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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今年23岁,还算年轻。没找到工作,生活状况一团糟。我甚至感觉我已经有了一颗46岁的心。
我住在一间很小的房子里,远离闹市,远离父母,靠着每月不多的生活费和一台电脑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我常常莫名其妙的激动,烦躁不堪,寝食难安,精神处在崩溃的边缘。我没有去做那些我认为不值得做的事,这就导致了我的无事可做。不过好在无事可做一直是我在做的事,所以我还承受得了。
在15岁以前,我对生活的态度是乐观的。因为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15岁之后,我开始对生活有了点了解,于是便开始不可抑制的悲观起来。关于我很悲观这件事不用相处就可以知道,因为悲观了这么多年,它已经开始内外兼修了。准确的说,我长着一张苦瓜脸。
我妈曾对我整天哭丧着脸极其不满,认为小孩子不应该这么老成。她命令我嘴角上扬,露出六颗牙齿,但镜子里的我面目实在是太狰狞,不适合做给别人看。
可见我的生活本生就包含了悲观,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根本不能也不可以把它和我分开。
几个月前,我还呆在学校,看着同学们忙忙碌碌的晃悠,忙忙碌碌的分别,忙忙碌碌的离开。而我则在一旁看着他们忙忙碌碌的忙碌。之后,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寂寞的待在那里。可是最终我也选择了离开。
我们学校在国内来说还算有名,特别注重人文关怀,所以就算你大学四年都不去上一次课也没有问题。老师们也很尽职尽责,最擅长坚守岗位,所以课堂以外根本见不到他们。有一个最好的例子:我在学校里逛了三年,还是没再见着那个挂我第一门课的老师。其实我想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打他一顿,打得过打不过都要打。可就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得不到满足。我对这个学校真的是失望透顶。
我想我应该着重讲一讲,我是如何从对未来无限憧憬,慢慢变得容易愤怒、对任何人都发脾气,然后在某一天彻底蔫掉、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最后一言不发。整个过程就像一只刚成年的小牛犊在*欲旺盛的时候忽然被骟掉。
有一个女老师,头发烫的很像泡面,身高大概只有一米五,天生的一副尖嗓子,讲起话来一刻都不肯停歇。我猜想她可能已经准备把自己献给祖国的教育事业,因为她实在不大容易嫁得出去。最要命的是她也这样要求我们,对我们极其严格。
一次她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我坐在教室的中间,双手支着下巴,看着她面向我们在讲台上左右移动,嘴唇一张一合间很多咒语源源不断的从里面冒出来。后来却又见她额头正中冒出了一只眼睛,并且随着语速的加快变得越来越大。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再仔细一看,嘴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变得大极了,整张脸都被一只眼睛一张嘴巴给占满了,肋下还各生出两只手来,在不停地上下挥动着。我对着这奇怪的景象不停地摇头,边摇边笑自己想象力太丰富。谁知竟被她看到了,以为我笑她讲得不对,便走到我旁边指着我喋喋不休的说了起来。我怕再看到刚才的一幕,闭着眼睛不敢抬起头,心里却恨不得把她咒死,七窍流血的倒在我的脚边。
以后上课讲到兴头时,她总要问我她讲得对不对。我不想再看到周围的人对着我笑,索性就不去上她的课了。
还有一个老师,真正意义上的老师,过了退休年龄仍不言退,继续坚持奋斗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这个老师的毛病就是太好为人师。不过在我看来,至少比那些喜欢教训人的家伙好得多。
老人总爱用自己的切身经验告诉我们一些事情,殊不知,自己的经验只对自己有用,我们有的是时间去获得自己的经验,而不是去接受别人的。大多数人认同的东西对我们都只是个参考,我们总以为自己会是一个特例,处在公理之外,不受常规束缚。
