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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她不说话。我往出走,她就跟着走,我停下脚步一回头,她也停下,把脸别到一旁,不看我。在我的摩托后座上,她不搂着我的腰,也没有任何动作,我感觉像拉着一袋面粉什么的,反正那不是个活人。
到了她家街门口,她下来,扭头就走。阿姨听到摩托发动机的声音,出来迎接,她和她妈妈打个照面,一言不发地进正门了。阿姨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吃了饭再走。我赶忙推辞,告别,掉头逃也似地走了。夜空中除了摩托的轰鸣声,还有二黑愤怒的吼声,传出了很远。
第二天我起床继续在车间干活,工人们看我脸色不好看,也不敢惹厂长的二公子,连递烟都不敢。我也落个清净。我妈问我回去梁家怎么样,我说没什么,挺好的。她说那闺女借了你的一本书,我说我知道,只是低头扒饭。
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我心情有所好转,正在车间里和工人们打趣。厂院里传来警车的警报声。我已经对这声音免疫了,我爸以前的同事,总是到厂子里来找他下棋什么的,要么就喝酒打屁,每次来都拉警报,搞得鸡犬不宁。
因为我所在的车间是第一间,警车停下后,几个人下来,直接就进来了。都是生面孔,还没穿警服。一个方脸胖子看起来是领头的,进来后把每个人都扫一眼,那眼神让我有点心慌了。“找谁啊?”工人们都有点虚了,我是厂子的主人,自然有义务去搭腔。
“这里有一个叫王XX的人吗?”
“我就是。”
几个人对望一眼,胖子掏出警徽:“我们是便衣,有人告你强奸,跟我们走一趟。”几个人上来二话不说把我胳膊扭起来,戴上手铐,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上车了。警车迅速地掉头,开了警报,开动了。
我家里的人都在上面几间房,机械厂机器轰鸣,估计都不知情,我慌乱中把脑袋伸出车窗,对那几个吓傻了的工人喊了一嗓子:快去找我爸!!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到号子里来,蹲号子倒是第一次。我的狐朋狗友到处闯祸,进号子是迟早的事情。我属于跑得快那种,且打群架一般都不会被关,顶多被警察吓唬几句。你想啊,一场群架百十来号人,真要都抓的话,那警察还不得累死啊。
我也很少单挑,不是不敢,是找不到单挑的理由。另外我为人还算和善,下手狠,但在人渣堆里,算宅心仁厚的那种,一般都不动刀子。朋友却有动刀子的,捅伤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有时候会去号子里看望被关的兄弟。当时才十五六岁,一般都选择私了,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少教所,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到法定成年的年龄,警察都不知道怎么处置。
我们当地的号子我第二次来。我高中在外地读书,在本地反而算是外地人,因为是农村上来的。唯一一次去号子里是跟着我爸捞我哥。我哥老牛逼了,和一帮兄弟喝大了,和当地驻扎的士兵给干仗了。当兵的一天到晚没事做,就知道锻炼身体,一身的倒三角肌肉,我哥他们就吃亏了。一天晚上我哥他们腰里别着铁棍,翻兵营进去寻仇。被人发现后军号一吹,一群大兵把几个倒霉蛋围住一顿胖揍,打开大门直接丢出去了。
我哥太嘴欠了,那时候打架输人不能输面子,他就撂狠话,说你们等着,下次在城里碰到你们,见一个弄死一个。哨兵耳朵尖,啪一个立正:报告连长,外面那人说要弄死你!连长也是极要面子之人,一听这TM要被人知道了,以后怎么管兵啊。一开大门,把几个人甩上军车,直接拉到县公安局了。
我爸是狱警,跟人家不是一个系统的,虽然都穿虎皮,要办事却要求人。不过认识的人倒不少,去了以后打几个哈哈,就能领人了。我哥挨了我爸一个耳光,就没事了。回来的车上,我一擦鼻涕,从兜里掏出个馒头,哥,我给你带吃的了。我哥没好气,你那馒头上鼻涕都干成锅巴了,谁敢吃啊。真是好心没好报,我一张嘴,自己连鼻涕带馒头地啃起来。
我蹲在地上,居然想起这事儿来,还嘿嘿笑了两声。同间看守房里还有俩人,估计是认识,一张口就知道四川人。但我听不大懂,俩人叽里呱啦地聊天。看见我笑了,其中一个瘦巴巴的小胡子就跟我搭腔:
“大哥,你也偷自行车啦?”
