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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里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后背紧抵着座位,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昏欲睡。
直到贴在他额前的微凉小手叫醒了她。条件反射的,他睁开眼睛,同时抓住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璀璨犹如钻石的眼睛和如玉但是焦灼的脸颊就在眼前,他回想她刚刚的那句话,慢慢的开口:“你发现什么了?怎么不说下去?”
这样的姿势相当暧昧,之璐却顾不得,着急的问:“你发烧很厉害。车里有药么?”
“没有,”叶仲锷凝视她,随口说,“我带药干什么?”
之璐用力抽回手,打开车门,站稳后她弯下腰:“我刚刚看到路边有药店,我去买点药回来,还不知道要堵车到什么时候。啊,你不要动,我很快就回来。”
马路宽阔,雪花密集;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是显得消瘦修长,漆黑的头发被风吹往一个方向;她从一辆辆车子的缝隙中穿过去,脚步踉跄,一脚深一脚浅,背影仿佛一道青烟,朦胧的,仿佛随时都能消失在这场暴风雪里。
她其实没有去多久,可他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之璐把那七八种药抱在怀里,一个个拿给他看:“你平时是吃的哪一种?”
叶仲锷觉得自己不吃药也能好,他极轻的拍掉她肩上的雪,然后是头发,手指顺势插入她的头发里,说:“小心一点,到处都是雪。”
再怎么迟钝,之璐也知道事情开始变得偏离她的想象。以前他们从未有过身体上的接触,他也没用过这样温柔的声音说过话。她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可车厢就这么大,无处可躲。她就勉强笑笑,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四周的一滩水迹:“我把你的车子弄湿了,对不起。”
叶仲锷恍若未闻,轻轻抬起她的下颚:“之璐,我们都知道,你看了那张便条。”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九点多了,之璐在校门门下了车。雪宣告暂停,所有的建筑物和树木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外衣,有灯的地方,雪堆闪闪发亮。
之璐安静的下了车,平时绝对会顾及的礼貌也不顾的下了车。叶仲锷坐在车里,看着她削瘦背影渐行渐远,他抓起手机给她打电话,希望她能略作停留;可实际情况是,她站住了,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挂上,继续前行,没有回头。叶仲锷双手狠狠方向盘,太用力的缘故,手腕上的青筋历历可见。
回去的路上,叶仲锷不停的反思自己的举动。把那封信夹在书里实在是无奈之举,他私心作祟,希望她看到信后能把主动给他打电话,也希望她能明白他的心意。除了第一次的采访要求,她极少主动找他。没错,他暂时不想把两人的关系揭开,可是她下午的表现,让他觉得温暖,让他确信她对自己并非毫无感觉。问题是,她不让自己这么想。她坚持自己没有看到信里的内容,然后静静坐在车里,缄默不言,宁愿看着雪花也不看他。
叶仲锷头重脚轻的开了门,摸索找到沙发坐下,不开灯,只是坐在黑夜里,直到电话响起来。是交易所理事长的电话,问他这趟出国,有没有把事情处理完;叶仲锷振作起精神,一一回答。他比谁都清楚,生活和工作还是要继续。在其位谋其职,无论多么的精神不济也不能让人察觉。
他应该给她时间想一想,追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再见过她。一考完试,她就回家去了。他的工作更加忙碌,每过几天都有一家公司上市,那些金融股票的数据和不得不小心处理的人际关系在他身边织成一张又一张的大网。
过年的时候,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