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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湄涘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楔子 。。。
在湮龙葬礼的前一天晚上,我又开始了多年没有再经历的梦魇。
梦中的情景是如此的清晰,那仿佛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梦中,我在昏迷中醒来,转头看看四周。周围雪白的一切和挂在架子上的药水瓶,无一不提醒着自己正在一个医院之中。
猛然,我心里一紧,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快到几乎抓不住,而心中的空落却提醒着我某个事实,忍着全身的疼痛,挣扎着起身,拔掉手臂上的针管,闯出了病房。我走的跌跌撞撞,楼道上的护士看到,连忙过来扶我,要送我回房。
我拽住护士,像一个精神病一样的对护士大叫:“我的孩子,孩子,孩子在哪里?”
护士显然受到了惊吓,她拉响了警报器。我却一直拉扯着她不放,嘴里还不停地念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警卫来了,生拉硬扯地把我拖进了特别看护室。我拍打着墙壁,泪流满面,却仍然在不停地嘶叫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后来,主治医生告诉我,他们没有发现我的孩子,也许我根本就没有生过孩子。而且,我这种精神状态,需要去一个特别心理看护中心去调养一阵子。
我不相信。如果没有生过孩子,为什么那一切的记忆都那样的鲜明?身上那道长长的疤痕,那亲身体验的□撕裂般的疼痛,无一不在诉说那段真实的过往。我甚至记得,在昏迷的时候,有人温柔地低语:“是个男孩。”
可是身边的所有人都说,那是我的想象。
我在黑暗中惊醒。
打开灯看表,发现是凌晨四点,我却再也睡不着。我爬起来,走到梳妆台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脑海中浮现出不知是记忆还是梦境的情景。
依稀记得,在之后的岁月,我一直催眠着自己,也几乎记不起以前太多的事情。可是,偶尔在梦中,会梦见一些恐怖,悲伤,或者甜蜜的事情。
梦醒之后,却把一切都忘得干净。
有许多年,我很难再睡的安稳。
我轻轻地打开梳妆台的抽屉,发现了其中静静躺着的银制的密码保险盒。盒子有如手掌大小,银质已经渐渐褪色,可上面精细地雕刻着油橄榄的图案仍然是那么清晰。我把它放在手里,轻轻地抚摸着,让掌心的冰凉渗入心底。
记得湮龙跟我说过,当年他在海边发现奄奄一息的我的时候,衣不遮体的我手里紧紧地攥着这个东西,任别人多大的力气也不能从我死死握紧的手里把这个盒子拿出来。
后来,我掏空了自己所有的记忆,也不记得开启这个盒子的密码。于是这么多年,这个盒子就一直被放在梳妆台内,没有被开启。
我梳起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拍拍脸颊,平复了心中的不安,对着镜子一笑,“天妩,别皱眉,好运会没有的。”
我总是这样,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经常笑,一个人笑的时候,眼睛弯弯,才能接住上天掉下来的好运气。可是,一直努力遵守这种说法做的我,这三十年人生,也不见得有多幸运
盘起自己的头发,我从衣橱中拿出一套深黑的套装,走到窗前,看着微微发白的天界,想,是时候该出发了。
今天是七月三十日,一个潮湿闷热的天气。
天亮的时候,我在蓉城参加我丈夫湮龙的葬礼。
在葬礼中,我努力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却没有料到,一个西装笔挺,年轻英俊的男人居然从清一色的黑衣人中找到了最不显眼的我,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居高临下地站着,俯视着我,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遍。
他眼神很是凌厉,可是说话地语气却被控制地极好。
他对我说:“蓝小姐,待会请到会议室来一趟,方律师要宣布那个人的遗嘱。”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素未谋面的人,就是我丈夫鼎鼎有名的大儿子,我的继子,他叫湮明。
作者有话要说:油橄榄象征希腊民族的骄傲,国家的繁荣。举行竞赛时,以橄榄枝作桂冠,奖励优胜者。还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标志。北非突尼斯盛产橄榄,素有〃世界橄榄园〃之称。
2
2、葬礼 。。。
“看,就是这个女人。表面上清纯得很,背地里不知道多有手段。”
“才两年丈夫就死了,财产也少不了,心里不知道偷着乐呢。”
“原来不是说过这个女人就是克夫命吗?现在这不,应验了不是?”
