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感动。感动是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首先,你会得知一件特定的已经尘埃落定的事情,这件事必须有个行使者,这个行使者是谁不重要,但肯定不会是和你有深仇大恨的人。他做这件事也许是特地的也许又是毫不经心的,而后者产生的效果会更加明显,然后你会脸红,双手不知该怎么放,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眨眼睛的时候还有可能有眼泪掉下来,随即你会尽量掩饰,因为感动就是感动,是在心里进行的,如果表达出来那就太故做姿态了,你的心绝对会有一种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拧了一下的感觉,那不是痛,而是触动,最后,你会无限地感到自己的幸运,还伴随着一种轻微的后悔。
以上就叫做感动。
我想我们为糯糯庆祝的生日一定是让他感动的,因为当时我看到他心情复杂,有话说不出,眼睛变红,身体微颤,吹蜡烛的时候还非常认真。这不是感动是什么。
我的生命中也有不少让我感动的事情,有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例子。第一是,在我和唐小米谈恋爱的时候,有天晚上我叫她出去看通宵录像,她穿着睡裙从寝室爬出来,她是个没有任何运动细胞的人,所以她费了很大力气才爬出来,脚一落地,马上抱住我,那一瞬间我敢肯定自己是被感动了,但现在想起来那样的感动却有点牵强,我甚至不愿意相信,后来想,也许感动是不可以被回忆的,因为很多感动发生在特定的场合,有特定的心情,过了一段时间,物是人非,那时的触动是不可能再打动人的。第二是一个叫做菲菲的女生,她有个绰号叫“小麻花”,因为她常常梳性感的小麻花辫在学校穿行而得名,我对她的印象更深刻在于她喜欢背一个硕大的书包,我总怀疑她在里面藏了具尸体。她也是我的好朋友,但她总是很忙,所以很少跟我们在一起。她眉目清秀,穿着大胆,和她的小麻花辫一点不配,她成绩优秀,聪明绝顶,被保送读研究生,被学校评为女大学生之星,所以有很多人为她着迷,大一的时候有个经济系的男生为了请她吃一顿饭而追到了文学院大楼四楼。在走廊上,菲菲干脆地说你要是敢跳下去我就跟你吃饭,清脆的声音震耳欲聋,那个经济系的男生立马跳了下去,菲菲说她本来为之感动,差点就动心,谁知那个男生摔下去以后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哭起来,她立即失望透顶,对他的哀求不予以理会,从此在文学院开出这样的求偶要求:勇敢,有钱,聪明,大度,英俊,体贴,凶狠,最好是一个坏人。我为她感动缘于一次和她在学校散步,碰到她的导师,导师问我是谁,她说这是我们家的人。听到这句话我感动非常,立刻开始回忆在过去的日子里,有没有对她不够好,想到了有一次爽约没有参加她的生日会便开始局促不安,这就是我所说的“轻微的后悔”。第三就是前不久糯糯第一次来我家,他非常随意地说他今后将把来这里当成一种期待,这句话时时感动着我,首先,它证明了我们这里具有家庭的温馨,会让人依恋,然后它表示糯糯以后将常常来陪我们,这真是太好了!
7。作家是最难胜任的职业
不得不说的是,还有海盗,他为我所做的一切,都让我感动,无论什么时候,想到海盗,我就会感动,他为我做的任何一件事情说的每一句话,都会给我很久的影响。
除了感动,一个真正的作家还必须不可一世,多多少少都要有点牛逼,不然没人会觉得你是个作家。首先,如果你不可一世,你就会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对的,就会开始佩服自己,然后才具备足够的自信,生产的作品也将会句句闪烁着光辉。不可一世的人不会盲从别人的思想,他们想做属于自己的人,拥有自己的立场,用眼角的余光看人,轻蔑地微笑,然后回头在电脑上写出最眩的语句,边写边摇头叹气,有种站在高岗上看着芸芸众生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重要,如果你一旦拥有就千万不要放弃,写作就是这样,必须站在一个高度上,用俯视的方式来进行观察。
除了不可一世,作家必须的素质还有——一定要下流。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因为作家要不顾一切地展示自己或别人的隐私,并且乐此不疲,这个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上都是有迹可寻的。
除了下流,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还得思维敏捷、郁郁寡欢、奋不顾身、热爱生活或者摒弃生活、六神无主、无所适从、有危机感、小肚鸡肠,等等。这些我都没有做到,所以我还不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所以我的写作常常中断,至于原因,随便想想,一个伪作家怎么能写出让人惊叹的伟大作品呢?
