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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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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桌叫李靖,长相跟汪争光正好相反:黑皮肤,大眼睛,看上去很忠厚,又是一个滑稽的家伙,能言善道,但不刻薄,只是逗人乐。

    他知道了我遭遇,很热情地帮我找了架子车,陪我一起把床和办公桌搬进了他的大房子里。

    这是一栋三间老式民房,到处黑乎乎空荡荡的的,除了空间之外,还是空间。

    除了李靖之外,另外还住着两个姓高的兄弟俩,他们对我这个外人的突然搬入颇有微词,一再要求只能暂时住在这里,要快点在外面找房子搬出去。我自是只能满口答应。能有一个暂时的栖身之处,无论如何都是好的。

    这个时候我终于有机会回家一趟。

    骑车到长春时,已是一片漆黑,复读班里已经只剩下很少的几个人,幸好争辉还在。

    他看见我回来了,立即就收拾和书本,起身跟我一起走了。

    我们走上了那条我们曾经一起走过无数次的路。

    “怎么样?近年感觉有把握了吧?”我不想开门见山就谈她的事,害怕知道结果,所以随意的找这样的话题。

    “还是那样。”争辉叹息道:“我这才发现复读真的没什么用。”

    “怎么能没用呢?多花一年的时间总好些吧。别太消极了。”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我想说的是,你是对的,读书再重要,也不能拿牺牲感情作代价。”他语意深长。

    我大惑不解,之前他是千方百计地阻止我跟莫莉莉只见的爱情,现在却说这样的话:“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跟你一样,也喜欢上一个女的了。”沉默半晌,他长舒了一口气说。

    “不是吧?谁呀?”我大感吃惊。

    “你猜猜看。我们一起的老同学,你也很熟悉的。”

    “苏露茜?”不知怎的,我忽然间想起那个面若桃花又能说会道的女孩来。

    “真有你的。怎么一猜就中。”争辉开怀笑了,“回头想想那次你说你喜欢上了咱班里的女孩叫我猜,我猜了半天到最后才猜到是莫莉莉。”

    “她现在怎么样?”我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正要对你说呢,你要有心理准备。她已经不上了。”

    “不上了?退学了?”

    “嗯,好久没来上过课了。”

    “我的信你转交了吗?”

    “没有。”

    沉默。

    我的心痛感失落。我不想责怪他,也没有什么理由责怪他。因为那么重要的信。写的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而且还要人转交,我自己都觉得如果我是她,收到这信还不如不收到的好。

    但是我的爱情却就此烟消云散了,我最后的那条稻草断了。

    但是我这么说其实很过分,她只不过是退学了,我只是不可能再找到她。并不是她从此绝对的消失了。她又并没有死。

    我只能在心底如此突然安慰着自己;绝望过后;留下一点希望的火光。不然,如何在这千疮百孔的世界上活下去?如何忍受那世俗的凄风苦雨?

    “说一件你听到可能会开心的话题吧。”默默地走了很长的路后;争辉终于打破了沉默。

    “什么?”

    “韩刚坐牢了。”

    “为什么?”

    “他杀了人了。”

    “怎么会发生的?”

    “听说是杀了一个长春街上的一个小痞子。”

    “为什么杀他?”

    “还不是因为出风头;争面子。说是一次几个人在一起玩;那家伙来了;给他们分烟吸;别人都给了;就韩刚没有。韩刚就说他看不起自己;就用匕首捅了那家伙。结果就死了。”

    听了这消息;我反而一点也不觉得开心。

    初三时;韩刚还有刘备两个人简直成了我最大的噩梦。只是因为我成绩好;当过班长;管理纪律时得罪过他们;就被隔三差五的找茬;不断地寻衅滋事。若不是有争辉和贡献两个人在身边迟迟防护;我不知道要吃多少次亏。我当然做梦都希望他们得到报应。可当这报应真的来到时。我又觉得替他们悲哀。想想那个韩刚吧;在初一时还曾跟我同桌过一段时间;总是笑嘻嘻的;一身崭新的衣服;还是一个不经世事的懵懂少年。后来就在街上这群小痞子们的熏陶下成了无恶不作的杂碎。人要做恶是很容易的;堕落的路最容易走了;没有比跳楼自杀这种复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的行为更不费力了。

