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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痞子女-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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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一下。”我拽住她的胳膊。 
  “怎么了?” 
  她扭过头来的一刹那,我的唇贴在了她的唇上。 
  她的个子不高,所以我得稍稍低下头去。 
  我心里十分清楚,我不喜欢她。我不可能那么快就将前女友忘记。 
  可是我还是急切地想吻她。可能是想尽快把前女友忘记。 
  我猴急地想用舌头撬开她的嘴巴,她却不动,犹如一尊冷冰冰的雕塑。 
  我非常尴尬,抬起头问:“怎么了?” 
  她笑笑,眼神依然纯洁:“没怎么,走吧,就买这些。” 
  结账的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大的超市却没有人光顾,东西贵得要死。 
  出门的时候她又顺手拿了两个冷饮,我只得又返回去再结一次账。 
  依然没有车,我们站在车站手拉着手闲聊了一会儿。在外人看来,我们确实是一对情侣。可是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连我自己都不太明白。 
  她突然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电话呢。” 
  就在这个时候,车来了。该死的车!我心里大喊。我慌忙对她说了一串数字,也不知道她记住了没有。总之她边上车边喊:“在家等我电话!” 
  看样子,应该是记住了。 
  我点点头,对车上的她挥了挥手:“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车渐行渐远,她在我心里的形象也渐行渐远。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我起码能知晓一点:她不是个好女孩。 
  一个好女孩不会这样随便就和一个男生拉手、接吻。 
  心里突然对她有点厌恶。不过我还是希望她能再来。 
  我想和她莋爱。我的目的很明确。 
  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可以和不爱的人接吻、莋爱。可是对方和你做了爱、接了吻,反而会觉得她很随便,是个风骚的女人,然后开始厌恶她,但不会拒绝和她继续接吻、莋爱。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男孩也一样。一个动作不对,他会觉得你在装,再一个动作不对,他又会觉得你天生风骚。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说喜欢我。 
  当天晚上我把她带到了大操场,然后摸她的乳防。她不依,总是把我的手拿开。我生气了,骂道:“你装什么纯?”然后转身离去。第二天她给我写纸条说,晚上在大操场见面。然后我成功地将她全身上下都摸遍了,但是我没有和她莋爱。我觉得她很脏。 
  后来我再也没有理过她,她给我写了无数的纸条,我全部以脏话回信:给你爹滚得远远的。 
  我想我是个禽兽。不折不扣的禽兽。或者说,男人都是禽兽。 
  有的女生妄想用身体留住男人,事实证明,这想法行不通,反而会加快他离开你的速度。 
  或许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但是,百分之九十都是这样。 
  如果男人因为女人不肯和他莋爱而离开她,那么他绝对不是真心爱这个女人的。 
  如果女人傻傻地为了留住男人而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他,他在离开的时候,会从心里对你充满了鄙夷。而如果女人誓死不肯作出妥协,男人在离开的时候,起码心里会对你有一丝尊重。虽然他嘴上骂骂咧咧,可是他心里还是尊重你的。他会认为,起码你不是一个随便的女生。 
  自从这次分别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莎,她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我想我们已经结束了。 
  这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我给她买了点吃的,她陪了我一下午。 
  仅此而已。 
  说实话我也等过几天她的电话,那段时间还陷在失恋的阴影里不能自拔。 
  有人说,治疗失恋的最好良药就是另外一个女人和另一场恋爱。 
  我不打算把我和莎之间的事称做为恋爱。 
  那让我觉得太过掉价。这样的女人,带出去都嫌丢人。尽管她长得很漂亮。 
  但是我还是很需要她。     
不是好女孩(2)         
  起码我在拉着她手的时候,在吻着她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安全,很温暖,能暂时忘记一些烦恼。 
  我究竟把她当做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我每天都把手机开着,希望有一天能接到她的电话。虚伪的男人,虚伪的我。 
  可是我失望了,直到开学。 
  我上了大专,花了钱的。学校很垃圾,离家很近,骑车只需要二十分钟。 
  军训很累,我恨不得把教官杀死,他们竟然动不动就揍人。 
  可是校报上还是不停地刊登一些喜欢教官、喜欢军训的文章。 
  我终于生气,写了篇文章,大骂:“那么喜欢军训,再来训练一百天,你愿意不愿意?” 
