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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声音颤抖地说。“她利用我,我——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无法抗拒她。”
“说得对。为此,我要给你一次机会。我要你写一张便条,承认你杀了我父亲——和王红。然后你带上这十万元,夹着尾巴尽快离开这里。如果你被抓住了,那你就完了。我会否认你的指责,便条将证明你是有罪的。但至少你得到一次幸存的机会。公平吗?”
他使劲点头。“非常公平。”我带他走向客厅的桌子,让他自己打开抽屉,拿出我父亲的文具用品。我转到桌子的另一边,举起枪,枪口离他的太阳穴只有一寸。
“拿起那支笔,”我命令道。“一字一字照我说的写。”
我口述道:
“我不得不惩罚王红,因为她*我杀了鲁森。她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控制了我,我无法抵抗。她的声音在我的脑袋里低语,要我去杀人。我不得不终止这一声音——上帝保佑我!”
“这个便条很怪。”我说,“但很符合目前的情况。如果你被抓住了,你可以说自己精神不正常。现在签上你的名字!”
他一签上名字,我立刻用枪管顶住他的太阳穴,扣动扳机。我擦干净手枪,把他的指纹按在上面。然后,我把一支铅笔插进枪管,挑起手枪,扔到他晃动的右手下。
我拿起装着十万元的手提包,那里面现在又放进了出让证书和装手枪的盒子,我走出大门,钻进我的汽车,没有开灯就开走了。
我顺利地回到电影院,没有人看到我。散场出去的时候,我又和梅茨聊了几分钟,谈谈刚看过的两部电影,接受了他对我失去父亲的安慰。
最后,我拍拍刘丽的背,笑着离开了。
这些精心设计的证明我不在场的办法全都白费了。
我根本没有受到怀疑。
几天后,当我还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时,接到温罗警官的一个电话。
“你搞错了,”他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感到背上升起了一丝凉意。
“你搜索你父亲房间时,没有发现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证据。如果你及时发现的话,陪审团毫无犹豫地就会判他们俩有罪。当然,现在这没什么关系了。但我认为你会觉得这非常有趣,鲁森先生。”
“什么证据,警官先生?”
“听着,鲁森先生,我不想在电话上告诉你。你只有亲眼看到后才敢相信。你有时间过来一下吗?”
“当然有,”我马上回答说,虽然警察局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
温罗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好像随时要大笑起来,他带我来到一问阴森森的审问室,那里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窗帘拉着,头顶上的灯光非常刺眼。
桌子上是一个黑色的盒子或箱子。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耐心地站在桌子边。屋里还有一位刑侦科的罗大文警官,我以前见过他。
他们都是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温罗才慢慢收敛起笑容,开始问有关我父亲职业的一些问题,我告诉他,我父亲是从剪辑师起家、当过摄影师、导演,最后才成为一位制片人的。
突然,他转脸大声问我:“你知道你父亲非常嫉妒你母亲吗?”
“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
“他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调查她,是吗?”
“是的。”
他咧嘴笑了。“好,我告诉你实话吧:在你母亲的姘头杀害你父亲时,你父亲拍下了这一过程。”
“什么!”
他笑着点点头。“我们昨天才发现那些隐藏的摄影机,当时我们从客厅的墙上挖一颗子弹出来,偶尔发现旁边隐藏得非常巧妙的镜头。顺藤摸瓜,我们找到了很多镜头。安装这一套设备,他一定花了很多钱。
“整个系统是声控的,房间里一定程度的声音、动作等就会启动整个系统。在沉默了三分钟后,系统就会自动关闭。它们是连续工作的,当一个摄影机的胶卷用完后,另一个摄影机就会开始工作。他在屋里到处都安装了声控摄影机。
“他被害时,刚从欧洲回来,所以可能他没有来得及关掉摄影机。当泰森杀害他时,摄影机正在运转。啊,我要让你亲眼看看。
文汶,放胶卷让这位先生看看!”
我转回头,看到盒子已经拿掉,露出一台装好胶卷的放映机。
罗大文警官迅速拉起银幕。然后电灯关掉了,机器转动起来,画面出现了。
开始我很迷惑。画面上,王红和小森站在一个客厅里。他们似乎在不安地等待。然后我听到王红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看到我自己走进房间。
“他妈的!”温罗警官喊道。“文汶,你放错胶卷了!啊,好吧,那么我们就先看这一卷吧。好吗,鲁森?”
