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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 全-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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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个幻鬼就蹲在小溪边,孤儿被甩落溪水中后,正落到他们面前。对幻鬼而言,这鲜嫩多汁的人肉差不多算摆在他们嘴边上,甚至还是清洗过的,哪里还忍得住,分左右向她扑来。

    距离太近了,近到孤儿可以看清幻鬼原来是人头蛇身、披头散发的怪物,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居然好似大过头!

    这可怕的画面在她眼前快速放大,她连躲避也来不及,只短促的惊叫着,身体绷紧,紧闭起双眼,耳边只听“咚”的一声,一种凛冽的冰寒划过她的脸颊。

    她以为是被吞掉了头,但却并没有感觉到被咬噬的疼痛。恐惧中睁眼四看,面前景色依旧,她所遇的一切并不是噩梦,而她的头好端端呆在她的肩膀上,倒是她左右两边的溪水中各落入一颗东西,正是幻鬼的脑袋,污浊的血把溪水都染黑了。

    她这才感觉害怕,还有极度的恶心,一边惊叫一边爬上岸来。

    她狼狈的模样引得黑骑兵们哄堂大笑,连那些青一色的黑色马匹也不断刨着蹄子,好像看得也挺开心的,只有阿德斯没有,但是孤儿感觉得到他的轻蔑。

    他本来离小溪较远,此时却骑着幽灵般的黑马站在溪边,巨剑疾风的剑尖还有污血流淌,显然是他杀了幻鬼,速度快到形同鬼魅。而且,他的剑居然可以斩杀号称凡剑不伤身的幻鬼!

    不过孤儿还没白痴到以为阿德斯是在保护她,他只是不容手下冒犯他的权威,因为他说了,“今天”不杀她。换句话说,今天她是安全的,只因为阿德斯要报答她挖出他的恩情,从此两不相欠,以后她就和一根草一样在他眼里没有区别,他随时可以骑着他的幽灵黑马践踏。

    死奴隶,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自己挖他出来后,那一桩桩、一件件他的恶行,全记在她的心理,她发誓要加倍偿还,说不定以后还会把他卖给一个满脸麻子、淫荡变态的大肥婆,或者直接卖到不破之城的风月街去,看他还傲慢个什么劲,服务广大妇女去吧!

    这个奴隶太欠调教了,可是越难驯服的野马越是上等货色,越激发人的征服欲望,她孤儿在此地立誓,总有一天要降服他,让他跪在自己脚下,否则就不算地球人。

    她发狠似的想着,忽然又记起刚才那个骑兵叫她疯婆子,急忙向左踏了一步,回身凝望溪水。

    溪水潺潺流动,左边是上游之地,所以死去幻鬼的污血被溪流冲到了右侧的下游去,左侧的溪水明亮亮的,完全可以当镜子。

    可是她急于看看自己的模样,却没注意到脚下,被幻鬼的尸身绊到了,差点摔倒,又引来一阵大笑。

    孤儿不理他们,心思落在了幻鬼的尸体上,琢磨着等出了树林后,要让皮特带人回来,运走这些扭曲的尸体。失去生命后,幻鬼们的蛇身立即干枯得像树干一样,鳞片看来坚硬无比,边缘闪着锋利的白光。

    她觉得幻鬼的身体说不定可以用来赚钱,四处展览或者把鳞片做成武器什么的。在塔撒大陆上,幻鬼只是传说,还没听说过有谁见过幻鬼之尸,这也算废物利用吧。

    临水照镜,她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这这――是她吗?长发散了,乱得像小蛇窝里的长叶草,发间还插着树叶和一段枯枝,脸上的泥污横七竖八,身上的长裙破得你乞丐,降落伞被阿德斯斩成了碎片,可伞带还挂在她身上,滑稽极了。

    怪不得这群死男人要嘲笑她,怪不得她的美色一点也没动了阿德斯的心。她的容貌虽然在地球上只能算是清秀,但在塔撒大陆,她娇柔的五官是绝美的象征,她也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

    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她的长相,全大陆只有一个。

    〓〓〓〓〓〓

    彭祖,传说中的养生家,活到七百六十七岁,仍无衰老迹象,耳不聋,眼不花,背不弯,腰腿不疼。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二章 交换