  我拿去投稿,老师说:“你文采很好,可惜……” 
  我一听“可惜”这两个字,马上调头就走。 
  然后日复一日地看着校报上那些爱国爱党爱校爱读书的文章倍感恶心。 
  我退了学校的文学社。我一直以为能在这里找到些有共同语言的人,然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谁知道碰到了一群书呆子,和他们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看来我是个愤青。 
  为了磨平自己的棱角,我决定再次消沉。每天混迹在网吧里,反正是免费的。 
  旷课,老师不管,学校更不管。偶尔来几个老师查查课,照样是敷衍了事。班长说一句全在,他们就哦的一声通通走掉了。 
  在这所垃圾学校里混了一个多月,没发现一个美女,真是悲哀。生活更加低沉。 
  低沉的同时我仍然在想着莎,起码她不会故作清高。 
  我和她,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     
我叫毛毛虫(1)     
  周末的时候去我姑姑家上网,玩了半个小时极品飞车,上了QQ,发现莎竟然在线。 
  心里有小小的喜悦,发信过去:在哪呢? 
  过了一会儿,她回话了:我回来了,现在在网吧。 
  我说:待几天? 
  她说:不走了。 
  我说: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来。晚上我请你吃饭。 
  她说:我妹妹也在啊。 
  我说:你妹妹?你还有妹妹? 
  她说:是啊。我认的妹妹。 
  我说:好,你待在那里别动就是了。我马上就来。 
  我姑姑家在另外一个城市,即使马上坐车回去,也需要一个小时,更何况下着雨,没错,倾盆大雨。 
  我央求姑父开车把我送回去,姑父狐疑地问我为什么。 
  我说我急着去见老婆你信不信? 
  姑父说这样啊,马上就把你送回去。 
  出门的时候我站在雨里指着他的本田车说:“为什么是日货,我想把它砸了。” 
  我姑父发动引擎隔着窗户对我说:你要把它砸了就见不上你老婆了。 
  我说:“刻不容缓,下次再砸你的车。” 
  我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面哗哗下着的暴雨,心情逐渐兴奋起来。想着我们在超市货架后面偷偷接吻的样子,不由得全身酥麻起来。 
  不管怎么样,今天一定要上了她。 
  我想象着自己脱掉她衣服时的种种模样,裸露的酥胸、性感的双肩、温润的朱唇。一切都是诱惑。我不由得催促姑父开快点,再快点。 
  进了网吧,我马上看到她的身影。她和另外一个男生坐在一起,正开心地笑着。 
  声音很大,几乎整个网吧都能听到。 
  但我并不觉得生气,仿佛司空见惯。我走过去两只手放在她肩膀上。 
  她回过头来,开始笑,很暧昧的那种笑。 
  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个男生似乎知道了什么,起身走开了。 
  我坐在她旁边。她说:“今天上午。” 
  我挽住她的腰:“怎么那么久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她耸耸肩膀,说:“我把你的号码忘记了。”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能苛求她什么? 
  外面的雨很大,即使姑父把车开到了网吧门口,在进来的几秒钟内,我还是被淋成了落汤鸡。她把我搂着她腰的手拿开,皱着眉头说:“你先去把身上擦干啊。” 
  见到我,不是先问我冷不冷,有没有被淋感冒,而是让我离远点,别弄湿了她。 
  我自嘲地笑了笑。 
  不过,这也挺符合她的风格,如果她表现得很关心我,我才会觉得奇怪,也会让我心里有负担。我们虽然表面上是一对情侣,其实我们心里都很明白,不过是互相利用而已。 
  我擦了擦脸上的雨水,问她:“你妹妹呢?” 
