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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历史-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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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几十选人,十余茶客,那边上百名强盗,从未见过这对好厮杀,一时竟看得呆了,浑忘了呐喊助威。

    转瞬间两人已翻来覆去斗了六、七十合,不分胜负,彼此都是精神倍长。

    重枣汉子忽地一圈马:

    “这后生好本事!你且听老子讲,你我这般缠斗,人不妨事,马可受不了,怎样,换马再打过?”

    吴汉扭头看向同伴,众选人此时直视他作救命稻草,见他回头,纷纷抢着道:

    “仁兄且请转来,小弟坐骑,情愿相借!”

    重枣汉子来去一阵风,转眼便换了匹红马,甩掉长袍,只穿了件短衫,催马横戟,扬声高叫:

    “那后生,好了没?出来再打过!”

    吴汉已选了匹好马,听得对方叫阵,提枪正待出阵,辔头却被人一把攥住,定睛看时,正是金叔:

    “好兄弟,这阵让给愚兄。”



………【(三)】………

    金叔不知什么时候已将破布鞋用带子系紧,滚边袍也脱得不知扔在何处,露出一身补丁摞补丁的窄衣窄袖,右手高高掣着他那口佩剑。wENxuEmI。cOM

    那剑大约是薄铁片打的,二尺来长的剑身,破布包裹的剑柄,小风一吹,扑簌簌乱颤。

    “哥哥,换件趁手家伙再上吧。”

    吴汉担心地看了金叔一眼,金叔一笑:

    “这不挺趁手么?”

    重枣汉子勒着马缰绳,瞪大双睛,用异样的眼神上下打量着金叔。

    金叔不丁不八地站在他马前,左手背后,右手剑斜指:

    “我说老兄,你打不打?你不打就赶紧走人吧,我们还要赶路呢。”

    重枣汉子如梦初醒,长戟在空中划了半弧:

    “打,当然打!”

    众选人原本都为金叔捏了把汗,胆大的几个已经暗暗扣住弓矢,打算一旦势头不好,好歹放出几箭阻一阻,好让这不知死活的小子捡条命爬回来。

    不过几个回合一过,众选人不由得面面相觑:金叔身材虽跟他那口薄铁剑一般单薄,身手却端地矫捷,兔窜鼠伏,展转腾挪,在重枣汉子的马前马后滴溜乱转,一口薄铁剑上下翻飞,竟跟长戟打了个堪堪手平。

    众人不由得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阵中高手辈出,熬过此劫的希望无形中大增;惊的是同伴中藏龙卧虎,京城中选,冠冕尊荣的希望,怕是要渺茫了许多。

    转瞬间一马一步,已盘旋了四十多合,那重枣汉子久攻不下,似乎渐渐焦躁起来,手中长戟越舞越疾,人影马影,都裹在一片风声戟影中,金叔矮瘦的身躯顽强地灵动着,仿佛惊涛之巅的一叶小舟。

    “着!”

    重枣汉子浓眉陡竖,双腿用力,身形猛地在马上立起,双手抡戟,使足平生力气斜劈下来。

    金叔头、肩俱被戟风笼罩,不敢用薄铁剑硬磕,就地一滚,堪堪避过。

    重枣汉子许是力道用老,身子一趔趄,一个跟头从红马上栽了下来。好在他皮糙肉厚,也没摔坏,抱着长戟骨碌碌滚出数丈,趁势跃起,一面拖戟狂奔,一面高喊:

    “XX的,今天风头不顺,打仗还能自己从马上跌下来,晦气,晦气,走人,走人——老子可没败,是那畜生不争气,你们可听好了!”

    众选人错愕之际,重枣汉子已被几个喽啰接应上他原先那匹白马,众强盗连打呼哨,一阵风般倏忽不见了踪影,惟有漫天荡起的征尘,兀自久久不肯散去。

    选人死里逃生,嘴上不免说几句不服软的场面话,心里却个个连呼侥幸。那些吓破胆的茶客和卖茶老汉更是喜极而泣。

    这些强盗人数远胜于己,为首的重枣汉子更是武艺高强,要不是吴汉和金叔,此番实是凶多吉少。

    选人中许多人都识得吴汉,早知他身手不凡,倒也不甚惊奇,那金叔藉藉无名,武艺竟如此出神入化,虽说险中取胜,一多半靠了运气,但仅凭与重枣汉子酣斗这四十多合,已足够让所有人刮目相看的了。

    “那家伙要不是落马,啧啧!”

