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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裸奔事件:好梦不醒-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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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吃饭了,他却没有回来。他还在地里,跨开腿,扬起锄头,锄草,施肥,开荒,挖土。阳光和雨露和庄稼被一齐种在地里,长出他急切地期盼。他的眼神里凝固着他独特的孤独气息。那嫩绿的苗叶,是他的幸福;病虫危害,是他的心事;一岁一枯容,是他的期盼升起又落下,又升起。

  就是落雨天,他被迫留在家里。当我和哥哥和妈妈一起嬉开颜笑,他只是熟视旁观,沉默不语。如果来了人,他会寒暄几句。会说,老伙计,来,抽烟。来,喝酒。来,打牌。但是,他的孤独,锁在眼神里,鲜为人知。他在地里受尽了农活蹂躏,偶尔回家,会无端发脾气。和妈妈吵架。有几次还闹起离婚,只是没有离成。

  他抽烟的时候,我太熟悉那种沉默。即使妈妈想和他说话,他也只言片语。任凭蓝色的烟雾在面前袅袅升起,把他嘴四周的胡须染得异常铁青。他的脸因为过分严肃也沉得铁青。他的眼神里有他一贯的思考。他在思考什么?我不知道。他是那样沉侵其中,对于其它一切,又那样冷眼旁观,无法容入其中。

  他是那样的沉默,那样的。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对于他,你永远是个陌生人。你不懂他的沉默,因为他有他的语言。

  有一次,我散学回来,他和妈妈正在家吵架。大概是妈妈斥他是个哑巴,金口难开。他的身子微微一颤,眉头略蹙,即将发作的火气还是咽下了肚。仍然一言不发。也许心里有话,却被习惯的沉默冲淡了。

  为此,妈妈和他又闹起了离婚。妈妈哭着,嚷着,吵闹了十过天。总算平静下去。

  1998年夏天,也许更早。妈妈受了人欺负。人家一扁担砍在妈妈身旁,砸出一道长长的坑。我年轻的心怒吼了,扬起柴刀要去砍日瓜婆娘。他一把拖住我肩膀,然后双手紧紧箍住我腰身。他的胡子扎着我红润的脸蛋,他口里浓浓的烟味熏得我呼吸困难。还有事后他一声一声长长的叹息长久地从他的房间传入我的房间,伴我度过了无数有噩梦的夜晚。我伤心地哭了。

  我管不住自己,泪水在我的脸上肆意漫爬,滚打纠缠。因为他的力气实在太大,箍得我有疼痛的感觉。那时他正是一个年壮的汉子。而我的青春正在逐滴燃烧,我身上流淌着他当年年轻气盛的血液。所以我伤心地哭了,我咬住了牙关但是没有咬住哭声,我咬不住。

  他是那样不讨人喜欢。很小的时候,他便不被爷爷奶奶宠爱。很多人都不喜欢他,包括他的兄弟姐妹,我的舅舅,姨夫之类亲戚。几乎一切一切的人。他们都如出一辙地疏远他,而和别个团聚在一起。他不讨人喜欢。他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这一点,我明显看得出来,因为他们待我,也自然而然的烙上了他的印记。在他的几兄弟姐妹当中,数他最穷。也数他最辛苦。辛苦并不一定能改变贫穷。也不一定能换来个人尊严。有一些亲戚日渐对他避而远之,甚至言无遮掩:穷帮蛋一个。我曾亲眼见到三姑回娘家,提着一袋东西从我家屋前经过,拐进了大伯家,三叔家,四叔家。这让妈妈非常嫉妒,心急如焚。他当时装着视而不见。晚上把我和哥哥叫到面前,他说,他语重心长地说,仔仔,发狠读书。他的眉梢间凝聚着望子成龙的焦灼气息。

  在我刻骨铭心的记忆里。有一次他到学校来看我。透过窗户的玻璃我看到他的背影,他粗糙的手正从走廊栏杆上滑过。我不想见他。但是下了课,他还没走。听他说家里杀了猪。他给我送来我喜欢吃的爆炒猪肝。他最近一次到学校来看我,是我的扁桃体肥大不消肿。他担心会堵塞喉咙,想带我去动切除手术,但是他又听人说,某人动了手术,喉咙处长出了一个疙瘩。所以他犹疑不决——他对我说了几句关切的话,转身就欲离去。我长舒了一口气。但是他又转过身来,说,仔仔,发狠读书,读到天津去,读到南京去……拳头握得咯咯响。风把他头顶的斗笠掀翻在地,他忙躬身去捡。旁边很多同学都笑起来。我脸红彤彤的。我心里涌动着柔软的感动,但更多的是丢尽面子后的无地自容。

