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样的话,所有人都不会来,所以,她不在的话,就情有可原了。
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欺骗自己多久。
我在监狱里的日子,平淡如水。
只有在早晨跑早操时,看看高墙外那些飞鸟,心情才会变得愉快一些。
好羡慕它们的自由,我想。
小飞和小鬼在一起了。
小鬼说:“我情绪最低落的那段时间,是他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逗我开心。陪我逛街,逛到逛不动为止。给我买吃的,买很多很多的吃的。他做了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情,我决定,和他在一起。”
我微微笑着,他们在一起了,真好。
小鬼选择了那个总是让她感动的男孩,就像我当初,选择总是让我感动的女孩一样。
莎……
你到底出什么事了?
如果明天,她真的能出现该有多好。
她站在监狱门口,露出明晃晃的笑容:“等急了吧。我一年没有去看你,就是为了这一天,给你一个惊喜呢……”
我不止一次地做着这个梦。
我希望这个梦能成真。
很纯很纯的一个愿望而已,老天,满足我好吗?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忙活了。刷牙,洗脸。
狱长笑眯眯地对我说:“石涛,出去以后好好做人,重新生活,别再打架了。”
我点点头,掂起昨天就已经收拾好的包袱往大门外走了出去。
监狱的大铁门缓缓地开了。
刺眼的阳光让我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几滴泪挤了出来。
我擦擦眼睛,模糊地看到门卫在和我招手。
我对他微微一笑,扭过头去。
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烟。
“石涛,你出来了。”
他对我微笑。
“是你?”我有些诧异。
“不错,你还记得我。”
“怎么会不记得,小李嘛,张青身边最厉害的打手。”
他显得更加成熟了,不再是过去那个单薄的少年。
他吐出一口烟:“我现在是新香第一帮派的老大。”
我的心微微一震,不是……莎吗?
我不说话,我害怕听到什么。
“你有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我摇摇头。
他叹了口气:“我劝你还是快点。过一会儿我就要走了。”
“你要去哪?”
“去流浪。我把帮派解散了,新香是个好地方,不能再乌烟瘴气了。况且,我也喜欢自由。”
“是吗?希望你旅途愉快。”
他笑了笑:“虽然你不问我,我还是决定要告诉你,关于莎的消息。”
我的心跳加快了。
“你跟我来。”
我跟在他后面,一声不响。
他也不说话,自顾自带着路。
周围逐渐冷清下来,我们已经走到了郊区。
我的心越来越觉得慌张,我们的目的地,很明显是要往坟场去的。
果然,一排排墓碑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有些绝望起来,心里大喊着:不要,不要……
小李停在一个墓碑面前。
我的头一阵晕眩。
“爱妻张莎之墓——小李”,一行小字彻底把我的心冻结。
“你不配做她的男朋友,所以,我自作主张地建了这个墓碑。反正她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
我不说话,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前吗?张莎进局子的时候,你和毛毛虫在外面鬼混。其实,全被我看到了。我后来告诉莎,但是她说,她不计较。”
小李无奈地笑笑:“莎是个好女孩,她不想让任何人受到伤害。你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你吗?”
我摇摇头。
“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发过誓,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很小的时候?什么意思?”
“有一次,她和青哥一起去偷车的时候被人家逮住了,一群人冲上来揍他们,青哥大吼着叫她跑,她也胆怯了,自顾自地跑了起来……”
小李顿了顿:“她一直跑到公园里,才发现青哥根本就没有跟上来。她又不敢回去找,只好趴在地上哭了起来。她的肚子也越来越饿,她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好几顿饭没有吃过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还以为是那群人,吓得大叫了一声,捂住了脑袋,等着拳头像雨一样落下。结果拳头没等到,却听到了一阵天真无邪的笑声。”
第123节:再也不要分开了(2)
小李看着我:“这个人就是你,当时你手里拎着一大包吃的。你问她:‘你哭什么?是不是饿了?快吃吧。’然后你把东西递了过去。这些事情,你还记得吗?”
