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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男人,就这么歪着头看她。
他的嘴角漾着一股不易察觉的宠溺,眼神专注,仿佛人只看的到眼前的这个女生。
那天的阳光从斜面洒过来,照在他们的脸上。整个画面,很安静很和谐。也很难得。
所有的爱情故事,在最最开始的时候,都有过这样的美好。曾经他们以为他们可以相伴到老,可以一直握着彼此的手走下去。只是原来,有什么东西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改变了。这一变,在本来以为可以一起走下去的路口,他突然松了她的手,渐行渐远。
范米甚至搞不清自己到底对这个男人是怎样的一种情绪。不恨,不怨,只是很茫然。单纯的站在原来的位置等待,张望,以为他会回头。那段时间里,她出席一些活动的时候被记者追问是否已经分居,她都还是微笑的说着,“我们很好。”
每天,她还可以将腰杆子挺的直直的,一如继往的拍戏,唱歌,上节目。没有什么不一样,她只是单纯的觉得,他大概有些疲惫,只是想要远行。只是这样而已。
门口的位置,还放着他的拖鞋,鞋口朝外,等着他进来穿。盥洗室里,还有他的牙膏牙刷。想念的时候,会试着用他习惯的沐浴乳。闲下来时候,一个人窝在沙发上,蜷在那里看录影带。总是觉得,他会在她睡着的时候回来,然后抱她进房间睡觉。
只是等到的,是媒体铺天盖地的消息,他住进一个刚出道的女艺人的家里,他和她手拉手一起逛街。每一天,都是他们的恋爱进度,恋爱内容。而她,是那个坐在沙发前默默守护的傻子。被真相砸的不知所措的呆子。
一个连一句“我们分手吧”都没有等到的弃妇?为什么离开,为什么劈腿,她什么都不知道。好久以后,被人追问原因,她憋屈了半天,笑笑说,“恩,我们聚少离多。感情淡了。”
聚少离多~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曾经两个人都不红,都坐着冷板凳的时候,每天厮守在家,吃快餐吃盒饭。晚上连睡觉的时候都恨不得能够握着彼此的手。
只是渐渐的,他越来越红。工作接的越来越多,他的经纪公司不满意他们那么早的公布恋情,毕竟他是众人心中的偶像。所以她愿意退居后线,低调的支持他。
只是这个人,还是远了。远到她再也触不到的地方。选择了别人。
范米有时候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有过这样的恋爱以后,心脏才可以足够强大,再也不会有希冀。只是有句话,叫做事事难料。这时候正窝在被窝里痛苦回忆的范米没有想过,另一个人,正在很嚣张的,很霸道的,大踏步的,就差没有扛着大旗了,以一种绝对占有的姿态走进她的生命里。
而这个人此时正握着酒杯看着前一天的通告带子,微笑。屏幕上的范米微笑着,偶尔用手揉揉自己的头发,整个人显得阳光朝气而清爽。只是那双眼睛里面,其实是一片苍茫。像是一个早已荒芜的战场上,交战之后的惨败,让里面一片寂静。
程欢抿了一口酒,伸出舌头在嘴唇上轻轻的一舔,舒服的整个人都眯起眼睛了,再加上他蜷在沙发上的姿态,就像一只躲在暗处的猫。半晌,他站起身来,穿着带蕾丝的丝质睡衣,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静静的看向楼下的车水马龙。
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在某次走红地毯,那时候的她清汤挂水的长发,整个人清清爽爽的,也不是非常好看的那种,但是笑起来的时候说不出的温暖。整个人感觉像太阳一样,让人移不开眼睛。那天,她牵着那个人的手,走到那么多媒体面前,仰着头,像是在炫耀自己最爱的宝贝一样,“我觉得他挺好的,很好很好。喜欢我的人也要一样喜欢他。”
