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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不是来道歉的,是来跟你谈工作的。”
他即刻又把电话挂掉。
可是我的稿明天就要交啊,想起上次晚稿时何主编的黑面,我只能硬着头皮再拨电话过去。
没人接。
我长叹,看来人只能靠自己,靠别人就会死得这么难看。
然而,饭总是要吃的。念及我们病中的友谊,和家中已无存粮急需这笔稿费,我捏扁案头的毛毛熊又打了电话过去,这回他接起来说:“我正跟美女调情,你不要打扰我。”
我只好昧着良心说:“大哥你帮帮忙……”然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等着这稿子买米下锅……”然后适时给他加点责任感,“如果不是你吃掉我两周的存粮,我也不会落魄成这样。”
他好像很享受我的称呼,态度一下子好起来。怪不得卖东西的总喜欢叫人大哥大姐什么的。
他指点我:“你去跟我助理小欢谈吧,她那里有我全部可公开资料。剩下的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你写出来我认就是了,有什么办法。写完麻烦告诉我一声,别穿了帮。还有啊,不要写我喜欢吃什么古怪的东西,免得一堆人送,熏也熏死了。”
我连连应承,道谢后挂了电话。
然后开始想小欢是何许人也,到哪里去找她?
我正想着时电话又响了,那个可恨的刚才不告诉我小欢电话号码的人说:“我助理的电话在我的名片上,就是你钱包里那张。如果你已经扔了,那就不用想什么买米下锅了,直接卖身求荣吧,我倒是可以考虑包养你。”
小欢亲自过来给我送了一堆资料。她是跟我年纪相仿的一个女孩子,不由让我怀疑是不是欧阳昕的品味一直如此。
她同样将我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眼睛里全是善意的笑容。
晚饭我又没吃,因为中午吃得太撑了。欧阳昕来的时候我正在下速冻水饺,他一看见就发脾气:“你怎么老吃速冻食品?营养不好。”
我即刻反驳:“你的说法不科学,好些速冻食品比新鲜的好。因为有些新鲜食品经过采摘、运输,到我们手上营养损失已经很大,而速冻食品是采摘后直接冻住,反而保住了营养,比如菠菜就是这样。”
他笑看我:“你不会以为饺子是直接由土里长出来的吧?”
我嘟嘴:“我只是跟你讲讲理论。”
他随即有些落寞地回答:“你们这些读书人就这样,只关心理论上、书本上是怎样的,吃死人也不管。”
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又觉得自己似乎有点仗“势”欺人,于是岔开话题:“今天中午来送外卖的那个小伙子很不错哩。”
欧阳昕的脸色更难看,然而他转瞬却失笑,似想起什么有趣的事。
我看他神色诡异,忍不住问:“想起什么这么好笑?”
他大笑着说:“以前我看……某类小说里面常有送外卖的跟少妇偷情,那时候很不理解,现在算明白了。”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狐疑了一句:“什么小说?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你看过而我没看过的书?”转头看见他一双妙目里风情无限,旋即明白。
我脸红起来。厨房里空间狭小,热气腾腾,我们两人本就站得很近,我立时便怕他又要趁着这种气氛来欺负我。果然他已经伸双手过来环住我的腰,我一掌打开,逞强道:“有什么了不起?我十三岁便已读过全本的《红楼梦》和洁本的《金瓶梅》,十八岁把全本的《金瓶梅》也读了。而且读的时候,”我想起往事失笑了,“因为以前看过洁本的了,所以只挑着没看过的那些段落读的。”
说完我借着玩笑的气氛赶紧离开厨房这是非之地。他帮我在餐桌旁拉出椅子,眼里满是笑意。我怒斥:“你笑什么?”他做大惊状:“怎么,什么时候新颁法令连笑都不许了?”我心中暗叹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再不敢说话,无声无息地开始吃饺子,并且十分少见地不停劝对方多吃以堵住其嘴巴。
