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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芭茅一样生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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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的,乱坟交错的山间,就那么大的人,能有多大的勇气和魄力。男生女生寝室隔得挺近,前后栋。间或插着老师的宿舍,照应起来非常方便。程老师就从老师食堂角落搬到了大礼堂的后屋住,那里本应该是礼堂的工作间。要放到现在,可能觉得男生女生寝室这样就不便管理了,或者直说了就是很危险。在那个时候,一夜一夜过去,并没有意外发生。

  我忽然觉得,那应该是一个符号、一组画,以油灯为主题。那将是我一生无法忘却的符号和画,那也是我们将怀念着的,一个特定的、过去时的符号和一组生动、感人的画。

8进入自行车时代
要说进入初二,我最大的改变是拥有了自行车。犹如生产力的革命,从农耕、手工时代进入了工业时代,我从爬山越岭时代进入了自行车时代。

  我愿意称之为时代,是因为这个变化太大,太彻底,太有意义了,简直就是里程碑式的。山后村庄里,只有两辆自行车,谁的呢,两个老师。一个顶职的林老师,一个据说是做了当年大队书记的大小姨父,然后被推荐去读了师范的张老师。只要车铃清脆地一响起,那是可以穿透山后整个村庄的荣耀,不是林老师,就是张老师回来了。只有他们有这资格和本事。

  是的,不是谁想买自行车就能够买到自行车的。要认得到人,供销社里有关系。那时候的几大件,缝纫机、手表、大收音机、自行车,都要走后门。我母亲的那台缝纫机,就是父亲托他的一个旧同事给买到的。父亲的一块笨重的手表,也是在福建当兵的一个远亲给捎回来的。没人没关系,何况也买不起,至少绝大多数人家是买不起的。

  我们家买了。那是一辆黑色二八式永久牌自行车,基本上是新的。我说基本上,是因为家里买车,到我学会骑行,这之间有一段时间,不短。对于机械,我天生是比较笨的。不喜欢,不敏感。不像我弟弟,整天拆拆这个,摸摸那个,兴趣浓得不得了。我喜欢静,用脑子想事,不喜欢动手。这是我和弟弟最大的区别。

  小时候有人说,人从小就有命,奠定了将来的方向,看得出来的,你会靠笔吃饭,你弟弟他靠力气。据说我过周岁“抓周”时,坐在簸箕中央,独独就抓住了一支钢笔。后来大一些,我最不愿意干农活。莳秧时我总把手搁在膝盖上,半天也挪不动脚步。下田“抠草”,我就是踢踢踏踏,磨洋工,把田里的水搅浑了拉倒。

  我还真是愿意相信命,可是人有命吗?

  不知道。这好像是一个谁也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

  虚无飘渺,琢磨不透,或许这就是命。

  虚无飘渺、琢磨不透的东西,它远远没有像自行车那样来得真实,所以,我对它也不感兴趣。我需要的是学会骑自行车,再难,再受苦受累,我也要学会来。周末回到家,我推着车在门口的公路上溜,在晒谷场里,斜跨在三角架上,吧答吧答半圈半圈地踩。有几个天上挂着皎洁月光的夜,我练得一身汗水,而父亲或者母亲扶着车后架,跟着车子跑,也是一身汗水。我们的影子在奔跑。岸下的溪水,哗哗哗地流。

  父亲骂道,你真笨。父亲没有多少耐心,不知道骂过我多少回。先前在家读小学时,偶尔父亲检查、辅导我的作业,他也这样骂。你脑子怎么不转弯,木死了!你连这样的也不会啊,那你以后怎么学。像这样的话,我已经听惯了。

  而我确实也笨。不是我实在走怕了,那安鹿坑岭,我实在不想爬了,我真不想学车了。

  初一以来,从山后去紫湖的路是这样的。主要经双溪口、高坂、杨柳坂、八仙洞,走安鹿坑岭,翻安鹿坑塥下去,约二十二里。公路七八里,然后就是翻山,石级或羊肠小道。另一选择是,经双溪口、堤坞、仓坂、青果寺、张岭、大树坞、冷水源、土城到紫湖,公路,三十多里。交通方式,步行。

  从公路走,如果运气相当相当地好,会碰到一辆去紫湖的手扶拖拉机。开拖拉机的人多很凶,不会让我们搭车。比如双溪口的三辆,师傅都姓陈,是从不搭我们山后人的,虽然抬头低头其实都认识。我们多强行攀爬。老远地瞅准了,把米袋、菜罐背好,扎紧了,待拖拉机过来,我们不顾一切地扑上去,上半身趴在车斗上,双腿悬空,不停地用力,不停地努力,把腿迈上去。

