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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
“怎么了?”
“后羿还没死。”
“还没死?怎么可能?”
“我忘了仙灵和妖怪的灵魂都被元神保护着,破魂梭虽然打破了后羿的元神,但他的灵魂只是受了些小伤害。”
“哦!反正那家伙不知跑到哪个空间去了,别理他了,回头把你的破魂梭再炼炼。”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一章 大战在即
(更新时间:2004…8…4 16:03:00 本章字数:4121)
就在后羿的头被破魂梭击碎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身体一轻,重力束缚消失了!我心里那个高兴就别提了,根本没想到是因为施术者出了意外才导致重力束缚术的失效,不管三七二十一,趁着良机难得,放出莲花法座,眨眼功夫就飞出数十里远,回头看了看丛林深入那若隐若现的火光,有一种想拔剑杀人的冲动,唉!算了,等把精卫送回去再说,反正以后机会有的是。
回到部落后,放下精卫,我没有去见炎帝,而是找了个地方调息。刚才消耗的真气太多了,经脉到现在还是空荡荡的,一直调息到天亮,真气总算恢复了九成。
“姐姐!”
一睁眼就看到天华坐在房门口,摆弄着一张弓
“那弓是……后羿的……你杀了后羿?”
我绝对不会认错的,那把一定就是我早先送给后羿用来射九头鸟的弓
“我用破魂松暴了他的头。”
天华轻轻的弹了弹弓弦,弓弦轻轻振动着,发出悦耳的清音
“后来姐夫砍了他一剑,连灰都没剩下。”
“你确定?”
后羿死掉最好,而且必须是死得七零八落,死无全尸,省得以后变成刑天又来烦我。
天华想了想,又弹了弹弓弦
“我保证,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找不到后羿身上的半个分子或原子。”
“哦,那我就放心了。”
“姐姐,这弓怎么办?”
是啊,那把弓怎么办,怎么说都是神器,虽然是次品,但要是落在坏人手里,可是不得了的事,但要是送给联合部落里的人……我可不想天天看到这把烂弓
“这把弓我看了就心烦,毁了又可怜,找个地方丢了吧。”
“好的。”
天华手一挥,落日神弓在空中划了条弧线,落入不远处的小河里,这把曾经让无数人为之眼红的神弓就这样落入河中激起一朵水花,如同它的主人一般再也没了踪迹,但它比它的主人更幸运,不知多少年后,一个叫岳飞的人在无意中找到了它,让它在战场上再显神威。
“你们俩真是的,那弓好歹也是件神器,就这么乱丢?”
赵丽带着两个小家伙正朝这边走来,正好瞧见天华“随手乱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反正没砸死人,你就不用操心了。”
天华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伸了个懒腰
“我小睡一会儿,你们慢聊。”
看着躺在树阴下打瞌睡的天华,赵丽笑了笑,摸了摸精卫的头
“炽炎昨天晚上喝了很多酒,到现在还爬不起来,不能向你道谢……”
“什么谢不谢的,后羿原本就和我有仇,他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他,带回精卫只是顺手而以。”
我拿出三根煮熟的玉米,分别递给赵丽和两个小鬼
“昨天顺手从雷犬族人拿来的,味道不错,吃过吗?”
“好吃。”
缙咬了一口
“就是中间的那些太硬了,味道也不好。”
“不是这样吃的,只要吃表面那些黄黄的颗粒就行,中间的不好吃。”
看到玉米棒被缙像吃面包一样一口咬了个缺口,我不得不暗暗佩服夸父族牙齿坚硬无比,要是将来我开了个牙膏厂,一定请他们来做“一口咬掉铁板”的牙膏广告。
“丽,这次来又有什么事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事?”
“你哪次来会没事?”
看了眼门外成堆的粟子壳,大多都是她的杰作。
“我这虽然不是三宝殿,但如果没事的话你绝不会来的。”
“呵呵,你真是了解我啊,这次可真是大事。”
她轻轻咬下一粒玉米,嘴巴动了两下,喉哤一动
“你和天华他们好像都没有找到甲骨吧,就是那些记载了仙术和炼铜术秘法的骨头和龟甲。”
“谁说我没找到,当时后羿就在那些东西边上。”
“你抢回来了?”
“没有, 抢那些东西干嘛,堆在一起就像食物残渣,我可没心思和别人抢那种东西。”
“你说那些东西是食物残渣!!!那此可是人人都想要的宝物啊!现在那些骨头在哪里?”
