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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鸿又囧又羞,站起来走了,走前还不忘对她道安,但那步伐,怎么看也有点匆忙。
高平喝着粥,嘴角慢慢的勾起,笑了。
第二天,她写了封家书,经过一年多的勤学苦练,她的字总算是能拿出来看了,虽说不上什么风骨,但一手簪花小楷,倒也不算太丢脸了。
她先说了玻璃镜子的事,又提了一下林若鸿的事,其实高老夫君前几封的信中也多有提到。
当然,高老夫君的那时说的不是林若鸿,而是甘草,很含蓄的询问甘草那里是不是有动静了,又很明确的告诉她,她最大的任务就是开枝散叶,虽没有直说,但那意思也很明白了,若
甘草那里还没动静,就要她再找几个侍夫。
高平自觉现在思维模式已经很接近这个社会了,但要说再找几个侍夫,那是绝对谢绝不敏的,因此一直就当做没看到,不过她也知道,这种事拖不久的,再拖下去,高老夫君很可能就
直接派人过来了,甚至有可能将她揪回去。
不过就算她能接受圆房,生女……
当然,这里的男人怀孕不会大腹便便,但一想到由男人孕育孩子,她还是觉得有些怪异。
她揉了揉额头,再一次告诉自己这里是女尊女尊,男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
她这边才写完信,那边就有人拿着木兰和朱宁的名刺来了,这两人倒不是一起来的,只是正好遇到了一起。 两人都是久经历练的,也不觉得尴尬,只是都知道,今天恐怕是没有什
么收获了。
高平对这种情况也有些无奈,朱宁是几代海商,家中必定是有好东西的,而且她也一直对海运很有兴趣,并不介意和这人合作,木兰那边更是早和高太尉说过的。
结果两人一起来,她倒一件事也办不成了,不过还是要打起精神招待,因她有心和这两人合作,倒也不能草率了,因此还留两人一起吃了饭。
这两人都是知趣的,一见这样,就知道合作有望,因此也不觉得郁闷了,三人一起用了饭,又闲话了一阵,木兰道:“说起来,我那里过两日会到件有趣的东西,不知高姊是否有兴
趣一看?”
“是吗?能被木兰说是有趣的,那倒要去看看了。”她也不问是什么,两人均知道,那有趣的东西在这里绝对不是重点,甚至是否存在都不重要。
她这么一说,朱宁也顺势邀请了高平,高平自然不会推辞,这一次会面,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送走了两人,高平见天还早,刚吃了饭,又不想回屋,就慢慢的在府里转。论布局大气这院子自然是无法和高府相比的,但南国自然有南国的风情,不说别的,植物也不同于京城。
来到一个院前,她停下来,想了下,还是往里面走去。
院子小,也就没有那么多规矩了,自然二门和前门还是有专门的使年丫鬟看着,但各个院子之间就没有再另设门房。
“主子啊,你就主动一下又有什么?”
她还没有走到房前,就听到一个声音,那语气虽是急切的,声音还是有些软绵绵的,高平虽听的不多,也知道正是甘草身边的暖风,果然,下面就听到甘草道:“暖风,不要乱说了。”
“主子,这次暖风却没错。”另外一个声音也加了入进来, “虽说小姐现在待您好,又让您管家,但说句诛心的,这都不能算是长久的,您最能长久依靠的,还是孩子,可您这么久…”
停了停,那声音又道:“就是去送碗粥,也没什么的,小姐若愿意,自然就明白了,若不愿意……不愿意也不过是一碗粥。”
高平停在这里,僵了下,然后慢慢的,转过了身,向外面走去。
来到外面,她摇摇头,顺着路开始往自己的院子走去,她并没有忘了甘草,可是对于这么一个人,她有时又会下意识的忽略。
在她的心中,一直有个概念,那就是,真的结了婚的才是夫妻,当然,她和甘草也是夫妻,在她心中,对甘草也是有敬有喜欢的。只是一个人,要同时对两个人都很好。。。。。。
她摇摇头,把这些问题都抛开,若甘草真的送那百合莲子粥来了,她也只有喝了,只是需要再和林若鸿说一下,毕竟现在的林若鸿,已经不是过去的小白了。
第七十三章合作 (上)
“除了马,初芽牧场的刀也是极好的,一把圆月弯刀,在大雁,起码能卖到六十贯!”
