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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冷,但通过之后就好了。”
孤儿一牵马头,与阿德斯离得近了些,虽然知道好多人在注意她,还是从狐毛大衣中伸出手来,握住阿德斯的手道,“你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和我进去,八五八书房在黑冰宫殿外等我就好了。”她哆嗦着说,因为手伸到冷空气中,而这行为连带着大衣都包裹不严了,感觉真是冷到极点。再看其他人,就算有毛皮大衣也都瑟瑟发抖的样子,唯有她这件衣服是完全防寒的。
阿德斯对她真是好呀!
“我和你去。”阿德斯一边说一边脱掉皮手套,把孤儿的小手置于掌心之中,皮肤相贴,握了几秒,之后又将她的手塞到大衣中,“我离开这么久了,也正想看看驿马家变成什么样了,还要看看列斯达过的如何?”
他说的无喜无忧,不带情绪,可孤儿却感到他身上散发的,比冰寒地带还要冷酷的气息。
冰寒地带中寒风刺骨,像利箭一样射向众人,连跨下的马儿都有些受不了了。好在这一地段和文曲家外的沼泽地一样并不大,咬紧牙关的话很快就能穿越而过。
孤儿全身包裹在皮毛里,只在眼睛处留了一条窄窄地缝。就这,还以墨镜遮挡着。寒风是美丽的杀手,会吹坏她最引以为傲的皮肤的,当然要格外小心。不过驿马家如果在冰寒地带的地下挖一点工事并留人驻守的话,温暖大地中的守卫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估计别的家族地人很难通过。
这天堑比他们盈禄家的海洋还牢靠,毕竟飞轮海气候温和。而文曲家的沼泽又只有一处,唯有驿马家的冰寒地带天气又恶劣,还把黑冰宫殿包围在其中,怪不得从没听说驿马家被攻陷过。
不过过了冰寒地带,驿马家的王城领地虽然也很冷,但没那么可怕夸张了,孤儿不用包裹自己的全身,只要穿着那大衣就完全可以御寒。
“我先去报告列斯达。”爱西纵马到孤儿马前,眼睛却瞄着阿德斯。“我相信他会很高兴看到你。”
“我很怀疑。”阿德斯冷冷的说。
爱西尴尬的笑笑,“我不是很欢迎你吗?毕竟是一家人,事情都过了八百年,还有什么解不开的。之前他一直念叨你。别人不相信你复生,只有他信,还说你必会回来。”
“不是为我准备刀剑就好。”阿德斯继续冷漠。
爱西没再说什么,扣过马头,近乎欢快地离开了。当然也没忘记威胁性的看了孤儿一眼。
狗在家门口叫的都凶。爱西是在对她示威吧?孤儿想着。看向阿德斯,“根据你以往对我说的,你和痨病鬼列斯达关系不是很好。那么,就这样进黑冰宫殿没关系吗?”
阿德斯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只我一人就不怕他的千军万马,何况还有这么多精锐跟着我。放心,他不会轻举妄动,而我也答应过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不会动他一根头发。但是……你叫他痨病鬼?”
“他不是吗?”孤儿很惊讶,凑近阿德斯,低声道,“几乎没人见过他,他当然是为了掩盖他不断恢复肉身年轻并灵魂不死的秘密,现在除了你我,还有他自己和爱西,大概没人知道他是个八百多岁男人……他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他喜欢三十五岁,因此保持在那个年龄。”阿德斯道,“但他并不是痨病鬼,你见了就知道了。”
孤儿听他这么说,更加好奇了,可他却不肯多透露,孤儿也只好耐着性子,只等着亲眼看看这位抢夺了驿马家公爵之位地列斯达,阿德斯地叔叔。
一行人慢慢骑马前行,一路上有很多士兵从街道两边堡垒样地房子里冲出来,但却没有动手,显然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只严密的监视着他们,害孤儿没来由的紧张。
而前方就是黑冰宫殿了,孤儿一直以为那是个以黑色冰块搭建地宫殿,有梦幻色彩,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以普通的黑色山岩建成,给人很北方的感觉,坚强、粗糙、庞大、但有着不一样的威严感,就像阿德斯。这好像天生就是他的地方,也只有这样严酷狂野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的人。
“列斯达在大殿中等你。”爱西领着一队穿着考察的侍从站在门前迎接,才这么一会儿,她已经手快脚快的换了身黑色衣服,也是皮毛质地,但非常轻薄贴身,衬托出她玲珑丰满的身段。
孤儿抖了抖自己的变色狐狸皮外衣。切,再好的东西哪有阿德斯亲自送的珍贵,别说这大衣价值连城,就算是一件乞丐服,也比任何衣服都好。
两个女人这番暗战,阿德斯一点也没注意到,只是收拾心情,深吸了一口气,缓步走进这个八百年再没来过的地方。说心中没有起一点的波澜是不可能的,可他也有着无比的坚定,公爵的宝座他不在乎,但那个公道他要讨回来。他的、母亲的、弟兄们的。
他稳定的向前走,孤儿就走在他身边,商队中的其他人则留在殿外,只有詹姆和小四四做为贴身近随被允许跟在身后。宽阔的大殿中空无一物,巨大的穹顶石柱上雕刻着诸神率十大家族与暗黑破坏神大战的故事,像是美轮美奂的壁画,简直称得上是艺术品。但孤儿的注意力却没放在这些石柱上,而是被大殿尽头的一张黄金椅和椅上的人所深深吸引。
随着双方的距离拉近,孤儿看清了那张金光灿灿的椅子做工精致,但式样却极其扭曲,坐在上面的人应该是极其不舒服,而且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的,古怪得很。而当她看清坐在椅子上的人,不禁又是一番惊叹……流言真是不可信啊!