  他总是那句,他永远是那句。这话语犹如四季来风,萦绕在我身边展转反侧。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当我一步一步滑向青春的深渊,我断定自己受了他影响。我不爱和人说话,这癖好和他如出一辙。我觉得别人看我的眼神总怪怪的,因为我不于人交流。在别人趁着年轻积极享乐的时光里,我却只知道烦。

  高三那年,秋天。隔着门缝,我望见他把一叠钞票放进箱子。那是他一年的劳动所得。他的动作小心翼翼,透露着一丝疲倦地颤抖。上好的锁还用手指勾了勾,以防万一。但我还是抛开了箱子。我拿着这笔钱逃之夭夭。在车站,候车室,被他碰到了。我想跑,恰被逮个正着。他捞住我后背衣服,我想挣脱。他趁机一把将我右手反扣到背后,然后把铁硬的手臂弯成钩死死勾住我的脖子。我屡挣无效,便不再动弹。但是回家后,我又想跑,虽然不知跑往何处,我一心只想离开这个家。他顺势在我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这是我记忆里,他第一次打我。我没有哭,只是愣呆在原地,长久不动。可是他却哭了。他死死抱住我,一只手将我的头按倒在他肩头。他的身子伏在我怀里不停地抽紊着,一抖一抖,富有节奏。他圆滚的泪滴被风裹拥着还是那样热烫。我的心软绵绵的。我想倒在他肩头睡一觉,我觉得他的怀抱比我喜欢的那个女人怀抱更为温暖。这时他抬起头来。他说……他想说,但是只字未吐,话语被哽咽在喉头。我渴望溺死在这样的海洋里,虽然这感觉太过陌生。

  今年暑假,开学前几天。他突然上山去挖野药材了。到吃饭时,我总需要去喊他。这一段时间,他的脾气非常糟糕,弄得一家人不甚愉快。因为变买了家里所有农货,我的学费还差一大截。他惟能去借,去求人。他不习惯某种言辞,所以每次出门都得鼓足勇气。有人被感动了,或者念惜着彼此间的感情,或者认为他儿子是读书人以后会知恩图报,借给几百。逢人挤白眼的滋味也活够他好受。偶尔,当得知所找人不在,他竟如释重载,暗自庆幸。虽然明白还得再找,但至少今天免去了一次受罪。

  他这次怎么也借不到,只有扛着锄头上山,他希望能挖出一巢金子。他至少做过这样的梦。因为他的儿子,一个挂在眼睛焦点的希望。他肯定做过这样的梦。

  我喊他,他没有听见,他已经有点耳背。我走近他身边,他依然未曾察觉到我,只顾低着头,狠命的挖,他挖得太拼命了。我的眼里闪现出一颗无助的心——这颗心在当年和你一样,忘呼所有的四处寻找乐子,打架,吊毛,整个人被一个男性本能的欲望主宰着,因为一个漂亮的女人而彻夜失眠,千方百计想着去把她干掉。但是现在,他被生活完全的虏获了。

  我说,爸爸,吃饭了,回家吧!

  他惊喜地抬起头来。望一眼我,揩一把汗。沧桑的笑着,我再挖几株。他背上的背篓随着他身子的振荡而反复颠簸,里面装满了地玉,桔梗,黄姜和我不认识的种种。他穿着我不穿的破旧T恤,脸上的肌肉黑黝黝的,发丛里落了一层零星的碎土,白的黄的黑的都有,再艰苦的岁月也这样流失了,空留下一脑变色的头发。他扬起锄头,又狠劲地落下;扬起锄头,又狠劲地落下……他臂弯里的肌肉正在萎缩,内心里的无助却在肆意膨胀。我猜也能猜到。

  回到家里,饭已经微凉。他需要细咬慢嚼。一共吃了两碗。吃饭的时候妈妈坐在他对面,他们互不正视。妈妈憋不住了心急火燎的对他说,明天再借不到钱,我跟你拼命。第二天清早,他便把一叠红艳艳的钞票塞给了我。我不知道其中细节,但是晚上,他打着火把出去,深根半夜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那情形我看到了。我看到一个刚性列强的男人以他自己的速

  度憔悴了。

  曾经,我读不懂他,极少有人读得懂他。因为他的劳动除了引出了他的汗水,还载走了他太多的语言。他是那样不爱说话。他用他的沉默把我熏陶长大。我也曾经是一个孤独的人,我被青春的蚕茧裹拥着而愈加孤独——我是多么想改变一些人,一些事,但这是徒劳无功的。关于他的记忆伴随着时间滋养着我慢慢长大,我游在里面,不停地向前,只有向前,他在我眼里变得愈加清晰,明了。

