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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保卫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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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都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师她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比较之下,我的“媳妇”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我上课还能坚守在教室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粉嫩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一般生活费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TM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卫校跑,跟我“媳妇”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其实你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还在那里“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一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的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到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银行行长的千金,市长的公子。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地喜欢别人了,但是我却学会了耍流氓。电视上那些流氓怎么调戏妇女的,我就怎么调戏女同学。跟着那帮人,我算是彻底学坏啦。
我“媳妇”期间给我写过几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连信封都不看,因为信一般是拿到教室的,同学就帮我从课桌缝里塞进去,但我才上学没几天就把课桌钥匙丢了,那把锁都生锈了。我一年多就没开过课桌。所以她的信像是往一个永不寄出的邮筒里放。
我去拿钱时,每次都按照惯例去食堂吃饭。问她过得怎样,她就说挺好的。问我过得怎样,我就说就那样。然后拿钱走人。她有时也会说给我写过信,不知道我收到没。我说可能在教室里,下次回去就看。但我一直也没看,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信里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下火车,又忘掉这回事了。和狐朋狗友再灌点啤酒白酒的,又开始忘乎所以。

第六节
 
我爸实际是个很好的人,他这辈子只打过我那一次。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中间隔了300个名次,这打击太大了,换谁都受不了。
他再次动了打我的念头,是因为我跟我“媳妇”要钱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我“媳妇”做人太实诚,因为她的开销大到令人怀疑,被他爸逼问了一下,就招了。说是借给我了。他爸倒没什么,说给我爸听。我爸一张老脸差点掉地上,等我放假回家,抄起家伙就要动武。
老子都16岁了,还想打我?这老小子活糊涂了,他抄了一杆标尺而已,我一转身拿起个扳手。“你别动我啊,再动我就跟你玩儿命!”我警告他。
看着我矫如兔猛如驴一般的二百五样子,老头追悔莫及,早知道当初就多抽几皮带,这孩子现在算是管不了了。最后协商解决,我每月生活费增加100元,附加条件是不许再跟梁家闺女要钱,且每周一次的探望不能中断。我眨巴眨巴眼,那她来我学校行不行,我妈想了一下,和她妈对望一眼:也成。
太好了,一次15,四次60元。在那个时候,60元可以干很多事情。起码可以下三次馆子,买10包烟,看很多场录像,打无数场台球。
我说过了,我“媳妇”太实诚。于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夏夜,她真的来我们学校找我了。
我觉得她与我命中应该是相克的,因为她这次造访,我再次遭遇血光之灾。
那时候通讯极其不发达,要了解我的行踪,除非是老爸老妈亲自杀过来,电话没有,那时候连BP机都没有。通讯基本靠吼。一开始还打电话到叔叔家,问我的行踪,后来我叔叔无辜地说:我都想找那兔崽子,你问我我问谁啊。
真逍遥啊。周末不用去探望“媳妇”,和一帮酒肉朋友去玩诈金花,赌资就是学校的饭票。在学校不安全,就去那座古城的城墙上,夜风凉爽不说,还有路灯照明。我极其上瘾,且慢慢发现自己精通此道,从中午起床一直到天黑,都在上面赌。
那天运气不佳,输光了以后观战,无聊得很。就独自回来往宿舍走。宿舍楼门口,就看到她,一个人在那里坐着,低着头看书,抱着书包。
“你怎么来了?”
她抬头看到我,眼泪刷就下来了。原来,我前脚走,她后脚到,来了以后找不到人,举目无亲,只能死等。
