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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说:“我晕了。”说完把手扶在我肩上。
我说:“你算了吧。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发现她真的是脸色发红,喝了酒一般。
这次轮到我晕了。我的傻表妹,她真的是晕了!
18
从那之后,我对表妹有了新的认识。她不再是那个傻乎乎的姑娘了。更奇怪的是她爱上了如此帅的一个帅哥,真让我有点儿惊奇。在我印象中,她好像就是个不懂爱的人,天天傻乎乎的,咋咋呼呼没心没肺的,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男女之情。可是她恋爱了——不,单恋了。
她也真可怜,比我还可怜。她从来没有收到过男生的纸条,别说情书了。单恋会更痛苦。可我不想对表妹说什么。我不想再在别人面前提起李冰洁,这个我心中曾经的女神。我要拼命忘了她,我要自己骂她恨她,把她当成贱种。可是在梦中我依然觉得她冰清玉洁,如出水芙蓉一般。
在初中的那段时间,没有人在我耳边说起她。她就像是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时,我觉得她真是消失了,像空气一样,阳光一强烈,她就飞快地消失了。
19
“十一”一过,很快就元旦,元旦一过,春节就不远了。
我那时还挺喜欢过春节的,主要是可以休息一下。每天死命地学习令我有些受不了。我的视力飞快下降,背也有点儿驼了。有一天,我照镜子,发现自己还有了不少白头发。天呀!我更丑了。小小的眼睛,大大的嘴,有点儿翘的牙齿,脸上星星点点的小麻子,乱七八糟的头发,还有不少白色夹在中间。背还有点儿驼。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感到无比恐惧。一辈子也不会有人要我了。
一连两天,我都默默无语。家里人依然过着自己的生活。老妈依然咋咋呼呼。老爸依然莫名其妙地生着自己和别人的气。哥依然很“牛”,据他说,他女朋友的数量就要组成一个排了。
没有人在乎我,我的心,我的状况,他们都不在乎。当然我也不需要他们在乎。我已经知道了人都是自私的。
表妹倒是常常和我在一起。放学或是上学的时候,我们差不多都会一起走。不过,更多的是谈一些学习的事,无关风月。我有时忍不住问一问她和“高大帅”怎么一个情况了,她总是叹一口气说:“落花有意,而流水无情。”我发现她变得多愁善感了。
我总是说:“算了吧。何苦呢!你们不合适的。真的。”
她总是问:“为什么呢?”
我只是说:“真的,不合适的。”
我也说不出为什么,难道要我说——因为你太难看,他不会喜欢你。
我当然不能那样说。
20
一直到放寒假的时候,我们还在进行着上面的对话。重复再重复。有时候一天不说反而不习惯了。有时候我们就一块儿笑。
她说:“你就不会不重复吗?”
我说:“你就不会不重复吗!”
一直到放了寒假的那天,我们一块儿回家。表妹在前面走着,脚不时踢着路上的小石子。我也不说话,想着一些事情。
“他走了。”表妹突然回头说。
“啊!谁?”我一时没明白过来。
“那个人呀!他走了。回他的老家了。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她看着天,说道。
我笑了:“你怎么一点儿也不难过?”