当然还有我“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司徒老师。此人素以心狠手辣不留情面著称,至今已有无数英雄好汉折在他手下。可恨的是他深知自己已到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地步,所以很少在校园里露面,使得多少仁人志士四年来寻他不着,最终郁郁而毕业。
这些老师走了一群又来一群。你方教罢我登场,来去匆匆,不留痕迹,只是一年又一年的面对不同的面孔教授相同的内容,甚至连上课间隙讲的笑话也不曾改变。
我学的是数学类的专业,除了比别人多知道几个专业名词外,我猜想大多数人在毕业后都不记得自己学到了些什么。我们班一半的女生都是河南的,并不是因为班里河南人多,而是因为总共就只有两个女生。我还参加过学校里十大宅男的评选活动,得了第五名,因为经常宅在寝室里并且知道这个消息的只有九个人,我宅的水平正好处于他们当中的中游。我想,这就是我学到的数字的乐趣。
我还记得我最值得纪念的二十岁生日,那是我一个人度过的。那天晚上我在路上听到空中飞机飞过的声音,于是抬头看到了飞机上一闪一闪的灯,像极了老了的流星慢慢从天空爬过。我想对着它许个愿,又想不出我还想干些什么,最后只好对着它轻声说了句: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想把司徒也带走。
就是在那样一个晚上,我晃晃悠悠的活到了二十一岁。
我至今仍然觉得大学确实是个磨练人的地方,它教会你怎样在没有一点希望的情况下活下去,成为一个安分守己、没有任何想法的人。
我还在上学期间去了很多外地学校进行友好访问。并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同,有人忙碌——试图摆脱无聊,有人空虚——正在经历无聊,有人快活——懂得享受无聊。所以也就死了心,打算把四年时光都搁在这个地方。刚来的时候只是感到新鲜,后来就成了习惯。害得我一度以为我一生都要在这儿度过。可这些都是错觉,四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除了年龄的增长外我一无所获。也就是说付出跟收获完全不成正比。而学校在得到了不菲的学费后还省了一张毕业证,它是没有吃一点亏。不管怎么说,我四年的时光就花在那了。
所以通过这些事实很容易就得出结论:在学校里学习没有丝毫乐趣。不过我还是想找到别的乐趣。
2
第一次见到李樱的时侯,我就有一种想要和她*的冲动。于是我对陈云说,我喜欢这个女孩。
我当时脑子里没有其它想法,只想和她*。想和一个人*,一定是出于喜欢她。所以我对陈云说我喜欢李樱。
在那天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谁是李樱,只是听陈云断断续续的提到过几次。所以在陈云指给我看谁是李樱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见过她,而且还见过很多次。
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吃完午饭,我和陈云坐在饭堂里满足地剔着牙,顺便看着很多找不到位置的人在我们身边转来转去。陈云忽然开口说,看,那就是李樱。我正沉浸在空前的满足感中,因而对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没有丝毫兴趣。陈云只好拍拍我的肩膀,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女生对我说,那就是李樱。当时她正端着饭盘往这边走来,才让我有幸看到了她的摸样,也就是在那一刻,我说出了我喜欢她这句话。
李樱身材娇小,身体匀称,皮肤很白,五官长得也很是位置,带着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情慢条斯理的走着。我以前没见过她,所以在那天之前还不知道她漂亮不漂亮。陈云倒是说过李樱很漂亮。但是从陈云的话里我分析出了两种可能:1李樱真的很漂亮2陈云喜欢李樱哪种类型的,所以才说她很漂亮。至于李樱是不是陈云喜欢的类型,我由于没见过,根本不可能知道。推断过来推断过去丝毫没得到点有用的信息,所以陈云的话对我毫无意义。而我的好奇心还不足以让我去看她一眼来判断到底漂不漂亮,也就是说,我以前对她的漂亮一无所知。
真的见到李樱后,我觉得她真的很漂亮,所以才会有想要和她*的冲动。
陈云听到我说喜欢李樱很是吃惊,不相信的问了句是真的吗。我知道这次和路上遇到一个喜欢的女孩子转眼就忘了不一样,因为我有一种特殊的预感,我和她终究会发生点什么。
于是在李樱走近我们的时候,我站起来对她说了一句:“同学,坐这吧,我们吃完了。”
她冲我笑了笑,放下盘子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我看她不准备和我说话,只好和陈云一声不响的走开。
这个情形是我后来对李樱说的,真实的情况早已经忘了。不过也可能是这样:
