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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下头在她额头轻轻一吻:“宝贝,我答应过不离开你的。可是我现在该去上自习了。”
她说哦,然后翻了个身,抱了个枕头,继续睡了。不知道是梦话,还是真的听到了我的声音。
我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洗漱好之后,拿了自行车钥匙就出门了。
按照惯例,我下了自习回来,莎应该还在睡懒觉。一会儿买两个茶叶蛋当做早餐拿回去吧。
这个小懒虫,最喜欢吃茶叶蛋了,上次一口气吃了五个,还嚷嚷着问有没有了。
但是,她在我家里也住不了多长时间了,明天,我爸妈就要从老家回来了。
嗯,今天回家让莎好好把家里收拾收拾,家里乱得快成猪窝了。
刚想完,又马上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得了吧,她不添乱就行了,还收拾?
骑着车一路飙下来,耳机里放的是周杰伦的歌。
路上仿佛还碰到几个莎的手下,向我打了招呼。
我把车锁在车棚,一回头,一辆黑色的帕萨特从我身边掠过,停在了教学楼前。
我正准备张口大骂那人会不会开车,这时候车门开了,走下来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女生。
她冲车里的人温柔地说了声拜拜,然后就上楼去了。
这个人,分明就是虫。
她额前的一缕头发随着步子一跳一跳。我还记得,我曾经拽着她额头前面这缕头发说真碍事,妨碍我们,把它剪了吧。
她哈哈地笑着说是你笨,还怨头发。然后她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个发卡,把这缕头发别到脑后去。我们拥抱着倒在草地上开始接吻。
她走的步子极慢,我又不想让她发现我的存在,只好以更慢的速度在她后面跟着。
不过,还是被她看见了。她上二楼拐弯的时候扭头看了我一下,然后冲我笑了笑。
我也礼貌地向她笑了笑。
她加快速度,向楼上跑去,似乎在刻意躲避我。
我站在原地不动,很多人从我旁边绕过去,再超过我。还有人扭过头来看看我,嘴里小声地嘟囔了一句:“神经病。”
耳机里正好放着周杰伦的《轨迹》: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
突然有种想蹲在地上哭的冲动……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上课铃响了,还没赶到教室的学生开始奔跑起来。周围的人越来越少,直至一个人也没有。
我仍旧站在原地不动,似乎在等着什么。
终于,我慢慢地蹲了下来,开始轻轻地抽泣……
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到地上,一滴,两滴……
“石涛。”
一个声音把我从眼泪的世界中惊醒,怎么回事,不是已经上课了吗?怎么还有人?不会是老师吧?
我慢慢地抬起头来。
“虫?”
比见到老师还糟糕!
我慌忙把眼泪擦掉,站了起来:“你不是去上课了吗……”
我掩盖不住内心的慌乱,只好拼命揉着眼睛。
“我一直在上面偷偷看你……”
由于我低着头,所以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只能凭感觉猜测:此刻,她脸上是什么表情?嘲笑,还是同情?
像她这样的人,会有同情心吗?
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还是拼命地在说服自己,她并没有那么坏!
“是吗?真不好意思,刚才眼睛被沙子迷了……”
我加重了揉眼睛的力道,想让虫相信我的说辞。
虫笑了笑:“你还是那么爱说谎。宣传板上说一会儿要去403开会,同学们都已经到了。”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还是什么都瞒不过你。”
虫又笑着说:“一起去吧,估计教室里坐满人了。”
虫的笑容还是那样温暖,温暖得让人无法拒绝。
轨迹(2)
我说好,说完就后悔了。假如莎知道了,她会生气吗?
我想对虫说我不去了,我还有事。可是我一看到她的笑容,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拥有这样温暖的笑容的人,为什么会有那样歹毒的心肠?
不……我不该这么说她,她不是歹毒,她是有苦衷的……
她现在也一定很后悔过去的所作所为吧,否则,她不会主动来和我说话!
我想找点话题。
“虫,刚才开车送你来的是谁?”
