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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哈哈大笑,说:“你也很可爱。”
“十九太保”之谜一般的男人——艾尼瓦尔
有的人说艾尼瓦尔很可爱,但有的人说艾尼瓦尔很可怕;有的人说艾尼瓦尔很天真,但有的人说艾尼瓦尔很老成;有的人说艾尼瓦尔像只“方块猪”般无忧无虑,但有的人说艾尼瓦尔是瓶百年老窖越品越有味……
艾尼瓦尔就是这样一个人,似乎没有一个人能从他那朦胧的眼神中看清他的内心,许多女生都说他有一种神秘感。
刘恒说他是“谜一样的男人”。
其实,世界上有许多谜,但大多数的谜,人们都没有兴趣去解开它,因为大多数的谜都很无趣,而艾尼瓦尔却是一个吸引人的谜,一个令人好奇的谜。
艾尼瓦尔是“刺猬”乐队的节奏吉他手,同时也是所有歌的谱曲者。艾尼瓦尔是个音乐天才,他9岁时就过了钢琴十级,13岁时就给别人当吉他老师,同时他的贝司也打得很好,常常和穆合塔尔组成双贝司组合。艾尼瓦尔是“刺猬”不折不扣的领袖。
大家都在拼命学习准备高考时,他却无忧无虑,他早已被一所著名的音乐学院看中,而且学校看中的不是他的任何一项乐器水平,而是他深厚的乐理知识。
平时艾尼瓦尔与人说话总是害羞得用手挠后脑勺,但一到紧急时刻他便会变得沉着冷静,从容地解决问题。
艾尼瓦尔好像永远都在想问题,无论是上课时还是走路时。女生们说他是个思考者,从来不敢去打扰他,只是远远地观摩,并且在想:艾尼瓦尔到底在想什么呢?艾尼瓦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此时的老李已气得站了起来,教室里的人都看着我们四个,我对他俩小声说:“快坐下,不然死定了。”说着看了一眼老李,居来把他俩一拽,他俩赶快坐下——坐得直直地看着老李,我和居来也迅速坐好,老李全身发着抖,正准备发作,忽然一声巨大的吼声在门外响起,老李把目光转向了前门,我们四个人同时叹了口气。
“报告!”那个声音喊道。老李故作威严地说:“进来。”
门被推开,一个高大的克尔克孜族男生走了进来,直直地站在讲台前,对着老李洪亮地说:“钦吉斯前来报到!”犹如一个标准的美国大兵。
我身后的齐天一下爬了起来,小声地说:“一听就知道是老大进来了,他还真追到这里来了,看来我又没好日子了!”然后戴上眼镜坐得直直的。我心里想:竟然还有齐天怕的人。
老李说:“坐那儿吧!”声音里有一丝温柔。钦吉斯大声地说:“谢谢老师。”然后坐了下去。
“十九太保”之最男人的男人——钦吉斯
“世间最变态的男人”齐天在世间最怕的就是钦吉斯,平时只要齐天一犯“勺”,就会被钦吉斯一掌击到头顶,并听到一声怒吼:“齐天!给我闭嘴!”
所以一般钦吉斯在场时齐天都很老实。
钦吉斯有一种美国大兵的情结,一认真起来就像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国大兵。钦吉斯身高体大,浓眉大眼,脸上棱角分明,发起火来会让对方全身都冒出冷气。
钦吉斯干什么事都一板一眼,只要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付出所有的努力来完成。
钦吉斯有天生的大嗓门,在和陌生人说话时他总爱大声地自我介绍:“我叫钦吉斯:叶利钦的钦,成吉思汗的吉,斯大林的斯。”许多人评价钦吉斯是正义的捍卫者,因为他疾恶如仇,爱打抱不平,见到谁受欺负都会去帮忙,渐渐地就留给人一种他是老大的感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从女生中传出钦吉斯像个真正的男人的说法,后来越传越广,不知哪个女生给他取了个“最男人的男人”的外号,引得男生也开始叫钦吉斯为“最男人的男人”。
“钦吉斯就像一头狮子,钦吉斯就像一团火。”刘恒不断地发出这样的感叹。
在三班最后一节语文课上,老师正在说着分别的话,忽然最后一排的桌子倒下。大家向后看去:齐天衣不掩体地弯着腰唱着歌,几个人过去拍他,他没反应。忽然一个巨大的身影冲了过去,是钦吉斯!他冲齐天的头一个重击,然后一声怒吼:“齐天,你给我闭嘴!”
