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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修士看过。”
“为什么不请长老去?”长老的医疗技术更高。
“后来是请了长老,事实上是长老修士一起去的。”皮特支支吾吾,“说是刀伤,伤口深可见骨,但阿德斯大人拒绝治疗和药物,坚持自己处理缝合。所以
这个人真是别扭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孤儿咬着牙想,“我这就过去看看,你派人给我拿点衣服来。记着,我屋里的羊皮书不能有一点损坏。”
“您的东西已经全部搬到了书房那边的塔楼里,只怕最近要委屈您住在那边了。现在我只让艾丽带了一套衣服来,希望您能满意。”皮特答,“您请放心,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沾到一丝血迹。”
孤儿点了点头,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因为,皮特虽然有时候啰嗦而胆小,有时候又太过圆滑,但他却实在是个超级好管家。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十七章 见脸者死
孤儿敲门进入的时候,阿德斯正静静坐在桌边。
他的左手放在桌上,一道大而狰狞的伤口横贯手掌,但已经缝合完毕,针脚残酷而粗糙,伤口处仍有血水渗出。不过,他的医疗技术也算可以,至少肌肉纹理对得整齐,可见在他的战斗岁月中,受伤和自己疗伤是家常便饭。
她实在不理解佣兵这个行业,想像不到居然有人能以集体性杀人为生,真正的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个男人,一直过的是这种生活吗?长期过这种生活的人想必是很绝情的,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游走过太多回,活着的时候大概只要痛快淋漓,不会有太多牵挂。
那么,她也许可以稍微理解和容忍一下这佣兵头子的恶劣态度,这样以后相处会容易一点。反正不过一年时光,然后各走各路。在这一年中,孱弱的盈禄家一定要强大到可以自卫的地步。
从另一方面讲,不管他是不是为了金币,毕竟救了她的命。
“有何贵干?”他这话听似礼貌,却生硬而冷漠,带着明显的拒绝。
“我来观察一下我的财产损失。”孤儿不客气的闯入,一手抱紧药箱,一手把门关上。立即,血腥气扑鼻而来,来自阿德斯染满血的衣服和桌上的浸血绷带。
孤儿强行压下要呕吐的感觉,把药箱放在桌上,然后跑去把窗子全部打开。此时天已经微亮,清灰色的天空中出现淡蓝、苍白、浅橙色等颜色,浮云若有若无,预示着瑰丽的日出即将来临。而清新的晨间空气则一古脑的冲进了房间。
阿德斯皱了皱眉,很不喜欢这种喧宾夺主地感觉。这里,可是他的房间。而且他注意到这女人说的话。
“财产?”面巾下地脸看不出表情,但语气中有反感的意味。
“忘了吗?在未来地一年内。你和你的军队属于我。”孤儿费尽全力才没提那五十万金币。
“只是战时。”他纠正。
孤儿耸耸肩,给他来个闷声大发财,心里记起当时他们约定的话:有人欺侮我,您帮我打,我欺侮别人。您也帮我打。我要打谁,您就打谁,
这话定义模糊,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哼,和狡诈的地球人比,塔撒大陆上的人还嫩点。
她打开小药箱,把里面地东西拿出来,一卷干净的绷带、一瓶上等的金色葡萄酒、一瓶罂粟花奶、一小瓶云南白药。
“这种药止血消炎的效果非常好,我是从地——从我家乡带来的。”她拧开瓶盖。“把手给我,洒上一点对你有好处。”
“不。”他只吐出一个字,其不识好歹的劲头让孤儿想抽他。可是她不敢,因为她铁定打不过他。于是只能解释。
“我说——你受伤了。这会儿如果再有人想杀我怎么办?我得保证你处于最佳战斗状态,你以为我是好心对你吗?盈禄家是商族。保护财产不受损失是第一位的。”