    每个人恶的行为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者这个人来负;或者别人来负;或者全社会来负。

    我从来就不曾忘记;这个社会有多少恶;它们已经上演;正在上演;必将上演。人生;就是一场经历恶的洗礼的过程。而最终所迎接着的;也未必就是天堂。或许是最终的更大的恶吧。不能有任何的幻想。就像熵这个宇宙的铁一般的法则一样;恶也是从人性产生时就已经注定了的。

    来到了十字路口,这是我们俩同路的尽头。

    争辉说:“你不要为莫莉莉的事伤心了。听我的没错,她原本就不值得你爱的。你应该在高中或者到了大学再找一个喜欢的人恋爱。”

    我制止了他的话,说:“别说下去了,你是我唯一的知己,我不想失去知己。所以请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我并不怪他这么说。他早就跟我说过他的想法一直都是很现实很庸俗的,我不苛求他跟我志同道合,但也必须接受他的世故和庸俗,就像他也不得不接受我的书生意气一样。

    但是他的这番话还是对我产生了影响,因为我忽然间想起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她是我高一班里的一个女孩。也许可以说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因为她不仅长得很出众。而且擅长朗诵,是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的主持人。她叫穆智冰,长的娇小秀气,刘海齐眉,丹凤眼睛,高鼻梁儿,秀发用黑蝴蝶发卡别在脑后,非常雅致可爱。

    但是这个念头转瞬即逝了,因为我感觉到自己仿佛被庸俗的气息所包围,几乎透不过气来了。

    我不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见异思迁,朝秦暮楚的混蛋,更何况穆智冰那么优秀,我简直是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第八章 凌乱舞步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耳边传来这样的歌声;这首歌来自于;讲的是东方不败爱上了令狐冲;为了他甘愿牺牲自己的感人故事。当然实际上这部电影跟金庸的那本原始版本的几乎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只不过借用了其中几个人的名字而已。这也是这电影的境界所高之处。

    原著中的境界可以说相当的低下;金庸这个庸俗的市侩文人;以自己浅薄而庸常的道德观和价值取向;严重歪曲了东方不败的性格走向;使后来的情节发展完全不符合人物性格固有的逻辑;纯粹沦为讨好世俗平庸的小男人们的龌龊心理境界。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东方不败真的像金庸所描写的那样自宫以后心理和行为都那么的女性化;那么对美若天仙的任盈盈因心怀嫉妒而决不会那么宽宏大量;要么把她收为侍妾;要么灭了她;因为女性心理多半会如此;要么得到;要么毁灭;哪还有后来令狐冲什么事儿。

    不过电影的处理就高明的多了;让东方不败爱上令狐冲;看似荒唐;实则符合她这个人物心理变化的逻辑。

    所以金庸以自己猥琐的心理所编造的东方不败这个角色的后来行为;因为过于迎合世俗的道德偏见;完全是不合真情实性。这就是堕入庸俗的乡愿;而成低俗境界的典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萝莉靓舞卷 第一章
    诗曰:

    人生世间梦一场;得失损益不可量。

    万般演绎如注定;千种结局几无常。

    算尽聪明轻辜负;尽瘁忠诚未能强。

    金戈铁马付流水;宏图大业皆成伤。

    纸上轮廓空长缩;不改江山旧模样。

    红颜腰肢仍娇媚;不见当年读书郎。

    壮志空怀成笑谈;佳人已成明日黄。

    重重失落重重恨;不如纵酒醉一场。

    这首诗成于2012年底;当时我正在帝都北京的一个酒店里等待用餐;老板娘软语殷勤;服务员姿容娇俏;而酒店大堂演出场所的歌舞者则个个妩媚动人;身姿曼妙。

    “这些跳舞的;每月大概有多少收入?”我忍不住好奇问道。

    “这个;具体的我也不清楚。”老板娘说;“她们并不是我们酒店的专职聘任人员,只是来兼职演出的。各大酒店只要是有需要,她们都可以去。按表演时长和内容收费,300、500、800的都有。”