“偷你妈,滚一边去。”我又好气又好笑。我是堂堂的重点大学大学生,还有不到30天的时间,就要进象牙塔了,怎么会跟这帮没长进的玩意儿关在一起。我当时其实非常害怕,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始终觉得,我应该不会被判刑啊什么的。你想啊,老子就是摸了两把,也没插进去,也没射出来,这算什么强奸啊。
一个大盖帽盛气凌人地出现,打开房间的铁栅栏,跟我说:你,出来。
出来就出来,老子见过的警察多了,你一个牢警,算根鸡毛啊。我被直接带进一间办公室,我爸一见我,两眼冒火,冲上来就打。梁叔蹲在沙发旁,吧嗒吧嗒抽烟,一句话不说。我没见到我“媳妇”,农村出了事情,一般让家里的当家的出面。女人一般都不出现的,哪怕是当事人。
“我没搞成!”趁着挨打的间隙,我逮住机会为自己辩解。我这句话点燃了老梁的怒火,他突然蹿起来,过来就一拳。
我生生给砸晕过去!
第十三节
在农村,谁家要出个风流事,要被人家足足说三年。如果两家要是突然发生口角,那就完蛋了,哪怕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张嘴就喷:当年你妈被人家拖到玉米地里……口角演变成武斗,情理之中。这么丢人的事情,吃了亏也得忍着。农村没有娱乐,就靠你们有限的性事来维持谈资了,你不变成主角,比什么都重要。
梁叔和阿姨都没有报案,甚至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女儿某天大清早就推出自行车出门了,说是找同学玩。晌午饭工夫就回来了,一进屋拿水瓢咕嘟嘟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然后冷静地说:我把王XX告了,他QJ我!
后来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细节,废话,我在号子里蹲着呢。这事儿比和大兵打架大条多了,你就再有能量,没有个最终的说法,也放不出人,谁都不敢批那个条子。我爸上蹿下跳折腾了很久,最终明白解铃还须系铃人,得找梁家闺女去。
家族大会再次召开。这次地点还是我家。本来我家人要很有诚意地回村里,但是这事情瞒不住,不要说全村,隔壁村,隔壁村的隔壁村,连县城都传开了。我妈丢不起那人,诚意请梁家来。会议的细节我又不得而知了,很多事情都是后来姐姐偷偷跟我说的,她表达能力又太差,一会儿说,对了,还有个事,哦对了,还忘了说一个事儿,听得我一脑袋浆糊。
有一个事情听明白了。梁家闺女对着两家的老老少少,说:他确实动我了,这是事实。在法律上,这就是QJ。另外,他说的也是实话,他后来没继续犯罪。我妈赶紧插嘴说,那就是没事啊,你快跟警察说说,让我儿子出来啊。我妈哭晕了好几次,你想啊,儿子先是窝囊废,变成小流氓,考成大学生,又成QJ犯。再强壮的心脏也得给吓出毛病来。
生出这么个孽种,真是全家遭殃啊。
梁家闺女说,法律上,这叫QJ未遂。但是取决于我是否要告他。我要和他谈一次,看谈得结果如何了。
全家人松了一口气,原来事情还是有救的。梁家闺女还有几句响亮的话:“奶奶,叔叔,阿姨,我家这几年受你们照顾,我知道我的学费你们也填了不少,我谢谢你们。我也早就把你们当成一家人。但是他……他不应该对我动粗,也不应该说那样难听的话侮辱我。我就是想给他一个教训,同时也告诉他,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不是他想的那样,我还是个处女!”
然后,这个C女,雄纠纠气昂昂地出门了,全家人目瞠口呆,目送这位烈女、圣女、贞女去公安局,和她的“丈夫”进行决定命运的交谈。
据说我奶奶回过神来赶紧问我姐:啥叫处女?
在公安局的会见室。两人。看守警被领导叫走了,我爸没办法弄我出去,给点空间还是可以的。
“你想明白了吗?”她像换了一个人,沉着冷静,甚至带几分威严,我都有点怕她了。
“什么事儿我就想明白了。”
“你这么做对吗?”
