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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昆虽然答应了林风的请求,但他不能不想想自己的退路,林风如果万一在夜鬼赌场里出了事,肥龙一定不会放过他,他觉得有必要有这一问。
“你既然帮我对付肥龙,我不会给你惹麻烦,放心好了。”林风很诚肯地说。
东洋留过学,能经营一个全市数一数二的夜总会,就算是个愣头青,也是个实力非凡的愣头青,高昆看的出林风的诚意,林风的回答他很满意。尽管他并不清楚林风的为人,还是相信自己父亲嘴里尉迟先生的为人。
吩咐人把一个箱钱递给林风后,带着林风出了凤凰夜总会。
s市东城的棚户区,肥龙藏身的旧楼附近,将近入夜十二点,还有不少民工打扮的人在来回走动,只要看他们的走姿就知道,这些人可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民工,每一个人都步伐矫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保镖便是打手。
长头发的阿发在房子的顶楼上,半蹲着,脚下是放着一堆花生和一盒香烟,他拿着望无镜四处张望着,监控着那些不停走动的人,和马路上来回不息的车流和人流。
而他身后的人,胳膊上纹着九条龙的绿水,爬在楼顶上,手里握着一把m82系列西方特种部队做战时用的阻击枪,对着老房子唯一能出入的路口,他永远是一成不变得没有笑容,活像一尊雕塑。
越有钱的人越会越惜命,越不想死,肥龙为了防止林风对付自己,花了大价钱,从各地所调回了自己能打的手下,就买武器花了至少上亿元。在这群民工装扮的人中间,不乏一些退伍兵,和一些武林高手。
而这橦楼里却是也在布满了阻击水和各种陷阱,唯独地下室里依然灯火辉煌,门口两个两米多高的彪形大汉活像两门神。肥龙坐在一张能刚好容下两个人的沙发,喝了一口茶,看着从他经营的不同场所传来的视频,有赌场的,也有夜总会的,码头的,货运公司的,很有点世界尽收我眼底的感觉。
他的脸上并没有因为自己有如此宠大的产业,和这么多人保护而高兴,反而神色凝重,因为他在担心暗处随时都有可能让自己去见阎王的那个年轻人。他楼着一个比自己体重至少要轻三倍的少女,问对着夜鬼赌场的视频凝视的鬼七说:“阿七,如果林风去了夜鬼财场,你觉得他最有可能会用什么样的身份去?”
鬼七想也没想道:“肯定是某个常去夜鬼玩的人物。”
“我觉得最有可能的是凤凰的老板高昆,林风要跟我做对,肯定会选择我的敌人,俗话说的好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常去我那玩的,现在最想把我放倒的恐怕只有高昆,你知道高昆前段时间为什么总是输吗?”
肥龙的手揉着少女的胳膊。因为他太胖,占地太大,女人只占了沙发的三分之一,很委屈有不敢说出口的表情,女人看上去最多二十岁,给肥龙做女儿是绝对不成问题。长长的睫毛,杏仁大眼,性感的嘴唇涂成暗紫色,有吴琴的几份姿色,只是比吴琴少了点倔强,皮肤尚显黝黑,女人味更浓一些,更妩媚一些。
戴倾城,一个风尘女子,两月前成为肥龙的玩特,她靠在肥龙的语肩膀上,尽管讨厌透了眼前的一排机器,可又不敢有半点反感的情绪。两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一个秀气又灵气如女人的男人给了她二百万,让她接近这个胖子,说事成后还会给她两百万,对于一个看到钱两眼发光的女人,自然会接受。
眼前,唯一能让戴倾城有点兴趣的是眼前的鬼七,她时不时地轻轻瞟一眼鬼七,在她的眼中,眼前的鬼七尽管头顶有一条长到把头分成两半的刀疤,并不好看的银牙,一张让一般女人看到都会绕道的脸,但身材绝对的衣架子,强壮但不失协调,是女人看到就想摸一把的结实,比起身边的死胖子,要强上不知道多少倍。
一想到肥龙要在自己的身体耸动,戴倾城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尽管不是什么处子之身,对那种事的承受能力不差,但三百斤的胖子压在她的身上可并不好受,如果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她绝对不会陪着这个死胖子。
