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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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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绊到了什么,又或是自己不小心踩到了裙摆,她随着裴斯宇的舞步转身时一个趔趄就跌倒了。本来不打紧,却在倒地的一刹那,惊恐的听见“嗤啦”一声,那价值三万多块人民币的伯希顿印花雪纺长裙,它的腰线开裂了……

    妈的,什么狗屁春季新款!她狼狈地趴在地上,还不忘在心里大骂。

    

第五章 娘娘饶命(4)

    接下来,周围涌起一圈看热闹的人,他们都是云氏集团各个部门的员工和主管,以及愣在一旁不知所措的裴斯宇,还有拿着酒杯好奇挤过来的顾恒止,都将地上的周抱玉围了个水泄不通。她听到周围人群之中几个女人辛辣的嘲讽:

    “她是谁?不像咱们公司的人啊?”

    “这不就是大老板在平安公馆吃饭时说的那个女朋友嘛!”

    “是吗?我看着也不怎么样嘛!”

    ……

    “花都的小姐,怎么可能会是你们大老板的女朋友?”顾恒止在人群中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了一嘴,抱玉抬起头来看他,是顾公子无疑。

    世界真是小。

    她想起之前狄斐婓在会议室里说的那句“你这样的女孩”,加上今天的境遇,让所有的疼痛像血液那样从笨拙的缺陷里毋庸置疑地流出来。

    是啊,即便她再明白红酒的品牌,抿一口就能说出里面的葡萄是龙蛇珠还是品丽珠,看一眼就能知道它们的产地年份,穿prada和dior,以及其他女孩望尘莫及的ferragamo高跟鞋,口中随便哼出的都是老柴和肖邦的曲子,切牛排时端庄得体,微笑时优雅至极,但她还是无法掩饰那些生活曾经赐予她的残酷与凶猛。

    她曾是花都的小姐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像一块虎皮膏药一般贴在她最显眼的地方,用多少奢侈品名牌包包裙子都无法遮盖的地方。

    “不会吧,花都那种地方,她是交际花?”

    “真的假的?”

    “怪不得能把大老板这种软硬不吃的男人勾搭到手,原来是有工作经验啊。”

    ……

    “看看人家,年纪轻轻就有这种城府,再想想咱们嘉妮姐,没戏了,肯定没戏。”

    “唉,要是嘉妮姐这会儿从法国回来,知道这一切,不知道她会怎么想呢!”

    ……

    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耳朵变得如雷达般灵敏,周抱玉惊于那一句句细小的笑声,会如此尖锐的传进她的耳膜,仿佛无数支利剑,从四面八方射向她,把她射成一只流着血却不敢叫疼的刺猬。

    原来在别人眼中,她真的只是个想靠自己的肉体来赢得傅云起欢心的坐台小姐。

    她想努力的从地上爬起,但她的双脚发软,根本站不起来。她不在乎腰间露出白花花的肉和米老鼠的内裤边,因为丢脸丢到一定程度时,羞耻心就可以免了。此时此刻,那个火一样炽热的踩着男人往上爬的女人,那些浓烈的性格与浓艳的妆容,都轰然间崩塌碎裂,溃不成军。

    周围人声嘈杂,还是被傅云起听到了几句不入耳的话语,他的脸瞬时就阴沉了下来,冷眼环顾四周,那眼神仿佛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冰寒力量,使周围的所有人都毛骨悚然,噤若寒蝉。

    原本喧闹的宴会瞬间鸦雀无声。

    他蹲下身来,脱下外套遮在她身上,然后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冲着周围的人群大吼:“都很闲是吗!”

    抱玉心里一热,就像是被吹风机的热风轻轻吹拂着一样。

    许尽欢闻声往人群这边走过来时,看到的却是傅云起抱着抱玉往宴会大厅门外走的场景。她突然安下心来,但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刚才一直迟迟都不肯过来帮抱玉救场。

    傅云起将车开过来,一直往郊外开,抱玉蜷在副驾上,身上披着他的西装外套,刚好遮住了后背开线的部分。她呆呆地愣在座位上,也懒得问他要带她去哪儿。

    傅云起问她:“你也不怕我把你卖了啊。”

    “我会帮你数钱的。”她答。

    傅云起勾勾嘴角,没再开口,能开玩笑了,证明那个周抱玉又活过来了。

    车子最终在一家小酒馆外停下来,是真的小酒馆,只卖酒与下酒的小碟菜以及中式小点心,不提米饭大鱼大肉等。

    抱玉抬眼打量,这是郊外,因为这一片有很多度假村,四周风光十分宜人,小酒馆背靠青山,门前一条清澈的小溪涓涓流过,一座古朴的木栈桥连接溪两岸,直通小酒馆的木廊。

    “真会享受啊!”抱玉忍不住赞了句。

    进了门廊,抱玉发觉小酒馆的内部格局设计的也非常创意与精致,老板真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妙人。“哎,傅老板,你认不认识这里的老板啊?”