赵丽急不可待的追问着,神情非常焦急
“看你急成这样子,别急嘛!那些东西早就被后羿用法术送回轩辕部落里了。”
“你说什么!!!”
赵丽这一叫可真是惊天动地,不论是我,还是两个正在狂啃玉米的小家伙,都立即用双手捂住耳朵,任用两根吃了一半玉米掉在地上。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不要那么小气嘛,只是一些吃剩的骨头和乌龟壳,人家想要就由他们拿走啦。”
看了看门口成堆的粟子壳,我叹了口气
“为什么他们不帮我把这些粟子壳也带走呢。”
“秦琳~!你知不知道那些东西有多珍贵!”
“我知道,你和那些原始人都不在意骨头和龟甲,只在意记载在上面的文字,不过,叫我去捡骨头我做不过,下次叫那些人准备些木板和竹片,把东西记上面就成。”
我将斯达克给我的那个记忆水晶交给赵丽,以前这里面记载了很多东西,包括日记,后来知道斯达克那有个水晶可以和这相通的,可以看到我记录进这个水晶里的一切,我不在意武功修真秘籍被偷看,我只在意有没人看我的日记,我删掉了日记和关系到我隐私的一切,至于那些秘籍却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谁想看就去看了,走火入魔不关我的事。
“你把这水晶里的东西用写在木板和竹片上就行了,就算下次被偷,我也可以帮着抢回来,比起吃剩的骨头,木板竹片比较不像垃圾。”
“木板?竹片?你应该对那些原始人说,我不用那个。”
赵丽将心神探入水晶,看到里面的秘籍后二话不说,拿出一个藏在翅膀中的方形仪器,用脑波快速的将信息输入进去。
“那东西是计算机吗?”
“不是,只是一种光子笔记本,不仅可以记录普通文字,还可以记录思维。”
大约五分钟,仪器上闪烁的指示灯终于停止了。
“水晶还你,我这就把秘籍告诉部落里的人,没想到你还藏了那么多私!喂,你们两个小鬼,怎么把我的玉米也给吃了!”
“丽姐姐,你都不吃,我们当然帮你吃了。”
精卫似乎在回味股的,还在挖牙齿。
“我放在那并不带表我不吃啊,谁吃得最多,站出来。”
“缙比我多吃了五粒玉米!”
“胡说,我是一粒一粒吃,你是一口一口咬!你吃得比我多!”
他们吵架,吵得我这个旁观者都头大,不得以,只好再拿出三根玉米,打发他们
“琳,你还有多少,全拿出来吧,别藏私!”
“这是最后的了,其他没了。”
“谢谢琳姐姐!”
精卫一下将三根玉米全拿走了,运起化形术,变成一只苍鹰,抓着三根玉米直飞蓝天
“喂!那是我的!”
缙连忙追了出去
“把我的那份还给我!”
赵丽也扇动翅膀追击。
唉!这些人啊!
嫦娥和黄帝翻看着眼前成堆的兽骨和龟甲,又高兴又心惊,高兴的是先前从秦琳处学来法术与眼前这些法术相比,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区别,有了这些秘籍,自己的修为又会更上一层楼。心惊的是联合部落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修炼了这些法术秘籍,但从雷犬部落的探子发回的情报中有提到一件重要的事,联合部落已经丢弃了石制武器和骨制武器,一切生产生活用品都尽可能的换上铜制品,特别是青铜农具,让联合部落的生产水平翻了几倍不止,青铜制的弓箭头,矛头和其他青铜兵器,这些兵器的杀伤力在野兽身上得到充份体现,一把青铜斧,可以将一匹狼轻易斩成两段或是让一只熊身手分家。一支青铜箭,只要射中头部,一箭就可以让猛兽毙命,看到这里,黄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轩辕部落虽然是最早使用弓箭的,但用石制和骨制箭头的弓箭的杀伤力一向很弱,用来射飞禽还差不多,对付地上的野兽,与其用箭,还不如把长矛投掷出去。雷犬的探子甚至还侦察到联合部落正在尝试打造铜制的衣服。
黄帝不安的放下手中的兽骨,眼光转向放在墙角的铜盘,那是一个用黄铜打造的盘子,这些天他和长老一直在研究盘子的制做方法,但都没有结果,现在,自己的部落终于也可以拥有铜制品了。只是,黄帝没有注意到,这些甲骨中记载的,只是黄铜的制做方法,至于青铜,只是未提,对于情报中出现的“青铜”字样,他也没多加留意,只是以为颜色不同的铜而以。
嫦娥不时的向村口方向张望
“羿怎么还不回来?”
