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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了。杨天抓抓头,很烦燥,似通非通的感觉,真的是非常不好。
他们难道真的不仅仅是前世的影像?他们难道真的仅仅是影像吗?谁又知道呢?这种谜,它不自己展开,它将永远是个谜。这个世界的谜不一直多的数不清吗?
东升的太阳跃出地平线,撒洒在大地上,泛起点点鳞光,份外美丽。“好壮观,好美丽啊!”杨天以前从来没有到过沙漠,他想不到沙漠还有这样的景色。
极目望去,都看不到边际。他们这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到了沙漠中。“怎么出口会在这个地方?”傲吹雪皱皱眉头,一点儿也没有高兴的意思。
“这里不好吗?可以一边飞,一边领略大自然的风光。”杨天却一点儿也不发愁,他反倒觉得这个出口非常人性化,这么美的景,绝对能扫除爬水井带来的烦闷。
“师弟,沙漠是非常可怕的,即使是修真,如果不尽快出去,也会迷失在这里的。沙漠,死亡之海的称呼,并不是夸大其辞。”空冥的担心,杨天是毫不在意。心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担心这个。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到时飞出去就是了。这样想着,他更是毫不担心,专心的欣赏起风景来。
傲吹雪看看他,自言自语道:“希望不要是沙漠深处才好。”
这也是空冥所担心的。即使是修真,也没有人会到沙漠深处来。如果真的是在沙漠深处,那么他们的麻烦就大了。他看看杨天,心说:到时候,师弟,即使有再美的景在你面前,你也不会再有这份闲情逸致去欣赏他了。到时候你不破口大骂,就很了不起了。
第十二章成为俘虏
时值金秋,正是穿越塔克拉玛干的最佳季节。耀日之下,大地泛着浓厚的金黄,波澜起伏,连绵不绝,如宽大的金色丝带缠绕着大地,从天际延伸过来,又蜿蜒消逝在天的尽头。这天地一线间的景像,不由让人感慨万分,在现代更是引得众人径相而往。
风卷残沙,呼啸而过,“呜呜”作响,静得开阔,静得可怕。忽然间,一抹黑影从天际走来,愈来愈近,渐渐显出身形,二人二驼。
人,风沙摧残的衣物早早失去了本色,很难分得出哪是沙土,哪儿是衣物。破破烂烂的裹着人儿。多日的苦难,人也失去了水分,黑黄黑黄的外貌,脸仿佛缩水似的,只有一条丝带仍然那么的鲜艳夺目。日光之下,映着光,分外的鲜艳了。
单峰驼,这位死亡地带的旅行者,默默的留下一个个脚印,平静的眼神,告诉人们,他早早习惯了这里。
他们没有说话,不知走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他们,早早养成了沉默的好习惯。在沙漠,沉默往往代表着生存。落迫的组合,如果在其它地方,他们大概只能做景物的破坏者。然而在这,他们的出现,竟给这茫茫沙漠带来一份生机。在这睛朗的天空,地上是波澜起伏的沙丘。人,走在黄昏之下。一切显得是那么的美,美得让人忘乎所以……
“扑通—”一个不稳,人倒了下去。长期缺水,饱满红润的嘴唇已经如枯竭的沟壑一般。
一个小人儿跳在一头一峰驼的头上,低声耳语。骆驼便带上人,向水源走去。
这个组合便是杨天他们一行。人们往往都说好的不灵,坏的灵,他们现在便是坏的不能坏了。初时飞的还好,可是几天今后,上下夹住的烘烤,又总是飞不出去。让他们又烦又闷,这天也变得热了。
沙漠之中飞行,靠太阳?对不起,不说太阳会动,单是那光线经过折射与反射之后,到底还是不是原来的方位?当两天下来,天上出现了两个太阳,他们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方法。
白天行不通,夜里总行吧!对不起,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运气背到了极点,还是老天故意在耍他们。夜里的寒意,他们还能忍受。但是只要他们赶路,不是起风沙,就是满天黑幕,伸手不见五指。气得杨天指天大骂。十几天过去了,杨天就连骂人的力气也没有了。好在他们发现了驼群。看是单峰驼,杨天便知道他们这是在哪儿。单峰驼的事在现代可是很出名的。人们还以为它灭绝了,当在塔克拉玛干出现的时候,立即引起了哄动。电视、报纸、广播,全员开动,跟踪报道。
