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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恶死骑 (逢魔时刻系列)-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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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希若很高兴看到他出现。
「刚才那个人是你朋友?」他状似随意地问。
颜希若先是一僵,然后摇头,「不是,他认错人了,而且精神好像还有点问题,吓了我一跳呢!好了,我们别管他,电影快开场了,我们快进去吧。」
雷萨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电影结束之后,颜希若还在回味故事剧情,「刚才那个人头掉下来的瞬间真吓人啊!」
雷萨没说话,突然想到,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会是哪一种反应?想到这里,他不禁又想到了另一个人——
看过电影之后,他们又去吃饭,地点是颜希若选的,是一间高级饭店楼下的餐厅,格调高雅。颜希若的品味很高,穿的用的都是名牌,有些已经是奢侈品,家庭背景应该很好,不过雷萨并没有多问。
物质方面,他一定可以满足他,但除了这些,他似乎忘记了其他表达感情的方法。
吃完饭,颜希若拉着他便直接往楼上饭店的房间走,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颜希若似乎比他还要急着做那件事。
进了房间,连灯也来不及开,颜希若就转过身抱住雷萨,缠上他的身体。两人在黑暗中拥吻,相互探索着对方。
他对自己如此渴望,雷萨觉得他应该要很高兴,但是这样的颜希若,却又让人觉得无趣,感觉跟他以前在城堡里抱的那些人没有什么两样——纤细的身体、滑腻的皮肤,即使是男人,呻吟声也透着一丝妩媚。
当浑身赤裸躺在床上的颜希若分开腿,夹着他的腰,发出诱人的呻吟邀请他进入的时候,雷萨真的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城堡,那两条缠在他身上、修长白嫩的腿就像是蛇妖的脚一样,和何治朗的有力精实完全不同。
瞬间,欲望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忽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跟颜希若做这种事,也许他们还没有到这一步。
「抱歉,今天不行——」叹息一声,他从颜希若身上起来,翻身坐到一边。发现脑子里想的是另一个人,这让他连最基本的欲望也消失了。
而床上的颜希若在听到「抱歉」两个字之后,整个人气得发抖。
「怎么,我的身体让你一点欲望也没有,连硬都硬不起来吗?」
雷萨倏地皱眉。印象中,颜希若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过话,他不太习惯。
「不,我只是觉得我们需要再培养一下感情。」
「培养感情?」颜希若霍地从床上坐起来,毫不在意赤裸的身体,看着雷萨的眼神充斥着埋怨,「你和那个何治朗住在一起那么久,难道没培养出感情?」
雷萨一楞,转过身看他,原本与记忆中相符的面孔竟开始变得陌生。
直到这时他才猛然惊觉一个问题,过了数百年的时间后,现在的这个人是否还是前世的那个他?
「那个男的有哪里好?长得又不怎么样,哪里比得上我?」
的确,无论从哪方面看,颜希若都不会输给何治朗,而现在的颜希若所说的话,就像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也是在自我炫耀。
在心里叹息一声,雷萨发现自己似乎掉进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圈套,而他也是设下圈套的人之一。
「是你要人去攻击他的?」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他还是想亲耳听见。
本来已经怒火中烧的人被他这么一问,更是彻底的发怒了。
「没错!我是要人去废了他的腿!怎么样,你要为他打我吗?还是也要废了我的腿?!」颜希若大声质问:「你不是说跟他没有关系吗?你爱的是我,为什么一直想着他,连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眼神里都有那家伙!」
雷萨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想着何治朗,如果不是现在颜希若说出来的话。
「我是个混混,又无耻又滥交,高中的时候就在外面跟男人乱搞了,打架喝酒嗑药都是家常便饭,这个鬼大学不过是我老子为了说出去好听点花钱把我送进来的,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失望了?哈!就算是女人,现在要在外面找个处女都不容易,你还真以为我是什么『冰清玉洁』的人?笑话!」
颜希若哈哈地笑着,分不清在嘲笑的是别人还是他自己。