  也有失败的时候,师傅突然提速,让我们重重地摔落在地上。有时候更惨,会有人慌乱中,不但没有上车,倒撞破了菜罐子。那黑腌菜豆子或者笋干,拉稀般掉了一路。我们的菜罐,是装在尼龙穿织成的一个网里的,罐碎了,菜也留不住。

  有时候我们的衣服,沾上黑乎乎的柴油污渍,或者别的什么,洗都洗不掉。当然,还有挂彩的时候。膝盖乌青了,小腿肚子上划破了,流血了。甚至猛地一摔,鼻青脸肿的都有可能。

  可是我们不怕,为了少走路,我们都有勇气。我说的是我们男同学,女同学还没有发现这么鲁莽和野蛮的。

  如果运气再相当相当地好,也有陌生的师傅会停下车来,干脆搭我们一程。那基本上就是碰上菩萨了,碰上三清山上公公的化身了。

  然而,我们还是多走安鹿坑岭。因为走公路,碰上拖拉机的时候非常非常地少,碰上了能够搭上的又非常非常地少。走安鹿坑岭,那至少省八里多路吧。

  安鹿坑岭,我一直把这个地方,和一个遥远的历史朝代深处的人连在一起。他是历史课本上的,叫安禄山,以清除唐玄宗之侧为由,发动了著名的“安史之乱”,让一个强盛的帝国从此节节走向滑坡之路。我想他或者出生在安鹿坑岭,或者他的尸骨会不会埋葬在那里。或者,他的战骑曾经踏过那里。每每我路过那里,总期待着某一种意外的收获,突然有一块残缺的碑,一株斑斑驳驳的千年老树,荒草掩映下的旧马槽,悲壮的断崖,甚至是尘土中的一丝足迹,以印证我的莫名的想像。

  当然不会有。他和它,一个边塞上的胡人,一处江南山间的岭,根本就是风马牛毫不相及。仅仅因为谐音。仅仅因为,我一直把安鹿想作安禄,很孩子、很幼稚的念头。却没有办法,自从学到了“安史之乱”,念头已经根深蒂固,无法丢弃。

  每个星期我们几乎都要翻过安鹿坑塥两次,风雨无阻,一次来,一次去,或者一次往,一次返。我们住校生,少不了回去背点米、带点菜、换洗衣服。安鹿坑岭一段一段的弯,崎岖,逼仄,一点一点地高起来。上坡一个时辰,下坡也一个多时辰。还是我们年少疾步地爬,而不是悠闲地散步。岭上有个小小的村庄,我们班刘家华家就住在那里。有一次我跟家华说,家华,你们祖上真会选地方,晓得你们以后要到紫湖读书,可以少走我们一半的路。杨柳坂的朱至俊说,是哦,我们要是住在岭上就好了,要是开条滑道,唰地一声,人往上一蹲,起身就到了。杨柳坂差不多就是安鹿坑岭脚附近了,朱至俊都嫌远。

  家华却说,我们那里人都想着搬下山。买一百斤谷子,从紫湖粮站挑到家里,命都去了半条。他说是真的,就是他邻居。放下担子,就卧床不起了。一群鸡围着箩筐欢乐得不行,饱满的谷粒,让它们美美地享受了一通。邻居眼看着,心里也急,可就是没有力气爬起来,吆喝一声赶它们走。半个月那腰才缓过劲来。家华说,书还能读一辈子啊,过生活才是一辈子的事。

  岭间道上,是杂乱无章的茅草,特别是芭茅,生命旺盛和张扬。偶尔是旱地,远一点的是茂密的森林。不消说,人少时我们就会有些怕。怕突然间跳出来的猛兽,狗熊,豹,狼。怕吐着信子的大蛇,甚至是卷起来篾垫一样粗的蟒。怕坏人。怕墓。怕传言中的叉路鬼,把我们拖进灌木丛,用泥巴塞紧我们的七窍,让我们窒息而死。

  听说安鹿坑塥也发生过像横路湾那样的叉路鬼。大中午,艳阳高照。一个过路的中年人,他不知怎么了,躺在一处荒冢上,鼻孔、嘴巴、耳朵、眼眶塞满了黄泥。他的一双手也沾满了黄泥,看得出来,因为刨土、抓土用了力,手上的皮都有些破损了,血迹斑斑。被发现时,他连话都还说不出来。几个过路人七手八脚地为他掏净了黄泥,大声唤他。

