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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看不习惯,问男人:“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打一个女人?”
“不用你管,你个小白脸,有什么资格管我的事?不想死就给我让开。”
“就你会动手是吧。”林风可不喜欢人家喊自己小白脸,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男人被打的倒下的时候跟孙小雅倒地一模一样,只是林风的一巴掌可不像他的,倒在地上后,他的头还反弹了一下。
男人爬起来后,嘴里已经出了血,擦完血后,他看了一眼手背,刚准备动手,看了一眼林风如鹰一样的眼睛,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捂着脸。他很明显得感觉到跟林风还手是自找苦头,杀气是什么他不懂,但眼下这个人绝非善类,把目标移到了孙小雅的身上,食指指着孙小雅,威胁道:“孙小雅,你有本事,你给老子等着,我会给你好看的,你这个贱人。”
林风跟孙小雅处的时间不长,才一天多时间,凭着多年待人的经验,他不觉得孙小雅是什么坏人,相反,他对孙小雅多少有些好感,听男人这么说话,一脚就踹了过去,男人被踹的脚离了地面飞了出去两三米后,才落在地上,林风还想动手,被孙小雅拉住才停了手。
男人被打怕了,连滚带爬地到离林风四五十米地时候才爬了起来,骂道:“孙小雅,你会有报应的。”林风作势要追,男人急忙跑开了。
林风拉开了孙小雅护着脸的手,问道:“痛不痛。”
“不痛了。”孙小雅含情脉脉地看着林风,谁不喜欢被英雄救一次,何况还是这么帅的英雄。
“别这么色玻Р'地看着我,无聊,回去吧。”林风说着收拾起了画夹,林风不泡妞了,但依然改不掉在女孩子面前当好人的习惯。
“你一点都不奇怪那个人和我的关系?”孙小雅低声问道。
“谁还没有点秘密啊,我又不是你男人,干吗打听你的事啊。”别人的事,只要不说,林风从来不会问,如今虽然不做杀手了,但很多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只有对自己不上心的男人,才不会愿意知道自己的事,孙小雅又一次有了一种失挫败感。她倒觉得眼前的人是个靠的住的男人,林风不问,她倒是喃喃地说起了自己的事。
几年前,她和之前被林风打的朱永丰相恋,失永丰的父母是pl市的大律师,不同意朱永丰跟教师家庭出生的孙小雅在一起,于是两个人分手了。朱永丰在父母的帮助下,成了大画家,取了个漂亮的妻子。
相信爱情的孙小雅把整个青春给了失永丰,在绘画界也没有创出个名堂。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朱永丰留给她的,两个人虽然分开了,但朱永丰一直跟孙小雅不纠缠着。
“朱永丰是个占有欲很强的男人,他不能跟我在一起,还想办法让我不能跟别人在一起。”孙小雅无奈地叹息道。
“我不懂,那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养活自己吗?”林风听完后不解地问。
“我倒是想啊,我每次找了工作,他就出现,他是名人,谁愿意为了我跟他对着干,闹的我根本就没办法上班。”孙小雅委屈地解释道。
“你离开这个城市,天下这么大,我还就不信一个人的自由能被控制。”林风有些生气地说道,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并不理解孙小雅的苦楚,林风总觉得一个人被人控制是因为太无能。
房子是朱永丰的,交男朋友朱永丰就出来捣乱,没有那个男人愿意跟一个满身是非的女人交往,更何况男方还是一个成名的大画家。外加上她父母反对她跟朱永丰交往的时候,她跟父母闹僵了,回家她丢不起人。除了画点画,别的她都不会干,最后混成了这个下场。
面对林风的问话,孙小雅一句都答不上来,低着头流眼泪。林风最怕的就是女孩哭,她这一哭林风反倒有了几份同情心:“好了,好了,还流上马尿了,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问这事,也不应该这么说,这么着,晚上我请你吃饭好不好,我做给你吃。”
