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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去修行(金莲篇)-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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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要去圣城不容易呀,路途遥远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等着,最后能被收下的很少。”
  米乐笑了笑“兰叔,我不是去学艺,只是我想去圣城了解一些事情,恩,这次我带了些东西,我跟兰伊的盘缠就够了。家里也能在县城开间小吃店,兰叔以后也别去林子里了怪危险的。”这里的森林可不一样,豺狼虎豹那是多多的,只用冷兵器很危险的。  “那是你的东西,我们不能要,兰伊的盘缠我已经给攒够了,趁着这几个月在挣一些,就更宽裕一些。”兰叔一口否认。  米乐从袖袋中拿出一个荷包,从里面拿出一块玉佩,“兰叔不用计较那么些,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帮助的我,这份情谊多少钱都买不来。”  “你别说那些。”兰叔刚想推脱什么一眼看到玉佩,人都愣了“这是源晶啊,小乐,这个——”兰叔的眼神都直了,迅速的回过头瞪了兰伊一眼,“快把门关上。”说的时候声音特别的小,生怕被惊动了什么。  米乐愣住了,之所以拿出玉佩是因为,这个世界也是有玉的,他在集市中看到过,之前想过,只要这一块玉佩就能卖很多钱,完全够用,又不怕出什么问题,现在看来还真是有些问题。
  兰叔一看米乐一脸‘无知’的样子,叹息一声,“小乐你这不是普通的玉,而是源晶,是可以储存神力的晶石,我虽然没有被修士收为徒弟,但是我对神力是有感应的,这个源晶里面的能量很强,都能达到高阶源晶的等级。”兰叔拿起源晶左看看右看看,“这个做工也好,也不能单单算是源晶,这样的能卖个更好的价钱。不过得小心别让人发现了,不然会被人惦记上就坏了。”
  “哦,那这源晶有什么作用?”  “我对这些不是那么了解,但是最普通的作用就是让人吸收里面的能量。现在神力不是那么足了修炼起来困难,这些源晶就更加重要了。”  米乐有些恍然,这作用就跟灵石差不多吧。他用葫芦凝结过灵石,虽然那么小小的一块,灵石里面含有灵气,对修真者有好处。拿起兰叔已经放下的玉佩,他发现原来在空间中吸入很多灵气的玉佩,现在里面充斥的全是这个世界的能量。或许他从空间中拿出来就开始变了。
  一旁兰伊一脸羡慕的看着,那眼中虽然有羡慕渴望却没有贪婪。这让米乐很欣慰。
  笑了一下,“我还真不知道这个东西有这样的作用,一直把它当做配件,不过这个在我手上没什么作用,兰大叔这个还是卖掉吧。”显然这个东西价值很高,这种白玉的玉佩并不是极品,他倒是不可惜,不过这东西太贵重如果贸然给了兰伊反倒是害了他,还是等以后再说吧。其实这次误打误着,倒更加了解兰叔一家人,他应该能更信任他们一些。  兰叔也是一脸可惜不过这是别人的东西,兰家人坦坦荡荡绝对不会做贪图别人的东西“行,不过我们还是去襄垣城卖为好,小县城不能卖上好价钱。而且那里人流量大,小心些也不会被人盯上。
  “好都听兰叔的。”  “那咱们明天就去,早去早回免得夜长梦多。”  米乐点头同意。  