蓝春海为高平介绍着,初芽牧场都有什么出产,什么谷子稻子金子都不用说了,这些东西大雁也都有,初芽牧场有而大雁稀缺的,一是马,二是刀。
说起来,大雁的刀也不错,像冯学等身上带的也都是百炼钢,极是锋利,但初芽牧场普遍佩带的,却都不比冯学等人的差。
这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差别,但冯学等人的佩带,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是大雁最好的刀了,而那种圆月弯刀,在初芽牧场却非常普通。
这边的上驷是人家那边的中驷,这就是差距了。
高平也问过为何大雁的刀比不过初芽牧场的,要说大雁地大物博,人力物力都要比初芽牧场强一些,没有马是因为没有天然牧场,刀也比不过,就有点稀奇了。
“衙内莫忘了那初芽牧场的传闻?都说那牧场和前朝有关,也是因为这圆月弯刀。”
蓝春海对她解释了一通,她才明白,原来这圆月弯刀本是宁朝出现的,宁朝赫赫有名的,就是圆刀队。
后来宁朝势衰,眺国柔然等国并起屠戮中原,等到大雁异军突起的时候,已是几十年后,前朝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
这圆月弯刀也是其中的一项,只是却没有灭绝,后来又从初芽牧场流传出来,至于到底是初芽牧场沉寂吸取了中原当时的工匠,还是初芽牧场真的是前朝遗族,这就是众说纷纭了。
知道了这点,高平也只有叹息,当初大唐的刀也是极好的,只可惜唐末大乱,一些工匠被杀死了,一些工匠就跑到了日本,同时也将他们的手艺带了过去,因此,后来大唐,刀在日本
重现,也就是后来的世界四大名刀。日本武士刀。
一些手艺失传了,再想学,就难了。
高平知道,要想让初芽牧场交出国月弯刀的制法恐怕不容易,就看能不能多弄一些刀了。
高平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去见木兰的。
木兰所住的地方从外面看也没什么稀奇的,里面却很有乾坤,一桥一木都非常讲究,显然是专门找人规划过的。
高平带着刘欣蓝春海,木兰那边只有王寒佑一人,酒席摆在一个凉亭处,亭子四周挂着纱帐,此时虽还不是太热,但已有一些飞虫了。
树林中有人在操琴弄笛,看不到人影,只听到乐声飘渺。
几人吃着饭,喝着酒,闲谈几句,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木兰邀请高平去看他所说的那个稀罕的东西,高平欣然起身。
她虽然没经历过,但也听说了,像这种谈判,上面的人表明了态度之后,就是下面的人磨嘴了,他们在此倒伤了和气。
果然,她们这边一离开,那边王寒佑道:“高小姐今日和两位前来,想来是已经有了决定,在下鲁莽,却想要听个确切的消息了。”
刘欣和蓝春海对视了一眼,刘欣开口道:“王先喻这话却错了,我家小姐是否同意,却要先看木兰小姐这边的态度了。”
两边一开口都是剑拔弩张,双方都知道,此时让一小步,将来不知道要让出多少东西,虽然双方在此次见面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规划,也定好了底线,但这个时候多争取一些,往大里说;是代表了自己的国家,往小里说,也是展现了自己的手段。
几句之后,双方就丢了斯文客套,若不是都是自制力出色的,说不定就卷起袖子,亲自上阵了。
而在那边,高平正被木兰引着看那新奇的东西,那所谓新奇的东西一对挺像孔雀的鸟,尾巴很大,很漂亮,不过她向来对羽毛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因此也不觉得这一对,据说是从海外得来的神奇品种怎么稀罕。
“这代州的产业,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我一直打理着,也不过是不想辜负了老人家的心血,却没想到最后却成了我的容身之地,木兰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高姊答应。”
他说着一揖到底,高平连忙避开:“木兰客气,若可以帮的,我必不吝啬,只是,只怕有心无力。”