“哦……不对。”
“我本来不想这么做,”她叹口气,身体一松弛,靠在椅背上,神色上又回到我熟悉的那个“媳妇”,可爱,质朴,却带了一些哀伤,“只不过你说的话太难听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一切都明白了。我在号子里虽然只蹲了四天,却感觉时间漫长得让人窒息,偷自行车那俩傻B早被放了,牢房里的人进进出出,我却一直注意精神想这回事。按道理,我最后放弃了,而且也向她道歉了,不应该导致这么惨烈的后果啊,她又不是不知道我还想去上大学呢。
那天,我在扇了她一个耳光后,恶狠狠地骂:贱人,我为了你当一个C男,被我兄弟看不起,你却被别人搞!!!
她辩解的方式如此惨烈——报案。她不怕自己被人误会为被人QJ的破鞋,不怕梁家和王家从此结怨,不怕从此以后两人结仇生恨,也要还自己一个清白。
“对不起。”这次我是诚心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错了。”她突然哭了,那样熟悉的无助,如同当年在我们学校的宿舍楼下,两只肩膀上下抽动。
我终于也忍不住,眼泪刷刷地往下流。
我被放出来后,距离上学时没几天了。两家冰释前嫌,又是相亲相爱的大家庭。虽然大家心里都有一个疙瘩,但没人再提这回事。
就这样,我再次成为风云人物,整个县城都知道,机械厂老王家的二公子QJ自己的“媳妇”,后来又被放出来了。有的说QJ了,甚至梁家闺女都做人流了,有的说没成功,因为二公子是YW,或者BP过长。
如同高考成为创造奇迹的明星,我再一次受万众瞩目,然后我又一次要离开这个地方。
广州,下一站。
我始终记得,有一个妈妈当医生的广州仔,他亲我“媳妇”,拉她的小手,摸她的MM。我一定让他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第十四节
小结:告别青春期
玩过弹珠,跳过皮筋,摔过元宝,捡过烟盒;被女生揍过,和流氓混过,耕过田,打过铁,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台球录像赌钱泡妞,眼看青春期进入尾声,我还蹲过号子。
其实我很少回首往事。有时候喝酒,有人会问,你后悔吗?
后悔个鸡毛,老子这辈子做的任何事情,都没后悔过!要付出的代价,都是自己活该,所得到的幸福,都是自己创造。我磕磕绊绊地长大,无忧无虑地成长,所有的人和事,都成为时间长河中的沙砾,我绝对不会因为某颗沙砾而悔不当初。
我记得有一次群殴,本来是个看客,却被一个二百五挥刀追杀。当年16岁,我从吵杂的群架现场仓皇逃出,那孙子挥舞着三棱刀,非要扎我一下。我当时特别绝望,从东城门跑出,感觉风声嗖嗖,冬夜里那凄凉的灯光飞快地被我甩到身后。
我玩儿命地奔跑,只有自己的喘息声,还有后面那傻B同样沉重的脚步声。眼看要被追上,丫一声怪叫,挥刀一砍,我用手一挡,觉得手腕一紧,鲜血在月夜下喷薄而出。当时保命要紧,转身接着跑,心脏快要炸开了,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我仰天长啸,我命休矣!今天不是被扎死,就是活活跑死。
不行了,我实在跑不动了,突然停下转身,一个飞踹,把那哥们踹倒在地。他挣扎着起来,居然还要扎我。我当时终于绝望了——“哥们,你捅我也可以,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一边的吗?”
“老子跟铁雄的。”
“我靠,我和李大个是把兄弟,李大个和铁雄是一伙的。”
“哦……”二百五终于搞明白了,转身收刀走人,居然不跟我打个招呼。
我在1996年的冬夜,捂着受伤的手腕,慢慢往回走,估计能有跑出五里地去,因为我走到头晕目眩,感觉回学校的路漫长得没有尽头。终于走到南门,我坚持不住,一头栽倒。我的伤势比电视剧里那些割腕自杀的更加严重,直接给砍到动脉,失血过多,差点送命。
我在医院醒来,是卖豆腐脑的好心老头救了我。那是我活到现在最接近死亡的一次。三棱刀是当时比较歹毒的凶器,能砍能捅,要是被扎个正着,甭管多厚的衣服,直接穿透,一个透心凉,扎进去后,不是心脏就是肺叶,要不就是脾和胃的位置。在我的青春期,三棱刀致死的案例屡见不鲜,我是个幸运的人。
在自己的房间,我赤身裸体,用手摸着身上的伤痕,壮志凌云,我已经死过了,也毁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我过不去的。
我要抢回我的“媳妇”,读完我的大学,还要赚很多钱,孝敬老人,养育儿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高考不是喊口号,混生活更加不是。我的豪言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