第30章

转天一早兰叔就带着米乐猫儿兰伊出发了,主要是猫儿不愿意离开米乐,不然兰伊也不用去了。
他们去襄垣城,赶着车也要傍晚才能到,交通是在是不方便,天气已经很冷,看着有下雪的迹象,因为拍冻着,兰叔还带了两床棉被,车下垫着厚厚的稻草,上面铺着一个小薄褥子,牛车没有顶棚也不能遮风挡雨这就不错了。
牛车速度不快,小猫儿坐在米乐怀里看着周围的景色,他们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见闻,时间过得也不慢,不过这里的道路实在太差了,等中午的时候三人都快颠散架了。反正他们晚上到了襄垣城也不能办什么事情,他们也不急,兰叔去旁边草垫子那边猎了两只兔子,米乐又再次展示手艺,做了烤兔肉,挺美味的。
下午出发在太阳落山前来到了襄垣城外的一处村子,找到了借宿的地方,他们没有进城。
第二天一早,四人一起进城,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一个中等客房,然后就出门买东西,看起来就像进城买东西的人一样。晚上回到客栈,兰叔已经打探好消息,知道要去哪里卖玉佩。
有一天早上米乐和兰叔跟着兰伊在闹市区分开,兰伊带着猫儿在这边闲逛,他们两人换了衣服,兰叔又在米乐脸上抹抹画画,虽然改变不大,都是皮肤黝黑年纪二十四五,是怎么也无法跟米乐联系上的,兰叔倒是不用多做什么,只要换身好一点的衣服,改变个发型,就让人认不出来了,米乐怎么又想到他还有这一手,心里倒是有些学艺的意思。
把猫儿留下他也不怕,猫儿的特别能力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哪怕这个灵气都不能使用的世界,都可以使用,所以前天晚上试验过的猫儿也不怕离开爸爸一会,反正他随时都能到爸爸身边。
兰叔带着米乐来到一家翼宝斋,这里经营的都是高档商品,其中不乏修士需要的东西。他们的信誉也是这里最好的,至少不怕受骗。
两人坐在翼宝斋的小厅里,看着面前的总管,那绝对不是普通的人,手上拿着源晶,上下打量两人半天才说“这是上等源晶,你们是想换低等源晶还是要通币呢——”总管拉着常常的鼻音,让米乐想起了皇宫中的产物,不过看他常常的胡子,倒是很茂盛。
“我们想换八百低等源晶,剩下的要通币。”兰叔赶紧说。
“二子,去办。”总管手上把玩着那块玉佩,又上下瞄了米乐一样,不过倒是没有说什么。
没一会那个叫二子的小厮拿回来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袋子,兰叔把袋子卡开,米乐一看,嗬——好漂亮,赤橙黄绿青蓝紫白黑,各色亮晶晶的扁圆形玉石。它们透明度似乎很高,出了黑色和白色其他的都有点象水晶,不过没有水晶透明却带着一股折射光线的感觉,看起来很贵重。
兰叔没有查,只是用手掂了掂,就知道里面够不够,剩下的则开出了三万两金票,这种金票在大城市里都能兑换是不记名的,很好流通。
兰叔拿出五十两金票,让小厮换成银票和五十两纹银。当米乐看见那五张五十两的影片还有五十两碎银,才知道他那块玉佩值多少钱。这样的兑换实在是太合适了。
拿到了钱两人就离开翼宝斋。两人前脚刚走,那总管手捏着玉牌“去,看看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别说这东西本身品质,几十这雕工就已经够极品了,如果送到京里几年他们的孝敬就够了。实在是上品源晶和极品源晶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了,资源大多都集中在修士门派中,线面的东西也是孝敬上去,他们家里实力虽然不高,可也算是家修,竭力还是有些势力的。不过这样的好物件已经有些年没见了,这次他应该受到不少赏赐吧,说不定家族一高兴他能提到内门呢。
不说那边总管怎样算计,米乐他们两人出了翼宝斋,兰叔就带着米乐左转右转的走,这里离兰伊去的闹市区不远,他们在闹市区旁边的一处胡同里找了个避人的地方,将外袍反过来穿,拿出手巾把脸擦了一下,虽说不是那么干净,却也没那么黑,看着就是两个人了。
大大方方的从胡同另一头钻了出去,两人前脚刚走后面就跟过来一个伙计,左看看又看看两人就好像消失了。米乐用神识看了十分佩服兰叔,昨天兰叔就走了一次,这附近的路就记得非常清楚,熟练的就好像土生土长的襄垣城人。