列斯达不是痨病鬼,也不是外面传言的四十多岁的猥琐大叔,肮脏的酒色之徒。事实上,她来塔撒大陆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列斯达更像一个贵族,更有那种气派,而且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能漂亮过他。
他穿着黑丝绒的外套、裤子和精致华美的衬衫,衣服上有着闪闪发光的宝石钮扣,花边和皱褶缀在袖口和领边,漂亮的靴子光鉴可人。
这样的繁复奢华、这样的淫靡瑰丽,换做另一个人来穿,一定混账滑稽得像小丑,可穿在他身上却那么妥帖合适,还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味道,而那把坐起来如此艰难的椅子,他也坐得如此优雅,仿佛与那把椅子融为一体了一样。
他柔软卷曲的金发随意的束在脑后,精致绝美的脸上挂着一点微微的厌恶和嘲弄的微笑,握着一双黑手套的手白皙完美得好像玉雕。
孤儿从不知道男人可以这样美的,而且美得一点不柔弱、不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贵族的优越感和自然而然的傲慢。
第三卷
第六十五章 刺探性的午餐
“可爱的小美人,您在看我吗?”他不理阿德斯,却对孤儿道。有点轻浮,但奇怪的让人并不反感。
“是的,驿马公爵大人,因为您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孤儿直率的说,没注意自己表示出一种轻微的敌意,对于伤害过阿德斯的人,不管他多么迷人,她也会讨厌的。
列斯达笑了起来,“我亲爱的伯爵小姐,请允许我赞美一句,您真可爱。我算明白为什么爱西回来后表现得那么妒忌了,我看她妒忌是应当的。”大概笑得太剧烈了,他又开始咳嗽,拿着一条雪白的绢帕擦了擦嘴,姿势如此优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病态的、邪恶的美丽,有如盛开的罂粟花。
“多谢公爵大人,我们盈禄商队到此处是为做生意而来,因为总有些珍贵的宝物是流不到自由贸易城邦地。”孤儿说着一指阿德斯。“这位是我的保镖,他非常高贵,我希望他受到贵族般的招待。。。”她不愿意跟列斯达在这儿闲磕牙,更不愿意列斯达把阿德斯当成透明,干脆挑明了说。
明明是他抢了阿德斯的位置,不管阿德斯是为什么离开的驿马家,现在他都没有权利如此傲慢。
列斯达眯起了眼睛,似乎明了什么似的一笑。“放心,我的小姐,商队权利会在驿马家的领地得到保护,您是安全地。至于阿德斯……你不是来篡夺领主之位的吧。”
孤儿听他承认商队权利,心感欣慰,但他话锋一转,又对上阿德斯,让她又感到担心。阿德斯是个拙嘴笨腮的男人,不太会辩论。
“既然担心。为什么盼着我来?”阿德斯冷得堪比黑冰宫殿的粗糙岩石。
“八百多年不见,我这个做叔叔的,是想看看你变样了没有。”列斯达无所谓的耸耸肩,“看来你没有。就连这块蒙面巾也不曾拿下来过。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吗?”