“你付了钱,我就会保着你的命。”他强硬的说,但伤手动了动,吝啬地往前挪动了也就那么一寸,手掌微张,对孤儿的好意半是拒绝半是接受。
这个人还真是别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叫什么“死神”阿德斯啊,直接叫别扭“阿德斯”不得了。
孤儿心里嘟囔了一句,小心地向前走了一小步,保持着让这死奴隶感到自然的距离,之后把云南白药倒在那道可怕地伤口上,再拿出干净地绷带包扎好。
在地球时,老爸对她的功课一直听之任之,对她差不多是放羊地态度,只要求不留级就好,所以她受的教育只能算是中等,如果爱看书和漫画算是特长,她应该算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人。
不过她十八岁时因为好奇,学过妇幼专业的护理课程,眼前这位虽然即不是妇也不是幼,但好在皮肤也是人类的。
阿德斯身体僵直,尽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但在他在这个角度,在烛火和晨光的映照下,他可以近距离看清伯爵小姐的脸。
她的相貌是他在被封印前从没有见过的,比之塔撒大陆的女人,她的轮廓不那么深,但五官纤柔雅致,皮肤也不是牛奶白或是炭黑,而是罕见的象牙色,细腻而光滑,很近的看也不会看到毛孔,在烛火的闪动中,她的细长眼睛就像黑玛瑙一样漂亮。
虽然讨厌她贵族式的傲慢和有钱人居高临下的态度,但他不得不承认,和之前所感不同,这女人长得其实很不赖,而且她的手柔软而温暖,触碰起来很舒服。
“这是罂粟花奶,建议你喝一点,可以止痛,而且很快入眠。”她突然说话,打断了他不经意的凝视。
“我不需要。”回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样子。
“伤口那么深,难道你想疼死?”
“我喜欢疼痛,那证明我还活着。”
孤儿无语,人家既然喜欢,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只举起那瓶金色葡萄酒,“这个呢?”
“留下。离开!”他说着站起身,走到床边躺下,舒展的伸直了身体。
哦,原来他不是拒绝所有的东西,乡巴佬!不过要她离开?恐怕他忘记这是谁的地盘了。孤儿慢条斯理的把药箱合上,瞄了一眼阿德斯。
他脸上还戴着面巾,看不清脸色,但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也会有点憔悴。而且面巾不比面具,柔软的布料泄露了一些他脸上的轮廓。
从那些起伏上看,他应该是个很帅的男人,有两条浓而长的眉毛,下方是那双玄冰一眼的眼睛,两道变曲的疤痕从面巾下的颧骨处伸展到接近到太阳的地方,和上次他戴面具时露出的、嘴角边的伤痕样子类似,而且同在左脸上,不知道是怎么伤的。
大概因为鼻梁高,他的眉毛和眼睛离得有些近,所以平常看时,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深邃,看不透一样。此时有一缕卷发垂在他脸侧,柔化了他神秘而凶暴的气质,给这个强壮而恶劣的佣兵头子染上一点脆弱和寂寞的感觉。
他不动也不说,似乎很快睡着了,如果不是紧蹙的眉头泄露了他的疼痛和忍耐的话。
孤儿犹豫了一下,拿着葡萄酒走上前去,近到他身边时,忽然有一种冲动要揭开他的面巾,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蒙着脸,不知道有什么秘密?
“别轻举妄动。”他没睁眼,却似感觉到了她的好奇,看到了她情不自禁的动了一下的手。
“你为什么从不让人看你的脸?”
“看到我脸的人,都会死。”
“你吓我啊,你有魔法?”孤儿吓了一跳,心中有些庆幸刚才没有莽撞。
“我会杀死所有看到我脸的人。”他说的平静,好像是说起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孤独更好奇了。为什么?为什么看到他脸的人,他就会杀死?
“我是你的雇主,你发誓要保护我一年的生命。”她又忍不住挑衅。
“如果你看了我的脸,这个协议自动失效。”他睁开眼睛,冰线一样的目光割断了孤儿的勇气。“切,好稀罕吗?”