……
我一出现在湮龙葬礼的会场,各种议论就开始没有停歇。那些人努力控制着他们说话的音量,可是,还是被我听得一清二楚。
从来,我都有一双很好的耳朵。我可以眼睛近视,嗅觉迟钝,甚至有着间歇性的失忆症,这些都是多年前留下的病根。可是,我却有很好的听觉,一些细微地响动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天妩。”一声很亲切的声音传来,在这一片小心翼翼的声讨声中,很是另类。
我侧头一看,是湮婷婷,湮龙的大女儿。
我对她挤出一个微笑,和这个葬礼场合,很是不相称。
她正准备拍我的肩膀的手,忽然缩了回去,轻轻地对我说:“刚才听到了很多不好的话。本来想安慰你,不过看来,那些话你本来就一直不在意。”
原来如此,我摇摇头:“也没有不在意。不过,这些东西,习惯了就好。”
这几年来,我受到的流言蜚语已经很多,也容不得我不习惯了。
两年前,我刚和湮龙结婚的时候,各大报纸总是不厌其烦的报道着我和湮龙的奇妙爱情旅程。
报纸上说的有板有眼,情节可谓是曲折离奇,完全可以成为一部现代都市偶像剧:我和湮龙初识于蓉城。当时我只是龙翔酒店的普通的前台服务人员,湮龙在一次酒店的年度酒会上对误打误撞进入酒会的我一见钟情,并对年龄可以作他女儿的我展开一掷千金的追求。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坠入了湮龙的温柔陷阱,从而一下子麻雀变凤凰。
那时候,湮婷婷还经常跑来找我,把各大报纸对我的描写往我面前一放,苦口婆心地劝我:“天妩,你这回一定要跟爸爸说一声,让方律师跟这些杂志社谈一谈。”
她还怕我不答应,于是把报纸杂志一份份摊到我的面前,一一举例给我:“天妩,你看看,这个报纸都把你写成这样了;还有那个杂志,看得我都快气死了。”
我当时听了,却是外表平平淡淡,内心也平平淡淡地随手拿起几张报纸扫了几眼。
第一篇报道:“麻雀变凤凰,嫁入豪门之命理分析。”内容是大概是各大命理大师尝试剖析我的星座生肖血型外加生辰八字,最后判断我并不是命中富贵,然后得出结论,我是一个克夫命。
第二篇报道:“通向豪门之路,蓝天妩详细分析报告。”这篇报道倒是非常科学地把我的整个背景调查了一遍。可是,由于湮龙已经很努力地帮我压下了很多不利的报道,比如说我的来历不明,又比如说我曾经进过心理诊所调养等等,那些媒体工作者却怎么也挖掘不出我的经历,只知道我在龙翔酒店前台工作了一段时间,于是总结到成功的男人老年都会沉迷于年轻平凡的女人。
第三篇报道,倒让我眼睛着实亮了一亮。名字是“进入豪门,整容是否是必经之路?”报道
刊登着我的各种各样的照片,从小一直到大。评论也是把我从头到脚评论了一遍,也让我二十八年来第一次如此认真的审视过自己。然后, 某位资深编辑给我一个批语:“外表单纯,心如海深,大智若愚,机关算尽”。
我看了,淡淡地对湮婷婷说:“这些照片选得还不错,我都不知道我原来还照过这么多照片。”
湮婷婷听了,马上恨铁不成钢:“天妩!我都不知道你这种一团和气的脾气是怎么养成的!”
然后指着旁边我还没有翻的一堆杂志说:“那些报道说什么你为了策划嫁入豪门,策划了十年。”
我反问道:“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策划?”