有了骆驼,日子好过了些,但是骆驼实在走的有够慢。特别是在他们前几天飞来飞去后,速度更是显得慢了。同时还风沙不断,又有几次差一点掉进流沙里面。指天大骂几次之后,还是险情不断,杨天也就不再骂了,他也骂不动了。想想,他好像听说秋季是过塔克拉玛干最好的季节,现在哪里好了。杨天觉得他倒霉透了。
空冥什么时候与骆驼这么好了,他也不知道,也不想说话。空冥在说完后,便钻进用杨天衣服制成的挎包里,乘凉去了。见他可以这样,杨天是说不出来的羡慕。
“喂,拧我—下。”不能这样便宜他,杨天恶恶的想道:得让他多晒晒太阳。多晒太阳,对皮肤有好处。我都成了黑色,不不,古桐色了,只有他还是白色的。好处应该大家分享才对。
“拧?”空冥苦着脸,这是杨天第几次这样要求了,他已记不清。他知道这样行走很枯燥,人时不时痛上一下,是很能提精神,不然自己都会觉得自己死了。但是那只是觉得,而不是真的会。他们可是修真,虽然不能真的天长地久,但是只要还有一口水,想让他们死,却也是困难的很啊!他根本不知道杨天还抱了另一种想法,当然也就照办了。
“哎哟!痛死我了,你就不能轻些。”空冥也挨了—记。好处大家同享啊!杨天可不是个喜欢吃亏的人。曲起的手指,敲起脑袋来,实在痛得紧。
只是空冥冤枉得紧,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他挨打的原因,还以为真是他太大了,不知道真正的原因,这让他如何抗辩?
虽然有冤,无力抗辩的他,也只能把这冤放进肚子里。好在认真比起来,他也并不算冤。首先,确实是他先利用杨天,让别人带着,又能遮阳,当然舒服了;其次,他也拧了杨天,出手也不轻,再加上他的手小,只能抓住一小块,就更疼了。只是杨天现在已经是难受的要死,也就不差这一下了,正所谓债多人不愁。
这样打打闹闹,日子也就不那么显得漫长了。毕竟两三个月了,如果不是没有其它办法,只能相信骆驼。杨天早开口问了,“这骆驼是不是也迷路了,不然怎么还没走出去。”
至于对沙漠美的赞叹,在几度生死徘徊之后,再也没有一丝的激情。现在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水,一点可以维系生命的水。水,这在平时极普通的东西,此时此刻才显示出它的珍贵。
杨天知道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除了它极好的行走能力。寻找水源,这更是让人们倍加推崇的能力,只要空气中传来一丝水气,它便能准确的找到它。而寻找固定的水源,更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这点上,人类已经退化,只能追随着骆驼。同时也是为了希望,不想让自己绝望,说了出来,绝对会对他自己,对其他人产生不好的阴影。所以他没有开口,自己也只是想一下,便立即把这念头抛出去,扔得远远的。
烈日当空,虽是秋季,但上下炙烤之下,人还是酷热难当,少有的微风,时不时才能稍稍减退分热气。
凉爽的风,他们总算又找到了一处水源。水源处已经有了人,他们还有马匹。虽然他们还拿着马刀,但是有人就好,这说明他们终于走出来了。杨天欢呼雀跃的,跑向他们。
他们也发现他们二人,全站了起。其中一个,站出来问话。
他说的什么,杨天一点儿也听不懂。“朋友,哪个方向才是走出这个见鬼的沙漠。”杨天只想赶快出去,找家客栈洗洗澡,换件衣服,大吃一顿,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那人又大叫了一句,然后所有人都抽出了马刀,对着他们。
“怎么了?想找碴打架。正好,这几天我正难过呢?”杨天说着就想打。
“别动手。”傲吹雪按住他说,“我们跟他们走,这样就能出去了。”
“我先打跑他们,然后再跟着他们,不就行了吗?”杨天现在就想揍他们一顿。因为他们在他正不高兴的时候,又惹火了他。他想:妈的!神乱安排老子,老子已经很不爽了,可惜斗不过他们。你们这几个小喽罗也敢对老子拔刀。我非杀了你们不可,什么历史不历史,去他妈的,里里外外,不就是个死吗?怎么死,还不都一个样。
