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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青平-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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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好几分钟童展都显得愤愤不平,申明要叶仲锷请客赔罪,之璐觉得童展爽朗有趣,笑眯眯的说:“那我请你吧,你要吃什么?”
  童展嘿嘿一笑,“那好,去金德吧,那里的醉虾不错。”
  “好啊。”之璐点头。
  “别理他。他跟你开玩笑呢。”叶仲锷握一握之璐的手,又看向童展,“以后我请你,今天免谈,我们去别家。”
  童展笑容森然:“哪天不都是一样?反正都是你欠我的。”
  “怎么了?”之璐完全摸不着头脑,“去就去啊。”
  叶仲锷用眼神示意童展缄声,跟她说:“我今天不想去,去别的地方。”
  结果去了一家日本料理店,很安静的地方,厅堂不大,单间环境不错,很隐秘,隔音效果也好。这顿饭吃得有说有笑。童展拿着杯子跟之璐捧杯,说:“之璐啊,你可要对小叶好一点,他为了你,可吃了很多苦啊。别看他一副能干的样子,可唯独对你,一点辙都没有。举个例子,你让他往西,他都不敢往东的。”
  这番话前所未闻,之璐呆了呆,可看到童展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拿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疑惑中又看向叶仲锷,他微笑的神色丝毫未变,目光平滑的扫过童展,夹了块寿司蘸酱油和芥末放到她面前的碟子里,“尝尝看。”
  之璐“哦”了一声,吃到一半她抬起头,发现叶仲锷和童展的眼神中交换了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心想也许他们有事要谈,于是放下筷子,借口去卫生间,暂时离开了包厢。
  她一离开叶仲锷就叫来服务员先把帐结了,童展不明所以,“怕钱花不出去?怎么这么着急?”
  叶仲锷瞥他一眼:“之璐性子倔强,她说要请你吃饭就肯定会请,去金德吃醉虾,你想坑死她,然后坑死我?她连跟我在一起吃饭都要把帐算清楚,我给她买的礼物都送不出去。”
  童展脸上的肌肉剧烈的抽动了几下:“我说你就不管管她,就这么忍下去?别说她一个穷学生,就算有钱,你也不能让她付啊。”
  叶仲锷摇头苦笑:“我提过两次,她坚持己见,我也没办法了。”
  童展晃晃酒杯:“你现在又是干什么?她回来知道你付了钱,岂不是很生气?”
  “只有劝了,”叶仲锷说,“我不希望她好不容易拿到的奖金被你一顿饭吃掉。”
  “你是打算娶她吧?”童展沉吟着。
  叶仲锷微微一笑:“只要她同意,明天就可以去办手续。不过,大概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你也变得这么小心翼翼了,爱情这玩意的确沾不得,”童展叹息,“不过说真的,女孩子太刚硬要强也不是什么好事。你是本着跟她结婚的念头,那就得让她把这些毛病都改了。找个机会好好谈谈,不然你会累死。”
  叶仲锷沉思片刻,没有回答。
  童展又说:“她父母都是什么人?”
  “她爸是国有银行文州市分行的行长,妈妈也是银行系统里的职工。”
  童展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啊,是了,我知道他,是姓钟。据说挺刚烈的,年轻的时候被人整得够惨,后来机缘巧合又起来了,脾气好了很多,但还是铁面无私,我有朋友做生意想贷款,送了一大笔钱上门,最后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还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这些事叶仲锷有所耳闻,他不发表评论,笑了笑:“估计钟伯父跟我爸很聊得来。”
  之璐在门口,恰好听到最后这几句,她不喜欢别人谈论她的父母,但他们语气里的赞扬是听出来了。而且叶仲锷说的“钟伯父”三个字听的她很舒心,她理了理衣服,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笑盈盈的推门而入。
  其实叶仲锷那时就想,如果之璐没遇到他,会怎么样?大概她也会像她的父亲,在新闻界一路摸爬滚打,最后伤痕累累,心力交瘁,也许是肉体上的,也许是精神上的。男人有先天的条件,也许能够在血泪里重新站起来,但是她呢?受到那么多的伤害之后,还能不能再次振作?