孙小雅这才勉强笑了一下,乘机撒娇道:“我是女孩子,你要让着点我。”林风被孙小雅的一正一反逗乐了。“对,我忘了,你是个女孩。”
“他会来找麻烦的,那个人我太不了解,何况今天你还打了他,你得小心点才对。”
“我就是因为惹了麻烦才当了民工,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他来我揍死他,今天是你拉了我,要不然我记他变成弯的。”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一点都不像个民工。”孙小雅问道。 孙小雅对自己完美的身材还是很自信的,就算穿着衣服在大街上去,也会引来不少男人回头,她不高傲,但心眼里看不起那些喜欢色色地看着女人的男人,而被林风一天不到的时间就看到了三次,还是光着身子,林风却丝毫不像别的男人一样着迷,这种冷静让孙小雅有点怀疑。
“你是不是弯的。”孙小雅忍不住问了一句。
“妹子,是你的诱惑力太差了好不好,你看看你的胸脯,太小,屁服太大,太不协调了,我对不协调的女人不感兴趣,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林风回头玩味地笑着呛孙小雅。
“无聊。”孙小雅知道林风是在故意气自己,说了句无聊回去看电视里,看着电视还时不时地瞄一眼林风,心里道是感觉很舒服,眼前的这个人总是让她感觉到很神秘。
干完活后,林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装上电脑后,他玩了一会游戏。匿名给吴琴和龚正留了言,告诉了自己的近况。自从来到pl市后,林风有了睡午觉的习惯,关上电脑,还没有睡踏实。
孙小雅就推开了门,孙小雅的打扮很时尚,一条白色刘膝短裤,大花袍子的衬衫,黑色的秀发向后拢了起来,都市丽人的造型,看着林风胸口的刀疤,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问道:“林风,你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伤。”
林风扫了一眼,也没有太大惊讶,这让孙小雅感觉有点小失败。“听说女人喜欢男人身上有伤,所以我自己弄的,为了泡妞,只是我很失败,妞没泡成,倒是变成了妞被泡的对象,怎么,你大中午的不睡觉,想泡了。”林风玩味地笑着说。
“找你有事,陪我去野外,我约了几个朋友作画,想叫你一起去,你愿意不?都是大美女。”
“不愿意,我要睡觉,大不了都长的跟你一样,没兴趣。”林风说着回了头,能舒服的时候他觉对不会让自己累着,这货说完就睡觉。
孙小雅听林风这么说,内心小小的高兴了一下:“不懂的怜香惜玉,那我等你睡醒。”
说完后孙小雅出了房间,坐在画夹前发起了呆,脑海里全是林风的样子,精致的脸,粗犷的肌肉,在她艺术的眼光看来,林风是野蛮与文明完美契合的那种男人,于是偷偷地打开了林风的门,对着睡着的林风画了起来。
她刚画完,林风睡醒了。在林风睁眼的同时,孙小雅急忙收起了画夹,红着脸把林风拉了起来,低声骂了句流氓。
“你是不是一直在看我,现在知道我是直的了吧,我以为就男人色,女人也一样。”林风低头看了一下他突起的下半身笑着说,说着在孙小雅的屁股上摸了一把,孙小雅吓的尖叫了一声,躲到了离林风一米之外的距离,某人还在笑,直到孙小雅横眉冷对的时候才收起了无耻的笑脸。
“林风,你要是再这样,我就,我就不理你了。”
“好,我不再这样,便宜我已经占了,要不你再占回去,你来拍我。”林风站了起来,侧着身,把屁股让给了孙小雅。
“你很无聊唉。今天下午给我做模特,我要画你。”孙小雅说着开始收拾作画的工具。
孙小雅,带着林风到了野外的一个谷里,谷底异常安静,小溪的水异常的清澈,金鱼的鳞映射在水里的红光也看的一清二楚,山间的鸟鸣声很清脆悦耳。
跟他们一起风行的还有两个女的,胖一点的叫李蓉,瘦一点的叫王琳,长相和气质比孙小雅要差一点,不过着装比孙小雅要更为时尚,齐b小牛仔,大开胸的短衫,很风骚的感觉。她们的言语也比小雅也要开方一些,她们还时不时的故意向往林风的身上蹭。