虫愣了一下:“哦,那个是我新交的男朋友。”
“是吗?恭喜你了。”我微笑着说。
虫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和虫并肩来到403,在后排找了个座位坐下了。
周围很嘈杂,根本听不到讲台上的人在说什么。我把眼睛瞄向讲台。
正在讲台上训话的是个男生,很眼熟,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我仔细一看,竟然是脸上长满痘痘的那个猥琐男!
“不会吧,怎么是他?”我诧异地问虫。
虫又掏出一个打火机把玩了起来:“怎么不可能是他?他现在官大了,是学生会的会长。”
“是吗……”我不敢相信地看着讲台上的那个猥琐男生,这样的人也能当学生会主席?看来这学校,真的是烂得不能再烂了。
“还记得那次在403,你为了我贸然出手的那次吗?”虫突然把头扭过来问我。
“有吗?我不记得了啊……”我装做糊涂的样子说。
救命啊,非礼啊
“是吗……”
虫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失望,不再说话,低下头,摆弄手中的打火机。
我看着虫,心再次痛了起来。我用指甲使劲掐着自己的胳膊,试图分散一些注意力。尖锐的疼痛在全身扩散开来,却无法掩盖心中的痛楚。
虫啊虫,我怎么可能忘记呢?你怎么就相信我说的话了?你不是很了解我的吗?刚才你还对我说“你还是那么爱说谎”,怎么现在……
那天在403发生的事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清晰得仿佛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当我凌空飞起一脚踹向那个男生的时候,眼神无意中往旁边瞥了一下,才发现虫在下面坐着,正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
“石涛你干吗?”虫大声地喊道。
可是我的脚已经收不回来了,只能减轻力道,只把那个男生踢得往前趔趄了几步。
那个男生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虫一看:“虫姐,你认识他?他是谁?为什么要踢我?如果给不出一个理由,我今天就要把他那条腿卸下来!”
“他可是张莎的男朋友,你卸了试试。”虫站了起来,对这个男生轻蔑地说,“踢你一脚怎么了,你李伟刚才不是还牛哄哄地带了十几个兄弟要来砍我吗?”
“嗯?”那个被虫称做“李伟”的男生愣了一下,“虫姐,我真的不知道是您……”
“你为什么要踢他?”虫不听那个男生的解释,转过头来问我。
这时,我才看见,那个满脸痘痘的猥琐男正躺在地上,缩成一团,嘴角还流着血。
旁边还站着一群男生,应该就是虫说的“十几个兄弟”。
我指着地上的猥琐男说:“刚才我在楼下看到他领了十几个人上来,嘴里还说要找你报仇,我怕你有危险,所以就过来帮你了。”
“哈哈哈……”虫开始大笑,“拜托,我在这个学校里,怎么可能挨打?”
我疑惑地问:“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男生挠了挠头说:“都怪我,萝卜和我说有个女人打了他,还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给他报仇,所以我带了一帮兄弟过来,结果发现是虫姐……”
“行了,别说了。”虫打断他,“把这个什么萝卜白菜的拖走,看着真不顺眼……哎,石涛,你的手怎么了?”
虫冲过来抓着我的手:“天啊,怎么流血了?!”
被虫这么一抓,我的心开始莫名其妙地慌乱起来。
倒不是因为和她有了这点肌肤之亲,而是因为她突然对我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心,让我多少有点受宠若惊。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虫是有点讨厌我的。
比如说昨天吃饭的时候她半威胁半利诱地让我离开她姐姐,她的理由是“我姐根本不会对你真心”,以我昨天的看法,言外之意无非是,你死了这条心吧,你配不上我姐。
对于这点我非常生气,甚至有些震怒,所以我反驳说:“我也不是真心的。”
但是被她突然这么一抓,让我对她的看法又产生了些微妙的改观:或许,她是真的关心我,害怕我被莎伤害,才让我离开她呢?
不要说我自作多情,当一个女生突然表现出对你无比关心的样子时,你能不想入非非吗?