总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作家都是最难胜任的职业。换一个说法:要想成为一个容易感动、不可一世、思维敏捷、郁郁寡欢、奋不顾身等等的人,实在太难了。
ECHO介绍给我们认识的两个小男孩一下子就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孤独的糯糯和调皮的西米格。西米格与我们大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拥有自己的爱情,这让我们羡慕。他曾经有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名叫乐乐,福建人,十三岁就开始在一家四星级酒店做小姐,堪称“始祖鸟”。我们都只看过她的照片,拉直的长发,丹凤眼,樱桃小嘴,看起来不像鸡,像纯情小百合。西米格说她很有思想,擅长立体地思考问题。有思想的鸡?我们都觉得很好笑。据说他们在一次演出中认识,然后开始海誓山盟如胶似漆,乐乐还说等她攒够了钱就用来包装他,到了那个份上她就再也不用做小姐了,西米格说他最佩服妓女从良的勇气,所以也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后来乐乐去了上海开拓事业,聚少离多,两人的关系因此划上句号。据西米格说他们现在还是朋友,乐乐还是经常给他电话说等他们事业有成便再续前缘,丁小贝听过以后说这鬼话只有鬼才会相信,“戏子无义,婊子无情”,连古时候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西米格是个不能没有女人的人,我想也许是越有抱负的男性性欲越旺盛,他在和乐乐分手的第二天就认识了漂亮的毛毛,毛毛是个常常没有事做的广告演员,拍过卫生巾的广告,参加过一些新秀比赛,试过镜想当主持人但因为普通话太差而遭到拒绝,她常常背着书包跟着西米格漫无目地的四处乱跑。毛毛唱歌的时候看起来很认真,却五音不全,然而每当有人问她的梦想,她会斩钉截铁的回答说要当一名歌星,据说正是这种勇气感动了西米格,让他对乐乐不再思念,他们好了不到三个月毛毛就去堕胎,堕完之后两人更是握紧对方的手望向远方决定相伴到天荒地老。通过西米格的叙述,我们发现他对爱情的理解是建立在“勇敢”的基础上的,他喜欢有勇气的人——也许是因为勇敢的女人上床都别有一番风味——小妓女乐乐和小演员毛毛都属于这种胆大妄为的新时代小美女,所以无一例外都成了西米格追逐的对象。
我们认识没有多久,西米格就把毛毛带了过来,那是个挺机灵的女孩,看得出她很善于抓住男人的心,每次西米格都用看天使的眼神看她。我们又在老地方吃了麻辣烫,又便宜又好吃。我们都不讨厌毛毛,因为她漂亮但不骄傲,不喜欢炫耀,但是我总感觉不管什么时候,她脸上都留有残妆,显得脏脏的,而且她把手机挂在胸前,上面挂了十多个感应器,一来电话,胸前的小灯争先恐后地闪。除此之外,她身上还经常挂很多彩色坠子和小娃娃,还有无数个蝴蝶结,另外还背一个硕大无比的书包,上面画着老虎捉兔子的图案。所以每当她出现我总觉得全世界的动物昆虫都争先恐后地跑来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但是她的嘴很甜,她很善于表达,她总说康是个作家,真厉害,随时随地只要他想,他就能出名。她每次打电话都会小心翼翼地说康我没有打扰你写作吧。我正巧最爱听的就是这话,所以,我一直不排斥她,反而还对西米格说你有个让人羡慕的好老婆。每次我这样说,西米格就会作出无比享受的样子,就会更加疼爱地抱紧毛毛。
8。许久的迷惑
糯糯认识我们之后几乎每天都来,西米格也常来,但不怎么停留,经常是骑车把糯糯送到我家,然后和我们打个招呼随即去和毛毛约会。海盗似乎很欣赏西米格,他们常常讨论关于生死和灵魂的话题,西米格很会恭维,他说海盗福大命大,以后一定会成为百万富翁。他们讨论的时候,我们就不听,我和糯糯一起听歌,还一起看漫画,子弹和丁小贝互相按摩,他们很有趣,常常是子弹很卖力地给丁小贝按,丁小贝边吃饼干边问子弹你的上学期应该有四科没过吧,我看你还是退了学跟你爸做生意如何?子弹听后立马生气,然后就轮到丁小贝给子弹按,子弹边看杂志边问丁小贝万一你的“肥腿”什么时候把你给做了还不肯给钱,岂不是陪了肉身又折金?丁小贝立马生气,一翻身,又轮到子弹给丁小贝按。
