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得是: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第三节
事情经过很简单:老规矩,男女生同桌,先划三八线。因为刚入学,一时找不到趁手的工具,我就用粉笔随手划下一条线,警告我的新同桌:不要超过这条线,你的东西,包括你的身体,任何部位都不允许!!
我说过,我是个厚道人,别人都只给同桌留铅笔盒那么大的位置,我把给“媳妇”的特殊标准给了我的新同桌,给她留了书包那么大的面积。
不料,新同桌一声不吭,夺过粉笔,顺势用袖子把我划的线抹掉,重新划了一条线,那条线比我国任何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加不平等——她只给我留了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
“你找死啊!”我怒不可遏,从小到大,我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同桌(实质上我也只有过一个同桌,而她总是听我的)。我不是君子是小人,动口又动手,说完就打了她一下。
惊世骇俗的一幕就在3秒钟后上演:我的同桌动作敏捷,啪啪给我左右开弓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站起身踹我一脚,然后揪住我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撞……直到老师来了喝止。
……
我被一个女人揍了一顿!短短一分钟时间,这就成为一个铁的事实。我不是没还手,是根本不是对手,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壮,胳膊比我粗,拳头比我大。比起从小就揍我的那些小霸王,估计她单挑肯定没问题,群殴的话,车轮战她能弄倒仨。
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哇哇大哭。于是,赵镇中学初一4班的王姓同学被女同桌打哭的事情迅速传播,比我当初订了娃娃亲这回事传得更快。
在上了初中的第二个夜晚,我屈辱地大哭着,想到我的“媳妇”可能也听说我被打这回事了,从此可能再也不怕我了,再也不听我的话了,再也看不起我这个窝囊废了,悲从中来,泪如尿崩,差点哭晕过去。
在新学校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就成为知名人物,就像小学时路人皆知我就是有“媳妇”的那个同学一样,现在我是一个被女生打哭的同学。
十来岁的我,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懦弱怕事敏感自卑。我用近乎逃避的生存法则活在这个校园里。一个学期时间,我除了读书几乎不做别的事。这期间,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天,她来了。我的“媳妇”到我们班教师门口,托同学把我喊出来。我见到她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刻意躲着很多人,最主要的就是她,我想出很多躲避别人的办法,却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你要干嘛?”
“没事……”
“没事你来找我?”
“看看你在这个班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那样。”
“我听说你同桌打你……”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小男孩那长期被挤压的尊严委屈伤心和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有这样恶心的人,人家挨揍了,她还幸灾乐祸,跑来故意羞辱我!!!
“滚蛋!!!”
我恶狠狠地骂她,顺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转身回了教室。
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说话!我暗暗对自己发誓。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师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其实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多多——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那时候已经是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了,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前,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一次再次武斗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斗争中度过初中二年级,来到命运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三。
我的“媳妇”可能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这个消息是在两家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
我当时已经想明白了,当时她来找我,是关心我,看看我被女人揍过以后是不是需要安慰一下,而不是来羞辱我的。在听到她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的消息后,我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第四节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我和她。两家的大人要么借口出去买东西,要么在院子里乘凉,我不识时务的表妹被奶奶硬拽着也走了。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在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高很多,对于农村的父母来说,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学,孩子就可以有工作,赚工资了。对于孩子来说,上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应该在自己手里。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因为我频繁打架斗殴,成绩急剧下滑,从全校第一名,堕落到进不去前100名。
我已经完蛋了。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哪听得进去这个。那时候街机事业飞速发展,录像厅最流行的是《古惑仔》,我没去砍人就不错了,还看书?我根本就没搭这句话。
我不记得后来东拉西扯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了之。
我妈的意思是,让我也上个护校,陪着她。我的意思是,老子一个男人,将来去做护士,多恶心啊。我爸同意我的观点,他是个警察,最受不了的就是娘娘腔。
其实当时我别说护校,连最破的高中都考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也瞒不住,在实话实说后,我被活活揍了三天,是吊起来用皮带抽那种。
当年我14岁。因为打架太多,不但下手凶狠,连抗打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和三年前在宿舍嚎啕大哭的那个怂货判若两人。我这样的转变看得我妈又欣慰又痛心。
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爸爸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然后吊起来,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很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去,回来接着打。
晚上就放我下来吃饭睡觉,第二天接着吊起来打。当时我成为我们村的一大奇观。三姑六婶的围了一圈。
“哟,这是干嘛呢。”
“不好好上学,从第一名混成最后一名。”
“嗯,那是应该打。”
在农村简朴的观念里,不好好读书是学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惩罚。到第三天,我的伤口开始发炎,不但疼,还痒,如同百虫钻心。再打的时候,疼上加疼,我实在撑不住了,就对着我爸破口大骂:
“我X你妈,有种放我下来单挑!”