    想起重枣汉子,不免有些人仍心有余悸,更有些人对这强人的背时背运幸灾乐祸:汉代马镫还没发明,骑士因动作幅度过大或用力过猛坠马受伤,倒也不算太出奇的事。

    “该!怎不摔死你这贼骨头。”

    此刻金叔已拽着重枣汉子丢下的那匹红马,施施然走回人群。虽然众人投向他的目光再无向来的漠然甚至不屑,而是充满了尊敬、感激抑或嫉妒,但他的脸上仍带着平静谦和的微笑。

    吴汉拄着枪、牵着马,默默地观望着这一切,眉头紧锁,仿佛有很多话要问金叔,但终于一个字也没吐出。

    “你有话要问我?”

    驿站,晚饭后。客房里一灯如豆,只有吴汉和金叔两人相对席坐。金叔按下手中《尧典》,不紧不慢地问。

    吴汉的声音很低,每个字却仿佛都沉甸甸的:

    “哥哥,如果小弟没看走眼,以哥哥的武功跟兵器,最多能在白天那强人马前走二十合,对么?”

    “哪儿有二十合,兄弟太抬举哥哥我了,”金叔微微一笑:“从七岁开始,我跟他打了少说也有两千多架,最多一次也就走了十七合。”

    “你们果然认识。”见金叔毫不隐瞒,吴汉原本紧锁的眉头不觉舒展了大半:“小弟知道哥哥这般做,必有不得已的苦衷,也知道不该问,可这谜堵在心眼里难受不是么?”

    金叔温和地拍了拍他手背,长身而起,身形疾转,警惕地扫视了一番门外窗外。

    门外窗外一片寂静,选人们不是早已入睡,就是尚在两里外的集镇酒肆里流连。

    他吁一口气,重又坐回坐席,凑近吴汉,欲言又止:

    “横竖睡不着,咱兄弟还是出去走走罢。”



………【(四)】………

    南阳郡在战国时曾属楚国,楚俗好鬼而多祠,因此这一带的荒祠废庙也便颇有一些。wENxuEmI。cOM

    此刻金叔和吴汉便席地对坐在其中一间的大殿上,说是大殿,其实也不过寻常民舍大小,里面一片荒凉败落,帐幔什物,都蒙了厚厚一层灰尘,显是许久没人光顾了。

    吴汉凝视着金叔,静等着他开口。月光从破屋顶缝隙透入,淡淡地洒在两人肩上。

    “其实,哥哥我本不姓金的,我姓刘,是故汉长沙定王之后,先父做过南顿县令,我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刚才那个拿长戟的是我大哥刘縯,我的真名叫刘绣。”

    金叔,不,刘绣说的第一句话就让吴汉猛地一震:

    “哥哥——你姓刘?是大汉皇族的后人?”

    “什么皇族不皇族,现在比寻常百姓家还惨呢。”刘绣摇了摇头:“其实我们家在故汉也算不得什么大户望族,不过皇家属籍里还是有我们这么一号,这不,我们这一支这一辈,名中须带个丝字边,所以我们兄弟三人就叫縯、终、绣,刘家做天子时,我们这些出了五服的远亲没沾多少光,他们下了台,可连累我们这些姓刘的一个个倒时背运,官也不能当,学也不能上,哥哥我本来在长安太学念着好端端的《尚书》,这下好,太学生没得做,回到家里,才晓得连祖传的千亩良田也被朝廷籍没去九百亩,说是要充作‘王田’,唉!”

    “那你怎么想?不想夺回来么?”

    吴汉凝视着刘绣瘦削的面庞,脑海中忽然浮起老娘临行前的嘱托:

    这大汉江山,终究还是姓刘的主事,才能再旺得起来。

    刘绣姓刘,而且,是自己的朋友,如果他说造反,于忠于孝,自己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挺身相助。

    “可就咱这样,能成事么?”

    没待他想出个眉目,刘秀便开口答道:

    “夺回来?何苦呢?我家高祖爷爷当年跟太上皇说‘我业所就,孰与仲多’,他老人家偌大产业,只怕九成九是从别人那儿抢来的,现在改朝换代,人家抢咱九百亩地,也只算得替祖宗还债罢了,再说哥哥这点儿能耐兄弟你也见了,莫说打江山夺天下,便是劫个财劫个色,怕也未必能成呢。”

    闻得刘绣全无雄图大志,吴汉心中不觉一阵轻松,听到“劫财劫色”,不觉笑出声来:

    “说到劫财劫色,哥哥那位长兄倒是行家里手,端地好本事,马上功夫,怕算得上万人敌呢。”

    刘绣也笑了:

    “我大哥那本事的确是实打实,田宅被夺了,我跟二哥能忍,他却咽不下这口气,纠集了一班铁杆朋友,扯起大旗上了伏牛山。”

    “令兄自称大汉王师,看来他倒是想做番大事业了。”

    “算了吧,唉!”刘绣苦笑一声:“我大哥只不过生性好个面子,不愿让人指着戳着骂上一声贼罢了,可他不耕不织,百十号人要吃要喝,不抢不夺,怎么活下去?叫王师又怎样,别人当面不敢骂,背后不一样叫他是贼?”