饭后,他闲闲地问我:“听说你最近的那部小说被骂得很惨。”
我委屈地答:“是啊,读者们说我写的激情戏她们看不懂,所以就骂我,也不想想要是没有前面那些写得通俗易懂的铺垫,她们怎么会对那些激情戏感兴趣。”
他笑着应我:“读了那么久铺垫,最后那点痛快的高潮部分却看不懂,当然是很让人郁闷了。就像追一个女孩儿很久,她却怎么都不肯让我碰她一样郁闷。”他说着伸手捏一把我的脸。
我知道他在抱怨我,立时不以为然:“我们认识没多久吧?你们这一代人就是想快餐化爱情,却不知快餐在国外向来是低档食品,在欧洲尤其被轻视。”
他继续笑:“低档又如何?我也没见你满身都用名牌啊,这话由我来抱怨还更合适一点。”说着他扯起衣服上的商标给我看,“再说,你写的那些小说本来也就是快餐,就别在这里动不动抱怨别人快餐不快餐了。”
他说的倒也不无道理,我最近也真的被读者抱怨得头大,以至于我手头正赶的这篇一写到亲热戏就卡壳。于是我说:“你有经验,你告诉我怎么写吧。”他邪邪地笑:“我不会写,我只能告诉你怎么做。”我作势要打他,他收起坏笑,换了一副十分诚恳的面孔,“你要是实在不愿听,那我只能奉献自己,帮你积累些实战经验了。”
我把上篇小说拿来,翻到被批评的那段给他看。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问我:“这个是什么字?怎么念?什么意思?”我慨叹,看来我写得真是够呛,我需要读一下现代版的《金瓶梅》来补补课。
他没看完就还给我,然后又问我现在在写什么。我打开电脑把现在写的这篇调出,简单讲了一下情节。老俗套的故事,某男爱上某女,是对欢喜冤家,但某女却一直不知道自己也爱上了某男,于是某男诱惑其就范,然后皆大欢喜。而我却无法让该女“就范”,所以愁死了他们俩也愁死了我。
欧阳昕笑着看了我卡壳的那段,浪漫气氛一切俱备,就是写不下去了。他说:“现在,先让这女生喝点酒吧。现成的烛光美酒难道只是看的吗,不让人喝啊?”
我急忙敲键盘:莺莺饮下半杯红酒,觉得脸上有些发烧。君瑞看着她艳若桃花的双颊,不由痴了。两人谁也不说话,只听见君瑞咚咚响的心跳声。
写完我满足地呼口气,终于进了一步,发展到“无声胜有声”的新境地了。
欧阳昕低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渴不渴?”我写得脸红发热,当然是渴。我点头。
他放了一个杯子在我手里,我一边重读刚写的那段话,一边喝了一口。
入了口才知道那是酒。
我茫茫然转过头去看他。他双手搭在我电脑两侧的桌面上,将我环在他怀中,正在认真读我刚写的那段。空调缓缓吐着暖气,将我们两人的身躯包围温热起来。
“现在,你让那男生过来抱她。”
君瑞走过去,一把抱住莺莺。
身后的男子发话:“不要那么鲁莽,要轻轻地。”我删掉重写:君瑞走过去,轻轻地、轻轻地抱住莺莺,像抱着他最珍爱的宝物。
我敲着键盘。桌上两侧的胳膊也离开了桌子,轻轻收紧在我身上。
“现在,你让那男生吻她的耳垂。”
君瑞含住莺莺的耳垂,莺莺身躯一震。
身后的男子轻含住我的耳垂,我颤了一下。他说:“你看,这里明明不是震的感觉。”我重写:莺莺身躯一颤。
我等着下一个指令,身后的人却没有说话。
“然后呢?”我轻喘一口气,转头去问他,却正正撞上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温柔得似春日涟漪,不再像往常那样带些调笑,带些轻薄,今日他眼里满满都是柔情火焰。我迅速转回头去,心跳得厉害,却又不知道是哪里不对。
“现在可以抱紧些了。”他终于开口。
君瑞的手臂渐渐收紧,莺莺 ……我又回过头,问:“莺莺该怎么反应?”这之后已经不是我所能掌控的范围。然而我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欧阳昕根本就没有再看屏幕,他一直盯着我。
空调的暖风已经吹到了最高温度,“嗒”的一声轻响停住了运作,可是积累下来的余温还在细微却执著地侵袭着我的毛衫。角落里的CD机不知疲倦地低声吟唱着“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纵是有音乐的陪伴,室内却依然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下都能听得见。
