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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都遗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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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演讲稿的手瞬间僵在了半空中,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

湮明见我有些微愣,又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收敛了以下情绪,换了一个话题,可是这个话题却是显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董事长大人,据婷婷说她今天本来安排要和我一起吃饭,但是您却让我陪你出差,这是怎么回事?”

湮明忽然收敛了笑容:“你那么想去吃饭?”

我不明白湮明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想也没想得接话:“当然,很久都没有和婷婷聚了。”

湮明看着我说:“你知道她和你吃饭是为了什么吗?”

我想想说:“不就是聊聊天吗?”

湮明听了,嘴唇有一丝上扬,缓缓地说:“她是想安排你相亲。”

啊?我惊讶得嘴唇张忘记合上。这个婷婷,闭关修炼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我的相亲事宜。

嗯,有这个朋友,也算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网速奇慢。而且我的封面也出了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18

18、伤口 。。。

这次上海记者招待会有几个主题。第一是为墨洛克宝物的展出作宣传,第二是是向竞争对手阐明龙祥酒店对上海那块地势在必得的决心。

记者招待会开始前的一个小时,我到湮明的房间,准备把演讲稿的最终版本给他,却发现他正坐在床边,往自己的手上缠绷带,身边还放着一个急救箱。

我讶异,忙走过去,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他抬头,眼睛和我对视,手部没有了动作,说:“被东西划伤了。”

我没有多想,也许是出于医生的本能,拉过他的手,轻轻地解开他的绷带,检查了一下,也没有理会湮明的反应,就说:“你的伤口还需要清理一下才能包扎。”

说完,我翻找他身边的急救箱,拿出生理盐水,镊子和棉花,帮他处理伤口。

那道伤口在手腕上。我卷起他的衣袖,以便于处理伤口,却见到他手臂上一道长长的有些丑陋的伤疤。我问他:“你这道伤怎么回事?”

湮明低着头,说:“很多年前在非洲的时候弄上的,那时候被野兽追杀,又碰上沙漠风暴,差点就死在那里。”

我听了,笑笑:“非洲真是个是非之地,我身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在哪里得的,那时候我也快死在那里。”想想,又说:“想不到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地方。”

湮明听了,淡淡地说:“说不定我们曾经在非洲见过面。”

我怪异地抬头看了湮明一眼:“怎么可能,我刚到非洲的时候你才多大?”刚说完这话,我觉得湮明被我拉着的手有一些抖动。他语气有些压抑:“你在非洲不是呆过很久吗?”

这话弄得我也全身一抖。我叹了口气,说:“是啊,挺长时间的。”说完,我忽然心里觉得有一些烦躁,又说:“原来的事情不太记得了,不想提了。”

于是;我和湮明谁也没有再说话。

等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毕,伤口也包扎妥当之后,我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发现湮明正静静地看着我,两人对视,之间有一阵沉默。

我觉得有些尴尬,急着想说些什么打破沉默,却没想好要说什么,只是没头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觉得包扎得怎样?”

湮明低下头,看看包扎得很好的伤口,说:“包扎得挺好的,专业水平。”然后,他又问:“你以前经常做这个吧?”

我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说:“我原来学医的,在非洲的那段时间这种包扎也算是家常便饭。但是,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做过这个事情了。”

然后,我笑笑说:“这个手艺,就像童子功,无论你多久不练习,只要一会时间,又能重新掌握它。”

湮明起身,从衣柜里拿出一条领结,挂在脖子上,却由于手不方便,在手足无措地和领结奋斗着。

我看不下去,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把领结的两头从他手中拿过来,调侃地说:“有谁相信,堂堂龙祥酒店的老板,能把一条毛巾都折成豆腐块的湮董事长,现在,居然系不好一条领结。”