我东看一角,西看一块,早晚能拼凑起来,用不着直接看全局,你个笨蛋佣兵头子!孤儿想着,把葡萄酒重重放在桌上。
在走到门边时,她心里突然产生了恶念,转过身来轻佻地说:“你干嘛不说,谁看了你的脸,你就嫁给谁?在我家乡,绝代佳人都是这样的。”说完,立即开门离开。开始时,她还迈着骄傲优雅的步子走,走过楼梯拐角就开始跑,生怕那瘟神追上来揍她。
孤儿啊孤儿,你还真是无胆鼠辈。这事换做小独,以他那么拧的性子,一定和阿德斯对抗到底。……六六有话要说…………………
刚要上传文章,来了快递,所以晚了几分钟,不过好在本章字,稍微弥补一下我的抱歉心理。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十八章 奴隶买卖
接下来的日子,孤儿过得非常忙乱。
首先,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刺杀事件,死了那么多人,大宅中的主楼是不能再住了,最后和皮特以及众家臣的商量结果是推倒主楼重建。反正盈禄家有的是钱,重建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而在这段时间内,孤儿就只能住在大书房。
灰堡,说白了就是建在一个大岛上的灰色巨大建筑,堡内的房子都是依地势所盖成。领住的大宅本就在岛上的最高处,大书房所在的塔楼而更是高中之高,是在整个灰堡最高的位置。
它四面都可以看到海景,同时也是四面绝壁,要想到达大书房,必须从塔楼中空的内部爬上一个陡峭的螺旋状楼梯才行。而要想找到楼梯,就得从紧挨着塔楼的大屋内进入。
这次可怕的事件打碎了所有人关于灰堡是无人侵犯之地的梦想,所以孤儿的安全被提到了很重要的高度上,塔楼下的大屋内布下了重重守卫,楼梯下的四个房间,分别留给了皮特,两名保镖和阿德斯。
也就是说,如果再有刺客要闯入孤儿入寝之地,唯一的通路是进入大屋,打倒重重守卫和孤儿的贴身保镖以及死神阿德斯。当然他们可以骑龙从窗子进攻,但那样巨大的生物从半空中飞过,盈禄家的地面守卫队不可能发现不了。
孤儿感觉她的手下们太过草木皆兵了,她现在就像被关进了与世隔绝的单人牢房,这又让想起一个童话故事,一个被关进塔楼的公主,王子要每天爬墙才能相会。
她不喜欢这安排。却还是接受了。因为做为一家的领主,有时候必须忍耐,不能任性地为所欲为。哪怕这违背她的意愿,但让家臣们安心也是她的职责。
不过凡事总有两面性。往好地方面想就会觉得在这次刺杀未遂的事件中还很有收获地。比如之前她一直想让阿德斯多派守卫进了灰堡,但阿德斯只敷衍性的给了二十个人,现在不用她说,他已经给自动加到了一百个,而且他自己也打算长驻灰堡。
他的房间紧邻着楼梯口。如果有事会第一时间赶到,他对工作的态度还是令孤儿满意的,这样以后在两人深入大陆寻找魔法石时,她会安心很多。
旁边地两个房间由四大保镖轮流居住,孤儿把灰堡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来带领,他们分为两班,轮换负责守卫队的事,哪一班休息,就住在塔楼下的房间里。顺便保护主人。
再旁边是皮特的房间,虽然孤儿不明白如果真出了什么事,胖管家能顶什么用。
其实对于这件事。她自己也吸取了一些教训。当天为了让阿德斯的人守护城堡,她撤了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结果出事的晚上连个发出警报的人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刺杀她。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刺杀,但借此机会让盈禄家的人有危机意识。并尽快提高自己家族地武力是必须的。
至于她把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负责,这举动令阿德斯颇为意外,毕竟其他家族都是依赖荣誉骑士或者家臣、封臣,给奴隶这么大权利的只有这位伯爵小姐一个。
这女人,从在鬼影森林挖出他地那天开始,行事就总是出人意料。
她解开了他的封印,宣称他是她地奴隶、她从半空中掉下来、她用一个古怪地“伯爵小姐的神眼”买了他带她出树林地机会、她不但不离他远远的,还亲自跑到大战马坡来跟他谈生意、她能长出魔法刺、她在那场刺杀事件中表现得很镇定,不叫不闹,也没有昏倒,紧跟在他身后、她还是十大家族中仅有的两个女领主之一。
八百年了,大陆上的势力范围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十大家族在统治,只不知道驿马家,他出身的家族又如何了呢?那两个人还活着吗?
“你是打算买奴隶呢?还是招募佣兵?”孤儿从一本大账簿上抬起头来。大书房成了她的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