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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惑羔羊-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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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使得他永不认输;而他的特性,从来就是压力越大,爆发力也越巨。欧迪是日日竭思苦虑,想着尔特是如何的进攻、防守,而自己要采取何种战法,才能够破坏他的抵御,将他给击败。

在经过了月余艰苦对练后,欧迪慢慢的开始有了反击之力,在尔特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击下,也能够坚持一段时间了。然而,尔特却似乎依旧的不满意,时时鞭策着小家伙,督责他,怨他进步太慢。

而这段时间,尔特也举止越来越怪异,两人实战之余,他将自己多年佣兵所积累的经验知识、实战技巧,一股脑儿的全硬塞给了欧迪。他似乎根本没有让他理解的意思,只需要他死记硬背下来,偶尔记不住,那么他就会跳起来,用剑鞘一顿暴打,好心的帮助小欧迪提升记忆力。

欧迪虽然并非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如果是竭力抵挡,也是能够坚持一段时间的。但他毕竟实战经验太少,力气也逊色很多,与有着十几年佣兵生涯、拥有无比丰富实战经验、在生死线上无数次游走、战斗技巧层出不穷的老男人相比,相差却还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他的进步也神速无比,但这一段差距,并不能够仅凭他短时间的苦练,所能够追赶上的。

因此,欧迪只有愁眉苦脸,将尔特强赛过来的知识,完全生吞活剥给记到了脑子里面,——虽然他仅仅是一知半解,并不能够全部理解。

而在饭桌上,欧迪意外的发现,母亲也有些闷闷不乐,望着尔特的目光,充满了哀伤与怨意。

在一天晚上,两个男人进行完例行的对攻后,——欧迪今天发挥出奇的好,竟然坚持了半个时辰以上,并且一剑刺中了尔特的大腿,首次令他带伤。

尔特一个多月来一直焦躁挑剔的目光,终于变得大为赞赏,上前拍着欧迪的肩膀,点头道:“不错,与我的距离已经相差不远了,所差别的,仅仅是时间与血战磨炼而已。不过自你杀魔狼的劲头来看,你小子是天生做战士的料,——那股狠劲,在战场上,可是大大有助于你战胜一切、最终生存下来。我已经耽搁的太久了,而今终于可以放心了。”

第一卷 头角峥嵘 第三十三章 重操旧业

对于尔特的称赞,欧迪沉默无言,面上并无喜色,忽然道:“老鬼,你是不是要离开我们,又要开始去接任务、重操旧业了?”

尔特惊奇的望了他一眼,难得的一笑道:“小鬼,你倒是很细心啊。”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虽然有我们两个人打猎,但也仅仅勉强维持温饱而已,积蓄一直不多。而你也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酒喝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看你收拾自己的盔甲,修补战斗装备,并且打磨宝剑、长矛、匕首,不是要去重操旧业,又何必做这些?”欧迪道。

尔特微微一笑,道:“不错,这次我要出去接一个大活儿,——如果能够成功,我们三人,就可以快乐的过上两三年的日子,那时能够将你完全训练成为一个标准的男子汉了。因此,此行我是势在必行啊。”

欧迪低声道:“怪不得你将打猎、特训的知识,全部塞给了我,也不要求我理解,只是要我强记呢!”

尔特叹了口气,道:“你说的对,现在无论是剑术、武技,还是战斗技巧、打猎的经验,所能够教给你的,我都统统教给了你。而今你所欠缺的,不过仅仅是实战的磨炼、以及实力的提升而已,因此即使没有我,你以后最终也能够完成,大不了是多费些力气罢了。是雄鹰,总要有历风雨的那一天,我离开一段时间,也有助于你的成长的。”

听尔特不祥的语气,欧迪脸色瞬间微微变白,突然道:“此行你是不是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自然知道,大活儿也就是意味着大风险,——所有的佣兵工作,都是付出与报酬成正比的。他低声道:“你不去不成吗?我们两个打猎,过两年,我再长大一点儿,就可以进入军队,那时挣得钱就更多了,我们的日子也就会好起来的。”

尔特长叹口气,摇了摇头,道:“我是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最终,我是要离开你们母子的。”

欧迪大吃一惊,刚要说话,尔特摆手制止了他,道:“好了,不必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小鬼,经过我们两个这段时间拼命的打猎,家中算是略微有了一点积蓄。我离开的日子,你去打猎,维持生活,如果不够,就从积蓄中接济,一直坚持到我回来。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真的回不来,那么就要靠你自己想办法了,——想办法赚钱,养活你的母亲,不要做让她担惊受怕的事情!欧迪,你是一个男人,也是一个儿子,这注定是你的责任!你不是一直想要做一名勇敢的男子汉吗?什么是男子汉,困难打不到的,就是真正的男子汉!我祝福你。”

欧迪点头,忽然道:“我也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也是一名武士了!你说,我陪你去,帮助你好不好?那样我们也许将会多几分胜算的。”

“住口!”尔特陡然色变,声色俱厉的训斥道:“我警告你,你最好给我老老实实的呆着,安安分分的打猎,少胡思乱想!——连走还没有走稳当,就开始想着跑了,不知死活!”