鬼七摇了摇头,他不回头,他陪着肥龙也是相当受罪,想出去,肥龙不会同意。不出去被肥龙怀里的女人动不动的撩拨一下,他真有些受不了。
“你不懂也对,我上次跟高昆谈,想给他注资金,拒绝了我,估计他很清楚我的目的,他最近跑到夜鬼故意去输钱,而且都是大钱。跟送给我一样,是希望我放过他。如果不是林风的出现,恐怕现在半个凤凰都是我的了,如果把凤凰拿下,s市的娱乐业我也就控制的差不多了。”肥龙的语气里有点惋惜,嘴角微微的抽动了一下。
“龙哥,您都是半个城的王了,就一个小白脸你也怕啊!”截倾城的手抚摸着肥龙的大腿,半是拍马屁的语气,不喜欢归不喜欢,这个女人可还是不敢得罪肥龙这样的角,更不愿意因为得罪了肥龙而丢掉几百万到手的钱,她看着不远处肥龙放大过的林风的照片说。 没有什么人可以一直享受阳光,无论是金字塔顶的高人,还是普通的百姓,林风是个杀手,他喜欢这样恬静的日子,喜欢平凡。但任何幸福都是通过奋斗才能得到的,他不能太长时间地享受这种幸福。
时玲将林风送到了路口,默默地看着林风高大而孤独的背影,因为早年失明的原因,她的心思相当敏捷,知道林风要去干什么,小丫头没有能力帮忙,更没有能力阻击,摸着黑豹的头说:“黑豹,哥哥会战胜那条肥龙的,对吗?”
黑豹看了时令一眼,吠了两声向林风追了过去,林风回头瞪了一眼道:“回去。”
黑豹低唔头三步一回头地向尉迟老人走去,一曲将军令在伴着林风向凤凰夜总会走去。
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龚正开着保时捷,他的脸还有些肿,但这不影响他看路边妹妹的大长腿,那双勉强消了一点肿的眼睛努力的睁到最大。今天的他穿着倒是不像之前那样随便,在林风的要求下换了身合身干净的衣服,干燥如稻草的中分汉奸头还特意收拾了一下,只是狗牙依然挂在脖子上,很古怪的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脸上猥琐的笑容,脸上的胡须收拾干净后的他,倒也算的上一表人才。
“风哥,昨天晚上爽呆了,娘的,只是可惜,你怎么就不把那个叫魏初夏的女人给上了呢,我今天听一个朋友说那家伙的爹开着一家运输公司,特别有钱,她本人还是个大学教师,研究生毕业的。”龚正很三八得说道。
林风抽着烟,想着高昆会不会变卦的事,没有理会龚正的话。
“要不是有你,我非得被那混蛋找的叫爷不成。风哥,你要进夜鬼赌场能不能带上我,听说那里的人一夜赌金在千万以上,真想见识一下。”龚正也不理林风是不是愿意听自己讲话,一个人说的津津有味,好像自己眼前就摆着一千万元一样。
“等你不被小混混打成猪头三的时候,我就带你去,你说你去了除了丢人现眼,看女人的屁股,还有没有别的本事,好好开车,那些天天蹲马路上欣赏女人的男人,不是*丝就是变态,这么大人了,也不弄个正经职业干干,你说你娘生了你兄弟两,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先把我安排的事办好,我们再谈要不要带你去赌的事。”林风笑呵呵对龚正说。
“别拿我哥说事,我选的人生路不一样。我也有技术,我会开锁,跟一个高人学过,特别是保险箱。”龚正很得意地说。
林风摇了摇头骂了句:“偷开女老师的房间,偷人家内衣的事是你干的吧,出息,以后别告诉别人你会开锁,好好开你的车。”
“我哥是什么狗屁话都跟你说。”龚正的脸微红,他最怕的就是人家跟自己提这件事。除了开老师房间的锁,初三的时候,他经常开游戏厅的锁,有一次被抓到了,少管所待了半年。
出来后也曾开过几次,但被龚龙揍了几次后就没敢再干,高中毕业后开了出租车,每个月挣的钱,买保险箱回家研究,他最想的就是能像电视里的神偷一样生活,只是电影终归是电影,他也只能把开锁当成一种娱乐。关于这此事林风自然知道,不过他没有再揭龚正的短,毕竟眼下这家伙是自己的搭档,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
两人聊着,林风给龚正说了自己一些计划,林风对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倒是很信任,被马业发那伙人打的像猪头三都不叫爷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