我觉得糯糯是个很有思想的人,他对各色人等各种现象都能给予解释作出评价,他说他曾经也向往爱情,但后来觉得那是假的,不可以随便相信。我说爱情只是一个理想,在遥远的天边闪着金光,糯糯非常赞同我的比喻,他说我们惺惺相惜,彼此需要,不能分离。
自从我开始写作,我就发现周围的事物常常来不及思考就马上改变,让我措手不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作家应该具有的某种宿命,上帝觉得你成为了一个作家,需要不同的故事来激发你的写作兴趣,丰富你的人生,所以才安排这些奇怪的改变,他随手的几个安排,带给我们的却是许久的迷惑,例如马莉,马莉像一只麻雀,倏的一下就消失,我们一直迷惑不已。
丁小贝说我们不用花过多的时间来怀念马莉,因为女人的命运是千姿百态的,马莉成为这其中姿态最美的一种,我们应该为她高兴,对于我们这一帮可怜的孩子,能有一个好结局真不容易。只不过从此必须孤军奋战,她说这样的感觉很不好,每次出去约会就觉得好像走上一条不归路,那感觉可以用壮烈来形容,但这也把她的胆量越练越猛,她还成功地找了个老鬼赞助她去四川玩,回来以后告诉我们她要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她还说,未来的日子是海阔天空的,所以我们要有一颗勇敢的心。她说这话的时候,刚刚洗完澡,边用吹风机吹头发,头发飘了起来,还穿一件格子布的睡裙,她的眼神也有点迷茫。
她的生活和我们一样,我们常常下午五点才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开始一天的生活,丁小贝的行踪越来越诡秘,她有时候会在凌晨两点回来,四点又兴高采烈地出去,下午又会发现她门都没关地和衣躺在床上。
子弹总在睡觉,他说不管出了什么事,两眼一闭,被子一盖,直奔极乐世界。
我和糯糯一起听歌,到了晚上他又去唱歌。我们看起来过得很美,其实什么都不知道,离开心的距离有很远很远,因为没有谁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笑出来,这足以说明,快乐这个东西,我们需要不停地寻找。有很多次,我从睡梦中醒来,然后起来走来走去,无所适从,然后站定思考,最后又上床睡觉。
在最最无聊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回忆每个快乐的时刻,比如说看到自己的书出版,丁小贝的笑容,糯糯的生日,海盗的关怀备至,大家相依相伴,对任何事物充满好奇,周末我们围坐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也很坦然。通常是想啊想啊,就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这些回忆几乎都在床上进行,因为无聊的时刻总是在床上,当我醒来就会思索今天我该何去何从,最后发现无处可去,于是干脆不起来,开展我的回忆。回忆都是美好的,我喜欢美好的时刻,所以我可以很长时间呆在床上不起来,肚子饿了就吃饼干喝矿泉水,糯糯却不会,他会在醒来之后立即起床,洗漱完毕然后听歌,等到吃晚饭的时间下楼去买点面包饼干什么的带来吃,吃完以后去唱歌。K城有全世界最奇怪的天气,忽冷忽热,躲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天黑了,我没有看到丁小贝和子弹,糯糯已经走了,我突然起来大声喊:“喂,你们在哪儿。”
1。承受很大的悲哀
11月30号了,我的小说还没有进展,第一本小说的命运对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让我无法集中精神来继续进行创作。再加上三番五次的手淫,还有海盗喋喋不休的训导,让我的思维停滞不前。糯糯说你写吧,我希望看到我们的生活。于是我决定继续写作,不管多么艰难。子弹说你要把我写成一个英雄,每天过不一样的生活,还救了不少美人,最后在烈火中永生!我说那没问题。我说我会把海盗写成一个伟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