齐天安静了,拽起裤子背上书包向外冲出去,他对钦吉斯说:“你老大行了吧,我去一班了,你还不是一样?”说着扬长而去,楼道里回荡着:“一班,老子来了!”
钦吉斯呆呆地站在原地,脸上露出从未露出过的痛苦,他一步步向自己的座位走去,目光呆滞,口中喃喃地不停地重复:“一班,我也要去。”“一班,我也要去。”
班里发出了小声的议论,一个女生小声地说:“什么?连钦吉斯也要去一班?”
是呀,钦吉斯必须去一班,因为只有那样他才能够……他才能够……
一个个近乎传奇的人物都在这个班里,让我振奋不已。我正在和居来偷偷低着头小声讨论这些人的生平事迹,忽然一个娇滴滴的甜甜的声音传来,“老师,我迟到了吗?”我心里一颤,身子不由自主地一弹而起,这时门口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孩。
老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看了一下表,说:“没有,下去找个位置坐下吧。”那女孩小声说:“谢谢老师。”然后转过来头向里看,忽然看见我们这么多人正看着她,一下子害羞地低下了头,脸上顿时渗出了淡淡的粉色。就这么看着脚尖,边走边用余光找空座位。
我的心有了莫名的躁动,觉得脸好烧,心跳得好快好快,这是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感觉。我直直地盯着她,大脑里除了她便是一片空白。时间似乎已停止,所有的声音都已消逝,她后面进来的那些人我一个都没有记住。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呀!是红与蓝的完美的组合,蓝色的上衣,里面是红色的毛衣领子,红色的领子半掩着白皙的脖子。
她半长的头发在空中轻轻荡着,好像在洗刷空气,柔顺光亮。我的心一阵一阵地痒,我特想过去摸摸她的头发。
她清秀的脸一直害羞地低着头,脸上的红晕慢慢由粉变红,真正的白里透红。她的皮肤是那样的白,这是一种冰清玉洁的感觉。
她低着头胆怯地看着四方,有一种顽皮但令人心痛的感觉。她的粉粉的小巧的嘴,因为紧张闭得紧紧的,牙轻轻地咬着下唇。
我的心越跳越快……
她走到我的斜前方的座位上坐下,坐到了小新的旁边,侧对着我的背影,我看得如醉如痴,那就是叫做“楚楚可怜”的感觉吧,我多么想过去轻轻搂住她,告诉她不要怕呀,她太需要人保护了。
忽然一声狮吼将我震醒:
“雨笑!”
我条件反射一下弹起,差点把后面的桌子撞翻。我一脸的窘迫,全班一片大笑,老李也露出了笑意,我不好意思地挠着额头前的头发。这时前排的人都转过来在看我了,那个女孩也转过来了,她看着我的傻样轻轻地一笑。
我的脸一下子烫得如火烧般,我根本不敢与她对视,忙向别处看,但她的眼神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我从她的眼睛里感到了一种纯真,一种纯洁,一种甜美和对我无声的安慰。
她笑起来那么美,我的脑中又是一片空白,耳中还在嗡嗡作响,幸亏她已转了过去,我才隐约听见老李在说:“这位大家都应该知道了吧,他叫雨笑。”班里一下传来一片“噢?就是他?”的声音。
我努力让自己清醒,忽然那女孩又转过来看我,我脑中又是一阵乱响,随之一片空白。只听老李在说:“还让他当团支书,没人反对吧?”然后班里传来很响的一致的回答:“没有!”
这时我才彻底清醒,反应过来我又莫名其妙地当上了团支书。
老李冲我说:“你怎么还站着,嫌官不够大吗?”
“啊?”我才反应过来我还站着,忙坐下,班里又响起一片笑声,我祈祷:“天呀!她千万别再转过来了,不然我就要疯了!我已经疯了!”