“你妈X的,你抽死老子算了!〃
〃王XX(我爸名字),你不得好死!”
……
虽然是自己的亲爸爸,但是当时真是被打惨了。
我妈很冷静地说,孩子他爸啊,咱不能这么打,动静太大了,老梁家知道了要是退亲就麻烦了。
我爸马上接受了这个建议,我终于才得到解脱。晚上,我趴在凉席上,疼得直哼哼,背上的伤口开始化脓,我奶奶一边扇扇子一边骂我爸:自己生的都玩命打,以为是打犯人啊(我爸是狱警)。
我爸和我妈之所以玩命打我,除了失望和难过外,还有个关键的原因——这个媳妇第一不能跑了,第二不能让别人给“占了便宜”。
“占了便宜”是啥意思?就是不能被人摸摸手啊,抱一抱啊,甚至XXOO啊。农村人确实简朴,但简朴不是意味着愚蠢。在性事方面,他们甚至比城里人更精明。农村当年连电视都没有,一天黑一关灯除了XXOO找不到别的事情做。所以我说,我在小学居然能纯洁而无知地度过,简直是个奇迹。
对于一个“有妇之夫”来说,一直到14岁还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则是另一大奇迹。
不管怎么说,父母如何商议对策是他们的事,我才不管那么多。中考对我来说,只是又一个漫长暑假的开始而已。我和伙伴们在村边那条小河里戏水、摸鱼,好不快乐。
我从8岁学会游泳,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每年都在那条河里泡着,光着腚来,光着腚去。一直到14岁。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很晚,一直到这个夏天。有天照例洗水打闹后,穿上裤子回家,觉得被什么东西扯得蛋蛋生疼。找个没人的地方脱了裤子一看,大吃一惊,只见蛋蛋上有类似头发一样的毛,居然长了那么长,我都没注意过。
偷偷去找冬生说,他一点也不吃惊:我们从初二开始,再去河里都穿着裤衩的,就你傻B,老是脱光。
说完,冬生把裤子一脱,一片森林。我想当年被“天父”杨秀清欺压时是纯粹的难过,直到看到好友冬生的生殖器时才感觉到年少时的第一缕忧伤:我们终于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那样快乐地玩耍了。
以前总是渴望长大,原来长大还意味着放弃。我这时候才陡然发现对弹珠那些早没兴趣了,迷恋电子格斗游戏,打台球,学抽烟,偷喝酒,骑飞车,打群架。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条河。
草草去了一所高中读书。我决定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媳妇去了那所护校,在另一个城市,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每周必须去我“媳妇”的学校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序章。
第五节
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她的学校,傻不拉几的穿着一双假耐克球鞋,一条花裤衩,一件黑背心,背上还有条条伤痕(被我爸那次抽的),斜垮一个绿军包,上面写着红色的五个字“为人民服务”,标准的傻B。
父母是英明的。我一路打听到她所住的宿舍楼下,看到她提着一个暖瓶,暖瓶却被一个男的拽着,旁边还站着几男几女。大概意思是她和同学去打水,路遇小流氓,要一起“耍耍”,我“媳妇”不想搭理他们,就被缠上了。我爸妈的预料成正,这个“媳妇”迟早会被人占便宜。每周来回15块钱的火车票也是值得的。
不过他们只猜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我的出现只能加剧事情的恶化,因为那几个也是傻B,我也是傻B,双方几乎都没有语言交流,直接就飞板砖,拳脚相加。我一个怎么打得过几个,挨了一板砖后,鲜血直流……再一次歇B了。
我觉得吧,英雄救美那些都是鬼扯,这差事我从小到大都没干成功过。除了贿赂和挨打,我根本就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吧,小流氓还是走了。暖瓶也碎了,我脑袋也开瓢了,在他们学校的医务室包扎时,她在旁边抠着指甲,哭得湿答答。我的头被包成粽子一样,而且晕呼呼的,也没好气。
跟她说,别哭了,我饿了。
我们就去食堂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扑闪着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我吃,我则狼吞虎咽。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这就是我爸妈想要的结局?
我根本就没想来,推三阻四,开学两个多月了,我才第一次来看她。用我妈的话,屎壳郎就是喜欢大粪堆,我一到新的学校,就跟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搞在一起。以前抽劣质的万花山,现在抽和大人们一样的蝴蝶泉,偶尔还能搞个云烟,红塔山什么的。台球也换成斯诺克了,录像厅也花样翻新,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个小房间,想看什么看什么,我太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了。
这也不是我不去看“媳妇”的原因。其实,我恋爱了!爱上的人不是她。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