湮婷婷哼了一声:“天妩,你可是五年前我和爸爸一起把你从沙滩边捞起来的。当时你遍体鳞伤,我们都以为你死了呢。你说,哪有人这样策划的。”然后还不忘补充一句:“别跟我说这是苦肉计。”
我点点头。这苦肉计苦肉得这么彻底,连我自己也说服不了。
然后湮婷婷又说:“天妩,爸爸和我都不希望你做心理治疗的那一段事曝光,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都没有计较。谁知这些报道越报道越过分。”
我又点点头,想想,自己五年前被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之后,有两年时间,我经常失忆失眠,噩梦连连。那一阵子, 我基本上是神智恍惚,怎么可能注意到救我这个和蔼可亲的老男人就是全国最有名的连锁酒店的创始人,富豪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酒店大亨?也是直到三年前,我可以不用再去心理诊所,进入龙祥酒店工作后,才慢慢了解了湮龙的真实身份。
湮婷婷看我依然没有任何义愤填膺的反应,最后只好大叹一口气:“算了,想你也不会跟爸爸说。还是我去说吧。”
说完,就拿着这厚厚地一叠报纸杂志,带着火气急匆匆地走了。
后来,我也没太关心事情的走向。倒是湮家的专属律师方莘专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通报:“蓝小姐,媒体那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当时,我虽然是湮龙的夫人,但是方大律师对我一直没有改口。大概也是受了媒体左右,心里对我其实很不喜欢,但碍于湮龙的关系,不好明说。
果然,方大律师后面还问我一句:“蓝小姐,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和大小姐的关系会这么好。”
我一愣,然后略微也不客气地回了方律师一句:“承蒙夸奖。我不仅和大小姐关系好,和二小姐,小少爷的关系也不错。”
这可是实话。有的时候真的会想,自己和湮龙相处以来,我还从没有因为他的儿女的事情而烦恼。其实我和这两位大小姐认识,都是在嫁给湮龙之前。湮婷婷基本上了解我和湮龙是怎么回事,所以也一直把我当好朋友对待。
而湮琪儿在出国之前,我也还在酒店上班的时候,她就经常跑到酒店来玩,也经常跟我说各个人的八卦,我们当时,也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了,年龄差了一些,话题却总是聊不完。
所以,当她们知道我和她们的父亲要结婚的时候,虽然吃惊,但都给与了祝福。这让我很是感动。这两个人,才是真正的名门淑女,见识之广,心胸之豁达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今天在葬礼上见到湮婷婷,忽然想起了原来乱七八糟的杂事,一时间五味杂陈,略微有些伤感。
湮婷婷没有发现我的想法,看了看四周,对我说:“天妩,今天湮明也会来,待会他如果找你说话,你小心一些。”
那有人这样说自己弟弟的。咳咳,我咳了两声,问到:“怎么?”
湮婷婷叹了口气说:“我那个弟弟,我都十多年没见过了。记得当年我爸刚认他的时候,他跟我相处过大概一年,跟我说的话不过十句。而且整个人一天到晚阴沉沉地,像个死人。”
我更加怪异:“婷婷,这可跟我听到的版本实在是不相同啊。”
对于湮明的大名,我可是早就如雷贯耳,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见面。
和湮龙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很骄傲又很无奈地跟我提起过这个儿子。
骄傲是因为他的这个儿子很争气,一直十分优秀。湮明曾经曾经在欧洲留学过五年,后来去美国念书。在康奈尔学酒店管理的时候,他就拿到过全额奖学金,那是康奈尔大学那个专业成立之后多年来提供的珍贵的两份全额奖学金之一。之后湮明又在拉斯维加斯的酒店工作过几年,今年决定回来继承酒店时,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是那家威尼斯酒店的高层管理之一。据说他辞职的时候, 威尼斯酒店还办了三天三夜的送别会,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湮明的出类拔萃毋庸置疑。
可是,湮龙的无奈却是也是那样的情有可原。虽然我对原因了解得不深,但是也大概知道一个隐约的轮廓。记得,湮龙曾经很愧疚地对我说过,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湮明的母亲。湮明从小就和他母亲生活在一起,直到十多岁的时候,湮龙才第一次见到湮明。而且,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湮明从来没有叫过湮龙一声父亲。
湮婷婷看我没有反应,又叮嘱我一句:“反正你如果待会看见他,或者他找你,小心一点。”
没见湮明之前,我还真觉得湮婷婷的叮嘱是多余的,可是见了湮明之后,我终于觉得湮婷婷的话还真有道理。
湮龙对我说过湮明的很多事情,这让我一度都自信地觉得,即使我和他从来没有见过面;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