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就这么嫁给了他-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她很漂亮。精致的五官,轻柔的声线,典雅的气质,绝对是可以通过公投被认可的校花。但那么骄傲的她让我不敢接近,或许她是真的讨厌我吧。 
  兄弟们曾经打趣说让我试试追求校花,我十分明白指的就是你,内心开始翻腾,但作为男子汉的尊严又不容许我像他们一样表现得那么热切,于是,我总是故意装酷,宣称自己不喜欢像校花那样的花瓶。 
  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为证明自己与众不同,我接受了另一个女孩的感情。她对我很好,总是笑着依赖着我,不像你那么遥远,不像你那么骄傲。每个平凡的男孩都希望有这样一个体贴自己喜欢自己的女朋友,我也不例外。 
  也许,我早就该知道那个女孩并不是真心喜欢我,她只喜欢带着我去参加她各种朋友的聚会,一脸得意地向朋友们介绍我,然后把我独自留在一旁,像对待她的宠物。 
  他们告诉我说,你骂了人,竟然毫不文明毫不客气地当众骂了我的女朋友。他们向我描述时表现出相当的气愤,但我却知道真相,因为我比你更了解她。我很明白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骂她的,骂她是个玩弄别人感情的混蛋。 
  落叶铺满大地,你呆呆望着掉光叶子的树时表情真可爱。你终于可以不用对我摆出骄傲的样子了吧?因为我已经走到了你的身边。寻思了很久,始终还是不知道这第一句该跟你说什么话好。我们的第一次讲话,该是多么重要! 
  “我从来没生过你的气,更没讨厌过你。”我第一次直视你,第一次发现你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你低垂着美丽眼睛、刘海覆盖眉眼的样子让我明白眼前只是个普通的等待爱情的可爱女孩。那轻轻滑过你脸颊的晶莹液体让我心疼不已。         
校花校草(2)       
  3牵手 
  南方的冬天来得甚早,却不特别寒冷。校花一只手戴着天蓝色的手套,另一只肌肤雪白的小手被校草紧紧握着。他们的冬天大概永远都不会有寒冷这个词语出现了。 
  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关于校花和校草的事情。 
  以前总是可以在任何一个女生寝室的“卧谈会”上听到许多关于校草今天打篮球怎么怎么样帅,校草今天对自己说了什么,笑了多少回这种类似的话。也可以在任何一桌男生的聚餐上听到很多关于校花今天穿得多漂亮,跟自己讲过哪些话,笑得多甜美这种类似的话。而现在更多的是听到校花校草今天多亲密,今天一起出现在哪里之类的话。 
  两个人的冬天开始变得安静,围着他转的女孩子不见了,追着她跑的男孩子不见了,只剩下两个人牵着彼此的手感受温暖。 
  他们是别人眼中的校花校草,但在彼此心里却一直都是最普通的心爱的人。他从未喜欢过被称为校花的花瓶,他真切喜欢的是这个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多平凡多可爱的女孩子。她也从没喜欢过被称为校草的他,她像所有少女那样甜滋滋喜欢着的是这个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孩子气的大男孩。 
  “夏天的话,我是说如果到了夏天,你还会这么紧的牵我的手吗?”她试探着问。 
  “夏天还这样牵着倒真有点儿难受呢,会很热的。”他依旧一脸调皮地胡扯。 
  她知道还是有许多女孩子喜欢着他,时刻关注着他,不知在他眼前变得平凡的自己是否能一直陪伴着他。 
  “但如果是你的,多难受我都愿意去牵的,别人的就不行了。”说完他还不忘眨巴一下清澈的眼睛。看着她假装生气却偷偷笑着的可爱模样,他再次紧紧握住那只纤细白皙的小手。         
向日葵的花语       
  我们将彼此放在视野中,最后,除了知道彼此名字,却一句话也不曾交谈过。但我知道,我会永远记住一个名字:葵。 
  ——题记 
  故事最后,爱情没有在他们之间发生。 
  有一种爱叫沉默的爱。 
  女孩非常喜欢向日葵,男孩有个阳光的名字叫葵。 
  女孩开了个花店,叫“愿望花屋”,男孩喜欢在一间叫“愿望花屋”的花店买向日葵。 
