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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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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炎焱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只是传说而以,天神未必有那么强吧。”

“当时你不在场啊,不知道那个阿修罗王的厉害。”

回想起当时,诗风情还是心有余悸:

“我从来没想过,天神竟会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话语都带有无上的力量,我当时别说提刀,甚至连自爆都难,还差点跪在地上,要不是当时秦琳在我身旁,我可就出丑了。”

“秦琳?”

“对是秦琳,她身上的气息似乎能够抵消天神族的力量,也难怪那个阿修罗王看到她出手,连打都不打转身就逃。”

“没打就逃?”

“是啊。”

这时,不仅炎焱,连诗风情也觉得不对劲:

“炎焱,你说……能让天神族不战而逃……这‘仙’的力量也未免太……”

“仙?我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早在秦琳出现的时候我就查过所有能查到的神族史典,连一些魔族史典都找过,从来没发现这种叫‘仙’的存在。”

炎焱停了停,看了看若有所思的诗风情:

“秦琳说她是仙,可是从来没人听说过这世上有这种存在,你认为呢?”

“然到……她在掩饰自己的身份。”

“不错!”

炎焱那张天生通红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不认为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前些日子我查过很多典籍,最后总算有了点结果。”

“是什么?”

看到诗风情那迫不及待的样子,炎焱却不急不忙,转身欣赏墙上的油画,好半天才开口:

“你说说看,即会精灵族的木系魔法、又会元素、亡灵与神圣魔法,还会斗气(其实是真气)、诅咒、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存在,你说会是谁?”

“我想除了秦琳外,世间不会有这种存在。”

“不,你仔细想想,几乎任何一本神族书籍中都会提到那种存在,只是这存在高高在上,我们一时想不到他。”

“高高在上?”

诗风情沉思了半晌,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带着恍然大悟,又带着惊异:

“创世神!怪不得她说仙人能自由操纵宇宙法则!原来……可是创世神是男的!”

“说你笨你还真笨!传说中创世神不是有两个女儿吗?能够操纵世间所有的力量、又是创世神最美丽的作品,无分贵贱的关怀世间所有的生灵,秦琳不是找个角人奴隶当徒弟吗?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肯定……”

炎焱转过头,盯着墙上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上是两位美丽的少女,一个持剑,一个持杖:

“传说中,创世神的两个女儿虽然都是无所不能,但却各有所好,梅塔娜拉偏好剑术,许多绝世剑法都是从她手中传出,神人魔,以及其他异族的最强武技都是源自于她,被称为武技之祖,梅塔洛儿偏好法术,许多强大的太古魔法都是出自她手,被称为术法之祖,秦琳偏好剑技,她的武技强大而华丽,应该就是梅塔娜拉。”

此时,我正走在大街上,一对双胞胎少女与我擦肩而过,她们一个背负长剑,另一个手中握着法杖,就是错身而过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鼻子痒痒。

“啊欠!”

“啊欠!”

巧合,真是巧合,那个持剑少女竟与我同时打了个喷涕。

“琳姐姐,你这就要走了?”

最后一辆车也装满书籍,我要的东西已经全部“扫荡”完毕,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想到这些书我就兴奋,这可不是什么印刷品,完全是最原始的手抄书,很多甚至连原本都被我拿来了,其中还不乏数百年前的古书,放在他们手中也只是浪费,我当然不客气了,全部带走(唯一被视为珍宝的是一些贵族和皇家的家传的武学、魔法书籍,那些对公众开放的秘籍没人觉得珍贵)。

“嗯,姐姐我还要做生意呢,一分钟几百万,耽误不起,再见喽!”

看着站在城头一直目送我离去的斯达克,我泛起一丝不忍,“骗”了他那么多东西,会不会太过份了?随即摇摇头,骗人当然要过份一点,然到还要我留下来当他的王妃吗?

在纳加克的这几天,天天都有无数鲜花、首饰出现在我面前,都是他送的,其他的富家子弟不是没打过我主意,但都是有第一次就没第二次,我知道是斯达克在暗中“照顾”了他们,帮我挡了不少麻烦,不过这并不能让我会放弃仙道。

“王弟!那位美丽可爱的小姐你好像没留住他。”

那位在图书馆劝退“赤将军”的皇家子弟不知从哪钻出来,与斯达克并肩站在城头。

“嗯”

“别想她了,她和炎焱神和中疆的仙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看了看失神的斯达克,又看了看远去的车队,他无奈的笑了笑:

“万金难买佳颜笑。”

与上次那些满载军备物资的车队相比,这次出发的车队马车数不到五十辆,虽然车上载的都是强盗们极其不宵的书籍,但防备车队的防备却更加严密,五十禁卫军,五十御林军,五十皇家骑士,三百皇城卫队,虽然规模不算大,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首都驻军却经常让沿途行人误会,以为是官军在押送重要物资。

路边的草丛一阵抖动,冒出一个蒙面的人头,看了看队伍,随后又缩了回去,唉,今天已经看到十多个这样的家伙,看来是被盯上了,人果然是为财死的,明摆着有最精税的军队护送,有些不怕死的家伙还是忍不住贪心,要是他们知道这些车上的全是书会怎么样呢?

“琳小姐”

正当我打算戏弄那些蒙着面,在草丛、树林中探头探脑的家伙,负责车队安全的骑士小队长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围墙:

“天色不早,不如让车队到前边的小镇歇息,明天才启程。”

“前面那排围墙是小镇?好吧。”

“进镇!”

骑士长一声令下,整个车队马上浩浩荡荡奔向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些皇城驻军竟有扰民的恶习:

“让开让开!”

扛着农具,来不及闪开的农民被十几柄枪杆揍得抱头鼠窜,跑了好远才回过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只得吞吞口水,自认倒霉。

“别挡道!”

可怜的商贩连人带马被推倒在路边,马背上的货物和金币撒了一地。

“钱啊!快抢啊!”

那些本来缩在路边,畏惧的看着车队的行人两眼顿时闪烁着骇人的光芒,一哄而上,抢夺散落一地的商品和金币。

“别……别……那是我的……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

可怜的商人无法阻止失控的局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被抢夺一空。

骑士和士兵们没有参与抢夺(军纪不错),只是马鞭一挥,对着挡路的人死命的抽打,在贪婪者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直到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贱民”们不在挡道,这才扬长而去。

唉!这些兵可真不是一般的凶,早就听人说这些皇家的直属军团大多是贵族子弟,将门之后,看来果真不假。

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小镇,小镇离首都不过一日之遥,很是繁华,这里的人也见惯了飞扬跋扈的贵族老爷,对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皇城卫队倒也不感到稀奇。

“琳小姐,旅店到了,请”

正当我欣赏着小镇风光时,马车门一开(当然不是货运马车,是那些贵族小姐用的精饰马车),骑士长吉尔道斯恭恭敬敬的待立一旁。唉,本仙子可是第一次坐这么舒服的车,虽然路上少不了摇晃,但那是泥土路不平的关系,说实话,这马车的舒适度完全比得上宝马之类的名车,前提当然是在水泥路上跑。

恋恋不舍的撑了一下华贵的坐垫,当我的皮靴踩到道路上的泥土时,我才真正感觉到周围有一丝的不对劲,沿着街道,停着成排的马车,而且不是普通的马车,都是那些贵族才能用的精饰马车,有些马车上甚至还印着家徽(不是所有贵族都有家徽,家徽必须是国王、皇帝赏赐才能拥有,是那些特权贵族的像征)。

“哦!神啊,人间竟有如此美丽少女。”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

“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7…12 8:29:00  本章字数:4985)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全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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