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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1-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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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问他:“如果是你的家人,难道你不担心吗?” 

  “哈哈。”他笑,终于放开我,然后说:“你错了,我从六岁那一年起,就每天都想着该如何杀掉我父亲。” 

  我无语。 

  “算了!”他的坏脾气不知道从哪里就冒了出来,“像你这样在蜜罐里长大的姑娘,我可不指望你能听得懂我的鬼话!奶奶的,这路堵得,车都动不了!烦!” 

  说完,他身子靠后,脚狠狠地踢了前面的座位一下,手臂枕在头下,闭上了眼睛。 

  他不理我正好,我也学他,闭上了我的眼睛。我真的累了,太累了,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想说,就让我好好地睡一觉吧。我讨厌雪,讨厌提起过去,讨厌别人动不动就发的乱脾气。可是,他却不让我安宁,伸出手掌,大力拍我的脸颊说:“不许睡,你没听说过吗,就这样在车里睡着,会死掉的!”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就去捂他的嘴,我讨厌他动不动就提“死”这个字。 

  “你很怕这个字是吗?”他又一次猜中我的心,不过他握住我的手,靠我近一些,对我说:“太枯燥是会睡着,不如我们来讲笑话吧,我先讲啊。” 

  没等我表示反对意见,他已经讲了起来:“我来讲一个冷笑话,有个包子,他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就饿了,然后,他就把自己吃掉了。” 

  讲完后,他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没笑。 

  “切!”他有些失败地说,“好吧,到你了。” 

  遗憾,我不会讲笑话。我所知道的,只是语数外,理化生。于是我只能无奈地耸耸肩,看着他。 

  “好吧,我继续。”他还我一个比我还无奈的表情,继续往下讲:“有一只企鹅很无聊,就拔自己的毛打发时间,后来终于拔掉了最后一根毛。这个时候它忽然说:啊呀,好冷啊,脚都冻坏了。” 

  我看着他,他忽然举起左手说:“我发誓不是讽刺你。” 

  我实在忍不住笑了一下,他得意起来:“算了,这一次还是我讲吧,不过你得配合我。请问马小卓同学,一只兔子和一只跑得很快的乌龟赛跑,谁赢?” 

  真无聊,不过反正现在被堵在这里,本来也无聊,配合就配合一下吧,于是我回答他:“兔子!” 

  “错!”他敲我头一下,“你上课听讲一定不认真,答案是乌龟。前面有说是一只跑很快的乌龟,跑很很快,难道你没听见吗?” 

  噢,真是讨厌。 

  “好吧,我们继续,兔子不甘心,又和一只戴了墨镜的乌龟比赛跑步,请问这次是谁赢呢?” 

  这回我认真想了一下,谨慎地答:“还是……兔子吧。” 

  “错!”他又用力敲我的头一下,“那只乌龟把墨镜一摘,也!又是刚才那只跑很快的乌龟!” 

  我无语了。但被他敲过的头真的很疼。于是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说:“不许再敲头了,很疼的,听到没有。” 

  “好吧。”他说,“答最后一题,错了我也不敲了,保证不敲了。” 

  “又是兔子?”我觉得我都快被他弄疯了。 

  “不是,这次是一只狼。”他挠了挠他的头,语速放得很慢,“是这样的,有一只狼,爱上了一只羊,他就跟自己说,不能爱啊,不能爱啊,不般配啊,不能害人,哦不是,不能害羊啊。可是,你知道怎么着,那个羊却在一个下雪天自己跑到狼的车上来了,你说狼该怎么办呢?” 

  “你放屁!“这回是我伸出手去打他,我打得很重,敲得他的头砰砰作响。他一面躲闪一面惊讶地说:“原来羊也骂粗话?” 