    “那哥哥此番上京是……”

    “不怕兄弟笑话,哥哥我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刘绣喟道:“我大哥这一任性不打紧,被他弄惨了的那帮仇家寻他不着,便来寻我们晦气,我跟我二哥给逼得连搬几次家,剩下点儿家当也折腾差不多了,二哥一看不行,就跟我合计分家,他在家盯着,让我改名换姓做金家养子,上京混个出身,也好缓一缓家里这个急,说起来,这笔帐还得寄到我那个大哥身上。”

    吴汉默然良久:

    “不过令兄对哥哥似乎很不错的样子,要不小弟也不会一眼就看出诈来,白天他玩那手,不是给哥哥送马么?”

    刘绣神色黯然,凝视着屋顶缝隙间偶尔飘过的白云:

    “我们三兄弟从小感情就好,先父死得早,我这个老弟弟全靠大哥一手拉扯大,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他从来自己不舍得用,一定想着法子让给我,其实我应朝廷的选,他心里一定很窝火,可兄弟毕竟是兄弟啊!”

    沉默,夜一般死寂的沉默。

    “都快三更了,还是早些回去歇吧,明早还要赶路呢。”

    不知过了多久,吴汉先站起来。

    刘绣点点头,手撑着地,缓缓地立起,吴汉忙过去扶他,他看了吴汉一眼,欲言又止。

    吴汉会意:

    “哥哥只管放心,小弟识得分寸,适才那番话,出哥哥口,入小弟耳,断不会传给第三个人的。”

    天亮了,上路了。

    如今刘绣也是有马阶层了,他骑着那匹又高又壮的红马,和吴汉有说有笑地并辔走在队伍中间。

    初春的风还颇有寒意,几个不耐早起的选人,还在坐骑上打着哈欠,揉着惺忪的睡眼,五颜六色的鸟儿,却已在枝头欢快地跳开了。

    “哎,你们觉得没有,好像有人老在跟着我们。”

    一个瘦高个选人忽然说道,旋即遭到同伴们七嘴八舌的抢白:

    “你吃多了?睡糊涂了?让昨儿个强人吓坏了脑袋?哪有什么人跟着啊?这眼见就出卧龙山,前面一马平川,都是太平地界,能出什么大事!”

    “就是么,咱们都是习武之人,就算个把贼人作怪,也不能把咱怎样,昨儿个那红脸强盗如何?还不是让哥几个揍得落荒而逃?”

    “……”

    刘绣和吴汉缓缓而行,众人聒噪声传入耳中,二人四目相对,不约而同露出会心的一笑。



………【(五)】………

    自夏启家天下以来,要说最忙、最敬业的皇帝,大约就得算大新天子王莽王巨君了,这不,天都亮了好久,他还瞪着熬得通红的双眼,翻来覆去琢磨手里那卷帛书呢,儿臂粗的蜡烛烧得只剩一横指高,兀自毕毕剥剥吞吐着余焰,他也顾不得多看上哪怕一眼。(看小说到顶点。。)

    没功夫啊,没见标着“特急”的公文就占了几案四分之三,宽敞的大殿四角,还堆垃圾般堆了五、六堆呢。

    “河南郡有二十六个县,不吉利,改划成三十个;东海、南海、北海郡都有了,怎么没西海郡?不成不成,得想办法弄出一个来;长安、河南的名字都不好听,别扭,得改,长安就改常安好了,河南,河南……”

    “汪汪!汪汪汪!”

    一只尺把长的金黄卷毛小狗忽地蹿上几案,带翻了案上的茶盏,饶是真龙天子身手不凡,一跃尺许,也被溅起的茶汤泼了何止一星半点。

    “大胆孽畜,竟敢惊驾,简直罪该万……”

    王莽戟指小狗,颤抖着刚骂到一半,却见一个十六、七岁的蓝衣少女从门角转进,蹙着乌黑细巧的眉梢:

    “罪该什么?父皇堂堂天子,怎么跟我的随儿一般见识?”

    这少女正是王莽最喜欢的女儿玉楼。王莽靠沽名钓誉起家,私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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