她笑说:“我才没那么傻。走了更好。在我们班的时候,天天见到他,又不能对他说,心里真是痛苦。现在他走了,我觉得自己好轻松——我自由了。”
我看着她欢乐的脸,有些茫茫然。
她的脚步又变得轻快了,又要变成原来的那个傻乎乎没心没肺的样子了。她学着天上的鸽子飞呀飞,呵呵笑着,笑声欢快地撒满了街道。
“也许你告诉他,他会爱你呢——”我自言自语。
但她已经飞远了……
21
春节终于来了。那天我不再学习,而是走出门去,因为老爸给了我一百块钱。我想好我要去吃好吃的,但到底去吃什么,我还没决定,也许是甘蔗,也许是糖葫芦。最后我买了糖葫芦。街上人真多,我一边大口吃着,一边在人群的缝隙里穿梭。走到人民公园时,我突然发现了一个人。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月亮一般的眼睛,小巧的鼻子,雪一样白的牙齿。
恐龙爱情水晶(5)
李冰洁。
她身边还有五个人,三个男孩,两个女孩,都穿着奇装异服,头发也很奇怪。有一个理了鸡冠头的男孩一手搂着李冰洁一手搂着另一个黄头发的女孩。
我不由自主躲到一边。公园边有个大石狮,完全可以挡住我。
“马如龙!”突然,李冰洁回头叫我的名字。
我脸上烧得厉害,忙冲她一笑。
“谁呀?”一女孩问。他们所有的人都看我。
“我以前的同学。我们还是同桌呢!”李冰洁向我走了两步,眼神有些闪烁。
我向后退了几步,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啊!”李冰洁看着我,突然就垂了眼,一笑,说:“可能是我认错了,对不起。”
她转了身,向那些人走去了。
“傻×!我说你怎么会认识他?你看他那个样子,恐龙一个。”“鸡冠头”对李冰洁说。
李冰洁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向前走,向前飞快地走,甩开和她一起的人——很快,人潮把她吞没了。那三男两女也走了。
我的心开始痛。
公园门前依然人来人往。可我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那座石狮子了。
纯真年代(1)
亚军,男,毕业于河南省南阳市南防技校钳工班,是南阳新普公司一位有十二年工作经验的木匠,自认为还算一个合格的蓝领。最大的愿望是能被人认同为小人物的代言人。愿天下每个像我一样卑微的人都能不被人欺负,都能吃饱饭,有一个不被打扰的幸福安稳的家。''慕鸿评语:亚军的《纯真年代》将少年时的哥们友谊和天真初恋描写得入木三分,读来有回肠荡气之感。《白河情梦》则写了一个阴影笼罩下的爱情故事,塑造了几个性格十分鲜明的人物,有较强的故事性和可读性,许多地方也写得很幽默,情趣盎然,读来一点儿不涩,流畅自然。《我们院里的故事》是一部反映当代中国工人生活的作品,将几个主要人物如芸姐、东哥、小军、刘哥等都塑造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歌颂了善良、亲情、义气,同时批判了自私、虚伪和狡诈。
读者留言栏:阔别N久,卷土重来
November15;2005
《白河情梦》,多么诗意的名字,可是内容是多么的令人心酸,还没有看完时我就一直在想故事下面的发展。这也是我看书的习惯。我觉得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太软弱了,我个人觉得婚姻是性和责任的结合,如果男女主角在性方面能够和谐,她可能会把她的悲剧告诉男友,而不会发生最后的悲剧,当然这只是我作为读者的个人想法而已,更多的我是想让结局圆满。文中,诗人和他的女朋友也描写得不错。我觉得错在女主角的父母身上,时代在发展,观念也在改变,悲剧发生的很大原因也在于她父母的观念。
马夫
November02;2004
行文朴实,用语精练。看得出作者的文字功底。
慕鸿
October27;2004
《白河情梦》里的几个人物刻画得挺鲜明的,其中的那个诗人特有趣,虽然有点儿傻,但我很喜欢。他的女友也极招人喜爱。
慕鸿
October05;2004
《纯真年代》写得很感人,读后依然有激情洋溢胸中,久久不去。
慕鸿
September13;2004
《我们院里的故事》生活素材丰富,人物塑造很生动,是一篇很实在、很可读的当代小说。推荐。
纯真年代
我和我的同学文生和成聚曾经很认真地讨论过我们共同娶一个老婆的可行性。那天下午我们故意逃了一晌的课,高高地坐在横穿我们这座城市的白河的防洪大堤上,反复严密地论证着。既然我们决定友谊要恒久不变,既然我们三个人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生,那么,为什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不能共同拥有她呢?这可是一个三全其美而又富有创意的想法。
我们很有骨气地对抗着瑟瑟秋风,到黄昏时分终于做出了皆大欢喜的决定:三个人完全可以娶一个女人做老婆。我、文生和成聚豪迈地站起身,意气风发地在半明半暗的时空里挥舞着正在茁壮成长的拳头,为我们竟能做出这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选择而兴奋不已。
我张着咧得像青蛙一样的大嘴巴,冲着宽阔的水面踌躇满志地叫:为了这一历史时刻,庆祝,一定要庆祝一下。他们两个人也兴致高昂地举起手,撕心裂肺地喊:庆祝庆祝。然后,成聚开始掏口袋,我也上上下下在身上找钱。结果令人沮丧,三个人统共才有一块五毛钱,一瓶白酒也买不到。但囊中羞涩并不能阻挡情绪上的高涨,文生大手一挥,说:就来一瓶啤酒吧。我和成聚马上表示赞同,深秋喝啤酒也许别有一番风味。
文生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去寻找最近的小卖部。他跑得很快,是我们学校最有人气的短跑明星,有谁比他在校运会上更耀眼呢?
