间的那种握法,在我手指上轻轻一握,“嗯,很高兴认识你,景明。” 她并没有说出她的名字。
等我拉着我的小车下到地铁站,我才发现,要从这条线回我哪里,要转两次。
没办法,转吧。我拉着小车,换着不同的线路,脑子里,却填满了那像做梦一样的场景。香车美人。我一路上,不知不觉傻笑了好几次。
从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心中时不时记起这位“白娘子”。这是我给她起的代号,因为,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二是出于她戏剧性的雨中相送(虽然是反的,差不多了),再者,我觉得她的面容很像电视剧里那位家喻户晓的“白娘子”阿姨,只是年轻了许多。那种美丽的类型,还有眉宇间淡淡的带着笑意的神情,真的很相似。难道是因为,她们都是喝了香江的水?
雨中巧遇“白娘子”着实让我兴奋了些日子。现在想起,令我兴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内心对于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我觉得,沈芳的出现,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躁动,这是我开始雄心万丈我的目标后,遇到的又一个有钱人。只是,她,似乎实力远远超出我那个开奔的中药店老板。她的出现似乎让我觉得我的野心勃勃的幻想在生活中找到了现实的载体。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榜样。让我在现实里,而不是从港台的肥皂剧中,切身看到了浮云之上的那个阶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格外的卖力。原因是,老板知道我圣诞过后要回学校不能长期干全职,意外的允许开学后我仍然住在这里,而且,每周在我不上课的时候我要继续给他工作。当然,其余的日子,我仍要像以往一样,每天帮他开店,收店,打烊后查货算帐。他似乎对我有着很大的信任。
转眼快到圣诞节了。伦敦的各大百货从11月底就开始打出圣诞新年的销价。我盘算了好几天,打算买些什么送妈妈和男友。男友的很好搞定,他一听说有新款的阿迪球鞋,马上用一种别无所求的语气,说“就这个,就这个。”然后,仍不忘了至少嘴上甜蜜两句,“宝宝,你那么辛苦还想着我,哎,我却什么都帮不上你。”说着,还好似真要哭出来的样子。不过,却让我很开心。
妈妈的礼物,让我很头疼。我上此回去带的那些化妆品还没用完。(我想一定是舍不得用都在冰箱里攒着呢。)我说要再买些,她马上嚷着,“浪费,浪费,用不完都过期的。”
有天,趁着有半天的假,于是去逛街。路过一家英国有名的金店时,我忽然找到了灵感。我想给妈妈买块好的手表。好的手表是有收藏价值的,甚至可以几十年当个传家宝。我妈一直戴的就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姥爷送的一块很老的牌子的梅花表,机械的。但是,款式也太旧了,走得也不是真的那样准。
我看到一款瑞士表,她有很漂亮的名字,Chopard,中文叫“肖邦”。表盘里滚动的钻石是她的标志。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很喜欢肖邦的钢琴曲。尽管,小时候学琴时,肖邦和车而尼的琴谱,曾经是我最厌烦的东西。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肖邦的价格不菲。我心里明白,我虽买的起,但以我的工资而言,我并不处在这个消费阶层。就像我虽然也买的起Paket Philippe,但是我带出去会让人认为是假的。
我总觉得人若是带错了手表,甚至比穿错衣服更值得笑话。坦白说,我不是很会打扮,但是,对于手表和香水,我有着特别的敏感。对于这个话题,我似乎没有谦虚过。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她。我想不动声色的献给母亲一份礼物,一份贵重,但她却不慎明了的礼物。果真,等后来母亲带上手表后说,“得多少钱啊?” “哦,还行,不是很贵。” “那也得几千块吧。” “啊。”我琢磨着也不能说得太便宜,不然说不定她留着送人呢。“哎,花那么多钱,都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母亲的表情一定觉得我是被宰了,“还不如买个天梭或是浪琴呢。” 我听了,把差点喷出得鲜血咽回去,然后,站起来装得很轻松的说,“您也没跟我说要啊。”
从金店出来,我摸着挎包里鼓鼓的那个小盒子有点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快。
“哎,明?”有人叫我。明?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倒是怪了,在这里,很少有人这么叫我,大部分时候,我的代号是一个英语中类似于中国的“翠花”这样满大街跑得单词。天晓得我当初怎么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代号。
回过头,我身体不由自主一震,你们应该知道我看到了谁。
白娘子重现江湖让我不由自主把自己往弱智青年的方向发展。我结巴了两下,“哦,嗯,小姐,您好。”我当时觉得这样称呼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见试过她的气势出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庆幸还好没有直接叫“白娘子”。我觉得,小姐,这个词应该让她觉得我还是很懂规矩的一个人。尽管这个词在国内已经因为另一种含义快被封杀了。
她一愣,似乎对我这样叫她有些不解,但马上露出惯有的那种既遥远有亲切的微笑,“嗯,你也来shopping?”