凤凰夜总会在s市相当有名气,有传言说一夜收入最少上千万,尽管这个数字有点夸张,但几百万的收入还是很稳定的。八年前在s市肥龙和马长安还在道上拼打的时候,高昆的父亲,s市的大佬高耀宗就已经开了这家夜总会,后来他顺利漂白后进军it业,前一年把夜总会交给了儿子高昆,按高耀宗的意思,如果儿子想掌握高氏集团,就得先经营好娱乐场所。
高昆尽管身上有很多毛病,赌钱,玩女人,交狗肉朋友,但经营确实很有头脑,在肥龙和马长安的崛起后,还能把凤凰夜总会经营的风声水起,确实很不简单,只是最近实力强大的肥龙看上了这块肉。
高昆前一夜答应了林风后,心里一直不是很踏实。这会,他看着林风的资料,轻轻地皱起了眉头,似乎在做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杀手,特种兵,如果是对付一般的人,高昆用不着担心,可偏偏是手下有一条白狼的肥龙,让他有些犯难。一个人在办公室整整坐了一个下午,思前想后还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他曾经听过父亲提起过尉迟飞刀,却从来没见过真人,也不能确定死活。毕竟机械化的时候,枪手才是最厉害的。
接待打电话说一个姓林的人来找,高昆这才放下了手上的资料,叹了口气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让肥龙得到好处,不如跟他玩两把。”
林风把龚正留在大厅里看女孩子跳舞,他一个人来到了高昆的办公室。看着高昆,米帅很庆幸自己前一夜没有动手,因为眼前的高昆气宇非凡,不大不小的眼睛,方正的国字脸,绝对的人才。跟前一夜在女人面前的那个浪子一点都不一样。没有一点有钱人的架子,很是平易近人。百达翡丽的的绝版手表,脖子上的银项链闪着银光。
两人握手后,高昆给林风丢了一支从古巴带来的雪茄,示意林风坐下后道:“一个朋友从古巴带来的,听说是世界上最值钱的雪茄。你今天又变了个样子,都赶上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了,我知道你是谁了,被官方通辑,又被肥龙追杀的林风。”
林风的衣着很普通,打扮像个中学老师,还戴着一个相当能显示学究气的金边眼睛。温温而雅的气质,根本就没办法让人联想到他是一个杀手,倒像是个学者。这造型让高昆似乎都忘记了这家伙就是前一夜打扰自己好事的货,同时因为林风变色龙般的才能,让他不再犹豫,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 “ctm的,老子迟早弄死他,狗娘养的,王八蛋。”马业发吐掉了一颗牙齿骂道,他用没有任何意义的脏话,保留自己在那些女孩面前最后的一点面子。其他的人倒是没有说话,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马业发一样没头没脑,也不是所有人的哥哥都是半城之主马长安。
林风和龚正一起吃了点东西,给龚正安排了一些事情后回到了尉迟老人的家中。这一夜,他睡的很香,这一架让他积压在心中的怒气消了很多。
第二天的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林风就已经醒了。吃了一点小慧做的面条后,坐在了尉迟老人旁边的椅子上,闭目听着尉迟老人拉的一曲高山流水,很有点偷的浮生半日闲的惬意。
黑豹蹲在他的脚下,伸着长舌头,盯着远处山林里飞蹿的兔子,一动不动,倒也有几份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黑豹是林风上学时,从路边捡来的的一条小狗,当时它被咬的混身是伤。林风把它带回了家,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料才活了下来,曾经跟着林风在山林里捕猎,跟野猪交战无数次,它背上的伤并不比林风的少。它不停地用头蹭着梦见的小腿肚子,这条跟林风有着不一样感情的寻山犬,只要是林风回来,就懒的动,总是喜欢蹲在他的身边,蹲他的腿。
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晒的红扑扑的时玲,两个可爱的小手抚摸着黑豹的头,两只眼睛却时不时的看一眼闭目养神的林风,她的小脑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