我和陈云两个人坐在饭堂的一张桌子上,饭已经吃完了还不想走,两双眼睛时不时的护送漂亮女生走过来走过去。我当时看到了一个身材娇小,有点气质的女生端着饭盘四处张望着寻找空位。一举一动却让我想起了过去站在村口盼望丈夫回家的女人,就看着她偷偷地笑。她显然只能只看到黑压压一片的人头,就边走边看有没有人吃完了准备走。走过我身边的时候看我和陈云吃完了,就站住看着我,嘴唇动了下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四周乱糟糟的,我没听清。我一看对方竟然长得不错,就立马站起来把我的盘子摞在陈云的盘子上面,对她做了个请的手势。她放下盘子坐下后感激的看了一眼,我也对她点了一下头,然后才和陈云扭头走了。路上我被陈云一顿嘲笑,说从来没见我这么殷勤过。他还说他认识那个女生,叫李樱,外语学院的。
以后我和陈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聊起李樱。我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总是我喜欢她。陈云第一次听我这样说时还很吃惊,第二次竟然无动于衷,后来都懒得理我了。这让我很气愤,终于忍不住一字一句地又说了一遍。这时陈云低着头,肩膀由于强忍住不笑而抖动得厉害,一会儿又实在憋不住,大笑起来。我默默的看着他,看他还要表演到什么时候。
过了几分钟,他终于停住不笑了,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好自为之吧。听到这话后我简直要气疯了,因为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爸爸——他总是在我有犯错苗头时对我说这样的话,害得我犯错时总是提心吊胆,不能把错犯得彻底。我觉得陈云很可恨,开始气得浑身哆嗦起来。
他说了那句话后就自顾自的走掉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地上,想怎么才能让陈云相信我说的话。
我想陈云既然觉得“我喜欢李樱”这句话不可信,我就得找个觉得这句话可信的人。因为可信与不可信,就在于有没有人信。有人相信的话它就是可信的。没人相信的话它就不可信。陈云不肯相信它,所以这个人最好是李樱本人,这样的话才最有说服力。
我该讲讲陈云的事。他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关于他的真实情况我其实知之甚少,但每当我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出现在我身边。我懒得去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由着他在我跟前老是装神秘。
陈云曾对我说他爸爸妈妈吵架吵得很凶,但也不是每天都吵,因为每天都要吵的话肯定就离婚了。他从来都是他们出气的对象,所以上大学是他的机遇,一个可以拥有空间和安全的机遇。但很不凑巧的是,我还要揍他。所以这就是人生,当你以为已经远离不幸的时候,会有更大的不幸在等着你。
关于我揍陈云有必要解释一下,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暴力的人。只是因为他长了一张欠揍的脸,让我觉得不揍他简直天理都难容,还有原因的话就是他从来不会还手。所以虽然他比我高比我壮那么一点点,我还是要揍他。不过也正是因为他不还手,打了他之后就往往觉得没什么意思,不肯再去打第二下。但我还是常常忍不住要揍他。
那天我想出了让陈云相信我的办法后,满意极了,甚至已经开始想象他惊愕的表情,然后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揍他啦。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3
我打定了要让李樱相信“我喜欢她”的主意后就常常甩开陈云在校园里乱逛。由于我对自己在人群中找人的能力颇为自负,所以我认为找到李樱根本不成问题。我又分析道:我们在学校里经常去的地方无非就是饭堂、教学楼、图书馆和宿舍楼而已,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她是外语学院的,找到她就更容易了。
可后来我又渐渐的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甚至开始猜想李樱已经知道有个人急于找到她,所以往来穿梭于偏僻的小路和我玩玩捉迷藏。而如果她真的有这种能力的话,这件事办起来将会很费劲。但是没挑战性的事我也不屑于做的,所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