  据他后来回忆,那天他走着走着。突然好像有个熟悉的人,跟他搭了句讪。好像那个人还是个女的,不过他没看真切。他就有些晕晕乎乎了,然后他就饿了,端起了热腾腾的面条吃,他吃得好饱,后来他就睡着了。面条其实就是黄泥。叉路鬼,叉路鬼啊!再吃,他可得没命了,听到传闻的老人们都这样说。

  在大白天,怕。晚昏,就更怕了。有一次,我和村子的范长利一道走。长利比我大五岁,读农中二年级,就快读完了。到了半山的破旧的亭子,我说坐会儿吧。这样的亭子,有两座,岭的两边一边一座。通透,斑驳,有时候还觉得它凄凉,像电影中需要的荒野的镜头。长利背着两个装菜的竹筒,手里提着一“防工袋”米。“防工袋”是自家缝制的大布兜,有暗红色的,有深灰色的,专门装米。长利站住,往身后看了看。他说,你看天,有点晚了。

  一群蝙蝠越过我们的头顶。山风徐徐。太阳躲进了另一座山的后面,在亭盖上隐约有些余辉。我说,长利,要是天暗了,太阳完全落山了,你敢走不。长利不说话,定定地看着路,走得更快了。我赶忙跟上去,生怕慢了,长利把我扔在这岭上。我说,长利,你让我走前面好不,天一暗走后面我怎么老觉得有人呢。

  突然,长利啊了一声。在我们正前,一条蛇猛地立了起来。是眼镜蛇,长利说。我以前没有见过眼镜蛇,只听说半夜去坑沟、深山涧摸石鸡,打着个火把,钻啊钻地,会遇到嚓地一下立起来的蛇。蛇向着火把,眼珠晶莹剔透。没想到眼镜蛇也会立起来。我的腿都软了,微微地发着抖。好在长利还有经验,他说,别动,别乱跑,我们不犯它,它不一定会咬我们。果然,一会儿功夫,眼镜蛇扭头自顾着游进了草丛,不理我们了。

  对于我们,翻安鹿坑塥便意味着邀伴,意味着赶趟,仿佛又退化到了人在前农耕时代的生活。

  我再不会跟家华说安鹿坑好了。一条蛇,它吓着我了。不是山后没有蛇,而是没有吓过我。我愿意相信家华说的,他们那个小小村庄的人,也许有一天作为一个村庄它终将消亡。像另一个坑,黄泥坑。我愿意到那时,家华家那里成为鹿的家园。虽然我从未在安鹿坑岭遇见过鹿。安鹿,安鹿。如果它真正能让鹿安居,可是山之幸,是紫湖之幸了。

  还是家华说得对。

  爬岭是有年头的,而生活的日子更长。

  我蹬着黑色的二八式永久,上路了。铃儿丁当响,沙尘在轮子下翻飞。小溪向着张岭,它的远方是七一水库。我沿着小溪疾驰,像风筝一样放飞。我想歌唱。我唱《小草》,唱《故乡的云》,唱《幸福在哪里》。没人的时候,我大声歌唱。穿过人群,我抑制不住激动,抑制不住炫耀的心思,我就吹口哨。我的口哨声有立体感,像流动的音箱。我能在吞气吐气时都吹出口哨的声音,在许多年后,乃至现在,它还常常令我有小小的成就感。

  一切因为有了自行车。

  一切因为告别了安鹿坑岭,永远地告别了。

9去坪溪内
班上决定去坪溪内。

  五月的坪溪内风光正好。雨多,山泉和瀑布多。山花烂漫,姹紫嫣红。特别是高山杜鹃、山茶花,大红的,大紫的,极尽了热情地绽放。而且连绵千亩,开在海拔千米的悬崖上,那可真是一泻而下,是何等壮观!

  坪溪内,是我们对三清山梯云岭、南清园景区的称呼。那时,这边属于刚刚开发,在修路,和北山的三清宫也还没连成一体。南山脚的香客去三清宫拜佛,要走金沙、吊桥上。那个方向的人要是想看神女峰、巨蟒出山这样的人间稀物、绝景,不得不绕路数十里,翻安鹿坑岭过来,驱车的话更远得不得了,要近二百里,先到玉山县城,再转南山。

  我是班上唯一去过坪溪内的同学。

  真正的近水楼台,我家离山脚最近,十多里路。自小学毕业那年开始,我已经去过多次。第一次去,在进山前,打了一架。带领我们去的,是我小学一二年级复式班时的老师,也是我的同族堂兄。我们去了*个人,比我大两岁的女孩子占了一半。进山口子砌了一座棚,有一个人守着,不让我们进去。他问干什么呢。我们说看风景。看风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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