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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第4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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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后,吕老师找我去了他的办公室,不过他的话再次令我大吃一惊:“我叫你当班长,你可不要怪我!我知道,如果成绩好的同学处理班级里的事肯定会影响他的学习成绩。你不必太放在心上。至于工作,你看着能办就办,其实最好不要办了……”

    我想说出自己的想法,但是到最终也没能开口。自然的,我的那些深思熟虑的所谓“方案”。也都没逃脱“胎死腹中”的命运。

    岁月消逝,物候变迁。时间从来不等待迷途的人转回自己的正道,就匆匆地流去了。只给人们留下深深的遗憾、后悔之情。

    我在初二时学习成绩仍属全班第一名,竞赛时除英语而外,各科都取得二等奖或三等奖,只有几何和物理拿了一等奖。虽然看上去还不差,但是我自认为已经有些退步了。尤其是英语,已经是翻开书后。生生地读来,满脑袋的糊涂不懂了。

    这时,我一甩“书生”习气。打闹、玩乱,成了家常便饭,性格也有内向变得开朗,自己都觉得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我完全否定了学习上的“勤学苦干”,而是动着脑筋去揣摩世事,认为自己前面纯是发昏。过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生活。是错误的,甚至是可耻的。因此就完全把课堂上的知识放在一边了。

    君子千虑。总有一失……如果做得不好,那么就有的只是遗憾和吃后悔药的苦果了。

    初中二年级第二学期后期,是这种思想作怪的时期。学习的热心明显地降温,幸好遇见了这么一个人,给了我重大的影响,那时候的他成了我一面镜子,而后成了我患难与共的战友,他便是秦争辉。

    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他是中等个儿。宽大的衣着使他显得很稳重,平头,头发漆黑,方脸上白里透黄的肤色,显得很健康,一双忧郁的眼睛显出成熟的光芒,在浓浓的眉毛下,显得忠厚而不乏刚毅之色(其实他长得很像总司令朱。德委员长)。

    一天晚自习,我走到最后一排的座位边坐下,旁边凑过来一个人,他反客为主,把手中的笔递进我手里,笑着说:“看看这几题怎么做的?”

    那是几道几何题,我一见它们就皱起了眉头:多时不见,它们已像动物园里生疏的猴子,现在,正龇牙咧嘴的向我进逼呢!

    “我也不一定能搞好,我已经对几何失去了兴趣。”这话固然是自我排解,为此后的可能做不出来的尴尬,但其实也正是事实。与我而言,刚一接触一门新课,凭着那份新鲜感所产生的兴趣,我还能上心钻研一番,日久天长熟悉后,兴趣少减,也就不再投入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初二时物理和几何能取得第一名,而其他功课都有所退步的原因。

    “哪能呢?别谦虚了!”秦争辉憨厚地笑道,“你就是不会,也比我强啊。”

    我料不倒这教室后面的学生当中还有如此用功的,着实吃惊非浅。带着如此心情,认真地对付起那几只“猴子”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只剩下最后一只“孙悟空”了。天已经很晚,窗外已经完全黑了,学生们一走了大半。若是平时,我早已遛出了这“牢笼”。

    “我倒是真‘悟空’了!”最后,我不得不说:“对不起,我搞不出来,得走了。”

    当我离开教室,从窗外望进去,见秦争辉还是伏在案边,认真地皱着眉,咬着笔头……

    第二日见到他时,他已经可以给我讲解那道题的解题方法。这才令我惊讶到震惊了。我预感到自己可能要被这诸多勤劳苦干的“秦争辉”所远远地抛在后面了,这也许不是对未来的预感,而已经成了事实。

    随着暑日的逼近,初二的全部课程终于结束了。

    大地已经被太阳晒烘烤得成了烧白的锅炉,白辣辣得夺人眼睛,光脚放在上面能烫的流油。小村庄们掩映在一层碧绿的浓密的树叶树枝之中,远远看去,都成了一座座幽深的小别墅,横竖相通的水沟,已经干涸,长满了野草。村前村后的水塘,原本是人们洗澡的洼地,而今也已露了底儿,变成了干燥的“盆地”。一道或几道绿色的庄稼,长长的横竖在黄色的田野上,被太阳蒸腾起的一层水雾,给它们平添了一层神秘。

