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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 全-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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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生为福临家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身封印前后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地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

    “我还听说追风家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地梦道。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

    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子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子。”孤儿试“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的笑。“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地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一顿继续道,“我家有一本书,正好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知道吗?人们叫他死神,还有叫他魔神的,因为他本是上一代驿马公爵的唯一儿子,拥有黑暗系风魔法。你知道吗?四系魔法中,风系魔法是具有摧毁一切地力量的,而死神阿德斯天赋异禀,武力上就很强大,在魔法上更是无人能敌。本来他可以带领驿马家一举成为十大家族中的最强者,甚至一统大陆,可他却反出了驿马家,公爵的位子只得由公爵的弟弟继承。因为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一个零人舞女所生,血统不纯,所以驿马家曾经备受嘲笑,而他们正牌的继承人却当起了低贱的佣兵,这几乎使驿马家名誉扫地。”

    他居然是正牌的驿马公爵!

    孤儿虽然猜到阿德斯可能是贵族出身,但没想到是这样,那么现在驿马家的领主,痨病鬼列斯达只是他叔叔地后代喽?他被解除封印后总显得有事要做,难道是要夺回他在驿马家的爵位吗?但如果他在意这个,当初又为什么脱离家族?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孤儿惊问。

    “没有人知道,或者要到地狱里去问他自己。”

    “那他又是为什么被封印的呢?”

    “他没有被封印,他是被杀死了。”阿孟大叔郑重其事的纠正,“当时十大家族混战,别问为什么?因为我那本书中也没记载,只是说死神阿德斯实力太强了,他加入哪一家族,哪个家族就会取得决定性地胜利,但他价码很高,十大家族每个都怕自己倾家荡产,又怕自己不掏钱就输给别人,所以商定要更公平地战斗,谁也不能得到他。为了保证这一协议能够实现,十大家族联手施计围剿他,最后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消灭了阿德斯军团。但是十大家族伤亡惨重,却也再也无力战斗了,一场战争居然这样停止,可笑吗?战争本来就是可笑地。更可笑的是,随着阿德斯的死,四系魔法突然消失了,人们都说,这是诸神在诅咒人类,因为他们设计伤害了战争以外的人。”

    这番话,更让孤儿目瞪口呆,半天缓不过神。

    原来,他遭受了这样的屈辱和冤枉吗?他只是拿命换钱而已,根本没有还没有介入那场混战,而那些人怕他,所以就设计杀了他。还有他反出驿马家,又是受了什么样的伤害呢?这太过份了!

    “您说十大家族

    阿孟大叔闭上了眼睛,惭愧的点了点头,“他死的时候是站着的,每个人都说他会重生,然后扫平这个辜负过他的世界。不过我总觉得,当年的屠杀还有疑点,只是具体情况,我一无所知了。”

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舞伴

    阿孟大叔,你可不可以把你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儿在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问,“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会刨根问底儿,就是会感觉忧愁的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的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模样,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那谁吃吧?”他惊讶。

    孤儿含羞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他当做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佣兵了吧?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有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么简单。只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了一阵,似乎有心事似的,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

    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地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的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地,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地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好像根本不能解决似的。她不是都摆平了吗?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已经进入绝境,她不也都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渡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地,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

    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地。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地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

    这就是说她身体恢复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到福临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地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地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是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地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几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乎乎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了舞伴了。”

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 面具

    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的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滋滋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的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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