“不,这地方他们熟,如果他们带我们绕圈子,我们也不知道。我发现这骆驼找水源很快,却一直没有带我们出去。我想这大概是因为这条路,他们没走过。我们只顾挑强壮有力的骆驼,却忘了它们不一定知道出去的路。”
算你们命大。傲吹雪这样一说,杨天也只好乖乖让他们抓了。
他们还真够倒霉的,这才出沙漠,便又成了俘虏。
见他们老实了,那几个人,先是呆了一下,才上前把他们绑了。绑结实了,这才安心回去。他们也很高兴,因为这样,他们也有了奴隶。这是游牧民族的规矩,人是谁抓的,就将是谁的奴隶。
杨天还不知道,这一会儿功夫,他们便由修真变成了俘虏,又由俘虏变成了奴隶。如果知道了,杨天不立马劈了他们才怪。
这样他们就跟着他们走了。他们虽然走走停停,但因为是马匹,到底比骆驼快上许多。开始他们还惊讶杨天他们能跟上,因为奴隶是没有资格骑乘的,他们是被栓在马尾上的,靠的是两条腿。
当然他们根本不是靠的两条路,而是用的御风法。他们又不傻,更不是锻炼身体,跑什么步。单是马掀起的风,就足够他们借力了。只是马因此累了些,驮了两个人,累些也是当然的。
后来他们给杨天二人吃的,因为太难吃,连盐巴也没有放,杨天立即拒绝了。傲吹雪与空冥是不用吃东西的,他们也没有发现空冥的存在。不然,必然会又起风波的。
开始他们也不在意,以为他们饿了,就会死了。可一连好几天,杨天他们什么都没吃,还一样精神。他们便由惊讶变成羡慕了,他们羡慕上去绑人的族人。这么好的奴隶,吃的少喝的少,还一样这么有精神,干起活来,肯定是个好把式。他们有些后悔当时为什么不自己上前,用自家的绳子去绑他们了。
后悔归后悔,他们也不会去抢,毕竟是一起的伙伴。他们用东西去换。“一头羊羔。”有人开始出价。
有人出价,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也就一下子热闹起来。杨天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是怎么了,还看好戏似的看的津津有味。
最后有人欢喜,有人愁。最后杨天被一头怀仔的母羊换走,傲吹雪则是以一匹半岁大的小马驹成交。
这些人里面,得到想要的东西的人高兴。没有得到的,只苦了下脸,也为其他人高兴。但是最高兴的却是杨天。
他们叽噜咕哝的,杨天是一句也不懂,但是他却觉得他们说话很有意思,最后乐得哈哈大笑。
“他为什么大笑,不会有病吧!”得到杨天的买主,不禁起了疑心。因为按照经验,凡是抢来的奴隶,大哭大闹都没事,打几鞭子,再饿上几顿就老实。但是绝对不能笑,凡是笑的,大多数都得了失心疯。
“塔布尔,没事。他这是知道要到我们草原英雄家里去了,高兴的。”卖掉的人唯恐他反悔,赶忙劝道。他见杨天块头这么大,不仅怕他能吃,就是睡觉,也比别人多占地方。现在不吃,按他的经验,不过是刚被抓,还在闹情绪。比较起来,还是怀仔的母羊更实惠些。
“塔布尔,不要担心。这小子长了一口好牙,虽然一头怀仔母羊贵了些,不过绝对值的的。”有人这样一劝,那个汉子也高兴再次的大笑起来,露出一口黄牙。
与他们比起来,杨天的牙是很好。不过游牧部落说牙口好,一般都是说牲口,极少有说人的。
如果杨天知道,他在他们眼里,还不如一头母羊的话。那么这些人绝对会死的很惨,因为此时他本就有了些自卑。但是这自卑他自己说自己可以,比他厉害的人说他,他也能够接受。他们,则不在此列。一旦知道了,杨天最可能做的,不会是分尸,太血淋淋的事,他还做不出来。他会把他们送去地狱,或者直接扔进三途川里。他是不用动手了,从结果看,这种做法反而更凶残。不是吗?
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杨天,也跟着他们大笑起来,比他们笑得还开心。不过比起声音来,他一个人,是比不上这些草原男儿们宏亮的。
明天他们便要回到部落里去了,这一次又各得所需,他们也就取出珍藏的马奶酒,一人一碗小口的饮了起来。
看他们的装束,不像是草原贵族。再看他们小口喝酒的样子,更可以肯定了,那酒应该是真正的贵族赏赐给他们的。不然以草原男儿的豪爽劲,他们应该是牛饮才对,而绝不是这样人家子气的慢慢品尝。
第二天,他们带着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