    孩子们三三两两的走向他们刚刚学习过一年的场所,这是在执行他们每学期的最后一个课程——拿通知书。对他们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等待他们的或许是训斥责骂,或许是夸奖勉励,所以即使冒着炎热酷暑,也不敢怠慢。

    我也去拿通知书了,其实还不如说是拿奖状,每学期下来,我手中总会有一大把。本来对要拿的东西就不怎么在乎的我,冒着暑热,走一会儿,便汗湿衣衫;再走下去,唯恐会被那到处都是热腾腾的气浪所蒸熟,不得不停止在树荫下歇会儿,外面阳光照得到处闪耀,闭了眼睛也会觉得眼前晃晃得难受。等走到学校,已热得透不过气来。(未完待续)
萝莉靓舞卷 第102章
    想不到还是有些早,老师还没有到。

    我走进二甲班教室,屋内空空如也,桌子板凳已经被学生们各自搬回,先到的几个学生或靠窗或靠墙或站或蹲,个个无精打采愁眉不展。

    我来到教室的最后边靠墙站定,像其他同学一样发起呆来。我旁边是红伟和秦争辉,他们都皱眉闭嘴,不说不笑;而我也不善于改变这种环境,同时也觉得自己心境糟糕透顶。大家谁也不吭声,像一节车厢里互不相识的旅客。

    班里忽地闪进几个人来,是几个打扮怪异的高个痞子:胖胖的红裤子,满头红发。甫一进屋便个个嘴里蹦出些不三不四的脏话,或是嘿嘿的狞笑着,给这寂静的教室平添了一股焦躁的气氛。

    让我吃惊的是,近来的人们中竟然有一个是李亮!

    已经有一年没见过他了,现在他没有大改变,只是头发比先前长了,而且颜色由亮黑变成红黄,油光光得飘在鬓前脑后。跟其他来客一样,他穿着一条红的扎眼的胖裤子,一身痞子装束已和身边的人一样,一点儿都不再像个学生。

    他们开始对教室进行“修整”了。对于已不再是学生的他们来说,教室自然不应该再像个教室,这大概便是他们“修整”所要达到的目标。

    只见他们旁若无人的,拾起砖头把教室前后两个灯泡砸得粉碎,又比赛似的把砖头掷向黑板,使那本来就布满白皱纹的黑家伙顷刻间又多了许多更加瞩目的“白筋骨”。此后有个人对教室的一个窗户发起了脾气,那窗户本来就已残缺不齐,——不知何时被人抽去了两条钢筋。有人为了防偷,便在上面钉了一块木板。那家伙现在正用力的掰那块木板,但用了很大劲,那木板“吱吱”地叫着,就是不愿意下来。李亮走过去。“帮助”他的朋友完成这件壮举了,只见二人张开魔抓齐心协力地抓住那块可怜的木板,猛一用劲,只听“咔嚓”一生,木板忠贞地断成了两节,不得不从它的岗位上跌落下来。掉在地上。二个流氓还不罢休,抬起脚狠命的踏在木板的尸体上,顿时使之成全了“宁为玉碎”的理想,成为一堆四分五裂、惨不忍睹的木材,仿佛曾犯过诺大的罪过而遭受了车裂或五马分尸的毒刑。

    两个人完成了这项轻松愉快的伟大工程后。相视又嘿嘿而笑,随后便狂傲的和另外几个人扬长而去。

    在走到教室门口时,李亮回了一下头,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捎带着瞟了一眼站在墙根的那几个呆若木鸡的人,打了胜仗似的走了。

    屋子里的人开始行动了,他们或叹息或摇头,反感、愤懑、不满、抱怨。对曾为同学的流氓们,也对自己。

    我满心愤怒,简直想有一身武功。来惩罚这些无赖的混蛋们。可叹我当时连句阻止的话都不敢说。在正义面前,无能的我便只能如此!这是我的耻辱,人生最大的耻辱!