  都是无解的,找不到答案。
  因此,他不会让那种情况出现。
  吃完饭时间还早,童展提议去酒吧消磨时间,之璐并不想去,表情稍微有些犹豫;可最后看到叶仲锷的期盼的眼神,还是去了。
  她很少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这间酒吧看上去格调高雅,她依然不习惯。略一留心就可发现,往来客人的穿着打扮无不说明他们非富则贵。这就是他的生活圈子?之璐审视的打量四周。这是她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彻底陌生的环境。
  他们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几分钟后,就有人前来招呼,言辞客气周到。叶仲锷的熟人比她想象得多的多,童展的朋友亦不少,来人不论男女,目光纷纷落在她身上,意趣很浓的问:“这位美女是谁?”
  不论她乐不乐意,需要摆出笑容跟他们招呼。之璐从小到大被人夸听话懂事,自然也深谙礼仪,她说话不多,有人跟她交谈,赞美或者问讯,她都微笑,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和眼神,满脸的聚精会神,因此显得眼睛极亮。更何况漂亮的人天生就占优势,很容易就博得好感和信任。
  不过,无人注意的时候,她就很难摆出笑容,坐在靠墙的位子上,捧着果汁静静的喝,偶尔目光落在跟人相谈甚欢的叶仲锷身上。
  童展取了酒回来,发现她盯着绿色的果汁发呆,满脸的若有所思,也坐到她对面,对她一笑:“很无聊?”
  之璐回神,“还好。”
  “不过你总要习惯的,”童展伸展双臂,大力靠在椅背上,“既然是小叶的女朋友,这些人不想见也要见,不想客套也要客套的。交际就跟吃饭一样重要。再说,你如果要做记者,多认识这些人,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只这一点,你就比别人站的高多了,以后不论做什么都方便,成功也比别人来的快。听说你看书很多,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你也应该有体会。”
  之璐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童展猛然灌下去几口酒:“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什么?”
  “关于小叶的事情,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我跟他高中同学到现在,都认识十四五年了,你就不好奇他过去有什么事情?”
  之璐静了静,她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
  童展摇头:“你还真是太不一样了。”
  “你的意思,我跟他以前的女朋友不一样?”口吻平淡。
  童展看她一眼,即使在暗淡得发蓝的灯光下,她的脸依然皎洁如玉,眸子里光泽不减;他环顾四周,看了看酒吧里身着各式时装的年轻女子,都那么漂亮,可自己面前的这位,无疑是气质最独特的。他摇头:“我没这么说。我只是给你一些建议。”
  “你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之璐眼帘低垂,猛的又抬起来,“童展,别说你奇怪,我自己也奇怪。仲锷的那些朋友,例如你,例如别人,看到我的时候是不是都这么想,觉得我一无是处?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很认真的问你这个问题,不过如果你不方便回答,当我没说过。”
  童展心说我怎么好回答你,这些深情款款的话难道不应该叶仲锷来说?自己说了像什么样子。于是他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无是处?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不相信自己,难道还不相信小叶的眼光?”
  之璐忽然觉得疲乏,一直手支着头,慢慢喝着那杯不知道什么味道的果汁,没有搭腔。
  这边叶仲锷笑着跟一个商场上的朋友叙完话,坐回之璐身边,看着对面的童展问:“聊了什么?刚刚看到你们有说有笑。”
  “没说什么。”
  “我问之璐要不要知道你以前的八卦新闻呢。”童展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
  叶仲锷眼睛微眯,目光从他脸上带过;童展立刻补充了一句“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随后很知趣的站起来去了别桌,很快几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是么?不过是挺聪明的。你的朋友看上去都聪明能干,”之璐“噗嗤”一声笑了,拿出手机看时间,抬头跟他说,“我要走了,十一点寝室就关门。”
  叶仲锷送她出去,准备去停车场取车;之璐摁住他的手,大喜过望的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公车站:“这里居然有公车直接到学校。真的太巧了。不用你送了,你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确实没想到这么巧,她真的感到高兴;那路公车眼看着驶近,她怕赶不上,在他回答之前就冲过了斑马线,伸手敏捷的飞速钻进车厢。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高兴的对他招手说再见,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叶仲锷看到,路灯光芒下她笑靥如花,他下意识前行数步,但公车绝尘而去。
  离开他,她居然这么高兴?竟然这么眉飞色舞?叶仲锷心中五味繁杂,酸涩,苦楚,失望,情绪林林总总参杂一起,最后,完全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

  '四'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门庭若市,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也意识到,地位和权势不会总带给人好事。
  后来,之璐越大,这类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少得多,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的,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我都不认识的人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立刻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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