  六年时间,我们住在同一管理区,他喜欢从我身边轻轻超车,如清风般淡淡超越我的速度,害我心脏狂跳不已。偶尔突然发现他在前面慢慢骑着单车,我也会故意加快车速,却从不超越他。我们的单车相距最近的时候也许并没有超过两厘米,那个时候我分明看到他嘴角的微笑。然后,我身旁的朋友会愤愤地骂道:这人怎么这样骑车啊,多危险。而我则一面庆幸自己车技不赖,一面下决心下次也要吓死他。但结果我还是不曾从他身边超越哪怕一次。 
  每天早上七点,“愿望花屋”总是准时营业。店主是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她第一次对男孩笑着说“欢迎光临”的时候,男孩就莫名地觉得她跟向日葵花很相称。高瘦清秀的男孩总是最早到店里买花的客人,每次也都买相同的花——向日葵。他笑起来有点儿羞涩,眼睛却非常清澈明亮。 
  六年同校,前前后后调整分班四次,却从未跟他同班过。下课的时候,他总是在对面走廊上跟一班男孩玩耍,我则被好友拉出,去走廊上聊天。后来,他不再只是嬉戏,偶尔停下,静静地望着树木。我也喜欢那些郁郁葱葱的树木,好友说,我越来越爱发呆了。 
  女孩没有讲话。她总是微笑,却不讲话。男孩非常不解,即使自己曾经鼓起勇气试着跟她闲聊,却没有一次得到过回应。也许顾客与店主只是贸易买卖的关系,男孩觉得自己不该冒昧地期求什么。于是,微笑成为两人之间唯一的交流方式。男孩依旧日复一日地买着向日葵,女孩也始终微笑着,只是偶尔眼中会出现难以捕捉的忧伤。 
  读高一时,他开始经常出现在我教室的窗口、教室外的走廊,然后他知道了我的名字。 
  读高二时,身边的女生们突然讨论起台上演讲的他来,然后,我终于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是我喜欢的花的名字。 
  读高三时,繁重的试题把我们淹没了,我不得不在每天下午上完课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待在教室里继续努力到天黑。每次都会在停车场碰到他,然后我们向着同一个方向骑着各自的车回家。 
  毕业典礼上,他还是像初中毕业典礼时那样,远远站着,这次我没有走得更远,而是慢慢走近他。在那棵郁郁葱葱的树下,我安静地却很勇敢地盯着他看了足足十分钟。我想这样我应该能够好好记住他了吧。那是第一次,我清楚地发现,原来他笑起来像个小孩子。 
  后来,我在学校光荣榜上看到了他的名字,他一个人被录取到了一个很遥远很寒冷的城市。我突然觉得好寂寞。很后悔没有开口跟他讲过话,也许再也没有机会跟他向着同一个方向慢慢骑车回家了。 
  很不幸,我的预感应验了。两年来,我果真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许,他已经搬家了,又或许,他在那遥远的北方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爱情,不再记得曾经的青涩故事。 
  还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世界仿佛丝毫没有改变过,只有男孩知道,“愿望花屋”的店主人换了。那个可爱的女孩不见了。和蔼的妇人亲切地告诉男孩,她女儿跟未婚夫到美国去做手术了。多年前发生的一个意外使女孩变成了聋哑。男孩知道,这时自己应该说的是希望她女儿手术成功,但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习惯性地接过妇人手中的向日葵,又习惯性地将向日葵插到花店收银台前的花瓶里。 
  也许,我只是单纯地怀念他的名字,因为我是那么的喜欢向日葵花。 
  沉默的爱,也许并不是爱情,却可以是比爱情更深沉的爱,一种祈望对方幸福的默默的爱。         
恐龙爱情水晶(1)       
  谢东锋,男,居住山东,喜欢音乐、篮球、UFO、写文。喜欢自由的生活。曾用笔名:贝壳。''慕鸿评语:谢东锋的《恐龙爱情水晶》写得很清新,描写很细腻,写当代少男少女的生活和心理活动入木三分。 
  读者留言栏:王非 
  August31;2005 
  青春,几多美妙复杂让人在迷茫中伤感的青春。多少人经历迥异但相同的少时心境,在东东不经意的笔调下,忽然无比真实地浮现眼前。多么纯洁的感情,多么可爱的少年,在一点眼泪湿润眼睛的时候,我真希望那个傻瓜是我。 
  慕鸿 
  November18;2004 
  谢东锋的《恐龙爱情水晶》写得极可爱,将少年心事、少年情怀叙述得十分细致动人。恐龙爱情水晶恐龙爱情水晶1 
  恐龙爱情水晶 
  1 
  我知道自己不帅。 
  从小就知道没几个人喜欢我,就因为我长得丑。小时候有两个人最疼我,一个是外祖母,一个是我自己。外祖母很善良,她平时很少和人吵架,也可以说不吵架。可是在我小时候,有人叫我外号的时候,她却会和那人吵到面红耳赤。 