我摇了摇头,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她一把抓过来,撕开封口就往嘴里灌。这时候,你摸着她的头发说:‘喂,你当我老婆吧,我天天给你拿好吃的。’那个时候,她才六岁,你,七岁吧。”小李说着,往我身上打量了过来。
“她停了下来,看着你,重重地点了点头。从那以后,你们每天都会在那个地方见面,一起玩耍。但是有一天,她如约来到公园的时候,却迟迟等不来你,直到太阳落山,你才垂头丧气地来了,看见她,带着愧疚说:‘对不起,吃的东西都被邻居家的小黑狗抢光了……’她装做无所谓的样子说:‘没事啦,我不是很饿。’然后摸了摸自己早已咕咕叫的肚子。”
我恍然大悟地说:“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那条黑狗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以至于后来我还专门写了篇文章发到我们学校的校刊上呢。”
小李点点头:“对,就是那篇文章,才让她认出你的。后来你上了学,而她跟着青哥搬到了新香,从此再也没见过面。有的时候她会做梦,梦里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对她说:‘喂,你做我老婆吧。’她才知道自己是爱上你了,就因为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不过,有时候,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对吧。”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你刚才说的那篇文章,才让她认出我的,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有一天,虫兴冲冲地拿着他们学校的报纸给她看一个叫“石涛”的男生写的文章的时候,她感觉到,那遥远的记忆似乎苏醒了。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是写了一篇《强者论》,里面讲述了一段小时候被邻居家的小黑狗欺负,后来反客为主的故事。对吗?”
我点点头:“是的,是我写的。”
小李继续说道:“强烈的直觉告诉她,这个人一定就是小时候的“他”,一定是的。然后她让我去作了调查,发现确实是你。”
我有些愕然:“你调查过我,我怎么不知道?”
他哼了一声:“你和虫在一起鬼混的时候,知道我在看着你们吗?”
我不再说话。
“也是从那时候起,她开始计较起自己的“痞子”身份来,总觉得这个样子,是没法和你在一起的,所以千方百计地想要从那个圈子里走出来。她打工,在饭店端盘子,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只因为她想和你在一起,你明白了吗?”
我点点头,不知道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感觉。
他冷笑了一声:“你根本就不知道,当你在网吧说让她当你老婆的时候,她心里有多激动。她整夜拉着我的手快乐地大笑。她一直都把我当哥哥看待,什么事情都和我说。可是她从来都不知道,我一直深深地喜欢着她。”
小李的脸有些狰狞起来:“可是你呢?她进了局子,而你却背着她和虫搞在一起,所以说,你不配和她在一起!不配!”
我的心痛如刀绞:“能告诉我,她是怎么……去的吗?”
小李静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
“毛毛虫自杀之后,莎先去医院踩了一下点,调查清楚了马良在什么位置。然后参加完你的法庭审判之后,就去医院杀马良了。”
小李双手抱住头,很痛苦的样子:“她根本不用的,手底下那么多小弟,随便派一个去不就完了。可是她想亲手杀了马良……”
我咬了咬嘴唇:“后来呢?”
“后来?后来她成功地杀了马良,拖着滴血的砍刀慢慢从医院走出来,她根本就没打算逃!警察很快就来了,包围住她,叫她投降。她把砍刀扔在地上,手慢慢向自己的口袋掏去。警察以为她要掏枪,就当场把她射杀了……”
小李从口袋掏出一枚硬币,递给我:“这就是莎当时从口袋掏出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这一定与你有关。”
我点点头,伸手接过来,上面还有些血迹。
是我在火葬场的房顶上送给她的硬币。
我还没有拿稳,脸上便挨了一拳,整个身体也随之飞了出去。
那枚硬币在空中划出一个弧线。
“你是个浑蛋!”小李大吼着。
小李的拳头,果然厉害。
我慢慢朝着硬币的方向爬过去,紧紧抓住了它。
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再也不要了,好吗?
一滴泪从我的脸上滑下来,滴在硬币上,将已经凝结的血迹慢慢地化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