“有些事我永远不会忘记。”
列斯达微笑着,似乎觉得这一切很有趣似的,“我倒真羡慕你,冻住了八百年的时光。还给一个神秘人藏到不知名的地方。谁也找不到。安静地睡啊睡啊,今天醒来,还是那样年轻英俊。哪像我。永远要承受恢复肉身之苦。啊,我说漏嘴了,你没告诉这小美人我的事吧?”
“伯爵小姐是我的雇主。”阿德斯生硬的说,语气非常疏远,似乎和孤儿没有任何感情交集似地。
孤儿心头一凉,但很快又恢复到热乎乎的情况,因为她突然明白,阿德斯为什么自从进了驿马家的领地就再不和她共乘一骑,此时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淡,他是不想让列斯达知道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对列斯达有所忌惮,他是在保护她。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看似一块冰,却温柔的是一潭水,实在是极品,所以她说什么也要把他困在自己身边,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爱西是不用担心地,阿德斯不爱她,而她对自己地美貌和风情如此有信心,就算看到她和阿德斯间那种情人般地亲密,出于妒忌和可笑的虚荣心,也不会说的。
不过,阿德斯如此提防列斯达,故意把她从这些纠葛中剔除,是在谋划什么吗?毕竟,以他地骄傲和实力,不会突然如此小心翼翼。
“雇主?啊,是啊是啊,是雇主。”列斯达站了起来,“即如此,就请允许我带雇主小姐去客房,洗个热水澡,休息一下,然后和我共进午餐。穿过冰寒地带很不好受,就算有变色狐狸的大衣也是一样的。”
孤儿忍着不看向阿德斯,忍着不像往常那样听取他的意见,以免显得对他过度依赖,点了点头道,“谢谢驿马公爵大人了,您会得到整个盈禄家族的善意回报。”
“我同样期待。”列斯达优雅的一躬身,亲自带孤儿一行人来到黑冰宫殿的东侧小楼,“伯爵小姐来的仓促,我没来得及精心准备,但这是阿德斯离开之前一直住的地方,虽然一直没什么人住,但我每年都派人打扫。巧的是,今年的打扫工作昨天才完成,所以这是个不错的住处。现在每个房间的壁炉都生了旺火,您一定会感到舒适的,而且我想我的侄儿也愿意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孤儿点点头,不知道列斯达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他似乎怕阿德斯,漂亮的微笑表面下是深深的戒心,但他同时又挑衅阿德斯,好像在试探着阿德斯的底限,猜测着阿德斯的目的。
总之,他怕了。
但愿这一次的驿马家之行,不要出什么事才好。阿德斯和列斯达之间的情况不太对,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商队一行只有这么点人,能从驿马家的广袤领地中突围吗?
她被安排住了阿德斯之前住的房间,列斯达用意莫测,总带着一点刺探的味道,似乎想看她睡在阿德斯的床上有什么反应,阿德斯会不会半夜摸进来?可惜阿德斯似乎无动于衷,自顾自回了隔壁的房间。
孤儿即然明白阿德斯在掩饰他们的关系,所以不管这掩饰是否成功,她也要配合一下。而且,这是他以前的床啊,今天她躺在这里,心里真的有些异样的感觉,似乎贴近了他许多。
洗澡、修整、小憩一会儿,到中午时有仆人来请孤儿一行人到列斯达居住的主楼去用餐。其余人都在小餐厅吃饭,唯有孤儿和阿德斯被请到了大餐厅。那是个豪华并且大得变态的地方,桌子长得可以跑马,讲话时都听得到回音的,而诺大的地方却只有侍候的仆人和两个主人……爱西和列斯达。
“欢迎之至。”列斯达站起来,换了一身衣服,照样的精致华丽。
孤儿寒暄了几句,被安排坐在次主位,也就是列斯达的身边,而阿德斯则被安排坐在了对面,紧挨着爱西。大概是故意的,阿德斯一落坐,爱西就表现得极其亲热,吻了吻他的脸,而且立即就说起往事来。
孤儿心里恼火,但表面上却丝毫不变色,举止优雅的和列斯达攀谈,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菜也很丰盛,“不知道伯爵小姐来我们驿马家是要做什么生意?”午餐接近尾声时,列斯达突然问,琉璃杯里的红葡萄酒,衬得他的手指白得宛若透明。
第三卷
第六十六章 幻灵公主
“没什么明确目的。”孤儿不动声色,“事实上我在做环大陆的旅行,看能不能开拓出新的商路。”
“伯爵小姐真是会做生意,听说您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