    傅云起看了眼抱玉,忍不住翘起嘴角:“怎样?你要以身相许么。”

    “滚远点。”抱玉瞪着他,“想认识下呗,顺便套个交情,等会儿给我打个折。”

    “好,给你svip折扣。”

    “你说了又不算……”抱玉猛地顿住,眨了眨眼,惊讶地望着他,“这是你的?”

    

第五章 娘娘饶命(5)

    所有人都知道傅云起是云氏传媒的大老板,但没人知道他业余还开了一家小酒馆。

    傅云起只笑不答,拖着抱玉走到角落里最安静又不影响欣赏风光的座位落座,很快有服务生过来点单:“傅先生很久没来了。”

    傅云起点点头,点了常喝的酒与小菜,抱玉得知这小酒馆是傅云起的,又因为刚才在发布会上只喝了酒没吃任何东西,便立即毫不客气地点了所有的点心。

    服务生善意地劝说:“小姐,量力而为。”

    傅云起笑着摆摆手:“都上。”

    酒是温好在特制的酒壶里送上来的,倒出来,有淡淡的稻香味,剩下的继续放到一盆小炭火上温着,淡蓝色的小簇火苗在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下静静地跳跃,空气中满是寂静的香味儿。

    抱玉身体往椅背靠了靠,忍不住笑说:“如果是夏天啊,气氛就更好了。”

    “那等到了夏天咱再来呗。”傅云起望着抱玉,目光灼灼。抱玉低了低头,伸手去拿点心。

    期间狄斐婓打过一个电话,问她那边情况怎么样了,她说裴斯宇和其他几个客户基本已经搞定了。狄斐婓在电话里夸赞她有头脑,临了说了句“辛苦了”,她也客套两句说“不辛苦”,刚要收线的时候,对方似乎像是犹豫了很久终于做了个决定一般,对她说:“明天策划案确定下来需要人手,虽然是周六,但你不介意留下来一起加班吧?”

    “好的,经理。”抱玉笑着挂了电话,然后看向面前坐着的傅云起,掩饰着疯狂跳动的心脏,平静地说:“你要的东西,三天内给你。”

    傅云起倒是被这句话搞得有些错愕,半晌想起来,她说的是策划案的事。他好奇地问:“可是你不害怕吗?”

    “是啊傅老板,我也觉得害怕的人应该是我。”抱玉把目光从外面的风景中移回来,看着他说:“所以你紧张个什么?”

    傅云起的表情就像是个被主人发现的小偷一般,但他掩藏的极好,所以一闪而逝,但抱玉还是捕捉到那么一秒。就是那一秒,犹如听见了刀剑嘶鸣,表面冷冷清清的傅云起,心底却有了一股千军万马奔腾之象。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杯口的边缘,“你知不知道自己在铤而走险?如果doris知道你把策划案泄露出去,你这样就是在出卖公司,在这行很难做下去,因为别人不会用一个出卖过自己公司的人。”

    “接下来呢?”抱玉笑着问。

    “接下来,你保不齐还会出卖国家。”傅云起开个玩笑道。

    “那又怎样呢?我不出卖朋友,不出卖帮助过我的人,所以,即便卖国了又能怎样呢?”抱玉晃了晃酒杯。

    傅云起挑眉看着眼前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一时语塞,甚至忘了自己本来是想指责她的。没办法,抱玉这个女人太坏了,但她又对自己的坏太过坦诚。

    “我说周抱玉,不如辞职来我这里吧。”他倾向椅背,看着她说:“我能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

    这次换成抱玉错愕地看他,她犹豫了良久,说:“我觉得你很危险。”

    “为什么?”他无辜地耸肩。

    “因为我实在看不出,你想要什么。”她坦言。

    “很简单,我想要你。”傅云起脱口而出。

    抱玉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他。她原本想说“别,咱们还是保持单纯的利益关系吧,这样我比较好掌握”,但她害怕傅云起会接着问她“那为什么其他关系就不好掌握了呢”,到那时,她就真的不知该如何应对了。

    夜色正浓,酒壶已经空了,抱玉喝得不比傅云起少,但不知为什么,总也醉不了似的。其实她不知道,米酒后劲大,酒劲儿慢慢地上来。她要的那些点心,一大半堆在桌子上,傅云起没说什么,倒是她自己嚷嚷着说浪费可耻啊!但她实在吃不下了,站起来伸伸懒腰,忽然兴致,“傅云起,我们去爬后面的山吧!”