雷萨的脸色从一开始的阴沉变成平静,也许他早就知道,颜希若已经不是那个他等了几百年的人了,是他自己一直在骗自己说迟早有一天会等到他,但是事过境迁,他们都会变,而且前世的颜希若无论怎样,现在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他不应该用前世的感情去面对现在的他。
也许他们本来有在一起的机会,但是这一生,终究还是没走到那一步。
「对不起。」他站起来,背对着床上的人说。
颜希若楞住了,刚才的歇斯底里慢慢自他脸上消失。
「如果伤害到了你,我很抱歉。」他不应该生他的气,真正应该道歉的人是他。转过身,雷萨拿起床边的衣服穿上,对颜希若说。
颜希若傻傻地问:「什么?」
穿好衣服,雷萨冷静地看着他。「我不会在意你对我做什么,但是如果你再去找何治朗麻烦的话——」淡淡看了他一眼,他没再继续说下去。
一动也不动的坐在床上的颜希若,只是楞楞地看着心上人转身离开,直到对方离开很久以后,才咬了咬牙,狠狠地捶了一下床铺。


第九章

幽静的别墅区里,其中一栋两层楼的别墅是雷萨刚买下来的,四周植物茂密,院子里成堆的玫瑰和爬满墙壁的藤蔓是他买下此地的主要原因。
一大早,爱德华端着食物穿过大厅上了二楼,走到走廊尽头的一间房间门口停了下来,象征性地敲了两下门后,推门而入。
环视四周,他很快就找到正坐在巨大落地窗前的主人。
雷萨身上还穿着昨晚的衣服,只是脱掉了外套,衬衫的钮扣也解开一半,正单手支着下巴,以一种深思的姿势坐在舒适的藤椅上。
爱德华不记得上一次看到自家主人这副样子是什么时候了,五十年前?还是一百年前?
「伯爵,早安。」走上前,他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一旁的矮桌上。
雷萨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阴霾的天空让他有种等不到天亮的感觉。
没过多久,旭阳也进来了,爱德华抬起头看他,用眼神示意。
旭阳走了过来,站到他旁边,两人静静地站在主子身后,一如他们一起生活的那些年。
如果主人不想说,他们就不会问,主人有任何命令,他们都会服从。
许久之后,雷萨脸上才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他皱紧眉头,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问:「你们说——我还应该继续等下去吗?」昨天离开颜希若之后,他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在荒淫和糜烂中忘记了自己的真正意愿,因为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供他虚度,到最后他连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都忘记了。
爱德华和旭阳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们陪着他走过几百年的岁月,也知道他等了多久。
「伯爵,您在等的,只是您爱的人和爱您的人而已。」
至于前世还是今生,都不重要。
「您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还有一点时间。」
一个能够爱上一个人的机会,一个能够爱上一个人的时间。
雷萨苦笑。他对前世记忆的美好向往,让他有了一直等下去的动力,直到这种等待慢慢变成他的一部份,永无休止。他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厌倦,但是在那之前,他想他至少应该知道自己等的那个人是否会出现。
也许的确是那样,与前世和今生无关。
「伯爵,今天还要去学校吗?」旭阳突然问。
去大学当老师本来就是主人一时兴起,到现在,似乎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但是雷萨想了想,还是站了起来,「我去换件衣服,十分钟后出发。」
待他离开之后,爱德华才转过头看自己的好搭档,「你赞成伯爵去找何治朗?」
旭阳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反问:「你怎么知道伯爵是回去找何治朗?」
「跟了伯爵几百年,他眼珠子动一下我就知道他想干什么!」
他的话让旭阳忍不住扬起嘴角,却也没有反驳。
「啧!」爱德华眯起眼盯着他,「我倒是第一次看到你对一件事这么热心啊!」
这回旭阳眨了一下眼,似笑非笑地回嘴。「是你平时热心过度而已。」

十分钟后,黑色的跑车缓缓驶出别墅大门。
旭阳开着车,爱德华坐在副驾驶座上,雷萨则坐在后面的位置,侧过头看着窗外的风景。事实上,接下来要怎么办他还没有想好。
「伯爵,何治朗在前面。」旭阳看着前方路边走得一瘸一拐的人说。
雷萨立即回过神看向前方,扬起嘴角笑了笑,「在前面一个路口让我下车。」
爱德华促狭地笑说:「这时候不是应该把车开到他旁边,然后把人拉进车里绑走吗?抓富家小姐去私奔都用这招的。」
不过何治朗不是什么富家小姐,此时的形象也只能用落魄来形容。他腿上的伤过了一个晚上也没有比较好,痛得他一整晚都睡不着,天一亮就起床去药局买了止痛药。
事实上,就算不痛他也睡不着,只要闭上眼,满脑子就都是那个人——他是魔鬼,更是他的梦魇!