欧迪默然低下了头去,没有作声,他知道尔特是不想自己去冒险、从而受到丝毫的伤害。

望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尔特长叹口气,上前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沉重的道:“好孩子!如果你是我的儿子,我一定是会带你去的,——雄鹰,就是注定要搏击风雨的。可是,欧迪,我这辈子,只爱过你的母亲一个女人,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已经够痛苦了……好了,这件事不要再说了。”

几天后的清晨,全身盔甲、身负大剑,一身佣兵装束的尔特,在罗莉母子依依不舍、无比关切的目送下,迎着朝阳,昂然离开了小镇。

欧迪一瞬间,心中生出了一丝错觉:似乎他又回到了十岁前,送父亲去出任务一样;所不同的是,此时的他,已经足够的坚强,无视于任何困难了。

尔特离开后,日子明显变得平淡与寂寞的多了。没有那个伟岸的身影陪伴自己,督促自己练剑、练武,与自己对打,冷嘲热讽自己,欧迪一时间还真有些不适应。

每天,他早早起床,例行功课完毕后,就开始背负起弓箭,进入凶域森林猎捕野兽,卖力的赚取铜币,养活自己与母亲。罗莉生活倒是没有什么改变,整天呆在家里,为欧迪准备饭食,并且浆洗缝补衣服。然而,欧迪分明发觉,她目光中较之以前,明显多了一丝担忧与想念。

日子毫无波澜,在无比的平静中,就此水一样流淌过去了。

一个与往常完全一样平常的日子,欧迪丝毫没有感觉出有什么异常,更没有想到,就在今天,将有一件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事情,降临在他身上。

欧迪吃过早饭,背起弓箭,提着长矛、腰间插着珍爱的短剑,告别罗莉,像往常一样,对着凶域森林大步走去。

走出镇子,他又看到了那十几个被他打过的孩子,聚在一起嬉闹、玩耍。远远见到欧迪走来,所有孩子顿时一哄而散,像是遇到了恶狼一样,立即离的他更加的远。然而,他们却又没有跑的无影无踪,而是站在足够远、完全安全的距离,无比仇恨的瞪视着欧迪。

那个被欧迪打的最狠的大孩子,大叫道:“野种,你又要去辛苦打猎、养活你的老娘?哼,有胆子你再来打我啊?”另一名孩子吓了一跳,慌忙给他掩住了口,然后拉着他又飞快的跑开几步。

自从尔特战神一样,杀气腾腾的依次打上他们的家门,将他们家中所有超过了十八岁的男人打断了一条腿后,这些孩子就得到家里人严厉的警告,不允许再惹住在镇子最边缘的这家人家,特别是这个打猎的小孩子。

欧迪依旧正眼也没有望他们一眼,面色也没有丝毫的恼怒与气愤,有的只是不屑。他甚至摇了摇头,暗自道:“还是没有丝毫长进,欺软怕硬的本性,看来是改变不了了。”他脚步不停,继续赶路。

第一卷 头角峥嵘 第三十四章 捕猎

欧迪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自祈祷道:今天可不要碰到那个小粘人了,她可真不是一般的烦人啊。这么想着,他小心的搜索着道路的四周。

“欧迪哥哥!”一个甜美的小女孩声音传来,路旁隐藏在草丛中的一块石块上,站起了一名皮肤如同象牙一样白皙、无比娇美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一年多以前,被欧迪给自那群骄横的孩子手里救下的小女孩了。小女孩对着欧迪甜甜的笑着,欢快的蹦蹦跳跳走上前,似乎见到欧迪非常高兴。

欧迪长叹口气,站下脚步,暗道:又来了,真是烦不烦啊?