看到这样的画面,听到这样的话,他的心里就是一刺。早上起床的时候,身边的那个人抽着烟,冷冷的说,“我们的关系,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你说出去,我们就完了。”而这之前,他们还刚刚做过最亲密的事情,是他引他入这个圈子,是他引他进这个局。到最后,他告诉他,他们只是玩玩。
心里的酸楚和阴暗,在眼前这个女孩不顾一切的告白之下更显得荒唐而可笑。于是,他冷冷的笑着,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当时的他,打心眼里讨厌,嫉妒,害怕,拥有这样坦诚而幸福的爱的范米。
再后来看见她,是在报导上面,看着一大群记者围住她,逼问她分手的消息。那时候,她的脖子呈现一个很倔犟的姿态,笑着说,“我们很好。”而前一天,他才在PUB里看见她说的那个人在和另一个女孩拥吻。
再后来就是现在,她依然笑的灿烂,对所有人都是一副好脾气。即使是对那个曾经背弃她的男人也没有说过一句不是。仿佛过去的,都不曾发生过。她一点不在乎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注意她的关系,他能看见她眼睛里的茫然无措,看得见她的隐忍。也看得见,她看着他的时候,悲伤,爱恋,还有害怕。
很奇妙的,这个女孩,让他忍不住的想要靠近。又忍不住的想要占为己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希望有一天,她可以拉着他的手跟全世界宣布,“程欢很好很好的。我很喜欢他。”
如果是他,他一定不会错过她。饭团子一样的女孩,是谁说,这样的女孩是床前的一抹月光?程欢将酒杯对准窗外太阳的方向晃了晃,看着阳光透过红酒一丝丝的穿透过来。忍不住的笑了。
杜拉斯在《平静的生活》里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经过了那么多的起伏之后……
我以为我不再天真了,
但是,
夏天,有夏天的天真。
冬天,有冬天的天真。
饭饭,或许,你就是我的天真。
我们或许,能成就彼此的那份纯真。
番外:程宝宝的困扰
我叫程宝宝,今年8岁了。就读于上野国际小学二年级。
一直以来,我都很讨厌上学。
原因有二:1。为什么每次老师都要我爸爸过来接我放学?明明家里有司机的说。而且还有小梅阿姨。
唯一的好处是,放学以后,爸爸都会带我去外面转悠一大圈,玩电动打游戏吃冰淇淋。但是回家的时候一定要跟妈妈说“爸爸被学校漂亮的女老师缠住了,现在才回来。”
我问过爸爸为什么要说谎,小孩子不是要诚实的吗?宋子明就因为打坏了爷爷的花瓶撒谎说是猫打坏的,被爸爸拎起来打屁股了。可是我爸不仅不要我诚实,还怂恿我说这些谎话骗妈妈。
爸爸说,这叫情趣。夫妻之间,要有一种对方很抢手的感觉才能长久。
我不理解,还是照做了。
但是结果是,妈妈点点头,然后转头跟爸爸说,“下次回来的时候记得顺便带点葱回来。”
我很讨厌这种行为,因为转圈圈,我看动漫的时间都被浪费掉了。
该死的夫妻情趣。我讨厌它。
2。我讨厌门口的狗仔队。我讨厌送情书的人。
早上起床的时候,出门遛阿花,被狗仔队拍。
回家的时候,背着书包,被狗仔队拍。
体育课的时候,也能感觉到闪光灯。
我可以渐渐适应实现里总是有奇怪的叔叔举着相机对着我“啪叽”,但是可不可以请你把闪光灯关掉?
好,我可以适应你对着我拍照。可是请你们不要总是怀疑我的性别。
我是男人,我是男人~不要用奇怪的糖果换取看我上厕所的机会。怪大叔,你们很奇怪。
最最讨厌的是:为什么从厕所回教室的那条路上,总是会有男孩子给我递情书?
就连我这回在桌子前面写日记的时候,还有个贼头贼脑的白痴递情书进来。
爸爸说,我不愧是他的儿子,连童年都是和他一样凄惨。~~~~
妈妈,我好难过,为什么我长的不能像你呢?……长的像妈妈多好,女孩子都会围着绕。
像爸爸,哼!围着我的都是男人。'网罗电子书:。WRbook。'
不过爸爸说了,这种症状,基本上在初中以后才会改观……
我是男人!爸爸说过,男人是不能喜欢男人的,不然会很倒霉的!不然会被女人一辈子欺压的!