  他不知道,在四川,这样骂人是很常见的,并不能叫做粗话。 

  “狗屎。”我又恶狠狠地加上一句。 

  我的词典里,也就这两个词最具有杀伤力,索性全送给他拉倒。 

  “败给你了。”他睁大眼睛看了我半天,然后捏住我的手,装出一幅委屈的样子息事宁人地对我说,“好吧,羊小姐,我看你真是累得不行了,允许你睡会儿。” 

  车里的暖气越来越足,我的睡意也越来越强,当他终于停止他的聒噪以后,好像只是一秒之间,我就跌进了梦境,可是我并没有得到安稳的睡眠,我的头剧烈地疼痛起来,全身滚烫,得像是被什么绑住了,绑得很紧,丝毫也不能动弹。我睁不开我的眼睛,只听到我的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呻呤,他好像把我抱了起来,在喂我喝水,我好像还听到他在骂我:“马小羊,这就是你逞能的后果。” 

  我很想跟他说,我叫马卓,不叫马小卓,更不叫马小羊,如果他以后再敢乱给我起名字我就要打爆他的头!但可惜的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估计连一个音节都没有发出来,我就昏昏沉沉地又睡了过去。 

  睡眠一定是时间的小女儿,他才对她最宽容最奢侈。每次醒来看表,我都会惊叹时间在睡眠这桩事情上,居然逗留了如此之久,而我往往毫不知情。 

  不知道是因为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还是因为盖在我身上的两条棉被实在太厚太沉,醒来的时候,我竟然满脸都是汗水。 

  我伸手去擦,却发现手心的汗更多更密。 

  被窝里的气氛不同寻常,闻上去像是一种只有清晨的露水才有的好闻的气味。我完全不明白,我在哪儿? 

  我望向格子木头做的床棱外,一丝鸡蛋清般细腻的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梳妆台上,窗外的雪停了,我能隐约看到院子里的另一间屋子的檐头露出的青青的颜色。我甚至,能依稀闻到窗外厚厚积雪下急不可耐要散发出来的迎春花的香味,虽然冬天根本还未过去。如果这真的不是做梦,那一定是一个美好的清晨。 

  我很老土地掐了掐自己,以证明我不是在梦中。 

  然后,我努力掀开那两条被面缝着盘旋的龙凤图案的金色棉被,挣扎着坐起来。我一定是昏睡太久了,眼睛聚了好一会儿的焦,才看清周围。 

  这真是一个我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 

  我转头,这才发现前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清晨的阳光正好打在她身上。她的穿着很奇怪,大红棉袄和绣花棉裤的搭配,像个刚出嫁的农村媳妇,而且,她正在擦拭一把又黑又亮的猎枪,头上包着一块很漂亮的蓝色头巾,嘴里哼着飘忽不定的曲调。 

  见我醒了,她立刻举起猎枪,瞄准,对着坐在床上呆望她的我,发出“砰”的一声。 

  是夏花。 

  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吓到我,我笑了,内心有遇到故人的莫名安全感。 

  她把猎枪小心地放在地上,坐到床边,轻声问我:“醒了?” 

  “这是哪里?”我问她。 

  “你昨晚烧得像个小迷糊。”她说,“梦话连篇,我照顾了你一晚。” 

  “谢谢你噢。”我摸摸自己还有发烫的脸颊,有些不相信地问她,“我是不是真的说梦话呀?” 

  “是啊!”她说,“你一直在喊妈妈,一看就是个离不开妈妈的娇宝宝。” 

  “才不是。”我为自己辩解。我不相信她的话,我从小到大,就没有任何机会可以撒娇地唤妈妈。所以,在梦里更不会。 

  “哈哈哈。”她笑,显然更不信我的话。 

  我有些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看,她完全没化妆,但皮肤很好,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有一颗有点尖尖的,看上去很可爱。 

  我摸了模身上的衣服,才发现我只穿着内衣。胸前那把直指心脏的短剑神奇般的回归抑或重新降临到我身上,好像还沾着我汗水! 

  我的心里划过一丝异样的感觉。 

  她立刻又笑着说:“衣服是我给你换的。至于这个护身符嘛,是他给你戴上的。” 

  我疑心,他们姐弟俩,是不是都去学过猜心术。 

  “你的车没事?”我问她。 

  “卖了。”她轻描淡写地说,“给他买了辆越野车,他想了很久了,只可惜没太多的钱,买的是二手货。” 

  “你不开车了吗?”我说。 

  “我?”她朝我眨眨眼,哈哈大笑,“你看出我隐居江湖了吗,以后我靠打猎为生。” 

  说完,她拍拍我的头走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把一碗盛满浓浓的褐色汁液的药碗。她把它端过来,送到我唇边:“喝吧,妹妹,祖传秘方。” 

  我接过那晚还发着微微热气的汤药,仰头喝下。这汤药味道极苦,喝下去的时候,我的舌头都在打颤,不过这点苦对我而言完全不在话下。记得三四岁的时候,奶奶就喂藏药给我喝,盛在小银勺里,抵着我的舌根,一仰脖子,仿佛快要吐出来,最终却帮助汤药顺利进入肠胃。奶奶用那样的方式训练我喝药,简直比囫囵灌下更为刻骨铭心。 

从那时起我就信任良药苦口的说法。因为按奶奶的理论,生病的人身体有一个窟窿,只有那些苦辣的汤汁可以让那些啃噬身体的病菌缴械死亡。 
  夏花把药碗接过,看了看空空的碗底,满意地说:“果然不是娇生惯养型的。”她把空碗搁在桌上,对我说:“饿不?” 