    “这么值钱。”我有点诧异。

    “值钱什么啊,很辛苦的。”一个同桌的食客插嘴说,“而且这也是吃青春饭的,年纪大了就不行了。”

    “也是。”我表示认同。

    “看她们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岁吧,这个年纪应该还是在上学才对。这么小就出来混社会。将来肯定会后悔的。”

    “这倒未必呢。”老板娘接话说,“她们也有正在读书的啊,是附近某大学的学生,出来兼职赚点生活费的。”

    这件事使我深受刺激,倍感喟叹,乃至无限伤感。只能借酒消愁。打发郁闷。文首这首诗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出来的,日后每次回头重看都会感触颇深。因为我在那个岁数时,还只是一味埋头愚弄人的教科书中,做着要成就一番宏图大业的白日梦,却使大好青春完全蹉跎掉了。即便不说毁人不倦的中学时代,稍微有所醒悟的大学时光,就是大学毕业后。踩着青春的尾巴,也应该逍遥一场,才能不悔此生啊。

    深恨为何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没有这么发达的商业经营模式呢,否则,我们的人生也不会那么悲催无奈了。

    这里的“我们”指得是我和当时的萝莉妹妹苏哲颖。

    遥想毕业那年,我留起了长发。穿起了美丽的衣裙。带着“拐”来的会跳舞的萝莉妹妹,开始混社会。

    因为薄奕晴和柳若眉的调教,我已经对男性装束的自己无法容忍,那样的人生令我厌恶,感觉活着生不如死,所以打定主意。只要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就一定要以自己希望的方式去生存,我已经为了迎合“正常”而丑陋的社会常俗浪费了大量时光,决不能再让光阴如此虚度。

    心理学理论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异性的自己,因为人类最初是一个完整的人,不分男女,造物主觉得人类太完美,不利于其发展,而将其一分为二,一半为男,一半为女,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是残缺不全的,为了追求完美,为了幸福,人就不得不对另一半孜孜以求,这也是爱情产生的根源。所以爱情实际上是两个本不相干的人由分离走向合体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痛苦,又无比幸福。爱情是原本那个自我的消失,与对方合体而成一个崭新的更加完美的自我。所以爱情的实质是使一个残缺的人完美起来,使生命延续,基因不朽,则是其目的和责任。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对方变得更美好,而不是单纯的对她好,或者更自私地从她那里获得什么回报。因为那样只是爱自己。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穿漂亮的衣裙,我也不知道如果没有遇到过奕晴和若眉我会不会变成这样。学过心理学的若眉曾对我进行过心理分析,但结果却并不明确。这种倾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其心理机制为何?并无确切答案。

    我们只能确定一点,从那时起,我开始从内心深处厌恶刻板、乏味的男性着装,喜欢翩然欲仙的女装。但我并不想做女人。根据物质决定意识理论,既然我不是女人,而我穿的衣服也就不应该称为“女装”,虽然它们原本可能是女人的专属物品,但现在既然为我所穿着,那么也就不应该称之为“女装”。我喜欢穿着它们,是因为我觉得它们很美,美不胜收,它们是美丽的衣装,所以为了方便起见,我将称之为“美装”。

    我喜欢美装,不管是我喜欢的女孩子穿着,还是自己穿着。在奕晴和若眉的帮助下,学会初步化妆的我,穿上美丽合体的衣裙后,根本就看不出有任何异样。换句话说,穿着衣裙走在大街上的我,只会被看成一个姿容俏丽的美女,我若不开口,不会有谁会怀疑我的性别。

    当然,说实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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