  她指了指门口的沙发,说:“在那边坐着。” 
  我顺着她的指头看过去。 
  果然是个美女。有其姐必有其妹。 
  她正襟危坐,冷若冰霜,仿佛对身边的人很反感。 
  这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到莎的情景,当时莎表现得比她还纯洁。 
  有了莎的前车之鉴,所以我并没有那么快就下定论认为她是个好女孩。 
  她是莎的妹妹,我不会傻到认为她是个很乖的女生。 
  我不会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或许这是成熟的表现之一。 
  我走过去,很绅士地说:“你好。” 
  她抬起头,问:“你就是我姐的男朋友?” 
  眼神里充满不可思议。     
我叫毛毛虫(2)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我从来没有把莎当做我的女朋友看待过。 
  所以我只是笑了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或许在她看来,我是默认了。 
  我自然而然地坐在她身边,然后开始交谈。 
  “你姐还在玩电脑。” 
  “是的。” 
  “你还上学吗?” 
  她点点头:“而且和你是一个学校的。” 
  我不禁有些诧异:“你认识我?” 
  她又点点头:“军训的时候看见教官打你了。” 
  我:“……” 
  我和她聊得越来越痛快。 
  她问我:“你是什么星座?” 
  “天蝎。” 
  她眉飞色舞:“哈,天蝎,和我一见钟情的星座!” 
  我默默地看着她,想要把她看穿。 
  这个女生,不是纯洁得一点心机都没有,就是精明得城府很深。 
  但她是莎的妹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她是后者。果然是有其姐必有其妹,只不过,她要比她姐姐更加会勾引男人。 
  后来的很多次接触之后,我越来越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却仍然心甘情愿地被她玩弄得死去活来,我始终都想不明白,她究竟想怎么做? 
  她问了我的名字。 
  我告诉她之后,她很惊讶地说:“原来你就是石涛啊!我在校报上看过你的文章,写得真不错!我就是因为你才进了文学社,没想到我进去了,你却离开了!” 
  原来她并非是认识我,只是见过我被教官揍而已。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刚才关于对她的种种推测。 
  每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恭维的时候,难免会被冲昏头脑。 
  我也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一,自然不能免俗。 
  我没有想到,这也是她勾引男人的招数之一。我从一开始就陷进了她早已酝酿好的计划里,一点一点地被她吞噬掉,却无能为力。按她后来的话说:你只不过是我的一颗棋子。 
  我渐渐被她逗得开心起来,觉得她简直就是个掉落凡间的精灵,我说:“你想不想看看我写的其他东西?” 
  她马上开心地说好啊,然后喜形于色。 
  我去开了台机子,上了我的个人网站,打开我的文集,对她说:“全在这儿了,你看吧。” 
  这个时候莎走过来,问我:“你们在聊什么啊,这么开心?” 
  我挽着她的腰,说:“没什么,你不理我,我只好和你妹妹说话了。” 
  她又开始撅嘴:“哪有!” 
  我承认我那个时候是想吻她的。 
  我问她:“你妹妹叫什么名字?好可爱。” 
  莎正准备说,她妹妹扭过头来,说:“你们在说我?” 
  我点点头。 
  她边笑边说:“我叫毛毛虫。” 
  笑容很干净,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干净得让我后来只要一想起这笑容,心就像是被蛀虫咬一样隐隐作痛。 
  “我叫毛毛虫。” 
  很久之后,我一遍又一遍地重温着这句话。然后想,为什么她这么狠毒? 
  为什么她这么狠毒,我却对她恨不起来?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1)     
  之后我们去吃了顿饭。 
  站在网吧门口的时候,毛毛虫说:“我们去吃拉面吧。” 
  我马上对这个女孩子有了些好感。她知道为别人省钱,实在是个好女孩。 
  刚走了几步,我就看到莎和毛毛虫两个人走在前面窃窃私语地商量着什么。 
  我马上就知道不妙,看来要宰我。 
  这个女人,做出什么来我都信。 
  果然,莎回过头来说:“雨好大啊,我们别去吃拉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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