我没有回答。他的声音显得非常遥远,好像是从隧道的另一头传来的。我正在看自己打开盒子,然后我的手中托着那把德国手枪。“王红,你一定很乐意重新得到它吧?……王红,你微笑的时候,非常迷人,虽然有些邪恶。”
手枪在我手中跳动,枪声阵阵,王红踉跄着后退,倒在地上审问室的电灯亮了,随后是一阵紧张的沉默。
“啊,鲁森,你在想什么?”温罗的声音响起来。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我考虑了很久。“我想我最好打电话找一位律师,”我回答说。“在那之前,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一位律师!”温罗嘲笑说。“你们听听他的话!一位律师!省点钱吧,鲁森。有这样的证据,你不需要律师。承认有罪,跪下请求法官的宽恕吧。好好想一下,像这样的案子,法官会怎么判你?你只请向上帝祈祷了。”
我说:“我不想冒犯你,警官,但我并不想祈祷——祈祷对我没有用。如果你让我打一个电话,那么我愿意试试我的运气,请戴维为我辩护。”
第24章 最后一搏
布龙是个警察。他当警察已经很长时间了。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就像现在这样,今天他休息,于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照理说他应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识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龙从电视机屏幕上认出了那个人。
布龙以前因为工作忙,错过了许多场足球比赛,这次他以为自己也会错过的、没想到,职业国足决赛那天,刚好他休息,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太好了。但他没有想到,好事还在后头呢。
那场比赛非常激烈,精彩纷呈,布龙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现在又打成平局了。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说:“观众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龙看到了他。
布龙身材高大魁伟,他自己在高中时也踢过足球,虽然他很想上大学,却没有上成。那时,足球奖学金还很少。他一直想上大学,然后当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他一开始分在交通科。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它们的牌子。
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他虽然是个新手,但他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他几乎能过目不忘。
他现在还能记得第一个跟他约会的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中他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犯人的面孔。他离开交通科后,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缉犯的照片。他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游艺尝在电梯中,以及在买蛋糕时。他从没认错过,所以这次他也很自信。
布龙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他的生活很简单。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从没结过婚。他那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现在的职务算是已经到顶了。
布龙站起来。他很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旁边的出口,这样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区的。那是北区。如果届时比赛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向左拐,他就会坐在那里。
现在比赛快结束了。布龙穿上鞋,把枪套挂到肩膀上,考虑着这一难题。
如果比赛按时结束了,那么他就赶不到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进行加时赛,他才可能赶到那里。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个地区的警察,告诉他们有一个通缉犯在体育馆,让他们封锁体育馆,把他搜出来。
他抿紧嘴唇。
布龙了解那个人,了解他的全部历史,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他愿意冒险,把赌注押在加时赛上。这个人是属于布龙的,不属于警察局。布龙一向是单枪匹马,这次他也要单枪匹马。如果比赛按时结束,那个人走了……他耸耸肩。他愿意冒这个险,再说,既然那个人在城里,他会注意寻找的。
想到这里,他走出自己两居室的家中,连电视机也没关。他下了楼,钻进汽车,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他把车退到街道上,向足球体育馆驶去。
他拼命超车,尽力在比赛结束前赶到那里。他对城市的交通线路了如指掌,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仍在进行,时间快到了,仍然是平局。观众的叫喊声非常大,布龙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也在跟着喊。也许他感到不安,已经离开赛场了?不会,他只会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一人先走的。另外,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足球迷。
布龙遇到红灯,不得不停下车。
他听到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兴奋的声音。平局打破了,有一个球队领先一分,但那不是布龙喜欢的球队。他气得直咬牙,在心里喊道: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再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一变,他马上飞快地开起来,同时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祈祷他们能扳回一分,但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龙骂了声。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要赶不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又发起了一次进攻,布龙紧张得不得了,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他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他差点闯了红灯。突然,进攻得分了!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声响了。
布龙身体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是他布龙的囊中之物了。他虽然只见过一次那个人的照片,但刚才他在电视上一看到那个人的脸,就断定那个人是属于他布龙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向体育馆驶去。
现在不用着急了,有的是时间。加时赛开始前他就能够到达。
他开始考虑到达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那个人。六个星期以来,整个北京都在搜寻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是那张模糊的照片。所以难怪他这么大胆自信,居然跑来看足球决赛。布龙第一次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时,就断定照片室没有那个人的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捕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他要么是运气非常好,要么是精心筹划,做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大买卖。
布龙不得不佩服那次绑架行动。
被绑架的那个人非常有钱,而且不想跟警察合作,不想让警察或中央调查科深入了解他自己做的那些事,因为那些事也在违法的边缘。绑架活动进行得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谈妥,甚至在赎金支付前,被绑架的人就被释放了,地点是在一个偏远的树林。绑架者拿到赎金,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是在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的一张模糊的照片。布龙很欣赏干净利落的绑架行动,而这是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带着钱跑了。交钱后六个星期了,连他的影子也找不到,警察束手无策。但是,绑架者没有料到布龙有那么出色的记忆力。
布龙把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下了车,赶向出口。他亮出证件一挥,走了进去,一直来到南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