我抬起头,想看看湮明难得一见的尴尬的样子,却对上了他如海的深的眼眸,心里非常不争气的又抖了一下。

我忽然记起,那本恋爱手册记录的,好像这种女人帮男人系领结,领带的场合,是出现在热恋的情侣之中的。可惜我的神经这么大条,在基本完成了这个动作之后,才记起那个忠告。

这回轮到我尴尬低下头,手有些不听话地颤抖着,却听见湮明开口,仿佛是为了缓和双方的尴尬:“本来也很少系领结,再加上手受伤,所以不太熟练。”

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领结的任务,然后忙拉开距离,对他说:“弄好了,看看吧。”

他走到镜子前,看了好久,又看看我,淡淡地说:“挺好的。多谢。”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打了声招呼,就转身离开房间。走到楼道里,才想到自己来找湮明的原因,于是又赶紧转回他的房间,把演讲稿交给他。

当时,我心里还在不停地感叹,最近是怎么回事,脑袋怎么这么不记事?

关于记者招待会的发言稿,湮明只扫了一眼,就匆匆赶往会场。

记者招待会在上海的龙祥酒店大厅召开。我看看周围,很多人大牌记者都来了。看来这次的活动真的吸引了极大的关注。湮明站在台上,黑色的西装让他显得气质出众。不得不承认,他在哪里都是一个闪光体。

这时候,一个记者忽然提出问题:“湮董事长,据说您的身份只不过是前董事长的私生子,你一个人继承这个酒店,难道不会有异议吗?”

话一说完,全场一片哗然。我也吃惊不小。不知道是哪个不怕死的记者问出这样的问题。我看看身边的湮明,发现他低下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平静地说:“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酒店不只是我的,而且还是为酒店工作的各位董事,各个工作人员的。其次,继承这个酒店看得是能力,而不是出身。就像我现在实行的新的岗位应聘制度,也体现的是这种思想。能者为上,这个,也是前董事长所希望的。”

好啊!我心里在默默地叫好,一个这样的回答,不仅把公众的视线成功转移,也连带地说出了最近湮明一直想宣布的岗位应聘制度,真是一举两得。

我满脸赞赏地又看向湮明,却发现他给我做了一个手势。我知道那是结束记者招待会的手势,可是心里却觉得奇怪,湮明本来还计划回答大概十五分钟的问题。难道,湮明不想在回答问题了?

记者会提早结束,记者显然不是很满意,都在满会场地寻找着湮明,可是却都没有发现湮明的影子。看不到这个董事长,我也闲得没事,于是端了一碟食物,在会场附近闲逛。

在外场的花园内,我看到了湮明。当时,他正靠在花园桥边的扶手上,却在不停地抽烟。这时的湮明,这样的情景,让我这种神经大条的人都觉得他现在是十分的落寞。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过去的好,可是又于心不忍,一系列的思想斗争的结果是我慢慢地走进了他的身边。

湮明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到是我,可能觉得吃惊,却没有说话。

我想了想,总觉得要找点话题,可是又不太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就默默地站在湮明旁边,还不忘把手里的食物往他身边摆了一摆。

我一直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吃吃美食,人的大脑的重心就会转移,至少对我是这个样子,可是是否适用于我那个继子就不得而知。

我想我们大概沉默了有好几分钟,湮明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一直都很恨他。”

我“嗯”了一声,点点头。湮明说的“他”也只能是指湮龙了。而且,这个我早就听湮龙说过,然后据说这个继子也连带着讨厌他父亲的所有老婆,包括我。

忽然湮明又不说话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试探:“那你现在还恨他吗?”

他却没有回答我的话,沉默了好久,才继续说:“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他抛弃了我的母亲,不给我母亲任何名分,任何补偿,然后让我母亲一个人把我带大。”

湮明吐了一口烟,又说:“后来我才知道,是我母亲主动离开了他。因为我母亲不能容忍他的欺骗,也对自己是第三者的事实很是痛恨。可是我母亲依然很爱他,所以她才会忍受别人的目光把我生下来。”

这绝对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湮明,不再冷漠,却带着点点地颓废和伤感。可是我这时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他,只能十分没有情调地说了一句:“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湮明看着我,眉头有了一丝有温度的笑意,说:“在我想说的时候,碰到了你,就自然而然的说了。”