“哦,买,买点东西,”我有点结巴,“过年了,要。”
她正想再说。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说得是粤语“喂,靓仔,又见了。” 我顺声望去,是她背后一个打扮的时尚的女孩,这个女孩怎么说,有点像莫文蔚的感觉。
我看看左右,不知道是不是跟我说话。我没注意到周围有其他的男士存在的痕迹。有些诧异,但看看她一脸得意笑着往我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芳回头嗔了她一眼,“有没搞错?”女孩伸伸舌头,撇了下嘴,不再张声。我觉得好像什么地方见过她,但是,挺不确定。或许,是因为我见多了莫文蔚的海报?
“她是我朋友,一起来玩的。”沈芳向我介绍,“susanna,叫她sue。”
我冲那女孩举下手,“你好,我叫“翠花”。”(我那个大土名儿就不提也罢。)她sue不sue我不在意,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我心里嘀咕。但是,我不好意思问。
沈芳见我和苏认识了,接着问,“你赶时间吗?一起玩了?”
我想想,离下午回去的时间还早。于是,挺顺水推舟的表示,好啊。心里挺激动。
或许,那天我没发展成为白痴青年是因为沈芳那天并没有上次那样让我震撼的行头。跟她们说话时,我看看四周,并未出现我幻想中应该存在的保镖或是跟班。又或许,沈芳那天穿了休闲装,我专门看了她的包,还好,普拉达的休闲款。
于是,我开始跟着她俩往前走。起初,沈芳拉着苏走在前面,我看到苏挤眉弄眼的跟沈芳说着什么,是不是看我一眼。心里有些反感。我猜应该是在讲我什么,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来凑什么热闹。
或许是我穿的有些老土。尽管我的衣服干干净净,我的头发一尘不染。也尽管她们也是休闲的装扮。但是,一看还是能够看出很大的不同。国内衣服的款式,跟英国太不一样了。原来,我听人说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衣服上看出刚到英国的人中,那些是香港的,那些是日本或是台湾的,那些是大陆的,有些不屑。但是,等我在英国几个月后,我也一眼可以从一个人的服装上判断出是不是我的同胞了。尽管是所属同一品牌的阿迪或耐克。更何况,尽管她们是休闲装,但是,从我当时有限的对服装的品牌的了解里,我也可以猜出,我穿的这一身行头,或许也买不来沈芳的那条60小姐仔裤。我有点想找个理由回去了。
我想是因为沈芳有所交代,打那之后,我们三个一直用英语交流。只有在我不慎明了的时候,或是只有我和沈芳的时候,我们讲回普通话。沈芳一口流利的没有方言口音的我的母语,让我对她在那异国他乡的繁华都市里,凭空多了一丝亲近。
后来,我和沈芳回忆起那天,我们都挺佩服sue的购买能力。我们在伦敦那条有名的商业街上,从这个百货串到那个专卖,sue几乎是一副要把所有她看上的东西都扫走的架势,让我特别佩服她那张信用卡的限额。
“她就是个疯子,”我和沈芳实在撑不住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沈芳揉了揉被袋子勒红的手指,抱怨道,“买回去都不一定穿,放一段,扔掉。”
呵呵,我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可以理解,钱多的花不完呗,只能这么烧。我心里想。
其实,我比沈芳还累,sue的确买了太多的东西,从香水到眼镜,当然,最多的是衣服和鞋。她自己怎么可能拿的完,于是,我跟沈芳只好帮她分担了很多。我觉得不该让沈芳去做跟班的事情,但是,我也只有两只手,于是,我拣了最重的鞋和大衣的袋子。不多久,我的胳膊就像要断了一样。于是,在沈芳的抗议下,她自己单飞了。我和沈芳找了路边的长椅坐下,周围摆了一圈大大小小的袋子。我后来问苏回家后东西究竟有没少,因为袋子是在太多,都快把我和沈芳埋了,丢几件我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苏被我问的一脸茫然,“没,……或许。” 我心想,沈芳果真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