你看爸爸,就是因为一失足,就造成了今天的千古恨,看他每次被老妈冷暴力。我才不要。
我是根正苗红的好娃娃,狗仔和奇怪的告白,请你远离。
综上所述,我讨厌去上学。
可是财迷妈妈说了,不上学就要去赚钱。赚钱就要拍广告。
我还记得幼儿园的时候穿着蓬蓬裙被拉去拍广告……我才不要去赚钱。
赚钱什么的最辛苦了。所以,上学再苦,也得去。
【哆啦A梦】
最近范米有些头昏。如果有一个像女人样的妖孽每天在你面前晃而你又必须全程配合的和他“恩爱”到底,确实……有些难度。
好吧。她是一个艺人,是一个专业的艺人。必须配合。
因为之前的那部戏大火,火到一个什么程度呢?就是凭着这部偶像剧,很奇怪的,范米居然坐上了以为这辈子都不会碰到的偶像剧一姐的宝座,而那个对面的一哥就是眼前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所有的通告,所有的广告,所有的节目,所有的杂志,只要是他和她一起出现,都会大热。所以,公司为了顺应这股潮流直接跟他一起捆绑销售,买一送一。
而且,这个1+1一定是大于一的。当范米遇上程欢,所有的广告费,直接成倍的翻。翻到一个匪夷所思的价位,至少是范米从来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价位。
翻开杂志,每一本上都是他们俩的合照。长发的程欢娇媚的依在她的身边,短发的她帅气中透着一些可爱。恩,至少,如果忽视旁边那头妖兽的话,她还是很美很上相的。摸摸腰包,恩,腰包满满的感觉,很好很充实,冲着这一点,她望向程欢的眼神更加温柔,柔情似水的是她,风情万种的是他。很好,今年过节不缺男人,找男人就找程欢。爱情没有,票票还是大把大把的。
“范米,之前程欢有暗示他喜欢你,不排除有追求的可能,而且很多的粉丝都支持你们在一起,如果程欢真的追求你你会接受他吗?”眼前一个女记者站在人群里话筒举的高高的问她。这一句话一说出口,其他的人立马将话筒举的更高,眼睛里都闪动着撒亮的八卦光芒。
范米微笑一下,回头望望程欢,程欢站在稍后一些的位置,许是注意到她的视线了,立马望过来投过来一个笑容。浅浅的,甜甜的,带着些许羞涩。看的范米一个哆嗦,这家伙,太敬业了太入戏了吧。想到早上老总深情款款握着她的手交代下来的话,“范米啊,你要多跟程欢合作啊。要知道,有程欢才有你范米有范米才有他程欢啊。你俩就是咱的招牌啊。”
“恩。这个问题不好答。我们之前都没有怎么接触过,我这个人比较慢热,要久了才能来电。”好吧,这个答案很模棱两可,很暧昧,很有想像的空间吧。
果然,下面的狗仔队的眼神更撒亮了,“意思是说,不排除恋爱的可能咯?要怎么才能日久生情呢?”
范米笑起来,露出一排贝齿,整个人就仿佛被春风拂过一般,温暖亲切。“这个问题很难讲。你在这里问我这个问题,我很尴尬的。”说着,有些羞涩的低了下头。
于是,一群女人一群狼嚎,“饭饭姐好可爱~好帅啊~”
狗仔队继续转战程欢,“程欢,你有打算跟饭饭深入交往吗?”
程欢眉毛一挑,“这个……要看导演安排。有合作机会的话我才有机会。”语罢那双桃花眼专向旁边正坐着冷板凳逍遥自在的弥勒佛导演。那意思就是,你们看,我多可怜,决定权还在别人手上。
于是,这一个可怜且充满柔弱气息的动作,立马激起狗仔队身体里的母性基因,群体杀向导演。那队伍,浩浩荡荡,就差没举着“一切为了恋爱”大旗了。
范米望望那个被狗仔队群攻的可怜导演,叹息,狗仔队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同情心且被艺人煽动的狗仔队。
“晚上有空吗?”程欢走过来,轻轻问。
“没空。”范米一边签名一边回答。她又不是小红帽,干嘛要入大灰狼的圈套。
“要干嘛?”继续被追击。
干嘛关你什么事情?只是人家难得给个台阶,她也不能太嚣张。“最近比较累,我想在家睡觉。”这个答案够给人面子了吧?
“噢。好的。”身边的这个人轻轻摸了摸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欢欢饭饭,看这里!”有个影迷大喊。
恩?顺着声音望过去,腰间立马被一只手握住,于是身体很自然的选择相依。摆出最近最常用的微笑,闪光灯“啪”一下闪过。
下面又是一阵尖叫,“好配噢”“给我看给我看”“呀,真的,好配”
范米看看腰间的手,有些不舒服。不是被抱的不舒服,是因为自己居然在第一时间做出相依偎的动作而不舒服。什么时候,身体居然习惯了这样的举动?于是,又是一阵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