其实我的手没有什么大碍,刚才在卫生间里一拳捣碎玻璃的时候,把手给割破了。五个指缝全是伤口,但不大,只有少许血渗出,现在已经止住了。
我的手本来不疼,但是被她这么一抓,每一个指甲都精准地按在了我的伤口上,而且力道很大,我费劲地把手抽出来说:“没事,刚才不小心被玻璃划了一下。”
她慌乱地翻起了自己随身带的挎包,在众人惊讶的眼光中翻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来。
别的女孩子包里都是化妆品什么的,她怎么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麻利地从中间挑了一个黑色的瓶子,拧开盖子,然后命令我把手伸出去,我不敢不从,只好乖乖就范。
她一把把我的手抓过去,然后开始撒药末,动作熟练得如同外科医生。
但力道还是大了一些,这次是紧紧攥住了我的手腕,仿佛怕我跑掉似的,其实大可不必,我又不会挣脱!
我说:“姑奶奶,你不能轻点吗?”
她抬起头瞥了我一眼,没理我。
药末撒在伤口上有些刺痛,我又叫道:“有点疼。”
她又抬起头瞥了我一眼没理我。
我看着虫认真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你给我撒的这是什么?”
她再次抬起头,似乎忍无可忍了,瞪着我说:“化骨散,半个小时之内,你的身体将化为一摊血水。”
我知道她是在开玩笑,所以故作惊讶地说:“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前人留下的古话果然正确!”
“去!”她又瞪了我一眼,“这是止血的,我看这伤没什么大碍,过两天就好了。”
“你这么关心我干吗?”我看了看上好药的手,问道。
“你是我姐夫嘛!”她冲我做了个鬼脸,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脸色马上阴沉下来,转过身来对后面的一群人说道,“你们还在这干吗?还不快滚!”
那些人一个个正惊讶地看着本来凶神恶煞的毛毛虫怎么变得这么温柔,突然被虫来了这么一声,吓得魂飞魄散,不出三秒钟,就作鸟兽散了。只有李伟还有些老大的风范,走的时候还说了句:“虫姐,以后有事尽管吩咐。”
偌大的403教室,再次只剩下了我和虫两个人。
她提起我的手:“喂,你的爪子还疼吗?”
我不好意思地说:“不怎么疼了……嗯?爪子?”
再看虫,她已经笑得满地打滚了。
我假装生气地说我要打你了,她马上跑了起来,一边跑还一边笑着说:“你来呀,你来呀。”额头前的一缕头发一跳一跳的,那样子,就像天上的精灵。
我故意装做跑不过她的样子,在后面跟着她,绕着教室跑了好几圈,谁知她还来劲儿了,嘲笑我说:“一个大男人跑不过一个女孩子,真是丢人啊。”
我一听这话马上双腿加速抓到了她,然后揪着她的辫子,把她轻轻地往柱子上撞,一边撞一边说:“你还拽不拽了?”
她突然大喊:“啊,救命啊,非礼啊……”
她的喊叫差点没让我笑趴下,这女生,怎么什么都敢喊?
她大胆,那我就比她更大胆,我说:“你敢说我非礼?那我就非礼给你看。”
然后我把她柔弱的身子扳过来,也不知哪里来的色胆,伸出双臂紧紧抱住了她。
迷吻,吻迷(1)
她已经闭上了眼睛。
面对这么强烈的暗示,还不采取行动的话只能说这个人是傻瓜。
我当然不是傻瓜,只不过在关键时刻脑袋有点犯傻而已。
我的心跳明显加快,感觉到体内大量的血液正以奔四的速度往大脑冲去,影响了我正常的思维。
这脑袋一糊涂,就难免会胡思乱想:假如我吻她的话,她会不会揍我一顿,从此不再理我?
我又想起昨天晚上她在雨里踢男生脑袋的场景,心里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但如果不吻,岂不白白浪费这个机会?
如今天时、地利、人和,再这么犹豫下去,要遭天谴的。
所以我义无反顾地吻了下去。
不过没有吻她的唇,而是吻了她的脸。
象棋里有一句术语:一步走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