当我坐下后新组建的文科班便开始了每人的自我介绍,别人说什么我根本没去听,只是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好舒服好舒服。
轮到她了,她轻轻地站起,我的心开始加速地跳。
“大家好!”天呀,多么有礼貌。“我叫姗姗。”然后害羞地低下了头,好像很怕别人看她。
“姗姗”——多么动听的名字啊!这三个字立刻刻到了我的心里,如果我记英语单词的速度能有这么快就好了。
“请大家多多帮我。”她害羞地说。
“好的。”我脱口而出,忽然发现全班都转过来看我,姗姗的脸一下子又红了,我觉得我的脸也红了,忙低下头。这时传来居来的声音:“雨笑,你今天怎么了?她又没说‘请雨笑多多帮我’。”我的耳根都发烫了,不知她是怎么坐下的,后面又是怎样进行的。
晚上我回到家中,在大院门口急切地等待着超的放学归来。超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了,为什么说之一?因为还有个尧。尧和超可是我的结拜兄弟。
患难之交——我和超不能不提的往事
六年前刚来乌鲁木齐没几天的我没什么朋友,直到妈妈的同事来我家做客,带来了她的儿子——超。我兴奋不已,在家里很快就与这个黑黑的厚嘴唇瘦男孩混熟了。为了一表地主之谊,我问妈妈要了当时觉得很多的钱——10块钱,然后带着超去家边的延安公园玩。
同为四年级的我们都很兴奋,两人追追打打地进了延安公园,这个乌鲁木齐当时惟一不收费的公园。
刚进大门,超就愣在原地,眼睛睁得老大,惊呼着:“哇!”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延安公园的湖里几乎全是一丝不挂的小男孩,光明正大的裸泳让我俩大开眼界。我可是没有任何偏见的,觉得谁都是好人。我就带着他向湖边的小山走去。
羊入狼群,真的如羊入狼群。在一声口哨声响过后,水中的小男孩全向岸上冲来,我俩立刻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同龄人围在中间,我可以从对方眼中看到一种近乎野兽的残忍的光。我的心狂跳着,看见超的脸被吓得煞白。
几个比我们大的男孩手中都拿着刀,其中一个一脚踢中超的肚子,超痛苦地倒在地上。我赶紧去拉他,却被另一个男孩拉住领子,然后我听到他恶狠狠的说:“钱拿来!钱!”然后一把把我手中握着的10块钱抢走,又把我俩身上翻遍,最后拿起自己的衣服扬长而去。
我俩趴在地上吓得一直不敢起来,直到超放声大哭,我也放声大哭,两个人抱在一起,我感到我俩都在发抖。后来我俩一路飞奔边哭边往家跑,见到一个叔叔,就哭着乞求:“叔叔,帮我要回我的10块钱!……”“叔叔,帮我要回……”
我和超认识后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我俩可以说是相识在患难,又在患难中共同成长。
超现在长得和我一样高了,都是1米78。这六年里不是我比他高半公分,就是他比我高半公分,现在终于一样高了。
超现在也长得帅了,成熟了。经过六年的共同生活,我俩的爱好几乎完全相同:爱足球烦篮球,爱骑自行车乱跑,爱玩电脑游戏,爱在楼顶向下扔炮,爱养宠物……惟一不同的就是他爱流行音乐而我不爱。
但毕竟我俩的共同语言实在是太多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这辈子我俩算是分不开了。
终于看见超远远骑着车子过来,我迎头冲去一把把他从车子上拉下来,超吓得问我:“你没事吧?”
我兴奋地对他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
超惊诧地说:“你不是早有云夕了吗?”
“云夕?”好熟悉,好像有这么个人。对了,所谓的我的女友吗?她算得上什么呀!
“不是啦,云夕和我是朋友,我以为我喜欢过她,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感觉!”超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真的吗?那快说说,快说说!”他边问边把车子扔到一边,急切地拉着我,问我详情。于是我便把今天对姗姗的感觉一股脑地告诉了他。
……
“好美啊!”超听完,感叹地说,“你等我一下!”超拖着自行车就向家跑。“在你家等我,我给你听一首歌!”话音未落已冲进了楼里。
听歌?我疑惑地想着,他应该知道我是从不听歌的啊,我是只听古典音乐和摇滚音乐的!我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