  现在,他老了,而我正在长大。他双脚踏着大地,盖出不可磨灭的印迹。这印迹呈现在我心里,犹如远去的铁轨——到西藏,到新疆,到美国,到月球,越是走远,自己的形状反而更加明显。它以自己的形状艰难的伸往要去的方向。人们只看到耀眼的列车从它身上轰鸣远去,却忘了风吹雨打,大雪降落,无不和它的肌肤发生过亲密接触。他的生命紧紧扎根在大地的怀抱里。他的鼻孔里回游着土地的气息,和苦的滋味。他已习惯这两种味道纠缠。我们都是是土地的儿子。

  一个不爱说话的人。一个和泥土朝夕相处的人。当他在地里辛勤操劳之际,我却在一个他不曾去过的地方挥霍我的青春。他的青春已被挥霍一空,他只能扬起锄头,又狠劲地落下;扬起锄头,又狠劲地落下。。。。。他双手沾满了黄土的颜色。他的头顶充斥着蓝天,流光,飞鸟,行云。他踩在这片贫瘠的土地身上。土地是自古贫瘠,而他已几近枯竭,只能挤出一丝微弱的叹息来。

冬天
我窝在牛栏顶上。为了避开她的眼光,我窝在牛栏顶上双腿已经发麻。她以为我早已溜走,手持一根竹枝气冲冲地朝大院子走去。我趁机跳下牛栏,径直奔往马岭山。

  远远的,从山顶听去,她嘹亮的喊声仿佛村庄颤抖了一下身子。山脚下,那个猎人懒汉,头戴一顶军用旧毡帽,手提一把纤长瘦火铳。为了爬上对面一座山,既妄想径自横过脚下结冰的河。河水丰腴,冰块薄瘦。所以咔嚓一声,踢嗵一下,人陷入河水中,只把那顶旧毡帽浮在水面上。

  他湿淋淋地从水里上来,骂娘。这一切在我的视网膜上映现得真真切切,只差没笑掉大牙。人们都说,马岭山上兔子最多。灰的麻的各色皆有。但是,我只看到几路梅花状兔子脚印,寻过去,不是消失在灌木丛,就是从灌木丛开始,无缘无故蔓过一个土坳,蔓过一道山坡,不见踪迹。只有寒风冷冽从那里刮来,好象冬天放响一个屁。

  山里的鸟雀似乎变少了。仅仅几只迷走于林间,在我的头顶乱飞。落下来,又跃上空。越过的距离总是很短。我认识的所有鸟类仅寥寥几种,乌鸦,喜鹊,画鹛,张飞鸟,麻雀,翠鸟,大雁,蚊子鸟。待到下雪天,鸟雀看花了眼睛无从觅食,就冒险飞往人们的屋檐下,台阶上,胆大者甚至私闯入大敞四开的堂屋里。一大群一大群的,张着希奇的眼神,在地面缓缓移动,无序行走,聆听人语声。但是只要一开门,它们会吓得扑棱直飞,惊慌失措。倒是地面积下了一层洁白的鸟粪,耀人眼目。

  这时候,就是捕鸟的好机会。只要用一个竹筛,下面撒些胀谷,秕谷也不赖,用一根棍棒支起,再在棍棒上系一根绳,人躲在远远的地方,看得见就可。不一会儿,便有觅食鸟牢中圈套。这时手轻轻一拉,鸟就罩在里面,展翅,扑腾,都徒劳无功。我曾效用此法,偷来两裤袋胀谷,在柴窠里伏了一个上午,半个下午,共获得一只麻雀。我把竹筛揭一道缝,伸手去抓它。他跳起来啄我。我怒。一把抓住它,一把铁钎夹住它柔软的尾巴,放在眼前细看它遍体羽毛。谁知它不紧不慢,滴溜一下脑袋,猛抖翅膀,像弹子丸一样弹到空中,掳走我的视线。至今我的抽屉里还珍藏有它的三片尾羽。

  很多人传言喜欢吃兔子肉胜过鸟肉。其实鬼都知道。不是鸟肉不好吃,而是吃不饱,总也尝不够味。只有一次,奇迹发生在旧社会。村里那棵老枫树还健在,栖驻在树上的麻雀为数之多,飞到空中黑压压一大片,遮天蔽日。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家家户户的窗畔传来一声巨响,枫树尖尖被劈成两瓣。地上掉下来数百只麻雀,被雷电击得死翘翘。现在,旧社会一过,毛主席一死,麻雀也随即迁移了家园。如果有好的猎人,偶尔还可以东拼西凑猎来斤把。但是光尝味道,就被人尝空了。

  哥哥曾经不满我吃兔子肉用斗桶装,用擂锄塞。我因此和他打过架。要怪,只怪兔子肉味道实在太鲜,绵人胃。狡猾的大人于是往兔子肉里掺入些干豆角,这样两者的味道可平分秋色。遗憾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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