    她对他直呼其名。

    那座山其实不太高,但抱玉爬了很久才爬到山顶,大刺刺地躺在地上再也不肯走。

    傅云起微微喘着气拉她:“起来,地上湿气重。再晚了就不好下山了。”

    抱玉累得筋疲力尽,酒意也渐渐涌了上来,死活不肯动,傅云起无奈,在她身边蹲下,拍了拍背:“上来,我背你。”

    抱玉爬上傅云起的背时,眼眶里忽然又涌上一阵泪意,她紧紧勾住他的脖子,头搁在他肩头,静静听着他的呼吸声。闭了闭眼,仿佛回到很多年前,父亲也是这样背着她,一步一步从一楼爬到五楼,到了家门口她赖着不肯下来,一定要让他背进客厅。

    “傅云起。”

    “嗯。”

    “以前我总觉得,人生见一面少一面,所以不如不见。”她踌躇了下闭上眼,“只是和你,终归是见一面多一面。”

    傅云起没有做声,天黑透了,山路寂静,只有他沉稳的脚步声与呼吸声静静地响起。

    “傅云起。”

    “嗯。”

    “我好累。”抱玉将脑袋移到傅云起另一边脖子上,“我睡一会儿,到了你喊我。”

    “嗯。”

    

第五章 娘娘饶命(6)

    二月的风冷意十足,沿着街边的小路走,满地的石子和鹅卵石踩上去还有些硌脚。楼群之间,一片半圆的月亮悬在冰蓝的天上。家家户户亮着灯,电视剧里热闹的声音从窗户缝隙泄了出来,却随即就被风给吃掉了。

    许尽欢和身旁这个戴着帽子和墨镜、穿着neilbarrett风衣的人并排走着,没人能看得出这个男人就是刚刚结束新书发布会的国内当红作家。

    “现在。”他笑道,“我们走在马路上,脚底舔着路面。你看厄普代克用得多形象啊,舔字,写得太好了。”

    许尽欢没有说话,她觉得自己似乎能透过那副墨镜,看见他的眼睛,像两面深沉的湖泊,盛满了温柔,和一种难以察觉的悲痛。

    但她还是觉得挺开心的,因为两个人要掏心掏肺聊一聊的开端就是一起走走,她搓手噘嘴皱眉头,说好冷,他英姿飒爽脱外套,说穿上。然后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好上了。

    电视剧里都这么演的。

    可裴斯宇似乎没这个意思。但此刻她也不是平日里那个只会出糗和逗乐的女屌丝了,她吸了吸鼻子,说:“你写的也很好啊,‘这个地球,自它诞生于这个宇宙以来,就被冠以无数会灭亡的传说,可它依旧固执地存在了46亿年’,这个例子举得真好,让我想起好多来。”

    “好多什么?”

    “悲情的例子啊,你看长颈鹿,脖子那么长,有时候我就想,它哽咽的时候是不是很难受呢?我没有那么长的脖子,有时却也能哽咽到说不出话。章鱼它有三颗心脏,那它心痛的时候,是不是比我们要疼上三倍呢?还有啊,据说蜉蝣只能活很短,可能一辈子都来不及和心里珍藏的那个人说一些想说的话。”

    “所以呢?”

    许尽欢顿了顿,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有时候我就想,我又能活多久,时间会不会给我可以开口的勇气呢?”

    裴斯宇投来惊诧的目光,对她说:“许尽欢,你真的是个很有才华的姑娘,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如果写出来,会有很多读者喜欢你的文字的。”

    他说的很认真,那是许尽欢第一次看见不那么像纨绔小少爷的裴斯宇,他说出这些话的样子,像极了高三时为她将数学题的课代表,拿着铅笔在笔记上边划边说:“你看你看,你第二步的周期忘了除以二了吧?”

    然后她回过神来,看着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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