出了胡同两人过了一条街就来到闹市,两人就跟所有的商人买家一样在里面逛,襄垣城是大城,这个世界的商人地位不是那么低,毕竟商人总是能找到修士们需要的东西,不少人甚至被修士收为手下,而大的商铺往往都是修士的触手,为他们提供便利,所以这个世界的商业是很发达的。尽管离圣元节还有两个月,不到出货的时候,这里人还是很多的。
有米乐在,两人很快就找到抱着猫儿的兰伊,两人在这里逛了一段时间,两人身上都大变了样,一人手上拿着一个糖葫芦,猫儿另一只手还拿着一个面人,头上还带着个虎头帽,看样子那是真的虎皮做的,兰伊后背背着个包裹,估计是猫儿原来的帽子。其实米乐猜测这个世界以前肯定来过很多的地球修正者,他记得金莲好像记载过,一些平民被当做奴隶抓走,后来消失不见,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带到这里,不过这里的很多事物都跟地球十分相似。
四人汇合后,也到了中午,在集上找到一处羊汤馆,又买了几个馍,羊汤做的还是不错的,可能是羊肉的关系,很鲜美,手上的馍是很大,米乐一点点掰了泡到羊汤中,也有羊肉馍的味,猫儿都吃了一小碗,旁边兰伊看着也学了一下,吃的无比欢快,边吃还边说“爹,你也试试,可好吃了。”
兰叔哈哈一笑,掰了几下就要往碗里放,米乐赶紧阻止拿过来小块的掰下,“兰叔这掰成小块才好吃。”
吃着欢快的四人并没有看到旁边桌子的人也跟着学了起来,后来成为襄垣城有名的羊肉泡馍。
吃了饭,他们也没回客栈,好不容易来了一趟,也不空手回去,而且米乐在不想暴露空间的情况下还想改善一下生活,村里的生活还是挺苦的,他自己倒没什么,做些吃的倒也能过去,但是现在跟猫儿在一起齐了就不糊弄了,而且现在他也是暴发户了,生活自然要改善。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天气冷要做几套棉袄,猫儿的衣物也要从里到外做一些,鞋子帽子是不能少,毕竟不比家里天气冷着呢,这里可没有什么温室效应。
就这么着等晚上回到客栈,他们买了好多的东西,米乐一算计还没买狗,干脆列了单子,“小乐,有些东西大集上也有,襄垣城东西好,可是咱们的牛车也装不下呀。”
米乐看了看清单笑了笑“兰叔我明天想买个马车,等开春了就要去圣城了,路途遥远,我想有个马车也方便些,您看呢?”
兰叔一听点了点头“买马车也没什么,中,你还带着猫儿。不过这样就不能走林子了,你们得绕大路,反正有车速度也不慢。”这一点倒是同意,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这方面倒也不那么死板。
兰伊听了脸上笑的更跟个花似的,这孩子以前表情倒是不多,这些日子倒是开朗了不少。
等把清单列好了,米乐就拿着低阶的源晶把玩着,质地跟玉似的,之所以叫源晶,那是应为这东西能吸收外界的能量,而修真者使用的灵石却是可以产生灵气的,这一点上看来,还是灵石更加高级。源晶也就能跟空间中得玉石翡翠相当,对他作用不大,不过怪漂亮的。又捏了两颗黑白子,据兰叔说这两个是无属性源晶谁都可以用,其他几种就要分属性的。别的不说米乐觉得以后还要收一些黑白子,打磨了送给老爸做围棋。
早上起来他们先去买马和马车,都在东市,牛马羊牲畜都在一起,不过分的很细,恩,还行,那马颜色还算正常,跟地球上的没什么区别,虽然那多彩的动物很新颖,可他也不想买个蓝马或者橘黄马。他空间里那两匹现在神骏的很,风驰电掣的,虽然还没有凝结神识,可看起来智慧的多,只是早晚的事,不过他可舍不得让它们出来拉车,而且他们现在也有了宝宝,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就能降生了。
他不太会挑马,不过他对动物感觉很灵敏,他选上了一匹棕色的埃马,个头不高就好像是营养不良一样,不过四肢很粗短,胸肌阔达,这马跑起来,不一定快,但是耐力和力量肯定没问题,正好适合拉车。其实最吸引米乐的是,它那双眼睛看起来很温和,只是静静的看着你,感觉特别信任的感觉。
“小乐行啊,挺有眼光的,这马虽然骑着跑不快,但是拉车绝对稳当,不怕惊了,耐力足。”兰叔拍了拍马腿,马背,那马纹丝不动,倒是稳重。
米乐揉了揉马鬃,“恩,就它了。”

第31章

买车的时候米乐挺不满意,这些车也太简陋了,走到路上肯定晃荡,要是一路做来还不得颠坏了?皱了皱眉头,米乐觉得只能先买个凑合了做个参考,等回去还是自己想办法做一个,他现在木工活做得好,回去研究研究应该能做出更舒服的。
四处看了一下,都差不多,左右一个车厢两个轱辘,米乐觉得还是四个轱辘的好,停得稳。不过这个还是等回去再研究吧。
买了马买了车,按照清单把东西买到家,基本上都是调料衣物日常用品,昨天买了不料棉花,今天就没什么了,等中午吃了饭,就差不多了。
下午几人在襄垣城里逛了逛,果然是大城市,都是青砖瓦房,宅子里还能看到不少的高大树木。看着特别的有感觉。米乐想着,如果传送阵可以随意使用,他倒想在这边买处宅子,这边也是有个落脚的地方,越想心里越美,寻思着这事应该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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