  我摇摇头。 

  “那就再睡会儿?” 

  我点点头,摸着我暖和的胃部,又一次滑进了被窝里。 

  夏花又回到床边的座位擦她的枪,我仍然不知我身在那里,也一直都没有看到他。但奇怪的是,我没有追问的欲望,反而在心里滋生出一种奇怪的安全感,在这种安全感和药力的双重作用下,我很快又进入了很深的睡眠。 

  这一次的睡眠,梦很清晰。 

  我梦见了爸爸,也梦见了奶奶。仿佛林果果离开我那个白天,一样的梦。也是一样的山头。 

  只不过,这一次又多了一个她。 

  他们好像在喝酒,把酒倒在怪异的银质高脚杯里,一饮而尽。奶奶笑眯眯的看着她和爸爸,然后,他们跳起了舞。爸爸把妈妈抱起来,是的,我只在遗像里见过的爸爸,我的爸爸,他有个比任何人都牛的名字,叫马飙。他也有着比任何人都豪爽嘹亮的笑声,让人听着,就不由自主的想和他一起笑出声来。 

  他们好像在喊我,奶奶手里捏着我从小最喜欢的那一只摇鼓,唤我过去。梦里的我,好像和他们隔着很远的距离,没法走近,却能看清他们所有人的表情,说不出有多幸福愉快。 

  这样的梦,应该算是从我记事开始,少见的美梦之一了吧? 

  所以,当我在下午四点醒来的时候,我的精神似乎恢复了一大半。我很少生病,这样长久地睡眠对我而言简直是种罪过,我飞快地爬起来,飞快地穿好衣服。穿衣服的时候,我的手碰到他的护身符,对着阳光看,发现它变得更柔和,甚至有一种说不出的香气。我犹豫了半天,没有取下它来。 

  我的球鞋晒在窗台上。床头有双拖鞋,我就穿了它走出门,发现毒药正在洗车。一个细长的皮水管被他捏在手里,车身多余的积雪像被热水烫掉了一层皮似的,欢快的掉落下来。 

  他发现了我,夸张的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歪着头,甩着手中的皮管,得意地说:“马小羊,欢迎来到美丽的艾叶镇。” 

  哦,这里是艾叶镇?我知道这里,这是全县最美的地方,离我们县城特别近,大约只有几公里。初中的时候学校郊游来过,可惜那时候的我压根懂不得大自然的景色,除了埋头读书就埋头读书,用颜舒舒的话来讲,迂得无可救药的迂。 

  冬天日光短,不过四五点,黄昏的味道就已经浓烈。就着昏黄的落日,我眺望四周。一切都溶解在这醉人的橘黄色雾气中,特别是不远处一座不算挺拔的山,居然这个季节仍然被绿色植物完全覆盖,看不到一点儿苍老的迹象,反而苍苍郁郁,像一个巨型的仙人掌球一般生命力旺盛。 

  没过一会儿,夏花就招呼我们吃晚饭。 

  满桌菜肴居然都放辣椒!我差点以为我看错——我以为所有江南人的口味极限就是酸菜鱼。可是我看到的的的确确是辣子鸡,酸辣白菜和辣粉条。这似曾相识的味道和菜肴,立刻引起我浓厚的食欲,空气中弥漫着的辣椒香味,简直可以用催人泪下来形容了。 

  我刚吃了半碗饭,夏花把我的手机递给我,说:“你睡觉的时候,这玩意一直在响,我替你关了。” 

  我以为是阿南的电话,立刻忙不迭打开手机,一看是颜舒舒,她从中午一直在打,打了差不多有十几个电话给我。 

  不好! 

  我完全忘掉了,今天是肖哲的生日。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电话打过去解释。我不是故意失约,相信他们能理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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