他接着仿佛心情好了一些,轻轻地说:“我生在西藏。我母亲为了逃避父亲的寻找,躲到了海拔三四千米的西藏高原上,生下了我。我在那里生活了五年。后来母亲去世,我跟舅舅去了北京,在那边生活学习。奇﹕书﹕网他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找到了我,然后一直努力修补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多事情,我觉得还是不能原谅的。”

我叹了口气。那段往事,其实对于湮龙来说也是永远的伤痛。

其实我能理解当时的湮龙,一个英俊多金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吸引一身的桃花债?湮龙说他当年遇到湮明母亲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爱她爱得那么深。可是,当湮明的母亲知道自己受到欺骗是第三者的时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湮龙。

那时候湮龙已经为了和湮明的母亲在一起而和当时的分居夫人离婚,可是那个骄傲的女人却永远无法原谅湮龙的欺骗。

你想想,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后半生都呆在西藏,那真的是铁了心地不让湮龙找到阿。

湮龙找了湮明的母亲整整十年,最后找到的只有她的死讯还有他们的孩子湮明。湮龙那一身的病,也是那段时间落下的。他还总是跟我说,原来商场上的厮杀打压再惨烈,也没有一段失去的感情来得伤神又伤身。

我问道:“那你为什么愿意来龙祥酒店工作?”

湮明摇了摇头:“我母亲临死前要我不要恨他。”

我愣了一会,不禁也唏嘘:“你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很骄傲很坚强很善良的人。”也只有这么骄傲坚强善良的女人,才能让湮龙爱得那么彻底。

湮明看着我,问道:“你怎么就一点也不生气?”

生气?我怪异地看着湮明。猛然想起,他刚才是一直在说我的丈夫的旧情人,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心里妒忌,生气是应该的。

我于是连忙笑笑,说:“湮龙曾经喜欢过这么优秀的女人,能被他看上,我也觉得骄傲。”

忽然又觉得这样说话好像不是很妥当,因为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和湮明母亲同样的位置,于是又解释:”不过湮龙最爱的还是你的母亲,这点,我相信我还有后面的几位夫人都承认。“

湮明却淡淡地说:“天妩,什么事情,你都不放在心上吧?”

我连忙摇摇头。我可不是不放在心上,只是我有失忆症,很多东西还没钻到记忆里就被我的大脑自动抹杀了。于是我说:“我有间歇的失忆症,不太记得事情,也许是因为事情不重要,自己不想费脑子去记。“

可说完话,又忽然记起最近几次去看心理医生时,医生给我的忠告。

那个时候,我问过心理医生,为什么我也总是记不起很多最重要的事情。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那些事情太过重要,却也太过悲伤,所以我的大脑会自动选择将那些事情遗忘。人的记忆,总是会选择快乐的事物。

于是,我又很负责任地加了一句话:“还有,就是事情太重要,可是大脑却怕自己的全部容量都被这个记忆给占据,容不下其它,于是,也自动把一些重要的记忆给剔除了。”

作者有话要说:换了一个外联相册,总算能用了,多谢ancient sin提醒

19

19、相信 。。。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又没有睡着。也许最近的刺激太多,记忆的碎片不断地填充着我的脑袋,我记起了那空白的五年中的很多事情,零零散散,真真切切。

那时我二十二岁。由于那天晚上的突发事件,我被头儿囚禁在了蓝顶的房子里。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这个蓝顶的帐篷内部构造十分的特别。面积很大不说,光暗室就有好几个。而我,正是被关在这几个暗室中的一个。

可是,虽然是被囚禁,我的生活过得也不错。除了光线少一点,身上的伤阿伊莎不能帮忙治疗,只能我自己来之外,其它的,和平时的日子没什么两样。

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头儿不干脆杀了我,以绝后患。许久以后,我也问过他原因。可他也只是回答,这是他所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一天晚上,我正在暗房里准备入睡,忽然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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