    “走。”正当她顾影自怜的时候,阿德斯一提马缰,向从林深处走去。他的疾风巨剑就挂在高头大马的鞍桥上,因为没有剑鞘,始终让人感到杀气腾腾。

    他的军令如山,一声令下,那此本来散乱站在四周的士兵立即翻身上马,片刻间就军容整齐,安静肃穆,除了马儿们喷着鼻息,没有人吭一声,表现出钢铁之师的素质,看来传说中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不是空来风,也不只是个神话。

    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路,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从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砸下了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能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中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所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的不成样子,“你说今天不杀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个尖东西上,脚底疼得钻心,不由得叫了一声,可是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小伤算什么,于是她继续跟随在阿德斯的马后,边走边说,“你任由我呆在树林里自生自灭,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阿德斯继续不理,而他的部下没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状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带我出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身为骑士的行为准则。”

    还是不理。

    “这又不费你什么事,带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帮我,那我们换个方式。你不是佣兵吗?佣兵就是要钱,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好了。”抬出杀手锏。

    可是他,绝对不理。

    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无意中碰到胸前一个东西,金属光滑,皮质的地方温暖,正是她的望远镜。

    像阿德斯这种塔撒大陆的土包子见都没有见过这东西,看来可以做为交换物。刚才因为望远镜上挂着一大丛树叶,这些佣兵们没有看到,现在她奔跑起来,望远镜显露真身。

    她本来吓得站住了,和紧紧跟随在阿德斯身后的一名骑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伞包带玩,此时她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前连跑两步,举着胸前的望远镜道,“我愿意把此物奉献给你,作为你带我出树林的报答。”

    呆在他左边就好,巨剑在右面,他杀她不太趁手。孤儿心里打着算盘。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从很远的地方跃马斩杀违背军令的幻灵,只怕她呆在哪儿也是一样,不过心理安慰罢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显然被勾起了兴趣。

    孤儿见状连忙解说,和商店里缠着人购物的店员一样,“这个东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够高,视野不被挡住,就可以看到百里之外的情况。这可是苏制军用的,呃,就是雇佣军专用的。”她胡乱解释,“我知道您是以战争为生的人,那么这个东西就重要了,比之占卜用的水晶塔、魔法球还要直观。只要用神眼观察清楚敌情,您更加会是个不败的神话。”她把“你”改为了“您”,说出的谄媚之语,让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恶,好寒!但这貌似很有用,因为阿德斯从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样。

    不过他当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儿胸前,一把扯走望远镜,因为动作粗暴,带得孤儿一趔趄,前额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终于吐出珍贵的三个字,当然望远镜也老实不客气的挂在马鞍之上。

    死奴隶,你给我记住,一笔一笔血债都给你记着哪!

    哼哼,她就说这世上没有买通不了的人,一个望远镜不是照样打发掉这个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吗?了不起下回她再带过来一个。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携带各种东西穿梭两地,因为怕扰乱时空,但一、两件东西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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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更新时间不稳定,抱歉了。以后非重要事情请假,不会如此了。

    另外,我把书中的“幻鬼”全改为了“幻灵”,因为只要带鬼字,出版就会困难。更新的前文就不改了,反正大家知道幻鬼=幻灵就是了。

    晚上那章8-9点更。

    最后,大家爱看这本书,是我巨大的幸福。

    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三章 唯一认识的人

    全体人员都骑着马,只有孤儿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就算老爸训练她野外求生时,终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却是铁石心肠。

    她一边走一边暗中咒骂,晚上扎营的时候,她看到一些骑兵眼睛发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这让她感到紧张,却并不害怕。虽然在这个地方,女人落了单十之八九会受到性侵犯,特别是身处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佣兵之间。丑女人的结局就是被,然后被割断喉管,漂亮女人至少会留下一条命。

    但是阿德斯军团不同,在他没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这神秘的男人冷血却高贵,显然不是下令让士兵女人的那些下流残忍且粗鄙无耻的货色。不过这是在行军中,到了自由时间他就未必会约束手下了。

    再说了,她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能毫发无伤,除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运气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传的秘密,唯一由她继承的秘密。

    看到三、两士兵凑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尽管觉得不会被强了去,她还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后,蚊子好凶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涂抹。但湿泥变干后,蚊子会从泥巴的裂缝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够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让她感觉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进一种草,烧起来的时候散发出一点点绿光,像鬼火闪动,可是却避蚊虫。不过没人邀请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这帮饥渴的佣兵凑和,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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