  我小时候的外号叫小八戒。 
  2 
  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上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长成这样子。这不是我的错。可是谁错了?我也不知道。上三年级时,同学们给我起了个新外号,叫:异形。班上的同学都这样叫我,包括那些女生。尤其是李冰洁也这样叫我。我伤心不已。李冰洁是我们班的班花,大家都觉得如此。我当然也这样认为。 
  她太漂亮了,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还有一双月亮一般的眼睛,小巧的鼻子,雪一样白的牙齿。她比我们年龄要大些,又发育得快。我们还是小不点儿的时候,她就已经发育了。她的胸部鼓鼓的,一跑起来就会摇晃。同学们常常笑她,并在背后叫她:摇摇欲坠。她是我的同桌。我们坐在一起,同学们都称那是中国版的《美女和野兽》。我自卑死了,但不是因为同学们的讽刺,而是因为我站在李冰洁面前就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卑。 
  3 
  李冰洁在我心里是一尊女神。那时,确实是。从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可她对我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她对所有的同学都不感兴趣,只对玩的东西、吃的东西感兴趣。她高傲到看不起所有的人。可我就是喜欢她。 
  然而一切都是没有用的。我知道自己的相貌。我知道自己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堆垃圾。 
  4 
  我的表妹马小美也是我的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班。她有个大脑门,学习成绩很好。她长得也不怎么样。一个女孩子,长成那样,也确实可怜。因为她,我的心里常常能好受一点儿。每次见到她,我仿佛见到了同类,有种亲切感。可是她学习真的很好。在同年级常常考到第一第二。她又极爽朗,为人真诚,待人亲切,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朋友。而同学们又都崇拜她的学习成绩和她的大脑门,所以她不像我,她有好多的朋友。 
  她活得也很开心。一个傻姑娘,常常哈哈哈地笑。我记得有一次,我那个快嘴快舌的妈曾当着好多人的面说她:“你这么丑,一辈子也嫁不出去了。”傻姑娘呵呵笑着说:“嫁不出去就做尼姑呗,呵呵呵——” 
  我真的有些服她了。我不行,我常常想得太多,简直连个女人都不如。我一个人时常想这想那,想自己哪里不好,想别人如何如何浑蛋。有时候也自己恨自己,不能自制。 
  5 
  可是突然有一天,奇迹发生了。那是三年级快放寒假时,天挺冷的。下午放了学,我正收拾书包要回家。我的傻表妹从她们班跑过来,大声叫着:“表哥,你的信。李冰洁给你的信。” 
  我有些晕,一时没反应过来。当我把信拿到手时,发现好多同学都投来惊讶和鄙夷的目光。我低了头像个贼一样出去了。我慢慢走出学校,走上大路,然后拼命跑起来,跑到我常去的小青河边。手中的信已被我的汗给弄湿了一小块。看着那粉红色的小信封,我仿佛握住了天下最贵重的珍宝。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信,上面只有一行字:今天晚上人民公园门口见,谁不去谁是小狗。我的心差点儿飞了。 
  6 
  天呀!我的女神约我了! 
  我晕乎乎地回到家,兴奋得不能自制,心中有了个天大的秘密。我第一次对家里人撒了谎,说我要去一个同学家借书看。家里人当然不会怀疑,因为我从来就是个不会撒谎的好孩子。 
  习惯让人习惯上当。 
  7 
  我兴奋地站在公园门口等了两个半小时,头都要冻掉了。李冰洁连个影子也没有出现。 
  8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里的。我什么也没说。老爸很不高兴,说我应该早点儿回来。他喜欢生气,常常自己莫名其妙地生气,而且从来不听人劝。他的坏脾气是我最讨厌他的地方。我像往常一样没理他,走进自己的房间里,使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