欧迪没有想到的是,他一时不忿,帮助的这个小女孩,却是镇子上镇长的独生女儿,叫凯丽思,救她的时候,仅仅十岁。更没有想到的是,自从那次之后,这个小女孩就粘上了他,隔三差五的前来找他玩耍。

欧迪却对她并不热情,自始至终不冷不热,完全敷衍而已。他本来就对娇生惯养的小孩子没有兴趣,觉得她们太过的娇气、幼稚,而帮助她也不过出于一时气愤而已。

凯丽思却似乎并不在意欧迪的冷淡,她走上前,牵着欧迪的衣角,笑靥如花的问道:“欧迪哥哥,你又要去打猎吗?这个给你!”说着将一只水晶饼,放在了欧迪口袋里。每次她见到欧迪,总是将一些希罕而美味的零食,放到欧迪的口袋里。也真是奇怪,她的零食层出不穷,花样变幻,从来都是欧迪不但没有吃过,连看、甚至听过都是没有。这也就是贵人的孩子、与平民孩子之间,生活上的差距了。

欧迪也不答应,低头脚步不停,继续向前走去。凯丽思似乎已经很满足了,放开牵着他的衣角,一流小跑跟在后面追了几步,关切的叫道:“欧迪哥哥,你千万要小心呀,魔兽是很凶的,晚上凯丽思再在这个地方等你。”说着目送欧迪走远。

这一幕,一年多来,除却天气不好的日子,几乎天天这小粘人儿都要到这个地方等待欧迪,给他零食吃,送他去打猎。

今天,欧迪听到她娇嫩的声音中,充满了真挚的关切,不由一怔,放缓脚步,回过了头来,见她站在原地,在华美衣服的衬托下,整个人如同是小天使一般的美丽与清纯,不由胸口一缕柔情涌起,挥手道:“好了,我知道了,你快回家去吧。”

见欧迪突然开口跟她说话,凯丽思明显呆了一呆,立即大为兴奋,喊道:“欧迪哥哥,我跟你一块去打猎,好不好?”

欧迪吓了一大跳,忙摆手道:“不好!你可千万不要来,好了,赶快回家去吧,你爸爸可在等着你呢。”说着他转身拔脚飞奔起来。

一口气跑到森林的边缘,谅那小粘人儿没有跟来,欧迪方放缓了脚步。吁了口气,欧迪自口袋里小心翼翼的掏出那张水晶饼,面色复杂的望了一眼。这水晶饼可是小孩子梦寐以求、却又不可多得的最为美味的零食之一,只出产于巴蒙公国的都城维那,饼身晶莹剔透,口感更是酥美,实在是价值不菲;也就是凯丽思家境好,父亲是镇长,普通的人家,根本连看一眼的奢望也是没有。这种最高级的零食,即使相对于凯丽思来说,也是无比希罕的,不过偶尔才吃的到,——然而,她却舍不得吃,拿来送给了欧迪。

欧迪摇了摇头,暗道:这个小粘人儿,竟然能够忍住不吃。他深深的嗅了一口水晶饼散发的香甜芬芳,恋恋不舍的望了两眼,随手折了一大片藤叶,熟练的将水晶饼给包好,藏在怀里,等到晚上回家送给母亲。

欧迪握紧了长矛,慢慢走入森林的深处,在灌木丛、高大的树木间穿梭,小心的搜寻着猎物。这时的欧迪,衣服是两阶锦豹的绚丽皮毛制作成的皮衣,头上戴的是花斑狻猊腹部最为柔韧的皮毛做成的帽子,脚上则穿一双小狼皮靴,完全一副猎人的打扮。这倒并不是他窘迫的到了穿兽皮的份儿,而是普通的布衣、棉衣,长年在森林内打猎,无疑很不实惠,不过几天,马上就会被森林内的树枝、带刺灌木给划破划烂。

他的这套行头,是尔特临行前,特意到兽皮店,收集的魔兽皮毛的下脚料,取回家让罗莉给他缝制而成,并没有花费什么钱。除了兽皮衣服在森林内不怕划破外,尔特无疑还有深一层的含意:欧迪此时打猎经验还算不上丰富,穿着人类的衣服,容易被魔兽给发现,从而远远的躲开了;穿上魔兽的皮毛,在光线幽暗的森林内,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使得狩猎的成功大大增加,以便能够捕获更多的猎物,养活罗莉与他自己。

对于尔特的良苦用心,欧迪自然心知肚明,因此日日穿着兽皮,丝毫也不感觉别扭。他握着长矛,渐渐的进入了森林的深处了。周围全是合抱粗细、高大窜天的巨树,一棵棵巨树巨伞一样的树冠,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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