我们在防洪水泥大堤上磕开瓶盖,啤酒在秋风中哆嗦一下,不肯冒出一点儿沫来。文生牛饮了一口,成聚也鲸吞了一下。滴酒不沾的我也像模像样地喝了一大口,之后,很是那么回事地一晃酒瓶,说:为了我们天长地久的友谊,为了我们共同喜欢的女孩,干杯。
那天并没有像古书上说的那样,因为有一个意气风发的誓言,天地为之变色风云为之涌动。它是普通的转眼即逝的一天,生命历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承上转下的环节。但对我们三个人来说,这个誓言使它显得很与众不同,直到许多年后,我们都还能清晰地记起那天所经历的每一个细节。
让我们打算长大后共同迎娶的女孩叫刘燕,是我们的同班同学。
上高二那年我狂热地爱上了赵传的歌。这个长得很有“个性”的男人,用胸腔里哼出的低沉沙哑高亢的声音一下击垮了我对男性歌手本能的防范。我中魔似的整天吟唱着他的《我终于失去了你》,游荡于教室的过道内,像个落魄的诗人在朗诵只有自己欣赏的作品,听到者唯恐避之不及。而这个时候总是成聚和文生——也只有他们——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加入到我的歌唱行列中,用实际行动来对一个五音不全的唱歌爱好者表示支持与鼓励。当然,还会有刘燕。我看见她就坐在课桌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们,认真地倾听,有一种无以言表的默契。
刘燕经常和我谈起流行歌曲。她说起王杰,潘美辰,陈慧娴,孟庭苇……我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毫不犹豫地到音像店里买下他们的盒带,并且无一例外地爱上他们的歌。那时候,真的花了不少钱。但我乐此不疲,刘燕也把她自己珍藏的好歌带拿给我听,还把她精心抄写的歌词本大方地借给我看。
纯真年代(2)
刘燕还会谈诗和有关诗的种种,但那只会是和成聚在一起的时候。她和成聚说话时经常提到席慕容和汪国真,当然,更多的时间她和成聚谈成聚写的诗。成聚是诗人,仅高二那一年,他就整整写了两大本诗集。他是个创作速度快若闪电的诗人。他每创作一首新诗,就兴致勃勃地拿给刘燕看。他读着:我在楼上看窗外,下雨了,街,流淌着一条条河,伞,像朵朵美丽的睡莲,安然地飘摇而过,你,是不是还一个人,在那下面躲我。
这个时候,我和文生会耐着性子,很捧场地听到最后,但不置一词。刘燕却和我们不一样,她不仅是仔细地听,而且会和成聚认真谈。刘燕说:写得越来越好了啊。成聚涨红了脸,嚅嚅半天,细声细气地说:你的意思是我过去写得不好?刘燕说:好,过去的当然好了,但你现在的更好。成聚疑惑地盯着她看了片刻,然后,孩子般地笑了。纯真灿烂的笑。
刘燕和文生谈舞蹈。作为学校运动健将的文生自然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但他更喜欢和别人谈起的是那时社会上流行的一种叫做自由步的舞蹈。他用稍具成熟男人雏形的身体卖力地蹦着,可在我眼里,他却像个被人毫不留情地扔到烧得红彤彤的铁板上的猴子,疲于奔命地上蹿下跳。我打着呵欠,在空旷得只有我们四个人的操场上,说:来一段霹雳舞吧。文生立刻尴尬地停下来。霹雳舞曾经是他的辉煌,但如果在他跳自由步的时候提到,那就等于无形中在怀他的过去,否定了他现在所做的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