    回家时,我手中又握满了“奖状”,但我已不再像往年一样把这看成光荣,而这些似乎也成了我耻辱的见证。一路上,把头顶上的烈日也忘记了。

    所谓长春街。自然不是东北那著名的大城市。论大小和人口,还远不及它的万分之一。

    长春原名长庙。是长鼠庙的简称,而长鼠则是蛇的土称,或许是长长的老鼠之意。想必当初长春必有一长长的蛇精在此兴风作浪,人们便建庙宇以供奉之。如今庙之遗迹已全不可见,只剩下十字交叉的两条百米长的街道。每当逢集,便会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长鼠已成历史,长鼠庙也已不知去向,但是长庙这个名称却是流传了下。许是后人嫌弃这名称不雅,便改名长春,虽然上了年纪的人们更喜欢以长鼠庙呼之。

    长春中学,全名长春初级中学,坐落在街东南一隅,建筑是如周遭民房一样的红砖青瓦,一个并不大的院子,汇集了逾千名师生。学校大门朝西面向街道,门口头顶的帽盖上用红漆刻着“太和县长春初级中学”几个字,门两旁的水泥墙上是“培育英才、振兴中华”八个正楷。

    走进大门,是一个幽暗的过道,穿过它,学校全貌便尽呈眼前:一条坑洼不平的水泥路,路南是一个拥有烂掉了的窗户和锈迹斑斑的铁门的只长草不开花的花园。路的尽头对着几个空空如也的花坛,路北边是一排乡下常见的树,树北边便是一排作为九个班级教室的瓦房。花园以南是老师们的办公室和装了玻璃窗子的复读班教室。再向南是围墙和大门,围墙外是一条水沟,那里经常成为我们劳动课的工作场所,我们不得不奉命从家里拿了工具把水沟挖深拓宽,大门和土路之间的沟上架着刷成白色的大桥,通常我们从东边来的学生都是从这个南大门进出校园的。

    升入初三年级,学校开设了补习课,这就使两个月的暑假缩短了一半。

    七月底八月初,正是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学生们就得拿了钱、报了名、搬了桌子板凳开进新班级。

    于是在这三伏盛夏,学生们个个顶烈日满脸大汗地走在乡间小路上,坐进教室,摊开书本,狠命的以书当扇摇个不停。脑袋“嗡嗡”的响上几节课,静下来,放学了,又得进行一次艰难的旅程。每天如此地走下来,出了几堆汗,脑袋还是空荡荡的。很多人受不了,就不再向学校跑了。

    在这一学年,红伟留级了。这出乎我预料之外。但也没有去询问他是为什么。因为,这个暑假的前几天,我和红伟搞了个可笑的闹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和红伟大概也是如此吧。

    那是暑期中的一个上午,太阳光像利剑拨开所有的阻挡。碧空万里深邃如洗。村子里不知是躁乱还是安静,蝉嚷个不停,像有天大的冤枉也喊不尽似的。雄鸡隐约从远处传来一声深长的嘀鸣,下了蛋的母鸡也在“咯嗒”着。雪白的羊羔不再吃奶,也停止了自早晨以来欢蹦乱跳的游戏。正乖乖的依偎在墙根树荫下。还有一只懒懒的灰猫,此时正睡得死了一般。

    我和弟弟分居东西两屋桌前椅上,默默无闻的读书写字,这几乎已经成了习惯。弟弟从小怕人,不喜说话,虽个子比我高。却不善调皮捣乱。

    这时,门口耀眼的阳光忽然暗了下来。这预示着有人进来了。

    我赶忙离开椅子,出去迎接看是哪路尊客。原来是红伟,他还带着两名小将,三人也不说话。走进屋来。

    红伟不像往常那样掏出棋盘来下象棋,而是握住我的手跟我较起劲来。这才是他的性格,对于打乱,他总是能拿出三伏天的太阳一样的热情。而每当这时,我也会不甘示弱,给以猛烈还击。我们两个扭在一起,旁边的几位都睁着微笑的眼睛看着,红伟带来的小同伴也开始给他助威了。

    最终。这场战争以我的手被擦破了一块皮而告结束。

    红伟脸上带着喜悦、傲慢看着我,我却一下子恼羞成怒,走到太阳底下。看着手上血淋淋的伤口,吼道:“你乱够了没有?”

    红伟不笑了,他看着愤怒的对手,已不知道怎么搭话,只是说:“怎么了?”

    “乱够了就赶你走!”情不自禁的,我惊奇地听到自己喊出这样的话来。而后闪出了自己的家门。

    刚出家门便觉出自己的过分,可是话已出口便收不回来。想要再挽回一点余地已不可能,因为红伟他们已经低着头离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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