“哼”
黄帝冷笑一声
“英雄难过美人关,现在他恐怕躺在秦琳的怀里吧,这时候他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族长,您在自我介绍吗?”
“你!……”
黄帝一时气结,但一想起嫦娥已经不是普通弱女子,只得把这口气吞下肚子
“后羿死了最好,到时候你还不是我的人,现在就让你自由一点,到时候……哼!”
在说这话时,黄帝的声音极小,小到连自己都听不清
联合部落中也忙成一团
“炽炎,醒了?”
“嗯!怎么大家都在我房里?”
炎帝摸了摸还在发疼的头,不解的看着满屋子的族长、长老
“我想我们不能再等了。”
蚩尤递过一盆水
“洗洗脸,会清醒一点。法术武学秘籍和炼铜术都落入了轩辕手里,虽然赵丽从秦琳那帮我们弄了不少更好的秘籍,但如果轩辕部落学会了那些法术,对我们将非常不利,我和各位族长、长老商量了一下,大家都认为应该马上出兵,击败黄帝,现在就听你的意见了。”
炎帝考虑了一会儿
“我们派了数万人去学法术,真正有所成就的只有几百人,其他一些还停留在入门阶段,我想轩辕部落也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学会法术,只要有人能挡住后羿和嫦娥,击败轩辕并不是很难。”
“后羿已经死了,昨天晚上被秦天华和欧阳耿所杀。”
蚩尤放下水盆,看了看秦琳姐弟和欧阳耿的住处
“以嫦娥和他们的仇恨,我想他们不会不帮忙的。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欧阳耿教我们的铜师打靠铠甲,现在已经有四十余件成品,虽然很重,但有了这些东西,别说石头武器,就算青铜武器都只能让人破点皮。”
听蚩尤这一说不仅炎帝,在场所有人都面露喜色
“那还等什么,快去找祭师,选定吉日祭天出征。”
“到时候我要把轩辕的狗头砍下来。”
“我要试试那把轩辕剑倒底有多厉害,哈哈”
炎帝家中一时间人声鼎沸,好像菜市场一样。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二章 阪泉之战
(更新时间:2004…8…5 22:16:00 本章字数:4632)
当我得到进兵轩辕部落,随军出征的消息,感到非常的意外,虽然我知道这场战争是迟早的事,但绝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从我踏上远古土地的那一秒算起,时至今日仅半年时间,在这半年中,好像是我走到哪,哪就不安宁,在夸父部落,跑出九头鸟,麒麟群,在轩辕部落里的那段时间事态变化更是超乎想像,现在又要打仗了,我在部落中毫无目地的瞎转,木然的回应着那些和我打招呼的青年勇士,他们都在整理行装,青铜武器虽然人人都有,但是青铜铠甲,青铜头盔却只有蚩尤和夸父部落才能优先装备,这两个部落的人个个都是力大无穷、身高过三米的巨人,虽然祝融、炽炎、共工、防风等几个部落也都和蚩尤炽炎两部落差不多,但由于天华的提议,精通法术、有特殊异能的人编成一支独立的小队伍,于是这几个部落的人都被抽调出来,成了一只术士小队,不过这些人除了手中拿了用灵木做成的法杖外,腰间还别站以前自己用过的兵器,必竟这些人不是专职的术士。我和天华、欧阳耿三人随军一同出征,炎帝只想借我们力量来压制嫦娥,免得全军死在一个人手里,一天到晚搞研究的赵丽和研究仙术上了瘾的女娲则打死都不想离开部落,一天到晚留在屋里搞研究。
一进入轩辕部落的活动范围,就碰见了几个雷犬部落的猎人,虽然这些家伙最后一个不留的都被杀死,但用来通信的法术信却被传回了轩辕部落。
仅在第二天,联合部落就与一支三十几人的雷犬部落小分队对上了,结果不用说,两万人一阵冲杀,三十多个雷犬族人只跑掉了两个。
此后不断与一些百人队打起遭遇战,无论是还在使用石器的轩辕部落,雷犬部落,还是有着铜兵器的联合部落,仗一开打,都是“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