如果再也见不到那个男人就算了,但若见到了、见到了的话……
握紧手里的袋子,他咬紧牙关低咒,就在这时,身后有人叫了他一声。
「治朗!」
那个声音——何治朗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缓缓回头,只是在他看到雷萨的那瞬间,马路上一辆原本正直线行驶的卡车突然转了个方向,失控地朝他撞了过来,而这次,他不再像上回那么幸运。
身体抛起的瞬间,何治朗眼前残留着最后的画面——雷萨惊恐地看着自己。
不远处,雷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仅仅几秒钟,何治朗便倒在血泊中,身下还不停的涌出血来,残酷的画面让他几乎崩溃,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狂奔过去。
「治朗!治朗!」抱着他,雷萨着急的不断拍打他的脸,但是对方一点反应也没有,甚至连呼吸都已停止。
数百年来,雷萨第一次有心痛的感觉。「治朗,睁开眼看我!快睁眼!」
四周人群议论纷纷,有人尖叫着报警,也有人喊快叫救护车,当有人上前想跟雷萨说话的时候,他却突然抱着何治朗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飞快离开,不理会任何人。
「伯爵!快上车!」感觉到有事发生的爱德华和旭阳也赶来了,爱德华下了车打开后座车门,让雷萨飞快地抱着怀中人上车。
「快开车!」
旭阳有点为难地问:「伯爵,去哪里?」看着主人怀里的人,他浑身是血,已经没有一点活着的迹象,完全没有去医院的必要了。
雷萨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沉默了几秒,他说:「回别墅。」
虽然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旭阳还是一刻也不耽误地掉转车头。
「伯爵,他——」爱德华忍不住转过头看向后座。
雷萨把何治朗的头按在自己肩上,两个人身上都是血的样子实在很骇人。
「……我害了他是吗?」低下头看着怀里的人,雷萨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先前这人会突然流鼻血,手上的伤、腿上的伤,还有今天被车撞,都是因为他的关系。
爱德华转过头和旭阳对看一眼,露出类似悲伤的表情。
「伯爵,您是无头骑士,所有接近您的人类,都会被死神眷恋。」
所以说到底,他才是罪魁祸首。
看见何治朗嘴角缓缓流出血,雷萨心里一阵抽痛。他知道,他一定很疼,但是可能自己给他的伤害更疼。
回到别墅,他一刻也不停留地把人抱回房间,而爱德华和旭阳就站在门口。
片刻之后,雷萨走了出来,已经换掉了沾满血的衣服。
「爱德华,你去放水,为治朗洗净身体。旭阳,把房子里所有的窗帘拉起来不要有一点光。」
两人同时一愕,「伯爵,您要做什么?」
低头看着手上的血,雷萨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要用禁术把治朗的灵魂招回来。」
这个答案让爱德华和旭阳又是一惊。
先反应过来的旭阳皱着眉,一脸不赞同,「那样对您本身也会有影响——」
「那不重要,我只要他回来。」
「伯爵,您真的觉得何治朗值得让您这样做?」爱德华问。
也许这样说有些冷酷,但却是让主子认清现实的机会,如果何治朗对他而言只是个普通人,那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没有让他做出这种决定的必要。他们不是人类,不需要用所谓的善心去同情一个人。
这点,雷萨也很清楚。一开始何治朗对他来说真的只是个排解无聊的对象,捉弄他的感觉就像是逗弄一只宠物一样,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他一直觉得自己对他的感觉不过如此,但现在,他清楚知道自己只是想让这个人留在身边而已。
几百年的时间让他变得迟钝,只晓得一昧地等,一直在等,却忘了到底在等什么。
转过头,他看着两个管家,扬起嘴角,脸上写满坚定,「是的,我已经不想再用几百年去等下一个愿意一辈子陪我说话的人了。」
是他的错,他介入何治朗的生活,让他一点一点的在意自己,却在中途收回所有,给了别人。错得最离谱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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