我心里很是有些可怜她,从中午到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其实又暗地里骂她死心眼,就不会去买个饭吃。带她去常光顾的小饭馆,点个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炒个土豆丝,再来个木耳炒肉,两瓶啤酒,默默开吃。
吃完饭,我掏出烟来抽。心里想着晚上去我们班女生宿舍给她找个住的地方,明天赶紧打发走。
 “我想上厕所……”她低声说。这个死心眼,不去吃饭,连厕所都不上。我随手一指,后面就是。她就出去了。
三五分钟后,听见后面吵吵起来了,开始我没在意,后来发现她没回来,赶紧去看看。小饭馆是个门面,一个接一个,厨房和厕所都在后面的大院里,她撞到别家饭馆的洗碗工,那孩子正叼着烟抱着碗往里走,烟掉在衣服上,烧了个印。那孩子狮子大开口,要她赔100块。欺负她外地口音,骂骂咧咧,还伸手拉她。
这个没出息的又哭哭凄凄的了。我过去打了半天圆场都不行,一怒就又动手了。
打架过程不说了,拳来脚往,没怎么吃亏,那孩子打不过我,又没人帮忙。只不过我的手腕被打破的碟子划了个口子,又是鲜血长流。
回到饭馆让老板娘先记账,拿了书包走人。回学校找个女宿舍让她住。我转身就走,她硬要出来送我。
“你的手没事吧、”
“嗯,没事。”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是啊,你以后可千万别来了。”
她再也没来过,我挥手叫她回去的时候,她又哭了,夜色里,瘦弱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唉,就这么个哭包,让我跟她过一辈子,怎么可能啊。
没有了钱的激励,我才不会巴巴的坐火车去那么远看那个不可能成为妻子的同村姑娘。假期里,我家已经在城里开了一家工厂,举家搬迁了,留下奶奶他们在乡下。我只是回村里住了几天,找朋友们玩一下,就回到城里在工厂干活。用我爸的话说,你自己的学费,自己想办法赚出来。
不可避免地,两家还是要一起吃饭,不过她没来,所以也见不到她。她爸爸,也就是我的“老丈人”冲我举酒杯:来,小子,你一周一次照顾我们家闺女,跟你走一个。
算她识相,知道替我撒谎。
我们再见面,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最重大的十字路口。我们学校一次换教室的决定,导致了我和她的再次见面。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恋爱了!!!!
废话,恋爱对象显然不是我!!
学校通知:为了让高三备战高考的学生更加专心学习,不受干扰。全体应届学生将从北校区搬迁到南校区。
其实我到高三倒是不怎么混了。本质上,我是个贪玩的人,但玩来玩去就那些,从初中到高中,也三五年了,腻歪了。我从高三开始,每天都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
看书。
副校长那个流氓侄子居然看书了,老师们奔走相告。后来数学老师聪明,说不对呀,这小子怎么可能一下就转性了呢?一看,狂晕。我看的都是小说什么的,王朔的,钱钟书的,王小波的,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鲁迅的,季羡林的,反正能弄到的书,我都看,还看过《平凡的世界》,路遥的心血之作,差点没累死我。
班主任曾经撕掉我一本书,或者说杂志,我记不得是《知音》还是《灌篮》,要不就是《婚姻与家庭》,总之他气急败坏,还给我几个耳光。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特别规律,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就是给他的自行车胎撒气,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班主任受不了每天推着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他们家,有一个长长的很陡的坡。后来他和我进行了一次开诚布公的交谈,他不管我看什么书,只要我不干扰别人学习就好,我则不再给他的自行车撒气。
接到搬教室的通知后,我找个改锥把课桌的锁撬掉了,于是看到了她给我的信。
我当时读书成瘾,只要是字儿都有阅读欲望。信一共7封,我按照邮戳上的时间顺序,逐一津津有味地看完了。
最后一封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们班有个男生喜欢我,他学习很好,人也很好,我好像也喜欢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那我就做自己的选择了。
年代久远,大意如此。当时我看完以后嘴巴半天没合上。这叫什么?老婆出轨?不是。被戴绿帽子了?也不是。我年纪轻轻,居然跑了“媳妇”,太TM怪异了。
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生命中最多余的部分。却没想到,十几年后,居然接受不了要失去她的事实。
我喜欢她吗?不喜欢她吗?喜欢吗?不喜欢吗?……我茫然得很,我只知道,我似乎应该去找她。
写信太麻烦了,当面说清楚。

第七节

我吃完饭擦擦嘴,假装满不在乎地东看看西看看,心却像小鹿乱撞。半天不知道该开口说什么。最终是她打破了沉默。
“我今年就毕业了。”
“嗯,我也是。”
“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考大学考不上,你知道为什么。”
“你一定要争取,考上大学最好,现在就去工作不好。”
“你不是今年就要工作了吗?”
“嗯……但是我考虑好了,我要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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