“此事对高姊来说,想是不为难,但于我,恐是生死之别。木兰只望,若只能停在这代州,还望高姊照拂一二。
高平看着他,沉吟了片刻,终于道:“此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虽然高太尉没在信中说,她也知道,木兰的事,高太尉是必定要对安乐帝汇报的。木兰这样的身份,若停留在大雁境内……
“我知道高姊有为难处,届时,木兰愿为小姐扫榻铺床。”
高平吓了一跳,差点没被口水呛死,这扫榻铺床听起来也没什么,好像是仆人的工作,但放在这里,那就是说愿意委身于她做侍夫了。
“木兰男扮女装,见过的人也不在少数,若说真女儿,却少有能和高姊相比的。”
高平别过头,嘴角抽动,克制着自己咳嗽的冲动,事实上她更想做的是学一把狼人,仰天长嚎。
是的,若木兰成了她的恃夫,那也就能光明正大的庇护他了,他毕竟只是一个男人,放在这个时候的国与国之间,最大的作用,也就相当于古代的那些和番公主。
若是将来夺位不成,安乐帝所能利用他的也不过几点:一,自己收到后宫里;二,指给某个宗室,若是将来能生下个女儿,那女儿也许会在长大后被当做工具再去夺位。
她虽然不是宗室,但若说娶了木兰,也不会有大妨碍,这件事,于她来说,真不是特别难办。说不定还会有些好处,不说别的,木兰的产业,到时也要给她几分。
但是别说几分,就算是全给她,她也不打算接手。家里那两个,都算是温顺听话的,她还摆不平呢,更何况这个木兰了。
她甚至怀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人绝对会把她推到高家家主那个位置,然后她就可以学习唐高宗了。
“木兰虽少穿男装,但这世上男子要会的,木兰也是学过的。”
高平咳嗽了一声,终于忍不住道:“此事,高某是絕对不敢自专的,另外……”
她看了他一眼,又看向那被叫做五彩织的鸟,停了停,才慢慢的开口:“既然这五彩织可以过来,咱们这里的东西,也可以过去吧。”
她说完,就没有再说话,木兰也没有再开口,只是拿着手中的食物逗鸟,又过了片刻,有使年来送茶,两人喝了,又向回走,此时凉亭中已是一片和睦,双方的脸色都非常平和。
刘欣对高平点了下头,高平就知,事情谈的差不多了,又说了几句话,她就起身,带着刘蓝二人离开了,在马车中,刘欣道:“那王寒佑先不同意给种马,到最后也只同意每年给一匹。”
“一匹吗?能有一匹也不错了。战马她同意每年给多少?”
“五百匹,和刀一样,但却是让我们拿东西换的。”
听到五百这个数字,高平有些诧异,当然这个数字正是她所定的底线,可是刘欣完全不像那种勉强完成了任务就兴高采烈的人啊。
她正想着,蓝春海已道:“却不想真的能达到五百匹,若不是小姐先前给了这么个数,这次倒要吃亏了。”
刘欣是个知趣的,见她的神色就知道她还不是太懂,因此道:“也不怪小姐不清楚,说起来,阳州一地也有两万余匹的马,只是……若说是马,其实是不堪大用的,府尊守卫京畿,八十万禁军中,能骑的上这初芽牧场的,也不到一百个,虽各个宗室、世家中也有收藏,但想来也不会超过五百的,虽还有柔然、眺国的马做补充,却也稀少。”
她这么一说,高平就明白了,虽然五百不多,但贵在珍贵,只是,这每年五百匹……能有什么用?
她虽然没有进过军队,但对大雁的军事体制也是有一点了解的。
大雁有步、骑、水三军,步兵和水兵就不用说了,骑兵也是五五制的,也就是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也就说一旅的正式骑兵要有六百二十五人。
而初芽牧场提供给她的,每年还凑不齐一旅,更不要说什么单人双骑了。柔然基本上是全国皆兵,每次都是号称什么三十万大军,眺国更厉害,随便拉拉也有个七八十万。
就算这些号称有水分,三五万还是有的,而这三五万,基本上都是骑兵!五百去对人家五万,怎么看都有点像儿戏。
虽说是有种马,但每年一匹种马,没有个十几年,也不要想弄出规模,而十几年后,木兰还会不会遵守约定,谁也不能保证。
“不过十年后的事情,十年之后再说吧。”她这么一想,将问题抛开,转而对刘蓝二人,说了一通夸赞。
刘蓝二人也很是高兴,就这么一次谈判,就为大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