王琳搂着林风的胳膊问林风:“听小雅说你单身,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晚上请你吃饭。”
“成啊。”
孙小雅跟王琳是大学同学,王琳她很了解,经常干第三者插足的事,她们以前的同学中,长的帅的,没跟王琳劈腿的找不到几个。孙小雅忽然很生气,感觉自己好像被第三者插足了,拍了林风一巴掌道:“我是叫你来做我的模特的,不是让你来勾三搭四的。”
“我还以为你是来介绍对象对我的。”林风傻呼呼地笑着。
“小雅,别这么小气,反正是单身。”王琳说着搂着林风的脖子,胸脯蹭着林风的胳膊,眼睛眨巴着。林风见过了太多的女人,什么女人水性杨花,什么女人正经,他一眼就看的出来。林风不喜欢这种把男人当友性动物的女人。
林风看了一眼王琳,很不给面子地说:“都下垂了,再蹭也没用,我还是比较喜欢孙小雅的。”说完林风看了一眼孙小雅,孙小雅紧握拳头,作势要打,不过她的心里却感觉很爽。
王琳本来就是个爱面子,也很爱攀比的人,虽然跟孙小雅是好朋友,但也是面合心不合的那种,被林风这么一说,发火了,一巴掌向林风的脸上打了过去。林风一个移步就躲开了,林风会挨女人的巴掌,但不是什么女人的他都会挨。之后他搂着孙小雅道:“我今天是她的模特,所以会跟她在一起,姑娘,自重点。”
孙小雅心里很舒服,不过她不像林风这么直接,为了不得罪林风,她推开了林风道:“你这人是怎么说话的。”
林风一点都不在乎女人之问的勾心斗角,躺在了一棵长相奇怪的大树上,对孙小雅说:“你不是要画我么,画吧。”
王琳受了委屈,拉着李蓉,很女孩子气地离开了。
“你怎么这样啊,我这些日子很困难,一直是她们在接济,现在都让你给得罪了。”孙小雅温怒道。
“我是你的朋友,看你的面子才来的,不是她们的朋友,在说了,你那朋友我一看就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水性杨花的货,我又不是鸭子。”林风还击道。 上午的时候,工地上来了一批领导来检查,带头的是骆彩云的前男友吴哲。他第一眼就认出了林风,这也不奇怪,在民工中找一个帅到掉渣的大个子青年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这人还在自己的婚礼上带着自己的前女人出现过。
他阴阴地笑了一下,挡在了楼道口,截住了林风的去路。林风早已经忘记了吴哲这号人,还以为是那个无聊的人,笑了一下,要绕道走,吴哲又挡了过来。
“领导,两袋水泥呢,很不轻,你能让一下不。”林风俯视着吴哲问。
“你是骆彩云的男朋友,是不是骆彩云花钱请你去的,我就知道,骆彩云不可能就这么忘记我,他给你多少钱,让你去我的婚礼上闹事?”
吴哲笑着问,不过眼神中充满了鄙视和不屑。林风在婚礼上没有闹事,相反,表现的很斯文,但吴哲不这么想,他尽管跟安雨洁结婚,但心里依然喜欢骆彩云。在安雨洁的面前装孙子是为了财产和地位,但在一个民工的面前,他摆出了高高在上的姿态。
林风放下了水泥袋子,拍了拍身上的灰道,皱眉看了一眼吴哲:“这你还真说错了,话别说的这么难听,别以为全世界都围着你转,彩云还真是我女朋友,她毕业我们就结婚,我倒是有点不明白,骆彩云怎么会看上你这种人。”
“怎么可能,你一个月挣几个钱,骆彩云怎么可能看的上你这样的人,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长什么样?还说我,无知。”吴哲讽刺道。
“怎么照都比你好看,至少老子我用的是力气在吃饭,你呢,不过是个吃软饭的,有什么资格在我这里摆你的大爷架子。”林风是个民工不错,但也不会把吴哲这种人放在眼里,他讨厌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你是不是不想干了,知道这工地上谁最大吗?”吴哲用威胁的口吻说。
“再大也是个吃软饭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傻b,让开,老子我还要干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