仿佛有一根无声的弦,在缓缓拉紧,紧得我不敢出声,不敢动弹,生怕触到那根弦,就此换了人间。
他的手臂随着那根弦越收越紧。
我觉得窒闷,越是窒闷却越想拼命喘息。我转过头去想把这感觉忠实记录下来,这时有人吻住我的双唇。顿时浑身瘫软无力,我的手由键盘上滑落,苦闷的哼声由喉间滚出,心内的焦急和苦闷越来越甚,脑中一片迷蒙。
后来他曾经问过我,如果当时不是我的电话响起来,是不是已经大功告成了。
我默认。
自芳打电话来提醒我明天要交稿。我虽然已经写完了,却千恩万谢她的提醒。放下电话欧阳昕严厉警告我,以后在家里不许开手机,电话也拔掉。可是那怎么行,我本来就是在家工作的。我宁死不从,他气得夺门而去。
后来中午来送外卖的都是女孩子。欧阳昕仍是每天两次电话,晚上来吃些东西就离去。偶尔他也会称赞我的手艺,我知道那是白食吃多了的歉疚。
我们都忙碌了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我赶得差不多了,可以休息一下,立时打电话叫自芳出去玩。
那天为了庆祝我终于结束赶工,也为了感谢自芳对傅辉的推荐之恩,我请自芳去了上次那家价格奇贵的舞厅。虽然城中同样档次的休闲场所无数,我还是流连那里的亭台楼榭与池面波光。
但我若知那晚会以那样的方式与傅辉重逢,或许我会改变主意吧,纵使我是真的很想念他。
只可惜,我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特地穿了跳舞的裙子,不是为了漂亮,既然是答谢自芳,当然希望她能够尽兴。中间的慢舞自芳每曲必跳,她的论点是这种不剧烈的长时间运动最减肥,我也每曲奉陪,两人玩得尽兴。后来我们干脆两曲之间的间歇也就不回座位了,于是正好眼睁睁看着傅辉上台,他也看到了矗立在空空舞池中的我们,只微一点头示意。
我立时便有些发窘,拉着自芳回了座位。自芳老大不情愿,絮絮叨叨说着:“犯得着吗,洪水猛兽啊?”
我坐下来,问她:“带烟没?”她拿过手袋,翻出烟盒,抽出一支摩尔,自己给自己点着,然后施施然转过椅子去看台上傅辉的表演,并不理我。待吐出一口烟圈,她侧过头来问我:“你这是打算怎么着,一边吃着碗里的,一边继续瞧着锅里的?”
我忙摇头:“不敢,我会找个机会跟欧阳昕说清楚,是我自己那天太惶急,乱方寸了。”
她怔了一下才明白我的意思,冷笑道:“原来是要跟他说清楚,不是跟你自己说清楚。”我不说话。她忽然十分好奇地问我:“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到底觉得傅辉比欧阳昕好在哪里?就为了你们那五十九分的旧情?连及格线都没过。”
我惊异道:“当然不是,他就是好啊,哪里都好。”
自芳挑挑眉,等着我下文。
我想了一想,说:“首先,他很帅,外貌的吸引是最原始的吸引。”
自芳笑道:“说下一条吧,我没功夫去纠正你的审美观。”
“然后,”我又想一想,“我觉得欧阳昕太小了,像个孩子一样,处处都不成熟。”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到现在还没跟他说清楚,就是想等他孩子脾气的新鲜劲儿过了,那时他多半会高高兴兴分手,一点事都没有。
自芳立即问:“他做了什么事让你这样觉得,不妨说说看。”
我立刻做出她这问题愚蠢至极的表情,先从气势上盖过她:“很多啊,太多了。比如,他长得就像个孩子。”自芳继续笑:“说来说去还是外貌,你这自称知识分子还动不动就嘲笑别人不成熟的人,挑男朋友就没别的考虑了吗?”
我即时又列出几条:“他开的车我就看不顺眼。我只要在A城住着,就决不会买敞篷车,一年下来能开篷的天气有几天?一点不实用,跟我的价值观不合。还有,他感情易冲动,对女性轻佻,哼,时不时就搂搂抱抱,很多次强吻我。”我愤愤地说着。我知道自芳是个女权主义者,听到在身体上对女性用强的事情通常都会生气。
然而这次她却皱着眉头问我:“你的意思是,你打算找一个从不想吻你的人做男朋友?”我又被她噎住,自芳是难得的几个能跟我斗嘴时常占上风的人,所以我跟她尤其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